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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章制度应用文概述

规章制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出于管理的需要,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有关法律、法规,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法规性与约束力,要求特定范围内的人群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规章制度不论是就面上的工作制定,还是就具体事务做出规定与要求,对有关方面和相关人员都具有规范和约束作用。

一、规章制度的特点

1.法规性。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管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而制定的,其实质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因此,具有法规的性质。

2.约束性。规章制度属于管理类的文书,一经公布实施,就要求有关人员遵照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3.规范性。规章制度是出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般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事务对有关人员的行为、工作流程、工作秩序等做出统一要求,即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的作用。

4.层次性。规章制度的制发者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应层次的规章制度,这就决定了各类规章制度文书在内容、有效范围及约束力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5.程序性。规章制度的制发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即通过法定程序讨论通过,然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发布实施。

6.周密性。规章制度的内容实质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其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稳定与和谐,这就要求其能够使人们的行为趋于一致。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必须细致而周到,既不能有遗漏和疏忽,也不能含混不清,更不能有歧义。在语言表述上,要力求做到表意准确,无懈可击。

7.广泛性。规章制度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上至国家最高领导机关,下至企事业单位,都需要用规章制度规定有关人员应该遵守的事项、职责或应该达到的标准等,以保证工作、学习或生活的有序、有效与和谐。

8.条款性。这是就其表现形式而言的,即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几乎全部是以条款罗列的。规章条款的安排要有层次性,其层次应根据具体文种的内容需要而设置,可多可少。国家标准公文格式要求不超过四级,即章、节、条、款;少则只有条(项)一级。

二、规章制度的分类

规章制度属于广义公文的范畴,其中一部分是法定公文。根据内容与作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可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行政法规类主要有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四种,制度类主要有制度、规则、规程、守则和须知五种,章程和公约分别自成一类。不同的类别,反映不同的需要,适用于不同的范围,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三、规章制度的一般写法

从内容上讲,规章制度的写法比较格式化,在内容上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来写:一是制定规章制度的“根据和目的”,二是“具体条规”,三是规章制度的“实施说明”。“根据和目的”带有导言性质,是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因与根据。通常可以把这一内容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段,最后写上“特制定本规定(或条例、守则、办法等)”,也可以是“具体条规”中的第一条。“具体条规”是规章制度的主体内容,应比较概括、原则地分条写清条规的各项有关内容。“实施说明”,常用来叙述规章制度的生效时间和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或有关人员在执行该规章制度时的注意事项。

从形式上来看,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发布者及发布时间和正文三个部分组成。

规章制度的种类不同,内容、范围各异,写作格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但一般的格式是相同的,都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一)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由发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三项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2.由事由、文种二项组成,如《工伤保险条例》。

3.由发文单位名称、文种二项组成,如《中国应用写作学会章程》。

4.由适用范围、事由、文种三项构成,如《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

5.由适用对象、文种二项构成,如《中学生守则》。

6.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如《公约》。

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是草案或暂行、试行的,可在标题内写明,也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暂行”、“试行”字样。

(二)正文

规章制度的正文一般采用章条式或条文式写法。

1.章条式。

章条式的结构方式适用于表述内容比较复杂的规章制度,如条例、章程、办法等。其内容可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每一部分均可按内容的多少分列若干章或若干条款,用序数标明。

总则着重说明制定本规章制度的原因、依据、目的、任务、适用范围等,带有整个规章的“序言”性质,放在正文的第一条或头几条。

分则着重阐明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如办法、要求、措施等,如果涉及面较广,则可以采用分章立标题的方法,逐条说明。这部分一般是规章制度的核心部分。

附则一般用以说明通过、公布、施行的时间和有关权限等。

2.条文式。

条文式适用于表述内容相对简单的以及非权力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规则、守则、公约等。条文式不分章,而分条列项阐述。条文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主体条文式,这种形式分前言和主体两部分。前言不设条,只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述制定该文的目的、依据、性质、意义。主体部分则分若干条款写作。

二是条文到底式,是将前言、主体、结尾都用条款标示出来。

(三)落款

在正文的右下方写明制度规章制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如果在标题中已出现或在标题下面已注明的,就无须再写。由上级领导机关随公文发送的规章制度也可省略。

四、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要合法。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管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而制定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因此,规章制度的规定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要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任何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都是为了维护本单位正常的工作、学习或生活秩序的,这就要求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为只有符合实际才能很好地发挥其现实效用。与此同时,一切规章制度都要符合情理,使大部分人都能认同和接受;尤其是有关规定不能有过高的要求,说得通俗一些就是不能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普通人。

3.条理要清晰。规章制度文书的内容一般都是采用条文罗列的形式来表现的,除了体现主次、轻重等逻辑关系外,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都要做到条理清晰。

4.语言规范、严谨。规章制度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首先必须是人们正确把握其要旨。这就要求其内容应具体明确;语言表达应严谨、准确、简洁、规范,不能有歧义,更不能含混不清,前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