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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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比较文学的渊源与定义

法国学者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认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在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specific profit)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situs),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布尔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康、李猛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来观照比较文学,我们可以发现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发展也是在一个特定的文学场中进行的。这个文学场是一个错综复杂、纵横交错、不同势力相互抗衡的权力体系网络。在这一错综复杂的文学场域中,围绕着比较文学的定义,不同国家、不同学派的比较文学工作者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争夺符号权力的斗争。大致而言,这些权力斗争主要表现为控制、竞争、平等三种模式。

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鲜明地体现出了一种控制性的权力关系。

事实上,“比较文学”一词在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之前就已经产生。最早使用这一词语的是法国的两位中学教师诺埃尔(Francois Noël)和拉普拉斯(E.Laplace)。他们在1816年编辑出版了一本以《比较文学教程》命名的文学作品选集。这本选集收录了一些法国文学和英国文学作品,却并未对比较文学的理论进行探讨。赋予“比较文学”这一名称研究性意义内涵的是法国学者维尔曼(Villemain,1790—1870)、安贝尔(Ampère, 1800—1864)等人。1827年,维尔曼在巴黎大学开设名为“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1829年,他的《比较文学研究》一书出版。1830年,另一位法国学者安贝尔开设了名为“各国文学的比较史”的讲座。1836年,基内在里昂大学开设了以“比较文学”为名的讲座。上述的讲座虽然不是常设性的,学者们的比较研究也大都停留在对史料的罗列上,但不可否认,正是得力于这些学者具有比较文学性质的讲座与著作,“比较文学”这一名称才逐渐流传开来,并为比较文学学科的诞生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19世纪70年代以后,伴随着一些标志性事件的发生,比较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走上历史舞台。1877年,匈牙利的梅茨尔(Hugo Von Merzl,1846—1908)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本比较文学杂志《总体文学比较》;1886年,英国学者波斯奈特(H.M.Posnett,1855—1927)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文学理论专著《比较文学》;1897年,法国学者戴克斯特(Joseh Texte,1865—1900)作为第一个比较文学教授在里昂大学创办第一个比较文学常设讲座“文艺复兴以来法国文学的影响”。这一时期,无论是在大学的讲座中还是在学者的实际研究中,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与视野都是非常开阔的。而这种广泛涉及影响研究、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的比较文学之所以转向了20世纪30年代的法国学派注重“影响研究”的比较文学,又是与比较文学这一文学场域中的权力关系相联系的。正如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性史》中所说的那样:“权力无法逃脱,它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塑造着人们想用来与之抗衡的那个东西”,“人们始终处于权力‘之内’,‘逃避’它是不可能的”。〔法〕米歇尔·福柯:《性史》,张廷琛等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80、93页。简而言之,为了取得比较文学这一文学场域中的控制性权力,法国学派主要使用了如下几种策略来定义比较文学。

首先,是赋予比较文学以固定的研究对象。比较文学学科建立之初受到的最大的挑战,就是以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为代表的其他学科的学者对学科合理性的质疑。克罗齐认为:“比较方法不过是一种研究的方法,无助于划定一种研究领域的界限。对一切研究领域来说,比较方法是普通的,但其本身并不表示什么意义。……这种方法的使用十分普遍(有时是大范围,通常则是小范围),无论对一般意义上的文学或对文学研究中任何一种可能的研究程序,这种方法并没有它的独到、特别之处。……看不出有什么可能把比较文学变成一个专业。”〔美〕约翰·迪尼著:《中西比较文学理论》,刘介民译,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3、145页。为了回应这类挑战,梵·第根(Paul Van Tieghem,1871—1948)、卡雷(Jean-Marie Carreé, 1887—1985)等对比较文学概念与研究领域进行了“精确化”的阐释。在他们看来,比较文学并不是文学的比较,而是对两国之间文学关系的研究。梵·第根是第一个对法国学派理论进行较为全面阐释的学者,他出版于1931年的《比较文学论》被视为系统地阐释了比较文学研究理论、范围、方法和历史的集大成之作。他认为,“比较文学的对象是本质地研究各国文学作品的相互关系”〔法〕梵·第根:《比较文学论》,戴望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版,第55页。。卡雷在为其学生基亚(Guyard,1921—)的《比较文学》一书作序时指出:“比较文学的定义有必要再一次加以廓清……并非随便什么事物,随便什么时间地点都可以拿来比较。”“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个分支:它研究在拜伦与普希金,歌德与卡莱尔、瓦尔特,司各特与维尼之间,在属于一种以上文学背景的不同作品、不同构思以至不同作家的生平之间所曾存在过的跨国度的精神交往与实际联系。比较文学主要不是评定作品的原有价值,而是侧重于每个民族、每个作家所借鉴的那种种发展演变。”〔法〕卡雷:《比较文学初版序》,李清安译,《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2、43页。基亚认为,“比较文学并非比较。比较文学实际只是一种被误称了的科学方法,正确的定义是:国际文学关系史”〔法〕基亚:《比较文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页。。既然以克罗齐为代表的其他学科的学者以“比较方法是普通的”为由否定比较文学的学科独立性,那么,梵·第根、卡雷等法国学派的学者就将“关系”设定为比较文学学科的根本特性,而那种不注重关系的“比较”则与真正的比较文学无缘。由此,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设定,梵·第根、卡雷等法国学派的学者确立了比较文学的有效原则。

