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本书的唯一目的在于考察:第一,人类是否像每一个其他物种那样,是由某一既往存在的类型传下来的;第二,人类发展的方式;第三,所谓人类种族彼此差异的价值。
对本书的写作过程加以简短说明,将会使其主旨得到最好的理解。多年以来,关于人类的起源或由来,我集聚了一些资料,却没有就这个问题发表著作的任何意图,毋宁说已决定不予发表,因为我考虑到,我如果发表此项著作,只会增添一些偏见来反对我的观点而已。在我的《物种起源》第一版中已指明,这一著作将使“人类的起源及其历史清楚明白地显示出来”,我觉得指明这一点似乎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暗示着,关于人类出现于地球之上的方式,人类同其他生物必定一齐被包括在任何的一般结论之中。现在情况已完全改观了。一位像卡尔·沃格特(Carl Vogt)那样的博物学家,以日内瓦国立研究院院长的身份,竟敢在其演说(1869年)中大胆表示,“至少在欧洲,恐怕已无一人仍主张物种是独立创造的了”,显然,至少是大多数博物学者必须承认,物种乃是其他物种的变异了的后裔,年轻而朝气蓬勃的博物学者们尤其如此。多数人已承认自然选择的作用,虽然有些人极力主张我过高地估计了它的重要性,这是否公正,未来必会作出定论。在自然科学界年高可敬的诸位领袖人物中,不幸还有许多人依然以各种方式反对进化论。
进化观点现已为大多数博物学者们所采纳,而且正如在一切其他场合中那样,最终亦将为科学界以外的人士所遵循,因此,我才把有关资料编在一起,以便看看在我已往著作中所得出的一般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人类。因为我从来没有审慎地把这些观点应用于单独一个物种,所以这一工作似乎更加需要了。当我们把注意力局限于任何一种生物类型时,我们便丧失了把整个生物类群连接在一起的亲缘关系性质所导出的重大论据,如生物过去和现在的地理分布,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所余者,还有一个物种的同源构造、胚胎发育以及残迹器官可供研究,无论其为人类或任何其他物种,我们都可把注意力对准这些方面;不过在我看来,这几大类事实提供了充分而确定的证据。以支持逐渐进化的原理。然而,来自其他论据的支持,也应时刻留心。
本书的唯一目的在于考察:第一,人类是否像每一个其他物种那样,是由某一既往存在的类型传下来的;第二,人类发展的方式;第三,所谓人类种族彼此差异的价值。由于我的考察仅限于这几点,所以无须详细描述若干人类种族之间的差异——这是一个巨大的课题,已在许多有价值的著作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人类的高度悠久性最近已为许多卓越人士的工作所证实了,其中以布歇·德·佩塞(Boucher de Perthes)为始,对于理解人类的起源,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所以,我认为这一结论已经确立,并且奉劝读者们阅读查理士·莱伊尔爵士(Sir Charles Lyell)、约翰·卢伯克爵士(Sir John Lubbock)以及其他人士的令人钦佩的论著。至于人类和类人猿之间的差异量,我也没有必要再加以说明,因为,最有能力的评论家们认为,赫胥黎教授(Prof.Huxley)对此已经无可争辩地加以阐明了,在每一个可见的性状上,人类与高等猿类之间的差异小于高等猿类与同一灵长目(Primates)的低等成员之间的差异。
◀叫鸟(Palamedea)在每张翅上都装备了一对距,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据了解,只要用它一击就会把狗打得哀号而逃。但在这种场合或在某些具有翅距的秧鸡类(rails)的场合中,雄鸟的距并不见得比雌鸟的大。
关于人类,本书简直没有任何崭新的事实,但是,当我写成一个初步草稿之后,我所得出的结论对我来说还是有趣的,我想它也许会使其他人感到兴趣。常常有人自信地断言,人类的起源决不可知;但是愚昧无知往往要比渊博学识更会招致自信;正是那些所知甚少的人们,而不是那些所知甚多的人们,才会如此肯定地断言这个或那个问题决非科学所能解决。人类和其他物种都是某一个古远的、低等的而且灭绝的类型的共同后裔,这一结论在任何程度上都不是新的了。拉马克(Lamarck)很久以前就得出了这一结论,晚近又为几位卓越的博物学者和哲学家所坚持。例如,华莱士(Wallace)、赫胥黎、莱伊尔、沃格特、卢伯克、比希纳(Büchner)、罗尔(Rolle)等,特别是赫克尔(Häckel)。最后这位博物学者,除了他的巨著《普通形态学》(Generelle Morphologie,1866)外,最近又发表了《自然创造史》(Natürliche Schöpfungsgeschichte,1868年初版,1870年再版),他在这一著作中充分讨论了人类的系谱(genealogy)。如果这一著作发表在本书脱稿之前,我大概永不会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发现,几乎所有我得出的结论,都被这位博物学者所证实,他的学识在许多方面都比我渊博得多。凡是我根据赫克尔教授的著作所补充的任何事实和观点,均在本书中指明其出处;其他叙述则一如本书原稿的本来面貌,间或在脚注中注明他的著作,以证实比较含糊的或有趣的各点。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非常可能的是,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在使人类种族分化上起了重要作用;但在我的《物种起源》(第一版,199页)中,仅仅暗示这一信念,当时已使我感到了满足。当我开始把这一观点应用于人类时,我发现对整个性选择问题进行充分详细的探讨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书探讨性选择的第二部分,同第一部分相比,便显得过于冗长,但这也是无法避免的。
我曾打算在本书中附加一篇有关人类和动物的各种表情的文章。许多年前查理斯·贝尔(Charles Bell)爵士的一本可称赞的著作唤起了我对这个问题的注意。这位杰出的解剖学者主张,人类被赋予的某些肌肉专为人类的表情之用。由于这一观点显然地反对人类是从某一个其他低等类型传下来的信念,因此我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我还愿查明,不同人类种族在多大程度上是以同样方式来表情的。但是由于本书的篇幅有限,我以为把这篇文章留待他日单独发表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