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本与神化:张载哲学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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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论形

《正蒙·太和篇》云: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正蒙·太和》,《张载集》,页8。


有形与无形是分判宇宙间万物的标尺。宇宙间只有两种存在,即有形者和无形者。形由气聚而成,并非恒常的东西,因此只能称之为“客”;而一旦由气聚而成的形因气的消散而消失,也并不意味着绝对的空无。因此,严格说来,是不能说“有无”,而只能说“幽明”的。“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横渠易说》,《张载集》,页182。气聚而成形,则“离明”可以施光于其上。《横渠易说》于《离卦》“九三,日昃之离”云:“明正将老,离过于中”同上,《张载集》,页123。,即是说日过中天而渐落。由此知“离明”是指太阳。蔡仁厚教授对“离明”一词有这样一段详释:“‘离明’之离,即易卦坎、离之离。坎为水,离为火。火乃光明之象征,故离亦明也。离明,乃同义复叠之词。说卦传亦言‘离为目’。火与目,皆是取象、取喻之意。横渠此处言离明,既不指火言,亦不指目言,而是直指神体之虚明照鉴而言。”蔡仁厚:《宋明理学》,台湾学生书局,1976年10月,页125—126。如果依蔡氏的解释,将此“离明”解为“神体之虚明照鉴”,则上引段落中“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这句话便完全无从索解。因为既然“离明”是“神体之虚明照鉴”,那么,此“虚明照鉴”应该是通贯幽明、虚实的,何以反而“不得施”于“气不聚”的无形之时?此种牵强的解释,与牟宗三先生对张载哲学中的虚、气关系的误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形不同于象:


有变则有象,如乾健坤顺,有此气则有此象可得而言;若无则直无而已,谓之何而可?是无可得名。故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但于不形中得以措辞者,已是得象可状也。今雷风有动之象,须天为健,虽未尝见,然而成象,故以天道言;及其法也则是效也,效著则是成形,成形则地道也。若以耳目所及求理,则安得尽!如言寂然湛然亦须有此象。有气方有象,虽未形,不害象在其中。《横渠易说》,《张载集》,页231。


这里,象和形是以天道和地道来分别的。《正蒙·参两篇》云:“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将两条材料结合起来,可以得到分别对应天道和地道的两组语汇:两、效、法、形和参、性、象。天与象、地与法的关联根据的是《系辞下》“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而法、效、形之间关联的根据,则见于《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以及“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从“及其法也则是效也,效著则是成形”这样的表述看,法和效似乎是成形的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法还不显著,效则已显为成形。形的出现在于“分刚柔男女而效之”。这里,使形成为可能的“分”,与前面气聚成形的叙述似乎构成了某种紧张。

“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法和象在张载的哲学话语里可以转译为形和象。而“非离不相睹也”,这里的“离”与上文的“分”正可互释。《横渠易说》里的一则材料对此有更为明晰的阐发:


天文地理,皆因明而知之,非明则皆幽也,此所以知幽明之故。万物相见乎离,非离不相见也。同上,《张载集》,页182。


这里“明”和“离”并见,似乎与上文“离明得施而有形”中的“离明”意义相同,然而细加参校,则会发现并非如此。当“离明”与“施”关联在一起时,表明它必是指某种施予的存在者。而这里与“幽”相对的“明”,就成了与被动的不可见相对的被动的可见。“明”这种被动的可见性,则源于万物的“离”。这里的离显然是分离之意。事实上,分与聚之间的紧张是不存在的,对于气化而言,气聚的过程同时就是此物之气与彼物之气相分离的过程。而作为天地之间的物的规定性的天文地理,正是此种分离的结果。

天地之间,只有法和象这两种存在样态。而二者间的区别在于形与不形。

形与不形又是分别形上、形下的标准:


“形而上者”是无形体者,故形而上者谓之道也;“形而下者”是有形体者,故形而下者谓之器。无形迹者即道也,如大德敦化是也;有形迹者即器也,见于事实即礼义是也。《横渠易说》,《张载集》,页207。

凡不形以上者,皆谓之道,惟是有无相接与形不形处知之为难。须知气从此首,盖为气能一有无,无则气自然生,气之生即是道是易也。同上。


“象”是未形者,故是“形而上者”。与“象”的存在样态相应的是道,而与“形”相应的则是器。这里,关键是要领会“有无相接”、将形未形的体段。“须知气从此首”,是说正是这有无相接之处,是气生生之始。《横渠易说》解“复其见天地之心”曰:“剥之与复,不可容线,须臾不复,则乾坤之道息也,故适尽即生,更无先后之次也。此义最大。临卦‘至于八月有凶’,此言‘七日来复’,何也?刚长之时,豫戒以阴长之事,故言‘至于八月有凶’;若复则不可须臾断,故言‘七日’。七日者,昼夜相继,元无断续之时也”。剥复之际,正是“有无相接与形不形处”,是“适尽即生”的,而没有断绝之无。而这一“适尽即生”就是道。

形属于气,固不待言。而“象”同样是气:


所谓气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时若非象,指何为时?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直可为始学遣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可同语也哉!《横渠易说》,《张载集》,页219。


因此,气是包含法(形)和象,同时也是包含形上和形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