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改革30年
重新界定产权之路
改革开放对中国和世界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场伟大的变革,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经历过很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回顾起来,有两个事件为改革开放提供了经验准备。
第一个事件非常不幸,就是1959—1961年间中国发生的饥荒,使较大规模人口在和平年代里非正常死亡。其中最早报告到北京的是河南“信阳事件”,这个地区当时人口850万,根据时任行署专员的张树藩回忆,非正常死亡人口当在百万以上。这当然极其严重,引起国务院和中央的强烈反应。有记录说,就在决策层讨论信阳事件之后,周恩来总理受中央委托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其中有一条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允许农民保留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里,给农民私人权利划下的第一道政策界线。当时没有讲新政策执行的时间多长,也没有讲这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安排,因为根本来不及。差不多同时,大饥荒还逼出了波及全国多个省区大面积的包产到户。回头看,60年代初的自留地和包产到户,为十几年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准备了经验。
第二个事件发生在1962年,在广东省宝安县也就是现在的深圳。那一年,由于各种民间传言说香港要开放关口,当然也由于国内的经济困难,就在宝安这个地方,曾聚集了10万人口意图偷渡逃港,这些人来自全国12个省区以及广东62个市县。这是当年很大的一个事件。据现在看到的资料,当时约6万人逃了过去,其中大部分被港英当局遣返回来,加上没有出去的人,当地政府做了安顿和疏散,并严格了出境制度。也在那个背景下,当地还提出过“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政策,以边境的贸易活动来活跃市场,改善民生。也要回头看,这个事件埋下了未来中国开放的契机。
这两个事件对后来的历史都有深刻的影响。但是,仅有局部地区对灾难性事件的自发反应,不足以直接酿出中国的改革开放。因为被逼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等形势好一点,还可能又被改回去。这就是过去人们讲的:吃饱了饭,又要瞎折腾。事实上,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我国经济政策还是日子好过了就继续向“左”,比如靠政治运动促生产、“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等等,重犯害死人的老毛病。
中国改革开放的元年,还要数1978年。因为这一年发生了思想解放运动,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最根本的,是执政党看待体制、制度和政策的思想方法改变了。邓小平当时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个思想路线就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因为达到这个层面,人们才会去想,中国选社会主义也好,选公有制也好,选计划经济也好,讲到底,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文化的要求,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这个出发点看问题,前人写下的本本,苏联实行过的制度,一定要接受实践的检验。选错了的就要改过来,不合适的就要调试。任何体制安排,不管出发点多么正确,推理的逻辑多么有力量,做的效果不好就必须改。回头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得以进行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条件。没有思想解放,以后的一切都谈不到。
所以,恰恰在1978年以后,刚才讲到的那两个历史事件才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从农村看,包产到户在几年时间内席卷全国,一步一步得到合法化承认。其实,根据杜润生老先生的回忆,邓小平早在1960年就讲过,包产到户能多打粮,不合法,就让它合法起来。但1960年就没有这个政治条件,非要到了1978年后才行,虽然农民和许多基层干部对用什么办法可以多打粮、少挨饿,早就是明明白白的。包产到户得到了合法承认,就意味着在传统的全盘公有的体制里,清楚划出一条农户私人权利的界线。这样,经由一个承包合约,中国正式开始重建私人产权。这是所有社会主义“本本”上从来没有讲过的事情。中国的改革,就是这样起步的。
