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向古人学习言说的方式
三 中国古人运思方式的特点:从“美学秩序”到“关联性思维”
毫无疑问,中国古代文论表征着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因此把握古代文论的特点亦须从了解古人的思维方式入手。
在现代哲学语境中,那种纯粹客观的、与人无涉的世界不仅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也是不存在的。对人而言真正具有实际意义的世界是在人的意识中被建构起来的。不同的文化系统之间或者同一文化系统中的不同流派之间的差异,从根本上说往往正在于其建构世界的方式不同。人们从不同的立场、角度出发,或者采用不同的运思方式,世界就呈现出不同的样态。美国比较哲学家郝大为(David L.Hall)与汉学家安乐哲(Roger T.Ames)曾经有过非常默契的合作并对中国古代思想研究有杰出贡献,他们根据怀特海《思维模式》一书提出的“逻辑秩序”、“美学秩序”的观点对中国与西方文化在建构世界的方式上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在他们看来,“逻辑秩序是人们从有序的对象的特殊性质中抽象出来的普遍原则”,而“美学秩序强调的是一种方式,而具体的、特殊的细节则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自己是产生由这些相互关联的细节的复合体所构成的和谐的源泉”。“逻辑秩序是由于构成秩序之具体事物的实际内容不感兴趣的规律性所揭示的,而美学秩序却揭示了一种由不可取代的个别的项所形成的特定统一性……逻辑秩序揭示了规律的统一性;而美学秩序则揭示了独特的具体事物。”用抽象的方式建构起来的秩序不是我们可见的经验的世界,而是世界的抽象形式,即由概念、逻辑编织成的关系网络,是一种逻各斯;而审美秩序的世界则是具体的、保留事物个别性、独特性的经验世界。前者是统一的、完整的、有规则的、因而是封闭的世界;后者则是开放的、永远处于流动变化之中的,因而没有最终统一性的世界。二者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对外部世界的主观建构。只不过前者采用抽象的、逻辑的、因果关系的方式进行建构,后者则采用“关联性思维”来建构。
据安乐哲的考察,“关联性思维”(correlativethinking)是西方汉学界在论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时普遍使用的术语,从葛兰言、李约瑟、亨德森到葛瑞汉都曾经对此有过论述。安乐哲总结“关联性思维”的特点云:
与习惯于因果思维的人相反,进行关联思维的人所探讨的是:在美学和神话创造意义上联系起来的种种直接、具体的感觉、意识和想象。关联性思维主要是“平面的”,因为它将各具体的、可经历的事物联系起来考察而不诉诸某种超世间(supramundane)维度。关联性思维模式不假定现象与实在的分离,因为它认为对一个有着单一秩序的世界的经验不能确立一种本体论标准。
这就是说,关联性思维只是关注经验中可以把握的那些具体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而不相信在经验世界的背后还存在一个独立的、更真实或更根本的世界。对于这种关于“关联性思维”的论述,很容易令我们想起弗雷泽在其名著《金枝》中分析的那种基于“接触联想”与“相似联想”而形成的原始思维方式以及列维-施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所阐发的相近观点。如此一来,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也就很容易被理解为一种落后的、没有提升到现代文明水平的“前逻辑思维”。在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西方传统哲学中正是这样看待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的。然而这也恰恰是有着存在主义或后现代主义学术视野的当代汉学家,如弗朗索瓦·于连、安乐哲等人所极力反对的文化偏见。在他们看来,中国古人的这种不同于西方的建构世界的方式绝对不是一种低一个层次的思维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可以用来矫正西方传统思维方式之偏颇的另一种思维。这也许并不是刻意抬高中国文化传统现代价值的观点。