其次,是明确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一个学科独立存在的标志,是它必须拥有自己的科学的研究方法。有鉴于此,法国学派对那种打着“比较文学”幌子的随意的类比与对比式的文学比较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卡雷的老师、法国学派的另外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巴尔登斯伯格(Fernand Baldensperger, 1871—1958)在《比较文学评论》发刊词中指出:“仅仅对两个不同的对象同时看上一眼就作比较,仅仅靠记忆和印象的拼凑,靠一些主观臆想把可能游移不定的东西扯在一起找类似点,这样的比较决不可能产生论证的明晰性。”而要使比较文学具有论证的明晰性,就必须借助于孔德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别中的作家作品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科学性、实证性考察。梵·第根指出:“真正的‘比较文学’底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底原因。总之,‘比较’这两个字应该摆脱了全部美学的涵义,而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的。”〔法〕梵·第根:《比较文学论》,戴望舒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7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认为“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支”〔法〕卡雷:《〈比较文学〉初版序言》,见《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3页。。如此,法国学派在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的实证主义哲学的牵引下将比较文学带向了唯历史主义的实证之途,比较文学研究者也相应地成为了考证各国间文学关系的事实联系的文学史家。

应该说,当梵·第根、卡雷等人依靠丰厚、悠久的法国文学传统进入比较文学这一场域时,他们对比较文学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精细阐释建构了比较文学场域的统治秩序,他们自身也作为比较文学这一场域的权力建构者把持了对比较文学进行阐释的话语权。不可否认,这种制约性的权力确实表现出了一种极大的生产性。按照福柯的理论,权力的生产性的主要特点就在于它能“引发乐趣,生成知识,引起话语”杜小真:《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436页。。而显而易见,比较文学场域在强大的法国学派的权力冲击下不仅生成了基本的学科理论框架与范式,而且也成为了一个充满诱惑、充满生机的权力网络。

然而,法国学派将比较文学仅局限于影响研究上,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影响研究又主要是将法国作为文化与文学的影响者,考察其他国家的文化与文学对它的接受。这种研究事实上在比较文学场域的文化资本的拥有者之间制造了矛盾,它暗含着在比较文学场域中拥有悠久文化与文学传统的法国比较文学研究者比其他欧洲国家的比较文学工作者更有一种合法性优势,由此,比较文学场域的文化资本的拥有者之间最初的不平等产生了。与此相联系,法国学派的控制性权力的另外一种性质也突显出来,本来具有生产性的知识权力因为包含了文化沙文主义因素和民族文化孰优孰劣的价值判断而变成压抑性的了。而正是这种权力的压抑性,导致了美国学派对它的质疑与竞争权力模式的产生。