开放也是逼出来的。历史记载,1977年宝安县又一次大规模聚集了逃港人口。当时广东的主政者前去调查,知道很多逃港农民跑过去两年就寄钱回来盖房子。为什么到香港有这么高的收入?答案就是扩大经济自由:农民不但务农,也可以打工,并开放市场,活跃生意。那时深圳靠香港边境有一个罗芳村,对面也有一个罗芳村,原来就是这边罗芳村跑过去的人建起来的,只是对面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比这边高出100倍!这样就逼出一个想法:能不能把门打开,在内地划出一块地方,让香港企业到内地来开办——使这边的农民不逃港也可以打工提高收入?广东第一线提出这个构想,汇报到北京,邓小平赞成。至于用什么名字,邓小平说,就叫特区,因为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
回头看,包产到户、自留地、农民小自由,逃港事件,“利用香港、发展内地”,等等,历史上本来多次发生。但是,倘若政治思想路线不对头,那些来自第一线的探索,顶多就是局部之策、权益之计,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普遍。所以,中国的改革开放本来就是被逼出来的,但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提出,就成为更主动、更系统的变革过程,成为“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世界上真有人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什么“华盛顿共识”指导的结果。我认为那是对历史的无知,因为那个时候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并不关心华盛顿在干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说了些什么。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把饭吃饱搞建设,怎样把过去死教条捆住的手脚解放出来。至于有人要编一套“北京共识”和人家打擂台,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北京共识”早在1978年就有了,纲领就是改革开放。
农村改革和特区开放,两端发力把整个神州大地卷进了改革开放的大潮。我这里发言的题目,不过是取一个角度来观察经济体制大变革的线索。过去全盘公有化的计划体制是一套权利界定,因为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在改革开放中被重新界定。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的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原本在法律上全盘归国家和集体的公有制,除了抽象的“全民”或“集体”为其所有者,所有具体的、有实际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权利地位?到底公有制里面可不可以再划分出一些权利界线来?改革开放终于找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公有制可以通过承包合约再把行为的权利——包括责任和义务——重新界定到个人。农业承包,工商业承包,就是这个层面的权利界定。
第二个层面,是通过承包划出来的私人使用权,又进一步发生了转让。就是说,从使用权演变为转让权。这当然引发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可转让范围的确定、转让价格的形成,等等。其实,全盘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真正的基础就是资源的转让权。什么叫市场经济呢?一般讲就是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什么是价格机制?无非就是有人喊价,有人还价,而喊价应价都首先是一个权利,如果没有喊价权和还价权,教科书上写的“市场价格”从何而来?于是,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二个层次就启动了市场经济,从使用权入手,进到转让权、定价权、喊价权和还价权,资源配置就再也无从靠苏联教科书那一套范畴运转了。
第三个层面,改革开放重新承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比如可以自由找工作,就是承认劳动者拥有其劳动能力,就是他本人可以控制、拥有、支配他自己的劳动能力。“企业家才能”更是一种生产性资源,个人可以合法拥有并利用,可以和其他经济要素结合起来创业,办民营企业。这一条,对中国生产力的解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原先铁板一块的社会里,冒出了一大批企业家。如果没有这层权利界定,当年的陈志雄就不能去养鱼,年广九就不能炒“傻子瓜子”。这在当时都引发了大争论,要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直接干预才没有被一棍子打下去。回头看,如果没有对企业家才能和创业权的承认和保障,怎么会有后面的大局面?谁能够想得到,柳传志领导的联想从计算所的传达室打到纽约?马化腾这么个年轻后生就“抓”得住几亿QQ客户?马云立志为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就真的心想事成?内蒙古大草原呢,出一个伊利,怎么又出一个蒙牛?
