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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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序言

宪法的学习与研究,可以从规范、现实、理念三个层面上展开。

一国的宪法规范,主要体现在宪法典或宪法性法律之中。研读宪法规范,可以直观地阅览该国的政权架构、权利体系,洞悉该国的历史状况、民族精神。通过不同地域、不同时空的宪法文本的比较,我们还可以发现人类在宪法语言、宪法观念、宪法表述上的异同,最终为宪法文本的完善和宪政理想的实现提供科学依据。荷兰宪法学家范·马尔赛文曾对世界上150多个国家的宪法文本,运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了量化的分析,出版了《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一书,其研究成果被广泛引用,堪称规范研究的典范。

有人说,宪法文本是宪法学习的最好教科书,此言不谬。首先,宪法文本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的基本构成及基本国策的载体,透过载体,才能沟通心灵。其次,论文写作、论辩演说、法律实践无不以宪法文本为依据,只有条文烂熟于胸,才能运用自如于手,可谓熟能生巧。再次,宪法文本乃是民族语言和智慧的结晶,其文字之简洁、逻辑之严谨、结构之妥帖、韵律之优美、底蕴之深厚,非普通法律可比,反复阅读赏析,可满足审美趣味。

规范的学习在于运用。将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是宪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当我们认为宪法是法的时候,强调宪法具有法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时,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就提到了议事日程。既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实施宪法,行政机关通过执法实施宪法,那么,司法机关适用宪法保障人权就更属题中应有之义。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对宪法由谁适用、如何适用,宪法由谁解释、如何解释,特别是违宪审查权由谁行使、如何行使等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有所研究。

应用宪法学属于宪法社会学的研究范畴,它为宪法的学习拓宽8了视野和领域。对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关注,对宪法实践和宪法解释的评析,对宪法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既是学习方法问题,更是学习目的问题。君不见,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裁判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的先河;我国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齐玉玲诉陈晓琪案”的司法解释,解放了法院适用宪法保障人权的枷锁;2003年三个博士生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导致了“收容遣送条例”被废止。所以,宪法应用永远是宪法学研究的源头活水,更是宪法学人推动宪政发展的力量源泉。

我们可将宪法理念归类于宪政哲学,它的养成源于人类宪政文化的陶冶、宪政精神的牵引和宪政价值的型塑。宪法制度史和思想史的研究成果,昭示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历程。我们清楚地看到,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孟德斯鸠、洛克、卢梭再到托克维尔、汉密尔顿、戴雪等大量的宪政思想家,把宪政真理的颗粒汇成了真理的粮仓。正是在人类政治文明的宝库中,我们找到了诸如主权、人权、分权、法治等宪法原则,找到了自由、平等、正义、共和等宪政价值,找到了成文宪法、权力制约、违宪审查、交错选举等宪政技术。正是这些原则、价值和技术,支撑着我们的宪法理念,刻画着我们的宪法文本,指导着我们的宪政实践。

本书是集体创作的成果,它凝聚着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全体同仁的智识和心血。尽管每位老师的研究领域各有侧重,文风略有不同,但本书从结构到观点是共同讨论决定的。

本书作者的写作分工如下:

焦洪昌:第一章;

罗晓军:第二章一、三节;

秦奥蕾:第二章二、四节;

周青风:第三、六章;

姚国建:第四章;

张劲:第五章;

张吕好:第七章;

王人博:第八章;

薛小建:第九章;

刘杨:第十章;

田瑶:第十一章;

谢立斌:第十二章。

焦洪昌

200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