在比较文学这一场域中,比较文学研究者拥有的文化资本对于他们争夺比较文学的合法性定义的阐释权和场域中有价值的支配性资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法国文化与文学较之美国文化与文学不仅具有更为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取得的成就也更为辉煌,因而,法国学派较之美国学派拥有更为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本。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历史文化资本的不平等分布生成了两个学派最初相遇时前者的制约地位与后者的弱势地位。然而,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一跃成为世界上的政治、经济、军事超级强国。在此背景下,美国学派不再甘于被制约的地位,利用一切手段与法国学派展开竞争以改变自己在场域中的这种劣势地位。具体而言,美国学派主要采取了命名活动这一策略来与法国学派竞争,以谋求夺取对场域的支配性价值、评价标准的结构空间。

首先,美国学派将比较文学研究的范围从两国文学关系的事实性联系的研究扩大到毫无历史关系的语言现象或类型的平等对比中。

1958年9月,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教堂山举行的国际比较文学协会第二届年会上,以韦勒克(René Wellek,1903—1995)为代表的一些美国学者对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定义”进行了尖锐的质疑与猛烈的批判。韦勒克认为,法国学派将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局限为两国文学之间实存的事实性联系与比较文学的根本精神是背道而驰的。由于对比较文学研究对象的限定,比较文学实际上已沦为历史性学科的附属学科。而在进行这种所谓的“国际文学关系史”的研究时,法国学派更是流露出了一种强烈的法国中心意识与民族优越感,“造成了使比较文学成为文化功劳簿这样一种奇怪现象,产生了为自己国家摆功的强烈愿望——竭力证明本国施与他国多方面的影响,或者用更加微妙的办法,论证本国对一个外国大师的吸取和‘理解’胜过其他任何国家”〔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危机》,见干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29页。。美国学派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雷马克(Henry H.H.Remak,1916—2009)也认为:“法国比较文学是以进一步扩展法国文学研究为起点的。过去,它主要研究法国文学在国外的影响和外国文学对法国文学的贡献,现在仍然如此。”〔美〕雷马克:《十字路口的比较文学:诊断、治疗和预测》,见《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74页。而在韦勒克等美国学者看来,法国学派这种注重“国际文学关系史”的影响研究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因为,“把‘比较文学’局限于研究二国文学之间的‘贸易交往’这一愿望,使比较文学变得仅仅注意研究外部情况,研究二流作家,研究翻译、游记和‘媒介物’。一言以蔽之,它使‘比较文学’成了只不过是研究国外渊源和作家声誉的附属学科而已”〔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危机》,见干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而事实上,“比较也不能仅仅局限在历史上的事实联系中,正如最近语言学家的经验向文学研究者表明的那样,比较的价值既然存在于事实联系的影响研究中,也存在于毫无历史关系的语言现象或类型的平等对比中”〔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名称和实质》,见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研究组编:《比较文学研究资料》,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8页。。在坚决否定了法国学派所谓比较文学只能研究两国文学关系的事实性联系的观点的同时,韦勒克等美国学者将并不存在实际交流和影响的国别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也纳入了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更进一步,他们将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还拓展到了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雷马克指出:“比较文学是超越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和其他知识领域及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美〕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张隆溪译,《国外文学》1981年第4期。

