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庄子
庄子,名周,宋国蒙人(今河南、安徽交界处),生卒年不详,约在公元前369—286年,与孟子同时而稍后。他曾做过管漆园的小官,生活贫困。现存《庄子》一书,内容复杂,是经过后人整理而成的,分为内篇、外篇和杂篇。其中包括庄周本人及其后学的作品。历来研究者对那些篇是庄子本人的作品,有不同看法。但传统的多数意见认为,“内篇”七篇基本上代表了庄子的思想体系。本书主要以内七篇来解剖庄子的思想。
庄子思想是继承老子的,并对老子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庄子对战国时期剧烈的政治斗争,采取批判与回避的态度。据记载,当时楚威王听说庄子很有学问,派人带了大量钱财去请他作相,但被他拒绝了。他对来请他的人说:千金、卿相确实是重利尊位,但这好比祭祀用的牛一样,养了多少年,还给它披上漂亮的衣裳,但目的是为了送入太庙当祭品。到那时虽然想做一只自由自在的小猪,也不可能了。你快走吧,不要玷污我!我宁愿像一头小猪,在污泥中自得其乐,绝不为帝王们所束缚。我一辈子也不当官,以达到我自得其乐的志愿。(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庄子消极厌世,对人生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幻想摆脱一切外物和肉体的束缚,追求一种个人精神上绝对自由的境界。庄子认为,人所以不自由,一方面是由于外界物质条件的束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自身肉体的束缚。用庄子的话来讲就是“有待”和“有己”。
庄子在《逍遥游》中说,大鹏的飞翔要靠大风和长翅膀,走远路的人要带许多干粮,这都是有所“待”。因为,没有大风、长翅膀、干粮等条件,就飞不了,走不成。他还说,传说列子能乘着风飞行半个月之久,这比起一般人要走路来讲,是自由多了。但是列子也还是要受风的束缚,没有风他还是飞不了,所以也不能说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一切条件都不需要依靠,一切限制都没有,在无穷的天地之间自由地行动,这叫做“无待”。这是讲的要摆脱外界条件的限制和束缚。同样,受自己的肉体以至精神的限制和束缚,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所以各种主观条件也要摆脱,以达到“无己”。庄子理想中的最高尚的人,都是能做到“无己”的。例如,庄子在《大宗师》中描写的“真人”的情况是:睡觉时不做梦,醒来时无忧虑,吃东西也不感到特别香甜。这种人对生不感到特别喜欢,对死也不感到特别厌恶。总之,他们是自然而生,自然而死,也就是说一切听任自然,毫不计较个人得失。这就叫“无己”,可以得到精神上的绝对自由。
庄子认为,要达到这种幻想的境界,其办法是“坐忘”。所谓“坐忘”,就是彻底地忘掉一切。庄子说:“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这就是说,不仅要忘掉外界物质世界,而且要忘掉自己的肉体、感官,排除形体、知识,使自己与整个自然混为一体。据庄子说,达到了“坐忘”的人,他们是形同槁木(干枯了的树木),心如死灰(熄灭了的炭灰),无思无虑,无生无死,精神上得到了彻底的自由,也就是完全恢复了人的所谓“天然”本性。
从这种虚无主义的人生观出发,庄子对当时统治者制定的各种制度,竭力加以反对。他认为当时的各种道德制度,是违反人的本性的,是造成当时社会争斗、混乱的原因之一。因此,他对当时统治者所宣扬的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认为那些宣扬仁义道德的人是专门祸害人的,而其结果是自作自受,害了自己。
庄子对提倡仁义和是非,看做是加在人身上的刑罚。他说:“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大宗师》)意思是说仁义就是一种黥刑(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字的刑罚),是非就是一种劓刑(古代将犯人鼻子割去的刑罚)。庄子一派对儒家仁义道德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揭露了当时统治者用仁义等道德说教欺骗人民,掩盖其剥削、压迫的虚伪性。但就庄子一派来看,他们主要是追求个人精神绝对自由的境界。所以庄子理想的统治者是什么也不问不闻的人。他在《应帝王》中所推崇的统治者,如伏牺氏,就是一个睡时安安稳稳,醒时无思无虑,叫他牛也好,叫他马也好,随人怎么称呼都可以浑浑噩噩的人。他所推崇的统治方法,就是不用心思,顺应自然。
庄子虚无主义的人生观,使他根本取消客观事物的一切是非和差别,排斥人的认识的可能和必要,从而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和相对主义。
作为庄子认识论的出发点,是他对客观物质世界的相对主义理论。庄子对老子的某些朴素辩证法思想加以夸大,发展了老子“玄同”的思想,根本取消事物的“彼”、“此”差别,得出了“齐万物而为一”的相对主义结论。
