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
马修·阿诺德在谈起一场下院辩论里援引《圣经》里的论据、要求支持准许男人娶他已故妻子的姊妹的法案时说道:“如有人真正考虑此事,谁会相信,当女性、女性理想以及我们与她们的关系成为问题时,印欧族人,那曾造就过女神缪斯、骑士制度和圣母玛丽亚的优雅而敏悟的天才们,却要到那闪族人——那最智慧的国王娶有七百妻、纳有三百妾的闪米特族人的风俗制度中,去寻找问题的最终答案呢?”
为了说明我的问题,我要从上述这段冗长引文里借用“feminine ideal”(女性理想)这两个词。那么,什么是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中国妇女的女性理想以及她们与这种理想之间的关系又如何?在作进一步阐述之前,我却要在此指出,尽管我尊重马修·阿诺德的意见,敬重他所在的印欧种族,但闪米特人、古希伯来人的女性理想,却并不像我们从阿诺德所提到的其最智慧的国王娶有七百妻、纳有三百妾的事实所据以推断的那样可怕和恐怖。关于古希伯来的女性理想,我们可以从其文学作品中得见一斑:“谁能找到这样一个德行出众的妇人呢?她的价值远过红色宝石。丈夫对她完全放心、信任。天未亮她就起床忙碌,为家人做好早餐并给闺女们特备一份。她纺纱织布,经常手不辞纺锤,指不离纱杆。下雪了她也不必替家人担心,因为家人都穿得漂亮暖和。她出言巧慧,柔声细语,和善可亲。她精心地照管一家而不吃闲饭。她的孩子起床就向她祝福,她的丈夫也是如此,并对她赞不绝口。”
我想,闪米特人的这种理想女性,总还不至于是那么可怕,那么糟糕吧。当然,她是比不上印欧种族的女神玛丽亚和缪斯那样优雅脱俗。但有一点必须承认——玛丽亚和缪斯作为偶像挂在人的房间里尽管美妙绝伦,假如你递给她一把扫帚,或是把可爱的玛丽亚送进厨房,那么你的房间准会灰尘满地,次日早晨也绝对没有半点早餐可用的。孔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我想,希伯来的理想女性即便不能与玛丽亚和缪斯相比,同现代欧洲人的理想女性、那现今欧美的印欧种族之理想女性,却很可以比一比。我不想谈论英格兰的那些妇女参政论者。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古希伯来人的理想女性同现代欧洲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如小仲马笔下的茶花女子“Dame Aux Camelias”。顺便说一下,人们有兴趣不妨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所有译成中文的欧洲文学作品中,小仲马的这部将污秽堕落的女人视作超级理想女性的小说,在目前赶时髦的现代式中国最为卖座,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名为《茶花女》的法国小说的中文译本,甚至已被改编为戏剧,风行于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剧院舞台。现在,如果你将闪米特种族的古代理想女性,那为了家人不怕雪冻、一心只要家人穿得体面的女性,同今日欧洲印欧种族的理想女性,那个没有家人,因而用不着关心家人的衣着,而自己却打扮得华贵体面,且最后胸前放一朵茶花腐烂而终的茶花女相比,那么你就会懂得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伪的和华而不实的文明。
不仅如此,即使你把古希伯来人的理想女性,那手不辞纺锤、指不离纱杆,那勤于家务、从不吃闲饭的妇人,同现代赶时髦的中国妇女,那指不辞钢琴、手不离鲜花,穿着黄色贴身衣、满头遍挂镶金饰,到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大厅里,站在乱七八糟的人群前面搔首弄姿的女人相比:假如你比较这两种理想女性,那你就会明白,现代中国离开真正的文明是多么迅速和遥远了。因为一个民族中的女性正是该民族的文明之花,是表明该民族文明状态和程度的象征之花。
现在,我们还是回到原来的问题上来:中国的理想女性到底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它与我上面所讲的古希伯来人的理想女性本质上一样,但又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它们的相同点在于,两种理想女性都既不是仅挂在屋子里的一具偶像,也不是男人终日拥抱和崇拜的对象。中国的理想女性就是一个手拿扫帚打扫和保持房子清洁的妇人。事实上,中国的“婦”字,本来就由一个“女”和一个“帚”两部分构成。古代中国人把妇女称做一个固定房子的主人——厨房的主人(主中馈),毫无疑问,这种真正的女性理想——一切具有真正而非华而不实文明的人们心中的女性理想,无论是希伯来人,还是古希腊和罗马人,本质上都与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一样,即真正的理想女性总为家庭之主妇(Hausfrau, La dame de menage or chatelaine)。
