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清官报与政治信息流通
1895年,京师设强学书局,译刻各国律法、商务、武备、工程等书籍。在1896年查封《中外纪闻》报社的基础上,清政府建立了官书局,3月刊行《官书局报》与《官书局汇报》两种官报,形式与京报相似。其章程规定:“印送各路电报,只选择有用者,照原文抄录,不加议论。凡有关涉时政、臧否人物者,概不登载。”其内容除谕摺、电报之外,尚有若干关于各国新事新艺之译文,可算清政府公开发行新式官报之始。不过,康有为认为,其“未能悉用西国体例”,“视各国官报,规模相去远甚”。迨戊戌变法时,该报遂被裁撤。
1896年,上海强学会创办《时务报》,以诸多官员捐款作为办报经费,尤其是得到湖广总督张之洞的赞助。该报的发行也得到各省大小衙门的支持,发行量从创刊时的3000多份,到最高时达17000多份。同时,张之洞以该报大股东自居,对汪康年时有指挥,并竭力排挤梁启超,所以该报或可谓半官报性质。1898年百日维新时,光绪帝曾诏改《时务报》为官办,而汪康年拒不从命,在上海将报名改为《昌言报》继续出版。变法很快失败,慈禧太后训政,9月26日下谕宣布:“《时务官报》无裨治体,徒惑人心,并着即行裁撤。”
庚子重创之后,慈禧太后不得不打出“变法”旗号,推行所谓“新政”。1900年3月,上海创刊《江南商务报》,由江南商务局沪局主办。1901年底至1902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在天津创办《北洋官报》,设北洋官报局,间日一出,铅字印刷,附带发行《北洋学报》与《北洋政学旬刊》,载圣谕、学务、兵事及农工商等时务以及各国新闻,鼓吹直隶新政。同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创办《湖北官报》旬刊,后改半月刊。张之洞亲自为该报拟订章程,强调该报在“正人心、息邪波”方面的作用。除一般官报内容外,该报还有要电、要闻、政务、科学、实业、图标、论述、国粹篇、新说郛、纠谬篇等栏目,为清末最有影响的地方官报。
1903年,《南洋官报》创办,清廷要求各省仿行。此后,一些重要省份的官报纷纷兴办,如《山西官报》、《安徽官报》、《湖南官报》、《四川官报》、《汉口官报》等。各地效法而普遍推行,又有《山东官报》、《陕西官报》、《甘肃官报》等,还有官商合办的《江西日日官报》、官督商办的《豫省中外官报》等。
1903年,御史高昌生请刊谕旨阁钞,旨令朝事发交报房刊行。还有四川学政吴郁生请广刻邸钞,要求将内阁各部议复折件及各省办事诸章程大量编入,以便官学人员阅读,“益有裨于实用”。此请求由政务处大臣议覆,予以全盘接受:“嗣后凡有内外各衙门奏定各折件,拟由军机处抄送政务处。其非事关慎密,即发交报房刊行,日出一编,月成一册。传观既速,最易流通。则现行政要,外间均可周知。”1904年,御史黄昌年上折要求政府各部处重要文件能及时公布:“拟请政务处妥议办法,凡政务处、练兵处、学务处及银行、铁路、矿务、电报一切举行政要,或揭署前,或发阁钞,或刊刻告示。”这一建议也同样得到清廷的认可,政务处奉旨复议后明示:“嗣后具奏折件,除事关慎密及通例核复之件毋庸抄送外,所有创改章程及决定事件,皆于奉旨后咨送政务处,陆续发刊,以广传布。凡军机处于京外折件,向系明发谕旨及有办法者,概交发抄。”可见,此时清廷官报的信息流通日益加大。
1906年,日俄战毕而日胜,日本立宪之效在国内传得神乎其神,要求立宪之声大起。清廷不得已下诏“预备立宪”,御史赵炳麟请办中央官报,以使民众明悉国政。1907年,官报定名《政治官报》,由宪政编查馆主持编辑,以主要篇幅宣传清廷预备立宪的活动。10月26日,该报在北京创刊,为清政府的中央机关报。这是中国最早由中央政府直接公开出版发行的机关报。该报也时常为朝廷发布政令之用,一切新法令,以报道之日起生效。1911年,该报改为《内阁官报》,成为清政府内阁的正式机关报,由内阁印铸局出版,日出一册。该报“为公布法律命令之机关,凡谕旨、章奏及颁行全国之法令,统由《内阁官报》刊布”。京内各官府衙门,由馆分别送寄外,其余购阅者,由馆设立派报处,照价发行。该报作为清末立宪运动的记录者,为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史料。
中央其他各部门也纷纷效仿,于1906年创办《商务官报》、《学务官报》,前者所载主要为法律章程、公牍论说、调查报告、纪事译稿等,后者所载可别为上谕文牍、学务报告、章程奏折、各国学务新闻、审定教科书目等。1909年,《交通官报》创办,载有关国家水陆交通方面的信息。地方上的专业性官报名目更多,几乎每省都有涉及法政、教育、商务、实业、军务等方面内容的官报。晚清最后十年,官报总数达百余种以上,出版地点分布在除新疆、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比较完整的官报体系。
官报大多以“通上下之情”相标榜,实际上主要是上情下达,为政府之喉舌,主要刊载谕旨、章奏、公告、法规等官文牍,社会新闻很少。官报无采访部,无专职记者。除少数高层次官报能直接收外电或译摘外报外,多数官报只能转录民营报纸上的一些消息。官报也介绍一些西学新知,但对民主、自由思想进行抵制和批判。各级官府对官报内容编纂进行严格控制,稿件须先由有关官府核定。所以,官报一切言论都围绕朝廷旨意,歌功颂德,歌舞升平。为推销官报,各地将其作为官员的政绩内容之一,表彰在派定数外还能增加者,否则降职处分。有的官报发行数虽可达万份以上,但社会影响甚微,尤其是各地欠报费现象十分普遍,所以大多数官报如没有官库的补贴,恐怕难以维持。
由于内容陈腐,人们不愿购买和观看,官报不为社会所接受,经营上非常困窘,更无力与民营报纸抗衡。清政府为了控制舆论,一度采取入股和津贴等手段收买商办报纸,对其进行控制和操纵,使其为官方宣传。1909年11月,江苏谘议局“查得上海现行之《中外日报》、《舆论时事报》、《申报》,或纯系官款,或半系官款,其按月由官津贴之款,更多少不等”。这些报纸在多大程度上已成为变相的官报,学术界或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