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要眇宜修之美与在神不在貌
在前一则“随笔”中,我们曾经对王国维之“境界”说,就其作为评词标准之特殊含义,作了简单的讨论。以为王氏所提出之“境界”,乃是特指在小词中所呈现的一种富于兴发感动之作用的作品中之世界,而并非泛指一般以“言志”为主的诗中之“意境”或“情景”之意。我之所以对王氏评词之“境界”一词,敢于提出此种理解,主要盖因为小词中既果然具有此一种不同于诗的“境界”,而且王国维又正是对此种“境界”有独到之体会的一位评词人的缘故。关于王氏对小词的这种体会,我们在其《人间词话》的评词个例中不仅可找到不少证明,而且更可以提出两则词话来作为理论上的依据。一则是说:“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另一则是说:“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永叔、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要想明白这两则词话的意旨,我们首先须对所谓“要眇宜修”之美略加阐述。本来“要眇宜修”四个字原出于《楚辞·九歌》中的《湘君》一篇,原文是“美要眇兮宜修”,王逸注云“要眇,好貌”,又云“修,饰也”。洪兴祖补注云“此言娥皇容德之美”。关于《湘君》一篇所咏之是否即指娥皇,历代说者之意见多有不同,此一争议可搁置不论;总之,此句所描述者自当为湘水之神灵的一种美好的资质。此外《楚辞》之《远游》一篇,也曾有“神要眇以淫放”之句,洪兴祖补注云“要眇,精微貌”。可见所谓“要眇宜修”者,盖当指一种精微细致富于女性修饰之美的特质。至于词之为体何以特别富于“要眇宜修”之美,则可以分别为形式与内容两方面来看,先就形式言之,则诗多为五言或七言的整齐之形式,而词则多为长短句不整齐之形式,此固为人所共知之差别,而词之这种参差错落之音韵及节奏,当然是促成其“要眇宜修”之美的一个重要因素,再就内容言之,则词在初起原只是伴随音乐歌唱的曲辞,我们在以前的“随笔”中,已曾引过《花间集·序》说当时那些诗客写的曲子词,只不过是为了交付给一些“绣幌佳人”“拍按香檀”去歌唱的美丽的歌辞而已。因此乃形成了早期小词之专以叙写闺阁儿女伤春怨别之情为主的一种特质,这自然是促成了词的“要眇宜修”之美的另一项重要因素。而值得注意的是,就正因为词既具有这种“要眇宜修”之特点,而作者在写作时却又不必具有严肃的“言志”之用心,于是遂在此种小词之写作中,于无意间反而流露了作者内心所潜蕴的一种幽隐深微的本质。因此如果将词与诗相比较,则诗之写作既有显意识之“言志”的传统,而且五、七言长古诸诗体,又在声律及篇幅方面有极大之自由,可以言情,可以叙事,可以说理,其内容之广阔,自非词之所有;但词所传达的一种幽隐深微之心灵的本质,及其要眇宜修之特点,其足以引起读者之感发与联想之处,却也并非诗之所能有。所以王国维才在前一则词话中,既提出了“词之为体,要眇宜修”的对词之特点的描述,又提出了“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之说,表现了对词所特具的感发作用的体认。所谓“言长”就正指其可以引起言外无穷之感发的一种词所特有的性质。所以王国维在词例之评赏中,才会对南唐李璟及北宋晏、欧诸家的小词,引发了“美人迟暮”及“成大事业大学问”之“三种境界”之联想。而当小词可以产生这种感发作用时,读者之所得自然便已不复再是作品中表面所写的“菡萏香销”的景物或“独上高楼”之情事,但其感发却又正由于作品中所叙写的景物或情事而引起。而王国维所提出的“境界”一词,私意以为就正指词中所呈现的这一种富于感发之作用的作品中之世界。因此王国维在另外一则词话中,就又曾经提出来说:“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又说:“永叔、少游虽作艳语,终有品格。方之美成,便有淑女与倡伎之别。”那便因为王氏以为欧、秦二家词,自外貌上观之,其所写虽也是闺阁儿女相思离别之情,但就其作品中所呈现之富于感发之“境界”言之,则更可以引起人精神上一种高远之联想的缘故。而且这种“在神不在貌”的评说态度,与西方诠释学的某些说法,似乎也有暗合之处。下面我们就将对这一点略加简单的比较。
如我们在“随笔”第二则中所曾提出的,诠释学本是想要对作品原意加以深入探寻的一门学问,但结果却发现诠释者之所得往往都只是沾有自己之时空色彩的“衍义”,而并非原意。但在1950年代末期,德国的一位女教授凯特·汉柏格(Kate Hamburger)在其《文学的逻辑》(TheLogic of Literature)一书中,却曾经更提出了一种看法,认为一些抒情诗里所写的内容即使并非诗人真实生活中的体验,但其所表现的情感之真实性与感情之浓度则仍是诗人真实自我之流露。私意以为汉柏格女士的这种看法,与我们在前面所提出的中国小词中所写的内容,虽不必为诗人显意识中的“言志”之情感,却于无意中流露出了诗人之心灵及感情所深蕴之本质的一点,也似乎颇有暗合之处。而且由此推论则诠释者所追寻的,自然就也不应该只以作品中外表所写的情事为满足,而应该更以追寻得作者真正的心灵及感情之本质为主要之目的了。如此看来,则此种观点岂不与王国维的“在神不在貌”之说,也大有相通之处。虽然此种相通之处也只是一种“似而非是”的偶合,不过此种偶合却正说明了东西方的某一类抒情诗,有着某些相似的特质。其一是就作者而言,除去其在外表所叙写的显意识中的情事以外,更可能还流露有作者所不自觉的某种心灵和感情的本质;其二是就读者而言,除去追寻其显意识的原意以外,也还更贵在能从作品所流露的作者隐意识中的某种心灵和感情的本质而得到一种感发。而中国的五代宋初的小词中的一些佳作,则可以说是在世界文学中最适合于用此种态度去评赏的一类文学作品。王国维所提出的“境界”一词,就是对于小词的此种特质最有体会的一种评词的标准。
198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