下面,让我们讲得更为详细些。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从远古时代留传下来,就一直被概括在“三从”和“四德”里。那么何为“四德”呢?它们是:首为“女德”,次为“女言”,三为“女容”,最后为“女工”。“女德”并不意味着特别有才智,而是要求谦恭、腼腆、殷勤快活、纯洁坚贞、整洁干净,有无可指谪的品行和完美无缺的举止;“女言”的意思是指不要求妇人有雄辩的口才或才华横溢的谈吐,不过要言辞谨慎,不能使用粗鲁的语言,并晓得什么时候当讲,什么时候该住嘴;“女容”意味着不必要求太漂亮或太美丽的容貌,但必须收拾得整齐干净,穿着打扮恰到好处,不能让人背后指指点点;最后,“女工”意味着不要求妇人有什么专门的技能,只要求她们勤快而专心致志于纺织,不把时间浪费在嬉笑之上。要做好厨房里的事,把厨房收拾干净,并准备好食物。家里来了客人时尤应如此。这些都是汉朝伟大的史学家班固之妹曹大家或曹女士写在《女诫》中的、对妇女言行的四条根本要求。
那么什么又是中国妇道中的“三从”呢?所谓“三从”,实际上指的是三种无私的牺牲或“为他人而活”。也就是说,当她尚未婚配时,要为她父亲活着(在家从父),当她结婚后,要为其丈夫活着(出嫁从夫),而当她成为寡妇时,又必须为孩子活着(夫死从子)。事实上,在中国,一个妇人的主要生活目标,不是为她自己而活,或者为社会而活;不是去做什么改良者或者什么女子天足会的会长;甚至不是去做什么圣徒或在世上行慈善;在中国,一个妇人的主要生活目标就是做一个好女儿,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母亲。
我的朋友、一个外国太太曾写信问我,中国人是否真的像穆斯林一样,相信妇人是没有灵魂的?我回信告诉她说,我们中国人并不认为妇女没有灵魂,我们只是认为一个妇人——一位真正的中国妇人是没有自我、不自私的。谈起中国妇人的这种“无我”,使得我非要在一个非常难的问题上多说几句——这个问题不仅难,恐怕要使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们明白它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中国的纳妾制。我担心这个纳妾问题不仅难谈,而且在公开场合讨论它还是挺危险的。但是,正如一首英国诗所说的:“傻瓜冲进了连天使都畏惧不前的地方。”在此我将尽最大努力去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纳妾并不是像通常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不道德的风俗。
关于这个纳妾问题,我要讲的第一件事,正是中国妇女的那种无私无我,它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在做进一步阐述之前,请让我说明一下,在中国,纳妾并不意味着娶许多妻子。按照中国的法律,一个男人是只能娶一个妻子的,但他却可以纳许多妾或丫头,只要他乐意。在日本,一个侍女或妾被称做“te-kaki”(一个手靠)、“me-kaki”(一个眼靠)——这就是说,当你累了的时候,手有所触摸,眼有所寄托。我说过,在中国,理想女性并不要求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去拥抱她和崇拜她,而恰恰是她自己要纯粹地、无私地为丈夫活着。因此,当她丈夫病了或因操劳过度、身心疲惫,需要一个手靠、一个眼靠,使他得以恢复健康去适应生活和工作时,“无我”的妻子便给予他这一切。这就好比在欧美,一个好妻子当丈夫病了或急需的时候,适时递给他一把靠椅或一杯山羊奶。事实上,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我,她的那种责任感,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允许男人们可以有侍女或纳妾。
然而人们会对我说:为什么只是要求妇女无私和做出自我牺牲呢?男人们为什么不?对此,我的回答是,在中国,男人不是没有类似的要求——那些辛辛苦苦支撑家庭的丈夫们,尤其当他是一个士人的时候,他不仅要对他的家庭尽责,还要对他的国王和国家尽责,甚至在对国王和国家服务的过程中,有时还要献出生命:这难道不也是在做牺牲吗?康熙皇帝临终前躺在病床上发出的遗诏中曾说,“直到临终时才知道,在中国做一个皇帝,是一种多么大的牺牲”。
