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法史
立宪百年祭
2008年8月27日,是晚清政府立宪100周年的纪念日。百年前的这天,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走上了立宪救国之路。
这条路能走得通吗?且让我们从头缕过百年前的风云际会。
维新已死,果实犹存
坊间大多数论著,提及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都会从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讲起。可是事实上,历史的发展却不是如同孙悟空出世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俗话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古之人不余欺耶。
在中国近代史上,立宪救国绝不是一个新东西。根据夏新华等编的《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一书提供的信息,最早主张开眼看世界的魏源、太平天国里的洪仁玕、洋务运动早期的郑观应等,都提出过立宪之利。管他对不对,管他有没有道理,总之,中国提立宪这事,肯定不是1905年才拍拍脑门想起来的。
著名画家王西京1984年作纸本水墨画《远去的足音——戊戌六君子》,200cm×200cm,西安画院收藏。
但也有一点不容否认,那就是1908年立宪的思路,几乎全盘承袭于十年前的维新变法。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之时,康有为、梁启超亡命海外之时,他们可能都没有想到,他们孜孜以求的立宪大计,居然在十年后由清廷当局主动采用。是维新派高明呢?还是立宪救国乃大势所趋?
我们且看看前引“史料荟萃”中康有为1898年7月的“请定立宪开国会折”、“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在前一折中,康有为指出,“且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数大臣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而在后一折中,康有为针对大学士孙家鼐谏诤“若开议院,民有权而君无权矣”之论,再次重申,“窃惟东西各国之所以致强者,非其政治之善,军兵炮械之精也。在其举国君民,合为一体,无有二心也。”而在孔祥吉编著的《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一书中,康有为立宪方可救国之议论更是比比皆是,读者不能不察。
维新派中梁启超在变法、立宪方面的呼吁,更是由于其才气不胫而走。我们且看看1896年“论不变法之害”一文中,掷地有声的第一段:
今有巨厦,更历千岁,瓦墁毁坏,榱栋崩折,非不枵然大也,风雨猝集,则倾圮必矣。而室中之人,犹然酣嬉鼾卧,漠然无所闻见;或则睹其危险,惟知痛哭,束手待毙,不思拯救;又其上者,补苴罅漏,弥缝蚁穴,苟安时日,以觊有功。此三人者,用心不同,漂摇一至,同归死亡。善居室者,去其废坏,廓清而更张之,鸠工庀材,以新厥构,图始虽艰,及其成也,轮焉奂焉,高枕无忧也。惟国亦然,由前之说罔不亡,由后之说罔不强。
梁启超在此文中以印度、土耳其不思求变进而沦为藩地的事实为例提出:“要而论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大地既通,万国蒸蒸,日趋于上,大势相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进而提出日本、土耳其、印度、波兰等正反两方面的例证,劝慰朝野上下变法立宪以求自强。
读者诸君看看,十年后清政府捣鼓的那些立宪游戏,跟维新派的思路相比,有多少新意呢?——更为吊诡的是,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回来的报告,居然是请梁启超和杨度执笔,这是哪门子的新立宪嘛?!
变法改制为救亡
戊戌的血迹未干,中国次第发生义和团运动与八国联军侵华事件。老迈昏聩的慈禧携光绪帝匆匆忙忙逃出京城,一路颠沛方抵达西安。
还都前后,刘坤一、张之洞等联名上奏,史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改制变法之声不绝于耳。1901年1月29日,尚在西安避难的慈禧太后发布了著名的“变法上谕”:
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刻责,深念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夫,乃可作后事之师。自戊戌以来,伪辨纵横,妄分新旧,康逆之祸殆更甚于红拳。迄今海外逋逃,尚有以“富有”、“贵为”等票诱人谋逆,更藉“保皇”、“保种”之奸言为离间两宫之计。殊不知康逆之谈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该逆等乘朕不豫潜谋不轨,朕吁恳皇太后训政,乃拯朕于濒危而锄奸于一旦。翦除乱逆,皇太后并非不许更新;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执中以御,择善而从,母子一心,臣民共见。令者恭承慈命,一意振兴,严禁新旧之名,浑融之足迹。
读者诸君需明白,慈禧此举,可不意味着这位世界上权力最大的老太太突然对立宪之举有了兴趣。作为最高当权者,尽管对慈禧当年花费海军经费为自己贺寿而导致甲午战争失败之责,大家都敢怒而不敢言,恨在心里,满朝大臣包括李鸿章在内背黑锅者,该三呼万岁还得三呼万岁,该谢主隆恩还得谢主隆恩。但慈禧并不是一个很笨的女人,她难道不知道这个国家如何操持?!