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思维方式特征,中国学者也有过诸多讨论,有人称之为“类比思维”、有人称为“圆型思维”,有人称为“意象思维”,还有人称之为“无类思维”,各有各的说辞,都是从一个角度对中国古人思维的一种概括。参考这些观点,再加上我们的理解,对中国古人的运思方式可以抽绎出如下特征:
其一,抽象而不离具象
显然,简单地判定中国古人在建构世界时不用抽象思维是站不住脚的。抽象是任何思考的基本属性,离开抽象人们几乎不能思考任何问题,甚至不会有语言产生。例如古人用“牟”这个词指称牛的鸣叫声,这个字的读音与牛叫声相近,可以说是拟声造词,很具象。但在古人的文章中,“牟”却不仅指“这一头”,即个别牛的叫声,而且可以指任何牛的叫声,这就是说,这个很具象的词已然具有抽象的意义。又如“骆”这个词原本是指白身黑鬣的马,可谓很具体了,但它同样是一种抽象,因为天下白身黑鬣的马并非一匹。这是具象中有抽象。反过来看也是如此,在中国古人那里即使最抽象的词语也同样带有具象的特点。譬如“道”,在中国古代可以说是最具有抽象色彩的词语了,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因为谁也不能凭借感官捕捉到这个“道”。但是这个词的本义却是人所经由之处,即“道路”,这就具象多了,人人心目中的道路形象固然有别,却也毕竟大同小异,是可以“看”到的事物。又如“理”,也很抽象,天理、万物之理等等,也具有鲜明的形而上色彩,但这个词的本义是“治玉”,即对玉石进行加工,然后才引申为“文理”、“条理”的。可见依然是抽象而不离具象,抽象中也含着具象。
中国古人这种不离具象的抽象似乎有些拖泥带水,没有柏拉图开创的西方哲学传统在对世界进行抽象时来得那样纯粹。这的确是中西文化传统中一个显著的区别。西方哲人创造的“逻各斯”、“理念”、“唯一实体”、“绝对同一”、“绝对精神”等本体论概念是彻底脱离了“具象”的抽象,是人的生活经验中完全不存在的。然而我们却不能因此判定西方古人的思维水平高于中国古人。理由如下:“道”、“理”(或天理)也罢,“理念”、“唯一实体”、“绝对精神”也罢,都不是实存之物,而一概是人的大脑对万事万物的一种理解方式的产物,是只有在人的世界中才存在的东西。客观世界除了它的自在性之外,别无他物。“道”是对这种自在性的命名,“理念”之类也是,二者无高下对错之分,只是表明人们建构世界的方式存在着多种可能性而已。用概念和逻辑建构一个看上去很清晰的世界并不比用那些连带着具象的语词建构一个看上去模模糊糊的世界更真实,相反亦然。这是就建构世界的方式本身而言的。倘若考察两种思维方式的衍化形式情况就不同了。所谓“衍化形式”这里是指在那种具有根本性的思维方式基础上生成的认识和实践行为而言的。在这里就有了高下之别。我们可以说,西方人那种纯粹的抽象的思维传统暗含着生成精密的自然科学的可能性,而中国古人那种把抽象与具象融为一体的思维方式压根儿就不存在生成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的可能性。因此在自然科学这个“衍化形式”的意义上说,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远不如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有效。但是正如中国古人早就清楚地认识到的那样,事情总是有两方面的可能性,在一种情境中的长处或许有效,在另一种情境中可能恰恰是短处和无效的。如果我们把言说的语境转换为人文领域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在19世纪中叶以前西方有一种思想倾向试图用同一种思维方式处理人文领域的问题,试图像解决数学、物理、化学问题那样解决人的存在、审美、人的精神等问题。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于是从尼采开始,敏锐的西方哲人开始反思两千年的文化传统,并认识到建立独特的人文学科方法论的必要性。到了20世纪中叶,那种试图用自然科学或所谓“一般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现象的观点基本上已经声名狼藉了,在现象学、生命哲学、存在主义、过程哲学、哲学阐释学乃至后现代主义等学说或思潮从不同角度人们对“科学主义”发起进攻之后,以那种纯粹抽象的方式,或者按照哲学史家通常使用的术语说是形而上学的方式在人文领域是不受欢迎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古人和东方人普遍具有的那种以具象形式抽象或者不离具象的抽象的运思方式与言说方式就显得更有优势了。它所独具的那种直接性、具体性、体验性使之更容易接近充满意义与情绪的、瞬息万变,难于量化的人文世界。
其二,“自得”——通过认识自己来认识世界
