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读完杨教授的这本《英美法入门》,我还有别的一些想法。
我国的治学传统本来是比较重视对初学者进行方法论训练的。这种训练当然和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训练不同,我们过去常常讲学问有“家法”,有“路数”,一个人治学如果没有这些章法,那可能就不能入流。我们的一些老辈的学人,从小就在家庭里得到很好的指导,这叫“幼承庭训”。我们的治学传统是最看重这个的。但是,这个好的传统没有能够很好地继承下来,尤其是没有能够和教育制度的变迁、社会科学的发展结合起来,这是非常可惜的。
我国古代也有很好的“入门类”工具书。例如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这是学习和研究汉字的工具书,要学懂“六经”,就要先“识字”,所谓“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靠”,这本《说文解字》就是研究经学最重要的“入门书”。这本“入门书”随着历史的发展,本身也成为被研究的对象,成为中国文化最重要的典籍之一。
这方面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我国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传统,就是常常由中央政府组织编纂大型的工具书。比如汉成帝的时候,朝廷向民间征求书籍,并命刘向等清理皇家藏书。“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后整理成为《辑略》,分别作《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和《方技略》,合称“七略”。这可以说是当时最伟大的历史文献工具书,对于研究先秦的历史提供了重要帮助。
又比如唐宋以来陆续出现了杜佑(唐)的《通典》、郑樵(宋)的《通志》、马端临(元)的《文献通考》等“十通”,要研究历朝历代的典章制度,都离不开这些大型政书。
当然,集大成的要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清乾隆年间,在修《四库全书》的同时,编成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有了这个《提要》,对中国古代文献的学习、研究就有了“谱”,读书就有一个方向。要想懂得“国学”,不研究这个《提要》是不可能的。
很可惜,这种良好的治学传统,由于许多原因,我们也没有很好地继承。
在西方或者在日本,社会科学研究是非常重视文献积累、目录整理这些工作的,资料工作做得很扎实、很细致。在他们的研究型大学里,对方法论看得也特别重,因为有了好的方法,有了方法上的创新,就会在学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前几年,有人呼吁注意外国出口到我国的图书,比我国出口到外国的图书码洋高十倍,也就是说我国图书进出口贸易存在十倍逆差。这还没有图书在使用资料的品质方面进行比较呢?书不在多,而在精,如果我们的图书,能够在资料的品质上更加精致,并在图书品质方面超过西方进口的图书,“以一当十”,又有什么不可以呢?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图书资料品质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
在世界大学史上,法律、医学和神学是三门最古老的学科。法学需要长期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了解和掌握大量的专业术语,知识构成要求比较复杂,所以法学专业训练的时间应该比较长,可是现在却越来越短了。而医学还保持稳定的长时段培养要求,品质有所保障。不过,尽管缩短了学制,幸好在法学本科四年专业学习后,还必须再参加国家举行的司法考试,获得执业资格,这才使品质有所保障。通过司法考试者,才可以从事专业律师或法官、检察官等职业。
可见,法律专业的门槛比较高,法律工作者基本上是专业型的“铁饭碗”,进入这样的专业学习,需要个人的聪明和毅力,也需要良师引道、帮助,更需要好的工具书、好的方法论的教育,否则“入门”都不容易,更难以“登堂入室”。
祖国大陆的法律体系和英美法系不同,但是,我们在法学教育方面有必要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我真诚地期盼,能有更多的学者,贡献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编写好的入门工具书,让法学专业的学生,知道本学科发展的历史是怎么样的,相关法律的体系是怎么样的,资料该去哪里查,哪些书是必须读的,哪些期刊是要常常看的,法律条文的权威解释是怎么样的,经典的案例都有哪些……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但是需要细心的人非常辛苦地去整理和总结。
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我们还要接受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训练,要读得懂论文,也能区分什么研究“好”,什么研究“不好”。对于好的研究论文,要学习。对于不好的研究论文,不要浪费时间去看,更不用花时间去“商榷”,倒是要冷静下来思考:这种不好的论文为什么还能够发表?只有将学问做得扎实、细致,我们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才可能不断取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