让我在此顺便说一下,这个康熙皇帝,濮兰德和白克好司先生在他们最近出版的著作中,将其描绘成一个身宽体大、孤独而又令人恶心的“淫棍”,并认为他最终正是葬送在一大批妻儿手里的。当然,对当代人如濮兰德和白克好司之流来说,纳妾不被视作卑鄙龌龊、令人作呕的东西,倒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这种人的病态的想象,除了卑鄙、龌龊、令人作呕的东西外,还能指望什么别的东西呢?当然这是题外话。下面我想谈谈每个真正的中国人的生活——上自皇帝,下至人力车夫和厨房帮工——以及每一个真正的妇人,实际上他们过着的都是一种牺牲的生活。在中国,一个妇人的牺牲是为她那被称做丈夫的男人无私地活着;一个男人所作的牺牲是供给和保障他的妻子、他带回家中的女人连同她们可能生下的孩子的所有开销。的确,我常对那些爱谈中国纳妾之不道德的人们说:在我看来,中国的那些纳有群妾的达官贵人们,倒比那些摩托装备的欧洲人,从马路上捡回一个无依无靠的妇人,供其消遣一夜之后,次日凌晨又将其重新抛回在马路上,要更少自私和不道德成分。纳妾的中国官人或许是自私的,但他至少提供了栖身之所,并承担了他所拥有的妇人维持生计的责任。事实上,如果说中国官员是自私的,那么我将说那些摩托装备的欧洲人不仅自私,而且是些懦夫。罗斯金说过:“毫无疑问,一个真正的战士的荣誉,并不是杀了多少敌人,而是愿意并随时准备去献身。”同理,我说,一个妇人的荣誉——在中国,一个真正的妇人,不仅要爱着并忠实于她的丈夫,而且要绝对无私地为她丈夫活着。事实上,这种“无我宗教”就是中国的妇女尤其是淑女或贤妻之道。这正如我在别的地方努力阐明的“忠诚宗教”,即为男人之道——中国的君子之道一样。外国人只有弄懂了这两种“道”或“教”,中国人民的“忠诚宗教”和“无我宗教”(“Religion of Loyalty”and“Religion of Selflessness”),他们才能理解真正的中国男人或真正的中国妇女。
然而人们又会问我:“爱何在?难道一个爱着妻子的男人,还能够有心去爱同一屋里妻子身旁的其他女人吗?”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一个男人真正爱其妻子,并不意味着他就应该一辈子拜倒在她的脚下去奉承她。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真正爱他的妻子的尺度,是要看他是否能合情合理地、尽心尽力地去干不仅保护她、而且不伤害她及其感情的事。如今,要带一个陌生女人到家,是一定会伤害妻子及其感情的。然而,在此,我要指出的是:正是这种我所称做的“无我宗教”可以保护妻子免于伤害,正是中国妇女这种绝对的无私无我,使得她在看到丈夫带别的女人进家门的时候,可能不感到伤害。换句话说,在中国,正是妇女的那种无私无我,使她的丈夫能够或允许丈夫纳妾,同时她却没有受伤害的感觉。
对此,请允许我说明一下:在中国,一个绅士——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是从来不会不经其妻子的允许就擅自纳妾的。一个真正的淑女或贤妻,不论何时,只要她丈夫有纳妾的合适理由,她也决不会不同意的。我就知道许多丈夫人过中年之后,因无后想纳妾,但因妻子不同意而最终打消了念头的。我甚至还得知这样一件事:有个丈夫,他妻子有病,身体很差,但他却不因此作纳妾之想。当妻子催促他赶紧纳妾的时候,他拒绝了。可他的妻子不仅瞒着他为他纳进一妾,还迫使其与妾同房。
事实上,在中国,防止纳妾泛滥,以保护妻子,便是丈夫对妻子的爱。所以,在中国,与其说丈夫因纳妾就不能真正地爱他的妻子,毋宁说正因为他们极其爱他们的妻子,才有纳妾的权利和自由,且不用担心他滥用这种特权和自由。这种特权、这种自由有时常常被滥用,尤其是在像今日这般混乱的中国,男人们的荣誉感、廉耻感处于最低下状态的时候。但即使是这种时候,我认为,在男人被允许纳妾的中国,对妻子的保护,仍然是她丈夫对她的爱,一种丈夫之爱,还有,我在此必须补充的是,他的得体——那种真正的中国绅士之高雅完美的情趣。我真怀疑在一千个普通欧美人中,是否能有一个人在同一间房里拥有一个以上的女人而不把家变成斗鸡场或地狱的。简而言之,正是这种得体——真正的中国绅士那种高雅完美的情趣,使得丈夫在纳进一个妾,一个手靠、一个眼靠入内室时,他的妻子不感到受伤害的情况成为可能。概括地说——正是那种无我宗教,那种妇女、那种淑女或贤妻的纯粹的无私——那种丈夫对他妻子的爱,还有他的得体——那种真正的中国绅士完美高雅的情趣,正如上文我所说过的,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孔子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