他说,事物的彼此差别都是相对的,从“道”的角度来看,此也是彼,彼也是此,没有确定的界线。举例说:“莛与楹,厉(古代传说的丑人)与西施(古代传说的美人),恢恑憰怪,道通为一。”(《齐物论》)意思是说,细小的草茎(“莛”)与粗大的屋柱子(“楹”),丑的与美的,宽大、狡诈、奇怪、妖异等等,从“道”看来,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又例如,“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充符》)。这是说你从事物相异的方面看,就是肝与胆,也会像楚国与越国那样相去遥远。但如果你从它们相同的方面看,那是毫无区别的,都是一个东西。这个例子也说明,庄子认为事物的差别根本没有客观标准,也就是说,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完全是由人的主观决定的,随人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区别的。
庄子外篇《秋水》篇中,有一段话比较概括而充分地说明了庄子这种相对主义观点。《秋水》篇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这是说从“道”的观点来看问题,物是没有贵贱分别的,然而从“物”的观点来看问题,那总是以为自己贵而别物贱的。所以庄子说,你从事物大的方面去看它的大,那么万物没有不是大的;你从事物小的方面去看它的小,那么万物没有不是小的。同样,事物的有和无,是和非,也都决定于人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它。于是庄子得出结论说:最小的东西,像兔子身上毫毛的尖,也可以说是天下没有再比它大的东西了,而泰山反而可以说是小的了。历来传说中最短命的殇子,也可以说是最长寿的人,而传说中活了七八百岁的彭祖反而可以说是短命的了。天地是先我而有的,但也可以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是与我不同的,但也可以说“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总之,一切客观标准都不存在,一切都是随主观而转移,是相对的。
庄子认为,认识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遵循。他说,人睡在潮湿的地方就要得腰病,半身不遂,难道泥鳅也是这样吗?人爬到树梢上就发抖、害怕,难道猴子也是这样吗?那么,人、泥鳅、猴子三者,究竟谁懂得恰当的居住地方呢?又说,人吃牛羊猪肉,麋鹿吃草,蜈蚣爱吃蛇,鸱鸟和乌鸦喜欢吃老鼠,这四者究竟又是谁最懂得好的味道呢?再说,毛嫱、丽姬(都是古代传说中的美女),人都以为美,可是鱼见了赶紧游到深水中去,鸟见了赶紧高高飞走,麋鹿见了也赶紧跑掉,这四者究竟是谁懂得真正的美呢?(见《齐物论》)这就是说,一切都是相对的,人究竟能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是值得怀疑的。
不仅如此,庄子认为甚至人究竟是在做梦还是醒着,人究竟是否可能有认识,也都是值得怀疑的。庄子讲了一个著名的寓言说:“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齐物论》)这是说,庄子做梦变为蝴蝶,飞来飞去很得意,真像一只蝴蝶,可是一醒来还是庄子自己。庄子对此发生了疑问,究竟是庄周做梦变为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为庄周?他认为这个问题是没法解决的,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庄周与蝴蝶是有区别的,但他说这种区别只是一种物的变化(“物化”)。实际上,梦也好,醒也好,庄周也好,蝴蝶也好,究竟是什么根本不必去追求,因为从“道”的角度看,什么都一样。这就根本否定了客观事物的标准和人的认识。
庄子说,像这样的问题是任何人永远也搞不清楚的,是非是无法判断的。因此,他的结论是不可知。他在《齐物论》中论证说:我与你两个人进行辩论,怎么能肯定你说的一定对,而我说的一定错呢?同样,也怎么能肯定我说的一定对,而你说的一定错呢?我与你是没法判定的,即使请出第三个人来,也没法判定。因为,如果他的意见相同于你我任何一方,他就没法判定谁是谁非,而如果他的意见与你我都不相同,或者都相同,那他也没法判定谁是谁非。所以说,无论谁也没法判定究竟谁是谁非,是非永远也搞不清楚。
这种否定是非的诡辩论,只不过是庄子主观上的愿望而已,现实生活中的是非斗争他是不可能完全避开的。那么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是非斗争如何对待呢?庄子提出了两个办法:一个是随声附和,别人怎么讲自己也就怎么讲,以求在复杂的斗争中保全自己;一个是调和是非,不分是非,听其自然。
最后,庄子完全否定了认识的可能和必要。他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养生主》)这是说,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穷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那就必然要失败。所以,你如果一定要去追求知识,搞清是非,那就是“道”的亏损,使自己陷入无穷的喜怒哀乐的烦恼中去。这也叫瞎操劳自己的精神(“劳神明”),而不知道客观事物都是相同的,根本无所谓是非区别。他还举例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齐物论》)这里说,所谓“劳神明”就像一个养猴子的老人,他对猴子说,每天早晨给三个橡子,晚上给四个橡子,怎么样?猴子听了都发怒。养猴子老人就说:那么早晨给四个,晚上给三个,怎么样?猴子听了都高兴。其实这里名称内容一点也没有变,可是产生了一喜一怒。这原因就是“不知其同也”。
