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理论中的说明问题
社会理论在涉及解释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发生、构成的原因的观点上存有很大的分歧,这既与某种特定方法在某个特定学科中的使用是否有效相关,也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自说明现象时它们的说明原理之间具有什么关系有关。前者属于部门科学的方法论问题,后者则是一般方法论问题。这里谈论的主要是后一个问题。
在英美社会科学家中,相当多的人主张一种统一的科学观,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孔德、约翰·穆勒那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基于对经验现象的观察,并努力从大量的现象重复中建立起某种因果性,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现象的因果性做出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象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因而,观察、说明和预测是这两类科学都共同具有的“客观”策略。这充分体现在孔德的一句名言中:“科学是为了预见,而预见是为了获取力量。”坚持这种一元论观点的可以R.鲁德纳的《社会科学哲学》和G.霍曼斯的《社会科学的本质》(1967)为例,观点与之近似的还有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和E.奈格尔的《科学的结构》(1961)。在这些作者看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分别只与具体研究的技术有关,而与说明的逻辑无关。
与之对立的观点是源于德国新康德主义的各种反实证主义取向,它们指责基于统一科学观而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同的实证主义设定。它们援引狄尔泰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概念,强调对社会生活进行学科探究的“人文研究”从根本出发点上就不同于自然科学。人文研究的对象是导致人们行动的内在意义,与自然科学对象的物理性和经验性相比,内在意义具有无限变化性和相对不易把握性,因而它无法达到以自然科学为标准的说明和预测所要求的普遍性范畴和客观性论证。换言之,社会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verstehen/understanding)而非“说明”(explanation)。唯其如此,社会研究不但不能完全独立于非经验性研究的哲学方式,反而在实践上更接近于哲学而非自然科学。这种观点的极端形式甚至认为,对于社会认识而言普遍性和客观性不啻是一种幻想,社会科学能够做到的无非是对独一无二事件的“表意符号”(ideography)研究。例如,人类学家彼得·温奇就曾写道:“由于观念……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着的,又由于每一观念的体系因其组成成分是内在相互联系着的而只能被理解成是自在的和自为的,结果……使得观念体系成为一种非常不适于对它做出广泛概括的对象。社会关系实际上只能在社会流行的观念中并通过这些观念而存在,……因而社会关系必然同样也是一种不适于对它做出科学性质的概括化和理论化的对象”。
温奇所代表的是一种“人文研究”的立场,虽然它对社会研究的特殊面向以及所使用方法的认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完全排斥因果性说明的看法显然过于主观和相对主义化,即使在当代以反实证主义为主要目标的现象学和解释学传统中恐怕也难以见容。A.舒茨关于科学的讨论表明,现象学并非暗示着一种反科学的立场。从“生活世界”上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对舒茨而言都必然被视为某种基于“互为主观性的”(intersubjective)理解。从舒茨的观点看,意义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毋宁说是两个属于不同层面上的问题,在社会认识上两者应该结合起来:理解涉及到如何把握社会现象,而因果性关系则属于说明的逻辑结构。换言之,意义性理解是社会现象成为可能(存在)的条件,而因果性说明则是关于社会现象的知识成为客观的科学知识的条件。保尔·利科在考察欧陆哲学中关于人本主义的讨论后明确地认为,在当代现象学和解释学内正在出现一种为消解狄尔泰在意义理解和因果说明之间设置对立的努力。
针对主张在社会研究中取消因果性说明的极端立场,奈格尔在《科学的结构》中围绕科学的说明模式的可应用性分析了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问题。他论证了在社会科学中受控实验尽管要比在自然科学中相对困难,但仍然是可能的;即使考虑到文化的相对性以及科学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互动关系,也并不妨碍在有关社会因果性命题中获得一定程度的精确性。鲁德纳在《社会科学哲学》一书中也对温奇做了类似的批判。从中可以看到,人文研究试图用取消社会现象的因果联系来批驳实证主义,结果适得其反,不仅为实证主义者的反批判抓住了口实,而且反倒为其在社会科学领域扩大影响提供了依据。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社会学家J.亚历山大对实证主义的全面分析和恰如其分的批判是有启发的。亚氏在其四卷本的《社会学的理论逻辑》第一卷中,详细地考察了社会学领域中实证主义各种预设以及由此引起的广泛争论。亚氏从科学思维是一种双向的连续体观念出发,认为科学是发生在由两种不同环境所构成的背景下的思维过程:其一是经验观察的世界,另一个是非经验的形而上学世界。虽然科学的陈述可以更多地指向其中的某一环境,但它们却不可能为任何一种环境所决定。被认为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种类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陈述之间的差别,实际上也只是代表着同一认识连续性上的不同位置的差异。位于靠近连续体一侧的那些科学陈述之所以被说成是“经验性的”,是因为其形式更多地受到精确性描述的观察的影响,从而具有经验描述的“特定性”。而位于靠近另一侧的陈述之所以被认为是“理论性的”,则是因为其形式较少关注为这些陈述提供信息的观察的直接性。实际上,我们可以按照这种一般性和特定性的不同程度来认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性质的区别。