下面,为了使那些可能仍然对中国的丈夫们“真实的爱”持怀疑态度的人们相信,在中国,丈夫们能深深地爱着他们的妻子,我可以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学作品中举出充分的证据来。在这里,我本十分愿意引用和翻译一首挽歌,它是唐代诗人元稹为悼念亡妻而作的,但遗憾的是这首诗太长了,在已经是过于冗长的拙文里再加引用不太合适。然而,那些熟悉汉语的人,如果想了解那种感情,那种真正的爱,而不是当今人们常常误解为的所谓性爱——了解在中国,一个丈夫对他的妻子的爱是多么深挚,那么,就应该去读一读这首挽歌。它在任何一本唐诗集中都能找到。这首挽歌的标题是“遣悲怀”。由于不能在此引用这首长诗,我打算以一个现代诗人所写的另一首四行短诗,来代替它。这个诗人曾是已故总督张之洞的幕僚,他为追随总督,携妻带子到达武昌。在那待了多年之后,其妻去世。由于过分悲痛,他不得不马上离开那个地方。在动身时,他写下了这首挽诗。原文如下:
此恨人人有,百年能有几?
痛哉长江水,同渡不同归。
用英文表达它的意思,大约是这样——
The feeling here is common to everyone,
One hundred years how many can attoin?
But' tis heart breaking, O ye waters of the Yangtze,
Together we came—But together we return not.
同丁尼生下列诗相比,这首诗的感情即便不是更深沉,至少也是同样深沉。而它的用字却更少,语言则更为简洁精炼。丁尼生的诗写道:
拍啊,拍啊,拍啊,
拍在你那灰冷之岩上,噢,海呀!
…………
你轻抚的手虽然消失,
你的声音却犹然在耳!
然而,如今在中国,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如何呢?我认为这无须证明。我们中国,新娘和新郎按规矩在婚前的确是彼此不能相见的,但即使这样,新娘和新郎之间的爱却依然存在。这一点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中可以看到: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为了说明这些,我必须谈谈关于中国婚姻的某些风俗。在中国,合法的婚姻必行“六礼”,首先,是“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是“纳采”(接受丝织赠品),即订婚;第三,是“定期”,订下结婚日子;第四是“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是“奠雁”,洒酒雁上,即山盟海誓,保证婚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雁被认为是所有配偶爱中最忠诚的;第六,是“庙见”。在这六礼之中,最后两礼至关紧要,为此,我打算对它们详细作些描述。
目前,第四礼娶新娘,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仍保持着古老的风俗外——一般都省却了。因为它给郎家造成太多的麻烦和浪费。如今,新娘已不再是被迎娶,而是被送到新郎家去,当新娘进入郎家时,新郎站在门口迎接,并由他自己亲自打开新娘所坐的轿子,迎她到堂屋中,在堂屋,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他们双双面对着厅堂的大门、跪在苍天面前。厅堂里放一张桌子,桌上摆两根红烛,接着丈夫洒酒在地——前面放着新娘随身携带的双雁,这一礼节就是所谓“奠雁”,在雁前面洒酒祭奠,在男女之间海誓山盟——他发誓对她忠诚,她也发誓对他忠贞,正如同他们眼前所看到的双雁一样,坚贞不渝。从这时开始,可以说他们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亲密丈夫和甜蜜妻子了。但这种结合,还只是通过了道德法,君子法——他们彼此赋予忠贞二字,还没有得到公民法的认可。所以,这一礼节可以被称做道德或宗教婚姻。