其次,美国学派批评了实证研究,大力倡导美学与文学批评方法。

法国学派依据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将比较文学定性为文学史的分支,与此相联系,在研究方法上,他们推崇实证主义方法,而极力反对美学分析。这种单一的批评方法在20世纪20、30年代新批评崛起的背景下已经不能适应比较文学发展的要求。有鉴于此,美国学派的学者顺应时代潮流的需要,依据新批评注重文学性的理论对抗与质疑法国学派注重渊源与影响、原因与结果的实证主义方法。韦勒克对法国学派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在比较文学场域的有效性抱有强烈的质疑态度。在《近来欧洲文学研究中对实证主义的反抗》一文中,韦勒克就以“实证主义”来命名19世纪下半叶占统治地位的文学研究方法。法国学派认为,在国别文学之间影响与接受的二元关系中,只要找到了影响的渊源无疑也就找到了后者文学产生的原因。而韦勒克认为,“(法国学派)这类研究中假设存在的中性事实好像有一条线与前面的事实相联系的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后来的艺术品没有前者可能无法形成,但却不能说明产生它的原因是前者。文学中这类研究的整个概念是外缘的,往往被狭隘的民族主义侵蚀,造成计算文化财富的多寡、在精神领域计算借贷的弊端”。 Rene Wellek, Discrimination: Further Concepts of Criticism,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70, p.6.法国学派认为,建基于文献学与考据学之上的事实考证方法对比较文学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美国学派认为,这种意义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研究起因显然决不可能解决文学艺术作品这一对象的描述、分析和评价等问题。起因与结果是不能同日而语的:那些外在原因所产生的具体结果——即文学艺术作品——往往是无法预料的”〔美〕韦勒克、沃伦:《文学原理》,刘象愚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45页。。在美国学派看来,比较文学研究必须是文学研究,韦勒克指出:“文学史和文学研究只有一个对象,即就是文学。”〔美〕韦勒克:《比较文学的危机》,见干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韦斯坦因(Ulrich Weisstein,1925—)也认为,“比较文学既可研究哲学、历史、艺术,也可研究文学演变史和批评史,不过主要的是以文学为中心,凡是与文学有关的各个方面,都可列入讨论范围,可是与文学无关的科目则不应作为研究对象”韦斯坦因:《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布鲁明顿: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4页。。与注重实证的影响研究方法相比,注重文学性与美学价值的平行研究方法有它不可替代的优势。雷马克在《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中指出:“影响研究如果主要限于找出和证明某种影响的存在,却忽略更重要的艺术理解和评价的问题,那么对于阐明文学作品的实质所做的贡献,就可能不及比较互相并没有影响或重点在于指出这种影响的各种作家、作品、文体、倾向性、文学传统等等的研究。”由此,美国学派在将比较文学由法国学派的注重对文学外部的研究引入到了对文学内部意义和结构的分析的同时,也使它的研究方法由注重事实材料的考证转向对文学价值的判断与美学的分析。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美国学派与法国学派围绕着符号权力展开了一场制约与反制约的斗争。而对比较文学的重新界定则是场中原来处于被制约地位的美国学派与占制约地位的法国学派争夺符号权力的一种重要策略。借助于这种策略,他们变革了法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传统阐释,赋予了比较文学以新的内涵和外延,显示了比较文学与时俱进的时代性特质。然而,正像所有的文学场域一样,比较文学场域也有它的基本的规则,比如说比较文学是文学研究和跨越两国文学的研究等就是比较文学的基本规则;比较文学场域中的一些规则可以被变革甚至颠覆,但比较文学的基本规则不能被颠覆,一旦这种基本规则被颠覆了,比较文学也就不是比较文学了。正是有鉴于此,美国学派在对比较文学进行重新界定时承认了这一基本规则,韦勒克、雷马克等美国学派的学者虽然质疑法国学派的国际关系史研究,但那是针对法国学派将这种跨国界的影响研究当成比较文学研究的唯一研究对象而言的。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放弃对比较文学是跨国界文学研究的基本规则的遵循,只是在遵循这种规则时赋予了它更为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并通过这种规则的变革去积极谋夺符号权力。由此,美国学派与法国学派的权力竞争在这里表现出了复杂性。就美国学派而言,它要利用既有的比较文学规则才能进入比较文学场域,并通过对这种规则一定程度的认同来证明自己在比较文学场域的合法性地位。只有在场域中的合法性地位得以建立,它对比较文学重新界定的活动才能真正展开。就法国学派而言,为了维护自己的制约性权力,它对于与其理念一致的观点和权力运作方式自然会加以认同。而在制约性权力受到对方持久和坚决的挑战与冲击而丧失时,他们也不得不部分地接受了美国学派对比较文学的界定。1963年,法国巴黎大学比较文学教授艾金伯勒(René Etiemble,1909—2002)就认为,真正的比较文学应该是“将历史方法与批评精神结合起来,将案卷研究与‘文本阐释’结合起来,将社会学家的审慎与美学家的大胆结合起来”,从而最终“赋予我们的学科以一种有价值的课题和一些恰当的方法”。〔法〕艾金伯勒:《比较文学的目的、方法、规划》,见干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8页。虽然从整体上来看,法国学派尚未像美国学派那样高度重视文学批评和美学鉴赏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的作用,然而,艾金伯勒等法国学者对实证研究中的文学批评和美学鉴赏的注意,已经显示了在对方重新命名活动的强力冲击下法国学派的比较文学理论向美国学派理论的靠拢。