基于科学思维是双向连续体的认识,亚氏对社会理论中人文研究的主观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自然主义进行了双向的批判。由于美国社会学中实证主义影响根深蒂固,故亚氏在第一卷著作中矛头主要指向这一思想传统。亚氏认为,实证主义在因果说明问题上有这样几个基本设定:在经验观察和非经验陈述之间造成截然断裂;由于这一断裂,较一般性的思想问题都被视为“哲学的”或“形而上学的”问题,对于以经验为取向的社会科学来说这些问题不具有任何实质性意义;既然把拒斥非经验的指涉视为自然科学的根本特征,那么,任何真正的社会学就必须采用“科学的”意识;在完全排斥了“哲学”问题且相应地经验观察成为主要任务的科学里,具有理论性或一般性的问题唯有和这样的经验观察相联系时才会得到正确的处理。实证主义的这几项设定在社会理论中表现为:就理论的形成而言,强调这一过程是通过从观察中进行概括的方法,亦即通过归纳而建构的过程。例如G.霍曼斯认为社会学理论必须是命题式的;理论是一种从经验向较为一般的建构过程,其目标是产生一系列从归纳得出的演绎说明;就理论冲突而言,是将理论之争转变为经验之争,其隐含之意是说,如果社会学要成为一门科学,那么,就应如一些人所说,经验的验证是理论之争的最终裁决;就任何理论都可以最终化约为经验观察而言,科学的分歧就只有观察方法上的根据,而不可能有其逻辑上的根据。例如克里马认为,社会科学的发展是纵向、垂直向的进步分化,而分化更多的是专门化的产物,是关注经验世界之不同侧面的结果,而非围绕着同一观察证据的更一般化、非经验的分歧的结果。亚氏认为,在这种把科学思维视为单向运动的观点支配下的美国社会学,必然会导致如W.米尔斯所说的想像力的枯竭。其具体表现是:由于过分强调经验直观上的观察和证实的维度,必然会极大地缩小经验分析的范围,以致经验概括愈来愈益停留在简单相关的陈述水平上;把社会认识论问题变成单纯的方法论问题,致使社会理论仅仅专注对特殊研究和统计分析的技术进行精确化和检验的问题;这种将科学立场仅仅与量化的经验分析相联系的逻辑以及将理论逻辑化约为实验逻辑的做法,最终必然会得出科学进步主要依赖于方法论革新的结论。
科学思维的连续体及其成分
亚氏主张一种“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观点。所谓“后实证主义”也称“后经验主义”,它是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在科学哲学和科学史学影响下而出现的一股强劲的思潮。其关注焦点是社会认识问题,试图在弥合传统的实证主义社会科学与理解的社会科学之间对立的基础上致力于创建后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后实证主义”包含各种不同的取向,其中最重要的有批判的理性主义(波普、霍尔顿)、科学史学派(库恩、拉卡托斯)和科学实在论等。从发展沿革上看,“后实证主义”思潮大致经历了三个相互联系的时期。三四十年代,西方社会科学共同体都强烈支持激进的实证主义科学观,把科学仅视为在归纳的概括和经验的证实之间的往复运动。50年代后,开始转向后来被称为逻辑经验论的立场,虽然承认了概念化和模式这样一些理论要素在科学认识上的重要性,也接受了“非观察性实体”的存在,但同时仍认为一切理论陈述都可以通过纯粹经验的、实验的程序而证伪。80年代以后,“后实证主义”或“后经验主义”立场开始在社会理论中发生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可以看到“后实证主义”有不同形式的表现。譬如:一些人站在反实证主义立场上试图把批判的理性主义、哲学解释学以及存在主义等的个别观点结合起来,批判地重新考察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如Epistemology,Methodology and the Social Science, ed.by R.S.Cohen,1983);另一些人则把“后经验主义”的各种形式都与逻辑经验论的批判联系起来,表明两者之间的承续性、以求在扩展古典实证主义的方法论立场上为理论知识的构成提出更为严谨的策略(如Naturalism and Social Science, by D.Thomas,1979);还有的人基于实在论的科学哲学立场,借鉴历史唯物主义的个别思想,试图提出能延续自然主义方法论传统的“社会实在论”概念,以克服社会学实证主义和理解的社会学二者的极端和偏颇(如Social Theory as Science, by R.Keat &J.Urry,1975)。
虽然后实证主义的理论观点在六七十年代波莱尼、柯耶勒等人批判实证主义的著作中就已显露出其端倪,但最有影响的论述当属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一书。库恩的基本观点认为,科学对事实的观察和说明总是要通过现存的“范式”(paradigms)或理解的框架(frameworks of understanding)来展开的:“范式是科学的构成要项……也是自然的构成要项”,因此,“范式对科学之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同于观察和实验”。这样一来,他就把科学革命描绘成一种由经验观察和先验范式之间相互作用所规定的双向运动过程,为“后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奠立了理论基石:全部科学的发展是一种双轮的运动,既为经验论证也为理论论证所推动。亚历山大结合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史学的研究成果,把“后实证主义”基本观点概括为下述四个与实证主义的基本预设相对立的原则:第一,所有的科学数据都是由理论内在构成的;这个针对实证主义将事实/理论之分视为具体区别的观点是由拉卡托斯明确表述的。第二,经验的承诺(empirical commitments)并非仅以实验证据为基础;这个原则概括了波莱尼和拉卡托斯等人的论断,同时又为广泛的历史事实所佐证。第三,一般理论的阐发在常态下是独断论的和水平向的,而非怀疑论的和垂直向的;这个原则在库恩对常态时期科学与革命时期科学相比具有稳定性和非批判性的论述中得到阐发,并为许多科学史家所支持。第四,科学信念的基本转变当且仅当具备了其他理论承诺从而足以应付经验变化之时才会发生;这种观点一反科学的变化只能从经验环境上加以解释的传统看法,主张一般理论之间的争论也是引起科学变化的动力之一。亚历山大通过一系列考察和论述后认为,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在给予从经验观察中进行归纳时所遵循的方法论规则以高度重视的同时,还必须确立能够说明发自更一般原则的反向运动的“理论的方法论”,即需要一种一般性理论逻辑。这是他多卷本的《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一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