接下来的礼节是所谓新娘和新郎间的交拜。站在厅堂右边的新娘,首先跪在新郎面前,新郎也相对而跪,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朝她跪下——她也如法回敬。在此,我希望指出的是,毫无疑问,这种交拜礼,在男女之间,在夫妇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如前所述,那种誓约礼可以被称为道德或宗教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接之而来可以被称之为公民婚姻的礼仪。在道德或宗教婚姻中,那男那女在道德法面前,在上帝面前结成了夫妻。这种婚姻仅限于该男该女之间。在中国,所有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家庭几乎都代替了国家——国家只是作为一个可以上诉的法庭而存在——家庭在我所讲的道德或宗教婚姻中,对婚姻或男女婚姻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裁判权的。实际上,从婚姻开始的第一天起到第三天举行的“公民婚姻”之前,新娘不仅不被引见,而且也不许露面或被新郎家的家庭成员窥见。
这样,新娘和新郎在一起住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算合法,而是做情夫情妇。在第三天——跟着就是中国婚姻中最后一礼的到来——庙见,或称做公民婚姻。我说在第三天举行庙见礼,这是《礼》经中的规定(所谓“三日庙见”),但如今,为了减少麻烦和浪费,一般在当天事后,接着便举行庙见这一礼仪。这一礼仪,如果其家族的祖庙就近——当然在祖庙举行,但对于那些住在城镇而附近又没有祖庙的人们,在有身份有名望哪怕很穷的人家的祖庙或祠堂里举行亦可。这种祖庙、庙堂或圣祠,里面都有一个灵台,或在墙上贴有红片纸,正如我在别的地方所说过的那样,它们是礼教这一国家宗教的教堂。中国的这种教堂,在性质上同基督教国家中的教会宗教的教堂是一样的。
这一仪式——庙见,首先由新郎的父亲去跪到祖庙的灵台前,如果无父,则由该家庭中最亲的长者代行——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庭中一位年轻成员现已娶妇进门。然后,新郎新娘依次跪到同一祖宗灵前。从这时开始,那男那女——不仅在道德法或上帝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国法面前,结成了夫妻。因此,我称这一庙见礼仪——中国人婚姻中的祠堂祭告——为社会的或公民的婚姻。而在此公民婚姻之前,那个女子,那个新娘——按照《礼》经的规定——是不能算一个合法的媳妇的(“不庙见不成妇”)。同时,据《礼》经规定,如果那新娘在祠祭前暴亡,则不许在夫家受祭烧纸——她丈夫烧纸祭奠她的地点和她的祭奠灵位也不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
这样,我们看到,在中国,一个合法的公民婚约不是那个女子和男人之间的事,而是那个女子同她丈夫家庭间的事,她不是同他本人结婚,而是进入他的家庭。在中国,一个太太的名片上,往往不写成某某的夫人,如“辜鸿铭夫人”,而是刻板地写成“归晋安冯氏裣衽”之类语。在中国,这种妇女同夫家之间的婚约,夫妇双方都绝不能不经夫家的许可任意撕毁。这正是中国和欧美婚姻的根本不同点所在。在欧美,人们的婚姻——是我们中国人所称为的情人婚姻,那种婚姻只基于单个男女之间的爱情,而在中国,婚姻正如我曾说的,是一种社会婚姻,一种不建立在夫妇之间,而介于妇人同夫家之间的契约——在这个契约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本人负责,还对他的家庭负有责任。通过家庭再到社会——维系社会或公民秩序。实际上,最终推及到整个国家。最后,让我在此指出,正是这种婚姻的公民观念,使得家庭稳固,从而保证了整个社会和公民秩序,乃至中国整个国家的稳固。至此,请允许我进一步指出——在欧美,人们表面上似乎都懂得公民生活意味着什么,懂得并具有一个作为真正的公民的真实概念——一个公民并不是为他自身活着,而首先是为他的家庭活着,通过这形成公民秩序或国家。——然而,在对这两个字的真实的感知中,欧美却未能形成稳定的社会、公民秩序或国家这样的东西——恰如我们今天在现代欧美所见的那样,其国中的男男女女对社会或公民生活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观念——这样一个设有议会和统治机器的国家,假如你愿意,可以把它称做“一个巨大的商行”。或者说,在战争期间,它简直就是一群匪徒和海盗帮——而不像一个国家。实际上,在此我可以进一步指出,这种只关心那些最大股东自私物质利益的大商行之虚伪的国家观念——这种具有匪徒合伙精神(esprit de corps)的虚假的国家观念,归根到底,乃是目前仍在进行的可怕战争的根源。