庄子认为,万物的“自然”本性是没有任何感觉器官,不分是非,无知无觉,无思无虑,混沌一团的。你硬要它用感官去思虑,去分是非,那反而是害了它。他又用了一个寓言来说明这一点。在《应帝王》中,他说,南海的帝叫,北海的帝叫忽,中央的帝叫混沌。有一次和忽一块儿到混沌那里聚会,混沌招待他们很好。临别之时,和忽想报答一下混沌。他们商量说:人都有七窍,用来看、听、吃、呼吸,混沌独独没有,我们给他凿一下吧。于是他们两人一天凿一窍,七天以后七窍凿成,而混沌也就死了。这个寓言说明,庄子对认识问题的基本思想,那就是根本取消认识,这样才可以得“道”,保全生命,以尽天年。
庄子和老子一样,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神秘主义的精神实体“道”。就这点来讲,庄子与老子有相同之点。庄子在《知北游》中明确地讲:“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这就是说,产生物质的东西是非物质的。庄子认为,没有比“道”再根本的东西了。他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大宗师》)这就是说,“道”在天地之前,自古以来就独立自存的。它产生天地,使鬼神和上帝显示作用,它是无始无终,无边无际,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它确实可以体会得到,但它又是无形无为,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始终在传递着,可是它又不能被具体接受。因此,这样神秘的“道”既不能用感性来觉察它,也无法用理性认识来把握它,而只能靠主观直觉去体会它的存在。
庄子认为,如果把世界看成是物质的,那就必然要有所区别,这样就会产生是非,引起互相竞争,辩论不休。因此,他说:“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知?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齐物论》)意思是说,只有把世界看成从来就没有物质的,才可以说是对世界最高、最完善的认识了。庄子接着还讲到,其次的认识就是认为有物,但还没有区别;又其次的认识是认为有区别,但还不分是非;而那种斤斤计较于分清是非,是最下等的认识了,是“道”体的亏损。就这点来讲,庄周关于“道”的看法,与老子又有了区别。在老子那里,“道”是一种客观独立自存的精神实体,而在庄子这里,“道”则是主观认识上的东西了。
庄子进一步从相对主义出发,对客观世界的是否真实存在也采取了根本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他甚至认为老子“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的说法,对于客观世界也还否定得不够彻底。他说:“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齐物论》)这段近乎绕口令的话,主要意思是说,世界在时间上是推不出一个开始的,因为开始前总还有一个没有开始的阶段,推上去甚至还有没有开始的没有开始的阶段,所以你就没法知道世界是什么时候突然产生的。我们说世界有“有”,有“无”,那么在有“有”和“无”之前又是什么状况呢?应该说是没有“有”和“无”。如果再往上推,那就是连没有“有”和“无”也还没有。现在你突然之间说,世界有了“有”和“无”,那究竟是真有呢?还是真无?简单说来,庄子的意思就是:关于世界存在的问题,根本是个不可知的问题。即使像“有生于无”这样的话也不能说。你知道什么时候是“无”,什么时候又生出了“有”呢?这样,庄子就陷入了绝对的怀疑主义。
庄子用世界在时间上是无限的,来否定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我们知道,世界在时间上是无限与有限的辩证统一。作为整个宇宙来讲,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亦即无限的,而作为每一具体事物来讲,在时间上又都是有始有终,亦即有限的。客观物质世界在时间上正是这种无限和有限的辩证统一。庄子既否定了客观世界的物质性,他就不能认识每一具体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具体过程。因此,他就从世界在时间上的无限性,否定了每一具体事物在一定阶段,亦即有限时间内存在的客观实在性。
庄子用他的相对主义怀疑论不仅否定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并且也否定了作为客观精神实体的“道”的存在。因为庄子讲的“道”,往往是把它当作一个超越是非界线、泯灭一切差别的主观标准来看待的。如他认为,每一个事物都是从自己的立场去看,才有彼此的差别(“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如果是从“道”的观点去看,那么一切都是无差别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因此,他所谓的“以道观之”,实际上就否定了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而以事物各自的主观观念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