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正义与全球化: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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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期资本主义”话题的源起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在哈贝马斯的理论话语中,“晚期资本主义”、“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国家调节的资本主义”都可以用于指称这一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这几个概念其实是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一系列新的特征。

“它们可以归之于积累过程的高级阶段:一方面,是指经济的集中过程(全国性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先后兴起)和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劳动市场的组织化。另一方面,则是指这样一个事实:随着市场功能缺口的不断增大,国家开始对市场进行干预”。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当然,应该注意的是,无论跨国公司如何扩大,也无论国家干预如何强化,只要投资决策以企业利润的标准来进行,那么,市场调节机制就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种以行政命令对有限资源进行配置的做法依然不可能发生。事实上,哈贝马斯的上述论断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晚期资本主义”就其本质而言依然没有超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范畴。既然如此,那么它就依然无法摆脱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矛盾机制,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矛盾或是被某些假象所隐藏,或是以一些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

对于“晚期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曼德尔在《晚期资本主义》中做出过与哈贝马斯颇为类似的判断。事实上,曼德尔的工作其实更为接近马克思主义传统。他所强调的两点“警告”已经成为西方大多数“左派”理论家的共识:

其一,“所谓晚期资本主义,绝不是暗示资本主义的本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中的分析发现成为过时。……就广义而言,列宁所列举的帝国主义的各种特点,对晚期资本主义都完全适用。”曼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其二,“晚期资本主义”这一术语本身并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因为它含有某种可能误导读者的时间意味,“晚期”意味着行将就木,而事实也许并非如此。然而,在找到一个更为合适的术语之前,“晚期资本主义”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真正重要的不是命名问题,而是对我们时代所发生的历史发展作出解释。”曼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在明确了概念的基本含义之后,我们来看“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

在《合法化危机》的第一部分中我们注意到,哈贝马斯区分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社会形态,并分别刻画出这些社会形态各自的组织原理,然后在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的理论框架下,从这些社会组织原则中分析出它们各自的危机倾向。这一分析模式对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同样有效。

哈贝马斯从四个方面描述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8—55页。

其一,经济系统。哈贝马斯依照多数学者的观点,以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经济系统为模版,将晚期资本主义经济系统概括为“三部门模型”。“三部门”分别指的是:以市场竞争为调节机制的私有经济,受制于寡头垄断的私有经济,以及较少考虑市场导向、直接由国家政府所干预和控制的公共部门(比如军工业与航天工业)。就其各自特点而言,竞争部门往往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生产进步相对较慢,工人组织性较差,企业不可能合理化;而在垄断及公共部门中,资本密集型行业占主导地位,产业进步相对较快,工会组织强大,企业无需同样程度的合理化。

其二,行政系统。哈贝马斯将国家机器所履行的经济系统职责分为两类:一方面,国家机器以总体计划来调节整个经济循环过程。另一方面,国家机器负责创造和改善利用剩余资本的条件。国家总体计划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尽量削减市场的不稳定的因素,避免市场功能的失误。但是,当国家在创造和改善利用剩余资本的时候,实际上也就取代了市场机制。比如在军工等非生产性的政府消费中,或者在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都取代了市场。可以说,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及控制成为晚期资本主义行政系统的显著特征。

其三,合法化系统。由于市场调节机制的自发性、滞后性等弊端,公平交易这一资本主义基本意识形态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崩溃”了。“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的重新结合,在某种程度上使生产关系重新政治化了,因此也就更加需要加以合法化。”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0页。晚期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并不再仅仅作为市场的“守夜人”而出现,它还直接地介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当中,于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像前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具有“社会国家化、国家社会化”的特征。因此,国家必须对其合法性做出说明。“合法性的意思是说,同一种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被承认是正确的和合理的要求对自身要有很好地论证。合法的制度应该得到承认。合法性就是承认一个政治制度的尊严性”。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页。然而,公民对政治的实质性参与(即实质民主), “必定会使人们意识到社会化管理的生产与私人对剩余价值的继续占有和使用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0页。,为了规避这一矛盾,行政关系系统与具有合法性功能的政治意志形成过程被分离开来。“晚期资本主义”的形式民主制度为这一分离提供了条件。一方面,合法化过程诱发了普遍动机,即大众的忠诚。可事实上,通过形式民主的方式,大众被排除在政治决策过程之外。用哈贝马斯的话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urgerliche Oeffentlichkeit)的结构转型为形式民主的制度和程序创造了应用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公民在一种客观的政治社会中享有的是消极公民的地位,只有不予喝彩的权利。”同上书,第50—51页。

其四,阶级结构。哈贝马斯认为,传统社会中生产关系的政治形式使人们对统治集团一目了然。在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明显的统治被匿名形式所取代。而到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尽管生产关系重新被政治化,但阶级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明确起来。“相反,阶级统治的政治匿名性被社会匿名性取代了”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页。。也就是说,晚期资本主义的阶级结构事实上是对其社会内部局部危机的某种反应,社会整合力量被集中到了最可能发生危机的地方,阶级冲突被保持在了某种潜在状态。在此状况下,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各阶级的阶级意识变得支离破碎,“阶级妥协成为晚期资本主义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同上书,第53页。

基于上述四个方面的社会组织原则,哈贝马斯对“晚期资本主义”可能出现的危机倾向做出了分析。概括而言,危机基本上可以分为经济上的经济危机、政治上的合理性危机与合法性危机以及社会文化上的动因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