简而言之,缺乏一种对公民生活的真实观念,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国家,哪里还谈得上什么文明!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一个不结婚没有家庭和栖身之所的男人,是不能成为一个爱国者的,如果他要称为爱国者——我们中国人会将其称为一个强盗爱国者(brigand patriot)。事实上,一个人要想拥有一个真实的国家或公民秩序的观念,他就必须首先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观念,而要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和家庭生活观念,一个人又必须首先拥有一个真实的婚姻观念——结婚不是去结一种情人婚姻,而是去结上述我努力描述的那种公民婚姻。
还是言归正传吧。现在你能够想象出那可爱的妻子是如何等待到天明——去敬拜公婆,梳妆完毕后低声羞怯地问其夫婿,画眉深浅程度如何的了——从这里你能晓得我所说的中国的夫妇之间有着爱情,尽管他们在婚前彼此并不相识,甚至在婚礼的第三天也如此,但他们之间存在爱情却是事实。如果说你认为上述的爱还不够深,那么接着,我再举一个妻子写给她身在远方的丈夫的两行诗: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The day when you thinking of coming home,
Ah! Then my heart will already be broken.
莎士比亚“如是之爱”剧中人罗莎琳(Rosalind)对她的表哥塞尼亚(Celia)说:“哦,表哥,表哥,我的小表哥,你最了解我的爱有多么深!但我无法表达:我的爱就像葡萄牙海湾一样深不可测。”在中国,一个妇人——一个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和那个男人——那个丈夫对他妻子的爱,可以说就像罗莎琳对她表哥的爱一样深不可测,无法形容。它如同葡萄牙海湾那般没有底止。
然而,我也要谈谈它们彼此之间的那些不同点。我说过,在中国人完美的理想女性观和古希伯来人的理想女性观之间是有差异的。《所罗门之歌》中的希伯来情郎这样表达他对太太的爱:“你是多么漂亮,哦,我的爱人,你和苔尔查(Tirzah)一样美,像耶路撒冷一样标致,像一支揭旗而来的军队那样恐怖!”即使在今天,凡见过美丽的黑眼睛的犹太女人的人们,也都会承认,这幅描绘古希伯来情郎赋予他们种族的理想妇女形象的图景真实而又鲜明。可是,对于中国人的理想妇女形象,在此,我想指出的是,其中却丝毫也不存在使人感到恐怖的因素,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如此。即使是中国历史上的那个美丽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中国“海伦”,她可怕,也只是因为她内在的魅力不可抗拒。我在前篇题为“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曾谈到过一个英文字“gentle”(温文尔雅),并用它来概括中国式人之类型给他人留下的整个印象,如果这一概括对真正的中国人来说是真实可信的,那么,它对于真正的中国妇女来说,就更加准确了。事实上,真正的中国人的这种“温文尔雅”在中国妇女那儿,变成了神圣的、奇特的温柔。中国妇人的那般温柔,那般谦恭和柔顺,可以同弥尔顿《失乐园》中的夏娃(Eve)相媲美。她对夫君说:
上帝是你的法律,你是我的法律;
妇人最幸福的知识和荣耀莫过于知晓此理。
确实,中国人理想的妇女形象中这种至善至美的温柔特性,你从其他任何民族的理想女性形象中都无法找到——没有任何文明,无论是希伯来、希腊还是罗马文明,都不具备这一特性。这一完美的、神圣而非凡的温柔,只有在一种文明——基督教文明,当它臻于极致的文艺复兴时期才能找到。如果你读过薄伽丘的《十日谈》中格瑞塞达(Griselda)那个美丽的故事,你将从中窥见真正的基督教的理想妇女形象。然后,你就会懂得中国人的理想妇女形象中这种完善的恭顺,这种神圣的、纯粹无私的温柔意味着什么。
简而言之,就这种神圣而非凡的温柔性而言,那种真正的基督教的理想的妇女形象,同中国人的女性理想形象是大体相同的,但它们之间也有一个细微的差别。假如你仔细比较一下基督教中的圣母玛丽亚的形象,她不同于中国的观音菩萨,而恰恰与杰出的中国艺人所刻画的女妖形象相同,你就能看出这种差别——基督教理想妇女形象同中国人女性理想形象间的不同。圣母玛丽亚很温柔、中国的理想女性也温柔;圣母玛丽亚优雅脱俗,轻灵绝妙,中国的理想女性也同样优雅脱俗,妙不可言。然而,中国的理想女性要胜一筹的是,她们轻松快活而又殷勤有礼(debonair)。要想对“debonair”一词所表达的这种妩媚的优雅有一种概念,你不得不回到古希腊去——
O ubi campi Sperche so que et virginibus bacchata Lacaenis Tay-geta!