在后现代哲学语境中,人们普遍认识到在人文研究领域,意识和自我意识总是纠缠在一起的,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发生学结构主义文艺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吕西安·戈德曼(Lucien Goldman)所说:
人文学科中,即使在相当一般的层次上接触任何问题,人们都会发现他处于这样一种境地:研究者本人就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且是他自己所要研究的部分。同时,他也还扮演着超群的角色,并在详尽地阐述其精神诸种范畴(让·皮亚杰已在多种层次上表明了这个境地的存在,其中特别是在各门学科及其独立性的划分上)。
这无疑是对人文领域之特殊性的准确把握。而在中国古人这里,这一在西方人那里通过长期反思方才发现的道理却几乎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朱熹谈及对“天理”或“道”的把握时说:
不可只把做面前物事看了,须是向自身上体认教分明。如道家存想,有所谓龙虎,亦是就身上存想。
又说:
理不是在面前别为一物,即在吾心。人须是体察得此物诚实在我,方可。
戈德曼与朱熹之所说显然有相通处。研究者与其所研究之物不是二元对立的对象性关系,而是彼此交融、互渗的,甚至是浑然一体的关系。根据哲学阐释学的观点,这里的关键在于研究与被研究、阐释与被阐释同为人的存在状态与行为状态,而且二者往往还是同一历史传统中的存在物。这就使得意识与自我意识、研究与反思难以分拆地交融在一起。由于某种原因,中国古人从来都是用这样的方式看待世界的——在天与人、物与我、国与家、天下与匹夫之间总有一种割扯不断的关联。在古人眼中,天地宇宙、万事万物所由生、所由长的那个“道”,其实也在人的心里:道家讲“为道日损”,讲“坐忘”、“心斋”,儒家讲“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讲“心即理”,都是在这个意义上立意的。因此“合外内之道”——在自家内
心与万事万物相通处定规则、立标准,有所言说——就成为古人运思与立言的基本精神。这样的言说总有一种“物我不分”的特性,譬如儒家讲的道、理、性、命、诚等核心语词,都是兼及内外、物我的,即使是“心”,也并非纯粹主观概念,而是包含着“物”在内的,否则就无法理解“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以及“心外无事”、“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这样的提法了。因为在古人看来,所谓“物”即是人眼中之物,与人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至于那种纯粹的客观存在,在古人那里是不感兴趣的。
总之,人文领域中的一切言说,中国古人的一切言说,都是关于意义的问题,而关于意义的问题是不可以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对象化的、客观知识论的方式来思考和谈论的。中国古人永远生活在意义的世界中,从来没有建立起纯粹的客观知识论的思考方式和言说方式,这对于自然科学的生成与发展是有害而无益的,但对于人们关于存在、人生的价值、美感、艺术与情感的世界、人与世界的相通性、道德理想等等话题的思考与言说却有着重要参考意义,至少是一大笔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
其三,寻求意义而不追问“真相”
中国古人不喜欢探问事物的纯客观的“真相”,而总是在物与人或人与物的相通处来发问。因此就运思与言说的出发点来看,中国古人就有别于西方传统。例如中国古人为什么不会提出“美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这就与思考与言说的出发点直接相关,首先,中国古人对离开具象的抽象不感兴趣,而“美是什么?”是一个典型的形而上学设问,超越了世间一切具体的美的事物,试图寻求决定美之为美的那个普遍性,实际上是无解的;其次,中国古人从不相信在具体事物背后隐含着一种真相或本体、本质,从不鄙视眼前那鲜活的、具体的、感性的事物,认为这就是天地之道的呈现方式,此外并无更根本的决定者。而“美是什么?”又是一个典型的“本质主义”设问,试图寻找那个本质的“美”、一般的“美”,普遍的“美”,自然是走进了思维的误区。在中国古人眼中,唯有那些与人的生存具有关联性的存在物才是值得关注的。宇宙即是人的大身体,而人亦为宇宙之组成部分,在这种统一性中,古人创建了一个活泼泼的意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