说穿了一句话,慈禧发动变法,更多是为了跟康梁之辈以及星星点点的革命党人争夺话语权,既然立宪变法是当时政治正确的不二法门,那么大家就都挂起立宪变法的羊头,卖起各自的狗肉吧。
这也是慈禧发动的立宪变法为什么一直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立宪变法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要动真格,还需日俄战争这把东风呀。
立宪战胜专制的活教材
如果说八国联军侵华事件激发了最高当权者变革改制的意志,而1904年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日俄战争,则在朝野各方掀起了轩然大波,事实胜于雄辩,立宪压倒专制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就各国侵华来说,西方国家对中国市场和原料的兴趣,远远高于其对领土的要求,而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以及俄国,最感兴趣的却是中国的领土。日、俄对华领土之争此消彼长,中国方面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哪敢置喙?甲午海战之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攫取了大量领土。日本势力兴,必然意味着俄国利益受损,俄国忙不迭拉着德、法搞了个“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借着替天行道的名义来了个“利益均沾”。读者诸君想想看,肉已经入了狼口,小日本怎么可能把煮熟的鸭子再让飞了呢?那时小日本打中国,也是费尽全力才赢下甲午战争的,对于俄国的替天行道,只有忍气吞声了事,通过赔款换土地,把辽宁还给清廷。这是十年之前的事情。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是十年后,日本韬光养晦,再次备足力量来跟俄国讨价还价,此次还纠结英国,可谓来势汹汹。你不退我不让,日俄之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既然为中国利益而战,那么就在中国的土地上开打吧。
1904年2月8日,日本对俄国不宣而战。战争持续了一年多,直到1905年9月5日,日俄双方才在美国的斡旋下在《朴次茅斯和约》上签字。根据这个和约,日本获得库页岛南部并取得旅顺和大连的租借权、长春至旅顺间的铁路及其支线的管辖权,并攫取了对朝鲜的实际控制权。这场战争把俄国拖入了死胡同,十多年后的十月革命则与此有莫大关系也。
就这场侵略者之间瓜分胜利果实的战争,在中国舆论界却被化约成君主立宪战胜专制的活教材。舆论忽略了日本为战胜俄国在军事方面苦心孤诣的准备,只认为立宪政体优于专制政体,清廷要想摆脱覆亡的命运,依宪治国乃是必走之路。这可不像美国轻松战胜萨达姆的伊拉克和塔利班的阿富汗,美伊、美阿之战中,科技的优势无以复加,而绝非什么民主战胜专制了。
革命党人的人体炸弹
日俄战争尚未结束,晚清政府下定决心立宪救国。1905年7月16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派载泽等分东西洋考察政治”,直陈朝廷的难局:“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数年以来,规模虽具而实效未彰,总由承办人员向无请求,未能洞达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颠危。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其求治之情,跃然纸上。
正阳门火车站,当年中国宪政之路的起点
然而,正应了好事多磨那句俗话,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的喜剧,一不小心就被革命党人吴樾的人体炸弹搞成了悲剧。1905年9月24日上午,五大臣率随员拟从正阳门火车站出发,前往东西洋取经,熟料,吴樾的恐怖袭击就在火车将开未开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们且看看载泽等给朝廷的奏折所述当时情形:“是日巳刻登车,正拟开行,陡闻轰震之声甚为剧烈,并见烟气弥漫,窗棂皆碎。查系炸弹猝发,臣等赶即下车。臣载泽额角已受微伤,臣绍英耳后发际及臂上受伤略重,随员、仆从亦间有被伤者。”
革命党人的此番行为,也将自己逼上舆论的对立面,尽管他们没有宣称对此次爆炸事件负责。端方致电上海报界,“炸药爆发,奸徒反对宪政,意甚险恶,然益证立宪不可缓也。”而各地方大员也次第致电朝廷,“此事必是革命党人中所为,盖恐政府力行新政,实行变法立宪,则彼革命伎俩渐渐暗消,所以行此狂悖之举,以为阻止之计。当此更宜考求各国政治,实行变法立宪,不可为之阻止。”
包罗万象的考察宪政
