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公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从这一规定可知:公告发布的范围大,受众面广,面向国内发布的一般公开发布至全国各个地方,面向国外发布的力求信息传播至世界各个角落。用公告发布的内容一般是需要全国范围内或世界范围内的人们普遍知晓,或者是全国或全世界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团体或个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两点决定了公告的使用主体级别较高——公告的使用主体主要为国家权力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等。此外,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一般机关和基层单位不能制发公告。
一、公告的分类
根据公告的内容和使用情形来分,公告可以分为两大类。
1.重要事项公告。这类公告所发布的内容主要是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公告,新华社受权宣布我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都属此类公告。此外,法律法规的颁布也属此类。
【范例一】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8月1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2010年8月14日
【提示】这则公告发布的事项是全国性的哀悼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需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世界范围内,需要所有的华人及华人团体、驻外机构等普遍知晓。这是一则典型的重要事项公告。
【范例二】
新华社授权公告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85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向北纬二十八度十三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五十三分为中心,半径三十五海里圆形海域内进行运载火箭发射试验,为了过往船舶和飞机的安全,中国政府要求有关政府通知本国的船舶和飞机,在上述期间当地时间每日十时至十七时不要进入上述海域和海域上空。
【提示】这也是一则重要事项的公告,由新华社根据中央军委的授权发布,对象是世界各国政府。事项“重大”,发布范围大至全世界。
2.法定事项的公告。这里所谓的法定事项,是指那些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使用公告发布的事项。这类公告发布的依据是有关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确认发明专利的,要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申请注册商标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人登记公告、送达公告、开庭公告、宣告失踪公告、宣告死亡公告等。
二、公告的特点
公告是行政公文中使用主体和发布内容限定都十分严格的一种,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使用主体的限定性。由于公告宣布的是重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具体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发布公告。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2.发布内容的重大性和法定性。用公告发布的内容都是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其中的重大事项就全国范围来讲,是全民都应该知晓的重要事情,就世界范围来讲,是能够产生重大国际影响或是全世界都会关注的事情。用公告发布的法定事项,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用公告告知有关当事人的事项——这其中的一个关键点是当事人有可能身处全国任何一个地方,不用公告发布就可能传达不到位而出现错漏等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做出审定,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录用国家公务员要“发布招考公告”,等等。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告使用的规定带有或然性,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在房屋拆迁时,这一规定中的“其他形式”是最常用的,公告只在非常情况下使用,这一点必须明确。
3.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的发布范围很大,面向国内发布的,一般要发至全国各个地方,面向国外发布的,一般要发至世界各个角落。
三、公告使用的条件
在所有的行政公文中,公告是错用现象比较普遍的一个文种。如下面两则错例。
【错例一】
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公告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2001〕71号、人事部考试中心考中心函〔2001〕72号文件通知,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将于2002年4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共分A、B、C三个级别,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和古汉语、医古文。英语的专业类别由综合与人文、理工、财经、卫生调整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原财经类的内容合并到综合类中。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类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时间为2002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地区报名时间为2001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周六、周日照常办理),报名地点为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市人民中路××商业步行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试部(××市气象路60号)。
其他地、州、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地政府人事考试管理部门组织,报名起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具体事宜各地考生可向当地政府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咨询。
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和两张半寸免冠照片。
考生在报名时即可预订教材,同时亦可报名参加培训。
××省人事厅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日
【提示】这份文告只针对省内的报考人员,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关系不大,属“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且只针对特定人员,所以不应使用公告,而应用通告。这是典型的将通告误用为公告的例子。
【 】
公告
原××市房产公司经××市×改股字〔2002〕10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改制为“××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印鉴,旧印鉴同时作废。原××市房产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业务关系全部转由××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恭请社会各界人士知照,特此敬告。
××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首先,从内容上看,这则文告所发布的内容不能算做“重大事项”,也不是法定事项;其次,从发文主体来看,一个企业是没有资格发布公告的,因此,这则文告属于文种误用——本应使用启事,错用为公告。
由以上两个错例的分析可知,使用公告这一文种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所发布的内容必须能够真正称得上“重大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二是发文主体必须具有使用公告这一文种的资格或者得到发布“授权”(其中包括法定授权);三是从发文的范围和受文对象来看,必须是在全国范围内需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或者是受文团体遍布世界各地,并且不采用公告发布很难全部送达的。只有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才能使用公告这一文种。
四、公告的写作要点
公告一般由标题、正文、署名与日期三部分组成。
(一)公告的标题
公告的标题有四种构成形式:第一种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民航总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第二种是“发文机关+文种”,如《国务院公告》;第三种是“事由+文种”,如《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第四种是单独由文种名“公告”二字做标题。
公告的标题下有时还有发文字号。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一般不用公文的常规发文字号,而是在标题下正中位置标示“第×号”。现在发布的公告有相当一部分不标发文字号。
(二)公告的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引言。引言部分主要写发布公告的缘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如例文一的引言“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有的公告没有引言,开篇直入主题。
2.正文。正文,即主体部分,这一部分集中写公告事项。因每篇公告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式写法,有时需要分条列出。这部分要求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洁明了,同时还要不失庄重。
3.结语。常用“特此公告”结束全文;有的公告结尾专用一个自然段来写执行要求。有的公告既不写执行要求,也不用“特此公告”的结语,事完文止,这也不失为一种干净利落的收束方式。
(三)署名与日期
在正文的右下方署上发文机关的名称和日期,也有的公告将成文日期写在标题和编号之下。如果发文机关名称已在标题中出现,在落款处也可不写。
五、公告写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公告是严肃庄重的文告,要求内容准确无误。因此,写作时要注意用词准确,表述清楚。
2.写作公告要直陈其事,不发议论,不加说明和修饰。语言要朴实无华,简洁明快。行文庄重,结构紧凑。
3.严格坚持公告使用的条件,在实际应用时要注意全面衡量,不错用、滥用公告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