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1931—)指出:“争取解放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在逃避旧的权力模式。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新的权力模式之下。”Charles Taylor, “Foucault on Freedom and Power”.Michel Foucault, Critical Assessments.Vol.V Ed.Barry Smart.London: Routledge,1995, p.334.就在我们欣喜于美国学派对法国中心论的质疑与批判的时候,随着美国学派占据了比较文学场域的中心位置,一种新的西方中心论得以形成,东方文化与文学遭受了法国学派占据比较文学场域中心位置时一样的被漠视的命运。

为了打破法国学派、美国学派这种将比较文学限定在西方文化圈的偏执而又傲慢的观念,为了维护与西方文化异质的东方文化的独立性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大批中国学者依恃着自己悠久而又辉煌的传统文化纷纷跃入比较文学场域之中,他们强调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异质性价值,对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的“法国中心论”与“欧洲中心论”进行质疑与挑战。由此,中国学派应运而生。

与法国学派、美国学派相比,中国学派进入比较文学场域抱持的不是唯我独尊的心态,而是依据中国古代“和而不同”的哲学思想,在肯定前两个学派的成就的同时,强烈倡导异质文化与文学的平等对话。因而,如果说比较文学前两个阶段充分体现了控制和竞争的权力运作模式,那么,第三个阶段则表现出一种平等的权力运作模式。

首先,将比较文学研究的范围延伸至跨文化研究之上。

二战以来,随着传统的殖民主义统治的逐渐衰落,原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独立,世界上开始出现经济多元化、政治多元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正是在这种全球多元化的语境里,中国学派以及跨文化研究的出现成为势所必然的事。

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这一概念最早形诸文字是在1976年。这一年,台湾学者古添洪、陈慧桦在他们主编的《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一书序言中明确提出:“援用西方文学理论与方法并加以考验、调整以用之于中国文学的研究,是比较文学中的中国学派。”古添洪、陈慧桦:《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序》,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6年版,第2页。这是中国学者第一次在定义与方法上对中国学派进行的界定。此后,乐黛云、陈惇、孙景尧、曹顺庆、谢天振等都以全新的眼光对中国学派的理论特质与方法进行了种种阐释。而“跨文化”研究则被他们一致认定为中国学派最为重要的特点。乐黛云指出:“如果说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在法国,第二阶段主要在美国,那么,在全球化的今天,它已无可置疑地进入了发展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比较文学的根本特征是以维护和发扬多元文化为旨归的、跨文化(非同一体系文化,即异质文化)的文学研究。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跨文化,二是文学研究。”乐黛云:《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三阶段》,《社会科学》2005年第9期。曹顺庆认为:“如果说法国学派以‘影响研究’为基本特色,美国学派以‘平行研究’为基本特色,那么,中国学派可以说是以‘跨文化研究’为基本特色。”曹顺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基本理论特征及其方法论体系初探》,《中国比较文学》1995年第1期。在乐黛云、曹顺庆等人看来,跨文化研究是中国学派安身之根本,它极大地拓展了比较文学研究的范围,“法国及欧洲的比较文学强调用实证的方法描述欧洲各国文学之间的事实联系及其传播途径,而中国的比较文学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中外(主要是中西)文学的对比意识或比照意识;欧洲比较文学要强调的是欧洲各国文学的联系性、相通性,而中国比较文学则在相通性之外,更强调差异性和对比性”乐黛云:《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三阶段》,《社会科学》2005年第9期。。“这种跨越异质文化的比较文学研究,与同属于西方文化圈内的比较文学研究,有着完全不同的关注焦点,那就是把文化的差异推上了前台,担任了主要角色。”曹顺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基本理论特征及其方法论体系初探》,《中国比较文学》1995年第1期。事实上,正如世界民族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世界上的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世界不同文化间的相似性往往是一种表层上的相似,那么,世界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才是不同文化最根本的精神。因而,跨文化的比较,必须由表及里深入到不同文化的模子中去探讨。只有这样,跨文化研究才能深入到不同文化的根基,在掘开异质文学之间最为深厚的土壤时,使异质文学超越自身的局限性,从而在平等对话中达成互识、互补、互证的良性互动的关系。