载泽、绍英等遭遇恐怖袭击后短暂疗养,再次秘密踏上取经的行程。由于受革命党人的人体炸弹影响,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名单稍有调整,并分两路:载泽、尚其亨、李圣铎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奥匈、俄国、意大利。而其随员中,大都是后来青史留名的人物,诸如施肇基、夏曾佑、熊希龄、伍光建等。
从世界法制发展与继受的角度而言,清政府此次派要员出洋考察宪政的举动,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也注重对德国宪政的考察,但其拉风程度较之后来的清政府的考察,差之远矣。
我们要问:为什么会选择这五位大臣而不是其他诸如张之洞、刘坤一等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呢?钟叔河先生在给戴鸿慈的《出使九国日记》写的序言中指出,“他们从来不能代表中国士大夫阶层中那些倾向进步的力量。但是,在当朝满汉大臣中,这几个人并非特别昏愚,不算极端顽固。他们看到了革命的危险,看到了政治不‘善’是革命‘逆说横流’的根本原因;同时也知道‘方今各国政治艺术,日新月异,进步正速’,其中就包括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日、德、英、奥、意、比等国家。”
我们还要问: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究竟怎么个考察法?具体的情形,读者需要翻阅戴鸿慈写的《出使九国日记》和载泽的《考察政治日记》。这两部著作都不难找,20世纪80年代钟叔河先生主持“走向世界丛书”时先后选入,而最近据说这套珍贵的史料又要重版呢。
闲言不赘。经过一大圈眼花缭乱、包罗万象的“全球通”式的旅行,1905年载泽领衔上奏的“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成为他们这一次考察的政治报告:
窃维宪法者,所以安宇内,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且夫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考各国宪法,皆有君位尊严无对,君统万世不易,君权神圣不可侵犯诸条,而凡安乐尊荣之典,君得独享其成,艰钜疑难之事,君不必独肩其责。民间之利,则租税得平均也,讼狱得控诉也,下情得上达也,身命财产得保护也,地方政事得参与补救也。之数者,皆公共之利权,而受治于法律范围之下。至臣工则自首揆以至乡官,或特简,或公推,无不有一定之责成,听上下之监督,其贪墨疲冗、败常溺职者,上得而罢斥之,下得而攻退之。东西诸国,大军大政,更易内阁,解散国会,习为常事,而指视所集,从未及于国君。此宪法利君利民,不便庶官之说也。而诸国臣工,方以致君泽民,视为义务,未闻以一己之私,阻挠至计者。
对于立宪的步骤,出洋考察大臣的建议是:
……臣等反复衡量,百忧交集,窃以为环球大势如彼,宪法可行如此,保邦致治,非此莫由。惟是大律大法,必须预示指归,而后趋向有准。开风气之先,肃纲纪之始,有万不可缓,宜先举行者三事:
一曰宣示宗旨。日本初行新政,祭天誓诰,内外肃然,宜略仿其意,将朝廷立宪大纲,列为条款,誉黄刊贴,使全国臣民,奉公治事,一以宪法意义为宗,不得稍有违悖。
二曰布地方自治之制。今州县辖境,大逾千里,小亦数百里,以异省之人,任牧民之职,庶务丛集,更调频仍,欲臻上理,戛乎其难。各国郡邑辖境,以户口计,其大者亦仅当小县之半,乡官恒数十人,必由郡邑会议公举,如周官乡大夫之制,庶官任其责,议会董其成,有休戚相关之情,无捍格不入之苦,是以事无不举,民安其丛。宜取各国地方自治制度,择其尤便者,酌订专书,著为令典,克日颁发,各省督抚分别照行,限期蒇事。
三曰定集会、言论、出版之律。集会、言论、出版三者,诸国所许民间之自由,而民间亦以得自由为幸福。然集会受警察之稽察,报章听官吏之检视,实有种种防维之法,非若我国空县禁令,转得法外之自由。与其漫无限制,益生励阶,何如勒以章程,咸纳轨物。宜采取英、德、日本诸君主国现行条例,编为集会律、言论律、出版律,迅即颁行,以一趋向而定民志。
以上三者,实宪政之津髓,而富强之纲纽。
立宪之利
国内外形势如火如荼,一番考察之后,出洋大臣们也终于可以依葫芦画瓢、指天画星星地告诉同僚与慈禧宪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了,于是,请求立宪的奏章雪片般飞向朝廷。
日本宪政之父伊藤博文
1906年8月26日,载泽上奏“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可以说,正是这份密折,坚定了慈禧立宪的信心,因为在这份密折中,载泽以日本宪法为例,根据日本法学大家伊藤博文与穗积八束的讲解,归纳出君主立宪制中十七项君主大权,诸如立法权、操控议会权、人事权、两军统帅权、财政权等。慈禧等当朝者当然会对此很关心,毕竟立宪事小,自身权力事大。这份密折还阐述了最重要的立宪之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这些不正是慈禧最关心的吗?同一天,端方亦上奏“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以俄国为例,鼓励清朝当局不光要积极立宪,而且还得积极脱离专制政体,“取任人而不任法者,一变为任法而不任人”,实行那个时代的依法治国。
