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象《庄子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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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对文本潜能的释放

郭象《庄子注》是否把握住了庄子的本意?对于这一问题,历代学者颇多争议。正如余敦康先生指出的那样:“历代学者大多肯定郭象在庄学发展史上的地位,但是对郭象的庄学本身却是褒贬不一。褒之者称郭象之注‘真可谓得庄生之旨’,‘其高处有发庄义所未及者’,贬之者则认为郭象的庄学曲解了庄子的原意,阉割了庄子的精神。”余敦康:《魏晋玄学史》,页387。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郭象真正道出了庄子思想的本旨,但如果不容分说地断言郭象注就是对庄子原意的曲解,恐怕也失之偏颇。也许,只有当我们也像郭象那样将《庄子》一书的写作看作一次完整的创作时,才能想象出郭象致思于其中的那样一个充满张力的文本境域。我们当然可以在细节上看到郭象注对《庄子》本文的种种背离,但随着对其注释的深入阅读,我们又会发现这些细节性的背离又总能被收摄到人们大都会认可的那些有关庄子思想的基本共识当中。郭象注的基本概念和命题,在《庄子》本文中都能找到根据。在这个意义上,郭象《庄子注》其实可以视作为这一多歧的文本赋予更高程度的文本统一性的尝试。

从具体的注释策略看,郭象选择的是“以一统众”的路径,即先确立大旨、再以之贯通文本细节的道路。

比如,《庄子》一书特重“齐物”。郭象就在注释《庄子》时,将“齐物”之旨推至极致。在他看来,要想达到“齐物”,就得冥忘各种分别和界限。所以,超越大小、内外的分际也就成了《庄子注》的题中之义。在解释《秋水》篇的“又奚以自多”时,郭象写道:


穷百川之量而悬于河,河悬于海,海悬于天地,则各有量也。此发辞气者,有似乎观大可以明小,寻其意则不然。夫世之所患者,不夷也,故体大者[怏]然谓小者为无余,质小者块然谓大者为至足。是以上下夸跂,俯仰自失,此乃生民之所惑也。惑者求正,正之者莫若先极其差而因其所谓。所谓大者至足也,故秋毫无以累乎天地矣;所谓小者无余也,故天地无以过乎秋毫矣。然后惑者有由而反,各知其极。物安其分,逍遥者用其本步而游乎自得之场矣,此庄子之所以发德音也。若如惑者之说,转以小大相倾,则相倾者无穷矣。若夫睹大而不安其小,视少而自以为多,将奔驰于胜负之境而助天民之矜夸,岂达乎庄生之旨哉!《南华真经注疏》,页330。


这是一段典型的以“庄生之旨”为根据的注释。以“齐物”的原则批驳那种“以小大相倾”的错误理解,是此节的重心所在。同样,在生死问题上,郭象也以“齐物”的原则来诠解。《至乐》篇“而复为人间之劳乎”,郭象注曰:“旧说云庄子乐死恶生,斯说谬矣!若然,何谓齐乎?所谓齐者,生时安生,死时安死,生死之情既齐,则无为当生而忧死耳!此庄子之旨也。”同上书,页362。这里,郭象用来反驳“旧说”的根据,也在于对“齐物”这一“庄子之旨”的把握。

由于《庄子》的文本特性,郭象的注释策略无疑需要卓越的文本解读能力方能得到贯彻。此种文本解读的技艺,其实就是一种释放文本的固有潜能的能力。此种技艺和能力,在《庄子注》中可以说随处可见。

《齐物论》“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一句,颇难索解。郭象对此解释道:


今日适越,昨日何由至哉?未成乎心,是非何由生哉?明夫是非者,群品之所不能无,故至人两顺之。同上书,页32。


以“今日适越而昔至”之不可能来比拟“未成乎心”与“有是非”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颇具创意的解读。经由这样的解释,成心与是非之间关系的必然性就被突显出来了。既然百姓不可能去除成心,那么,让他们消解是非的分别也同样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来,“至人两顺之”也就成了唯一明智的选择。通过这样的注释,这句颇难理解的话就与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的无为思想关联起来。

《养生主》“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本文中的弟子问显然是对秦失“三号而出”未尽吊丧之礼的质疑,而郭象的注释却完全相反:


人吊亦吊,人号亦号。

怪其不倚户观化,乃至三号也。《南华真经注疏》,页71。


《庄子》本文中秦失是以一个有道者的形象出现的,所以,郭象要对他之所以会像世俗之人一样去吊丧给出合理的解释。“人吊亦吊,人号亦号”,秦失的吊丧之举其实只是其随世同众的表现而已。顺着这样的解释路径,弟子的疑惑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对其不够达观的“三号”之举的质疑。这样的注释虽然与我们阅读《庄子》本文的直观感受不同,但最终却又能跟我们一般理解的庄子思想的大旨契合。

在对《人间世》楚狂接舆的歌谣的解释中,郭象的注释技艺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郭象注曰:


举其性内,则虽负万钧而不觉其重也;外物寄之,虽重不盈锱铢,有不胜任者矣!为内,福也,故福至轻;为外,祸也,故祸至重。祸至重而莫之知避,此世之大迷也。同上书,页99。


“殆乎!殆乎!画地而趋”,郭注云:


夫画地而使人循之,其迹不可掩矣。有其己而临物,与物不冥矣。故大人不明我以耀彼,而任彼之自明;不德我以临人,而付人之自[德]。故能弥贯万物而玄同彼我,泯然与天下为一,而内外同福也。《南华真经注疏》,页99。


前一段注释,以性分之内外来解释福与祸,令人读之豁然。通常的注释者往往将此句解释为“幸福比羽毛还要轻,却不知道摘取,灾祸比大地还要重,却不知道回避”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5月,页142。,这样朴素的解释应该是更贴近本义。但郭注在义理的深致和蕴味的绵长上,无疑更为卓越。后一段注释,郭象将“画地而趋”理解为强迫他人与自己同一的以己临物,从而将圣人无心以任物的道理引入进来。这里,郭象试图在所有的细节里贯注他所理解的庄生之旨的目标,展露无余。

为了实现其注释的“野心”,郭象有的时候甚至不惜对《庄子》本文作显见的曲解。例如,《天地》篇“厉之人夜半生(其)子,遽取火而视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郭象注曰:


厉,恶人也。言天下皆不愿为恶,及其为恶,或迫于苛役,或迷而失性耳。然迷者自思复,而厉者自思善,故我无为而天下自化。《南华真经注疏》,页255。


《庄子》这一段中“厉之人”,显然是指相貌丑陋的人。郭象为了将其与“我无为而天下自化”的无为思想关联起来,竟将其解释成道德上的恶。这样的解释,也是后来的一些研究者断言郭象注歪曲了庄子思想的主要依据。

郭象《庄子注》以赋予《庄子》一书更高的文本统一性为宗旨,在这一目标上,他所达到的高度恐怕是迄今为止无人企及的。如果我们将其与王弼的《老子注》相比较,我们会发现郭象所要面对的文本处境远比王弼的要复杂。他没有可能像王弼那样自觉地接受文本的约束,因为,与《老子》相比,《庄子》一书的文本开放性几乎是无限的。在这里,为无边界的自由空间赋予结构和秩序,是一项比“带着镣铐的舞蹈”艰难得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