其次,在方法论上提出了“双向阐发研究”。

在中国,最早运用西方理论体系全面阐发中国古代文学名著的是王国维写于1904年的《〈红楼梦〉评论》。最早在理论上对“阐发研究”进行界定的是台湾的古添洪、陈鹏翔(陈慧桦),他们在1976年出版的《〈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序》中将“阐发研究”界定为:“援用西方的理论与方法,以开发中国文学的宝藏。”古添洪、陈慧桦:《比较文学的垦拓在台湾·序》,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6年版,第1页。“阐发研究”为不同文化体系下的文学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然而,这种“以西释中”的阐释方法也表现出了偏重西方理论忽视中国文化理论的倾向。有鉴于此,一些大陆学者提出了在理论表述上更为周全的“双向阐发”研究的主张。陈惇、刘象愚在《比较文学概论》中首先对“双向阐发”的概念进行了阐释:“阐发研究绝不是仅仅用西方的理论来阐发中国的文学,或者仅仅用中国的模式去解释西方的文学,而应该是两种或多种民族的文学互相阐发、互相发明。”陈惇、刘象愚:《比较文学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44页。此后,乐黛云、曹顺庆等学者都对“双向阐发”进一步作了深入的论述。曹顺庆认为,“‘双向阐释’原则指的是在新的文论话语的建设中,我们不但要善于吸收外国文论(主要是西方)的长处为我所用,同时也要能够用我们的理论去阐释别国的文学或理论。我们不但要能够拿进来,也要能够走出去,至少要有走出去的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在对话中要有话语运用与话语输出的意识”曹顺庆:《中国文论话语及中西文论对话》,《浙江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较之单向阐发法,双向阐发法研究的主要内容由单一的理论阐释作品扩展至理论阐释作品、理论阐释理论、跨学科阐释等方面,在阐释原则上则由偏执一端向讲究平等性、有效性转向。所谓双向阐发研究的平等性原则,“它要求坚持文明之间的平等对话立场,强调不同文明文学之间的平等地位,反对一方理论对另一方文学的垄断与独白。具体说来,就是要求阐发的对等性和互为主体性”曹顺庆:《比较文学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所谓有效性原则,“针对的是阐发研究过程当中理论与对象之间的契合性问题”,“在进行阐发研究的过程当中,我们不论是用本国的理论模式去阐发西方的文学,还是运用西方的理论模式来阐发本国的文学,都必须小心谨慎,都必须对所要采用的理论模式,对所要阐发的对象作具体细致的分析,以确保阐发的可行性、有效性”。同上书,第261、262页。至此,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双向阐发研究成为了中国学派最具独创性和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方法。

无论是跨文化研究还是双向阐发研究,它们都主张在比较文学场域中平等地看待其他学派,承认其他学派理论所包含的历史合理因素和真理成分。正是依恃于这种平等的心态与原则,它们在改变了法国学派与美国学派从中心/边缘、主体/客体等等二元关系来进行比较文学研究的权力关系模式时,也以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的理性而又智慧的力量在与其他学派和平共处中赢得了他们的承认和尊重。由此,中国学派创建的跨文化研究与双向阐发研究,在促成了比较文学场域中不同学派之间的平等对话、借鉴与吸收时,也使比较文学学科建设获得了更开阔的视野、更充实的内容和更为科学的权力关系模式。

由上可见,比较文学的定义是随着比较文学学科发展而发展的,它具有流动性、开放性的特点。综合不同学派之说,再根据对比较文学学科特征与研究范围的认识,我们对比较文学定义如下:比较文学是一种具有开阔的世界性眼光,强调主体间性定位,将学科特征定位于研究主体与研究主体间性、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主体间性、研究对象主体与研究对象主体间性的文学间性关系的研究。它主要研究异质文学的事实材料间性关系、异质文学的美学价值间性关系、不同诗学的间性关系、文学与其他文化理论的间性关系、文学与其他学科的间性关系。它的研究宗旨在于加深对于不同国家文学和不同学科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理解,促进它们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