哦,在士佩奇斯古河的旷野,拉科尼的贞女们,使得塔基达山麓的祭士们都如痴如醉了。
事实上,你将不得不去到塞色利(Thessaly)的原野和士佩奇尔斯(Spercheios)的小溪,去到纯情少女们跳酒神舞的丘陵——塔基达(Taygeta)山丘。
毋庸讳言,中国自宋朝以来,那些可称做儒家清教主义者的宋代理学家们把孔教弄得狭隘、僵化,儒教精神、中国文明的精神或多或少有点被庸俗化了——从那时起,中国的女性丢掉了许多“debonair”一字所表示的优雅与妩媚。因此,如果你想在真正的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中看到“debonair”所表达的优雅与妩媚,你只能去日本,在那里甚至直到今天,依然保存着唐朝时期纯粹中国文明的遗风。正是中国理想女性形象那神圣而非凡的温柔所形成的、“debonair”一字所表示的这种优雅与妩媚,赋予了日本女子以“名贵”的特征——甚至于当今最贫困的日本妇女也不例外。
谈到“debonair”一字所表达的这种妩媚和优雅的特色,请允许我在此引用几句马修·阿诺德的几句话,他借此将英国古板拘泥的新教徒的理想女性形象,同法国轻柔优雅的天主教徒的理想妇女形象做了对比。在比较法国诗人毛里斯(Maurice de Guerin)受人喜爱的妹妹欧仁妮·盖兰(Eugénie de Guerin),和一个写过《艾玛·达珊小姐》(Miss Emma Tatham)一诗的英国妇女时,他说:“这个法国妇女是郎古多克(Languedoc)的一名天主教徒,那个英国妇女则为马格特(Margate)的一名新教徒,马格特英国新教徒那古板拘泥的形象,表现在它所有的单调乏味、丑陋不堪之中——补充一句,也显现在它全部的有益健康之中。在这两种生活的外在形式和时尚之间,一面是郎古多克圣诞节期问天主教徒玛豆(Madlle de Guerin)的‘nadalet',复活节时她那长满苔藓的礼拜堂,她对圣徒传的每日诵读;另一面则是达珊小姐的新教那干瘪、空洞和狭隘的英国仪式,她与马格特霍利广场上的礼拜者合伙结成的教会帮;她用柔软、甜腻的声音对那令人兴奋的短诗之吟唱:
让我主耶稣知道,并感受他血液的流动,
“这就是永恒的生命,这就是人间的天国”。
还有她那来自主日学校的年轻女教师,以及她那位可敬的唱诗班领袖托马斯·罗先生。在这两种生活的外在形式和时尚之间,差异有多么大!从基础上看,这两种生活是相似的,可她们生活的所有具体环境,却又是多么的不同!对于这种不同,有人说是非本质的和无关紧要的。不错,这种差异是非本质的,但若认为它是无关紧要的,那就错了。在英国仪轨之下新教的宗教生活明显缺乏优雅迷人之处,这绝非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它是一种真正的弱点。你们本该把此事做好,而不应将其留给他人。”
最后,我打算指出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中最重要的特质,那种鲜明地有别于所有其他国家和民族古代或现代之理想妇女形象的特质。不错,就中国女人这一品质本身而言,它是世界上任何自命为文明的国家和民族的理想妇女形象所共同的,但在此,我要强调的是,这一品质在中国发展到如此完美的程度,恐怕是世界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望尘莫及的。我所讲的这一品质,用两个中国字来描述,就是“幽闲”。在前文我所用过的对曹太太(大家)所著《女诫》的引文中,我将其译作“modesty and cheerfulness”。中国的“幽”字,字面意思是退隐、僻静、神秘。“闲”字,字面意思是自在或悠闲。对于中国的“幽”字,英语“modesty”(谦和、端庄、淑静),“bashfulness”(羞怯)只能给你一个大意,德语的“sittsamkeit”(羞怯、忸怩)同它较为接近,但恐怕法语“pudeur”(腼腆、羞涩)同它的本意最为接近了。这种腼腆,这种羞涩,这种中国的“幽”字所表达的品质,我可以说,它是一切女性的本质特征。一个女人这种腼腆和羞涩性愈发展,她就愈具有女人味——雌性,事实上,她也就越成其为一个完美的、理想的女人。