载泽、端方的奏折加强了清政府立宪的决心。但终究,清政府还是持观望态度,只是在这年的9月1日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拟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图为威海卫中国人打出横幅庆祝立宪。
上谕发布前后,朝廷诸臣纷纷上奏,为预备立宪出谋划策。江苏学政唐景崇提交了“预筹立宪大要四条”,认为立宪必须“先发明立宪宗旨”,“当断定立宪主权”,抓“国民普及教育,所以造成立宪资格”,抓“地方自治政策,所以培成立宪基础”等。御史王步瀛奏议,认为改良政治必先统一事权,即通过开明专制的方式实现宪政转型。内阁中书刘坦也就预备立宪之方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先行地方自治”、“编辑宪法说明书”、“各学堂增设宪法教科”、“各省官绅设宪法研究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想从改革中央官制、抓好地方自治、推动普法教育等角度来推动立宪。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前述“史料荟萃”以及《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一书。
立宪的异议者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朝廷中枢已经发布上谕,决定预备立宪,但反对立宪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诸多诤谏者们,试图以对抗中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忠贞。
比如内阁学士文海。文海在一纸奏折中指出立宪有六大错:第一,五大臣以考察政治之名始,却以建议立宪终,属于偷梁换柱;第二,立宪者建议裁撤军机大臣,设置内阁总理,有回归日本立宪前藩镇割据之嫌;第三,中国法制纷繁详尽,立宪者动辄评议,属于剑走偏锋;第四,中国与西洋各国风土人情各异,不能照搬法度;第五,变法求速成,违背了立法宜缓不宜急的客观规律;第六,预备立宪一起,原先已有起色之筹饷、练兵之举全部废弛,造成浪费。
内阁中书王宝田等,亦条陈“立宪更改官制之弊”,提出四大谬误之处:其一,日本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二,德国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其三,俄国国势衰弱自有其理由,不全是政制之原因;其四,欧洲国家成败得失亦有其自己的国情。归根结底,王宝田等认为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外国经验并不足取。
孔夫子旧书网上拍卖的《钦定宪法大纲》
甚至连江苏巡抚陈夔龙这样的地方大员也明目张胆地反对立宪变法。陈夔龙认为,“近来预备立宪之举,颇为海内外欢迎,而欢迎之故,无非歆动于地方自治一言。其实程度未到,自治恐为召乱之阶。即仅仅更改官制,似无大弊,而多更一制,即多一耗材之地。”
我们常说美国制宪过程中有“伟大的异议者”。其实在笔者看来,中国立宪风潮中,这些不看风向固执己见的官僚们,在中国尚未产生西方意义上的知识分子的历史条件下,何尝又不是伟大的异议者?!百年而后,再听听这些金玉良言,似乎也还有些道理。
立宪不可挡,清廷不可救
然而,立宪终究还是大势所趋,那些反对的声音,只是为当时轰轰烈烈的立宪运动做个精妙的注脚,——运动者也,轰轰烈烈来,热热闹闹走,中国朝野各方精于此道者不知几许。
职是之故,在1907年开始更改官制、训练地方自治、设置地方咨议局等诸多措施次第颁行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
《钦定宪法大纲》全文网络上比比皆是,在此不再赘引。但需要提醒读者诸君的是,该法规在用14条内容保证君主大权的同时,也附了一个中国版的《权利法案》,尤其是第2条表达自由条款:“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第3条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均表现出前卫而又积极的意义。这些条款即便在今天看来,似乎也不过时。
然而,晚清政府的昏聩腐朽,促使革命党势力茁壮成长,人体炸弹一天多似一天,革命杀伐之声响彻华夏,一不小心,楚望台军械库的擦枪走火,居然演绎成了影响中国百年命运的辛亥革命。从此中国便是“解放区的天”了。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2008年8月19日于昌平军都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