第四个层次,就是无论承包来的、转让来的,或者新建立的私人产权,都可以在自愿互利前提下放到一个市场合约里面来,形成“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即现代企业制度的兴起。传统公有制非排斥、消灭私产不可,但现代股份制经济却以私产为基础,通过一个合约形成“公司”,也就是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这是第四个层次,也是积聚新的生产力的制度安排。没有这个层次,资本市场从何谈起?至于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更要和全球范围的私产结合,学习、练习被叫做“法人治理结构”那一套利益结合、制衡、共用的文明。
事实上,这四个层次的产权改革,到今天还有大量未解决好的问题,还引发不同意见。不过从大势看,这条路开始走出来了。绝大多数人愿意继续探索,并让国家、市场、法律、道德、舆论和公民意见的直接表达,一起发挥更好的合力作用,不断完善改革即权利重新界定的过程。特别重要的是,正如科斯所言,“清楚界定的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中国的产权重新界定奠定了大规模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奠定了刺激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
准确地说,今天中国经济的主要特征并不仅仅是高速增长,而是开放下的高速增长。开放下的中国产品,没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是进不到别人国家里的,这与封闭经济自我循环的“高增长”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对中国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人们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国际上一种流行的意见说,中国就是劳动力太便宜,才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不少人也相信这个解释。对此我有不同意见。我的问题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劳动力难道不是更便宜,为什么那时中国产品远没有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从道理上看,劳动力便宜是要素有竞争力,但要素不会自动变成产品。把要素变成产品,要经过组织和制度,过去中国由于体制不对头,要素固然便宜,但组织和制度的成本极其高昂,结果就是产品并没有多少国际竞争力。
中国高速增长或者开放下的高度增长,真正的秘诀是什么?就是大幅度通过改革开放降低了制度和组织的成本。这就使得所谓“廉价劳动力”开始发挥作用,中国的农民、工人、技术员、企业家、地方和整个国家才能发力,才经由学习曲线的不断提升,把产品越做越多、越做越好,才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重新界定产权,经过制度成本的显著下降,对经济活动的绩效带来的影响。
当然,中国改革开放有渐进的特点,就是哪个领域里的问题严重,或比较容易启动改革,就在哪个领域先动一动,过不下去了就先改一改。这带来一个结果,就是权利界定不是全面并进,而是不整齐的、不均衡的,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的权利厘定和保障。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矛盾和冲突,特别是不同权利之间怎样取得平衡,成为改革的一个难点。从改革的目标来说,产权和所有权利的设置必须是普遍的,绝不能保护了这一方,侵犯了其他方。经济自由也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否则不可能有市场和社会秩序,也不能为社会所接受。但是渐进改革的实际情况,却是有的方面走得快,有的方面走得慢。一些关键领域的改革,甚至停滞和拖延了太长的时间。
现在大量实际问题,包含环境污染、农地征用、矿产开采权、旧城改造、山林经营权确定,以及行政垄断行业进一步的市场开放、政府本身的体制改革,等等难题,讲到底,难都难在权利怎样进一步得到清楚的界定。这些问题具体研究涉及很多细节,不是今天的题目。但它们的共同困难,就是产权界定从来就不是完全靠民间自发活动可以解决的。产权界定是稀缺资源的排他性制度安排,没有拥有合法强制力的国家的介入,不可能划清楚,更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性难题:要求合法强制力提供产权界定的公共服务,但社会怎样约束、监督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私用,从而导致产权界定过程变歪,远离普遍的、原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承认和保障体系呢?
中国的经验教训说,这个难题没有简单的解。邓小平以来许多领导人多次讲过,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无从推进。问题是,能够与我国经改匹配的政治体制改革,谈何容易?从学术上看,这个问题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但我所知的优秀经济学家,同样也关心这个问题,如杨小凯临去世之前写的那些文章、笔记,中心关注点就是这个问题。我自己在国内做调查也碰到这个问题,比其他问题有更大的难度。当然总思路也可以说有了,那就是法治(the rule of law),即不是说靠一些法条去统治人民,而是所有的人,任何人,都要服从同样的准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同样的准则约束所有人的行为。今天上午,几位前辈都讲到了这个问题,我相信这也是摆在未来的一个重大任务。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没有强大的国家不行。但强大的国家力量,怎么保证在公共服务的轨道里运行,限制权力即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是一个我们的历史传统尚没有很好回答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权力的私用私有势必表现于权利重新界定的全过程,越来越成为继续推进改革的难点和要点。
现在的麻烦是,中国早已远离了大饥荒,遭遇的国际竞争压力也比过去为小,因为中国经济的表现至今在国际上相当抢眼。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何在?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认为,继续推进改革的未来收益很大,因为从局部的渐进的权利界定,成长为普遍的权利界定,一定会进一步扩大不侵犯他人的经济自由,从而使中国走向一个普遍约束权力、普遍保障自由的现代国家。问题是,进一步改革的难度也远比过去为大。如何集结新的动力,推进中国在30年改革开放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在座各位年轻同学要面对的问题。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