相反,一个丧失了中国“幽”字所表达的这种特性,丧失这种羞涩,这种腼腆,那么她的女性、雌性,连同她的淳香芬芳也就一并俱亡了,从而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因此,正是中国女性理想形象中这种腼腆,这种“幽”字所表达的特性,使得或应当使得中国妇女本能地感到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是不成体统的、不应该的。按照中国人的正统观念,上戏台和在大庭广众面前抛头露面,乃至到中国基督教青年会的大厅里去搔首弄唱,都是下流的,极不合适的事情。就其优良方面而言,正是这种幽闲,这种与世隔绝的幽静之爱,这种对招摇过市(“garish eye of day”)的反感,这种中国女性理想中的腼腆羞涩,赋予了真正的中国女人那种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妇女所不具备的——一种芳香,一种比紫罗兰香,比无法形容的兰花香还要淳浓,还要清新惬意的芳香。
两年前,我曾在《北京每日新闻》(The Peking Daily News)上翻译过《诗经》中那首古老情歌的第一部分。我相信,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情歌。在这一部分里,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是这样被描述的: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The birds are calling in the air —
An islet by the river-side;
the maid is meek and debonair,
Oh! Fit to be our Prince's bride.
“窈窕”两字与“幽闲”有同样含义,从字面上讲,“窈”即幽静恬静的、温柔的、羞羞答答的;“窕”字则是迷人的、轻松快活、殷勤有礼的。“淑女”两字则表示一个纯洁或贞洁的少女或妇人。这样,在这首中国最古老的情歌中,你将发现中国理想女性的三个本质特征,即幽静恬静之爱,羞涩或腼腆以及“debonair”字所表达的那无法言状的优雅和妩媚,最后是纯洁或贞洁。简而言之,真正或真实的中国女人是贞洁的,是羞涩腼腆而有廉耻心的,是轻松快活而迷人、殷勤有礼而优雅的。只有具备了这三个特征的女人,才配称中国的女性理想形象——才配称做真正的“中国妇女”。
儒家经典之一的《中庸》,我曾译作“人生指南”(the Conduct of Life),它的第一部分内容包含了在人生准则方面儒教的实践教义。在这一部分里,是以对幸福家庭的如下一段描述作为结束的: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
兄弟既翕,和乐且耽;
宜尔室家,乐尔妻帑。
When wife and children dwell in union,
This like to harp and lute well-played in tune.
When brothers live in concord and in peace,
The strain of harmony shall never cease.
Make then your home thus always gay and bright,
Your wife and dear ones shall be your delight.
中国的这种家庭简直是人间天堂——作为一个拥有公民秩序的国家,中华帝国——是那真正的天堂。天国降临大地,降福于中国人民。于是为君子者,以其廉耻感、名分心,以其“忠诚宗教”,成为中华帝国公民秩序的坚强卫士;同样,中国的女人,那些淑女或贤妻,以其轻松快活、殷勤有礼的妩媚和优雅,以其贞洁、腼腆,一句话:以她的“无我宗教”,成为中国之家庭——那人间天堂的守护神。
(选自《中国人的精神》[1915年版],由黄兴涛、宋小庆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