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文学:黄金世纪 第一卷
第一编
第一章 约之以名
引言
“黄金世纪”并非西班牙文学所独有。俄罗斯文学有自己的“黄金世纪”,法国、英国、德国文学等也可以用它指代其某个繁盛阶段。那么,何朝何代是我国文学的“黄金世纪”或“黄金时期”呢?这是一个由兹催生的问题。答案必定五花八门。可见,用“黄金世纪”界定一国文学的某个时期,其实并不科学。这必须先行说明。
第一节 约之以名
15、16世纪,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崇尚古希腊罗马文化,曾一视同仁地把伯里克利(Pericles)时期(公元前5世纪)和奥古斯都(Augustus)时期(公元前1世纪)称作“黄金世纪”(“Siglo de Oro”或“Edad de Oro”),以反衬“黑暗的”中世纪。1736年,托雷帕尔玛伯爵(Conde de Torrepalma)则第一次把自加尔西拉索(Garcilaso de la Vega)至贡戈拉(Góngora, Luis de)和蒂尔索(Tirso de Molina)时期称作“诗歌的黄金世纪”。之后,“黄金世纪”“黄金时期”或“黄金时代”(“Época de Oro”或“Época Áurea”)之类的说法便频繁出现并逐渐成为西班牙文学的断代概念和专有名词。然而,这些专有名词不但词语稍有差别,所指也不尽相同。比如,德国学者普凡德尔从历史事件和相关人物出发,把1556年费利佩二世(腓力二世,Felipe II)即位至1681年戏剧家卡尔德隆(Calderón de la Barca)故世称作“黄金时期”。而西班牙学者里科则倾向于用复数的“黄金世纪”(“Siglos de Oro”),以指涉16、17世纪西班牙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和巴洛克时期文学。
阿尔罕布拉宫
此外,时代的变迁和文学的演化又对这些概念做出了自己的诠释。例如,古典主义否定巴洛克文学,谓“16世纪是我们的‘黄金世纪’”。但是,受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西班牙的整个文艺复兴运动受到眷注并被一些文学史家称作“黄金时期”。然而,用马克思的话说,文艺复兴也只是借用古希腊罗马人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恩格斯在论述文艺复兴运动时则认为,无论是德国人的“宗教改革”、法国人的“文艺复兴”,还是意大利人的“五百年代”(即16世纪),都无法充分表达这个伟大的时代。盖因文艺复兴仅仅是这个时代的表象,而真正缔造这个时代的却是它赖以存在的物质的、经济的事实。换言之,复兴不仅仅是文艺,还是一场从意识形态到经济基础的伟大的、创造性的革命。因此,“黄金世纪”似乎比德国人的“宗教改革”、法国人的“文艺复兴”或意大利人的“五百年代”(即16世纪)更能表现这个伟大时代的不同凡响。
如今,中世纪业已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学者正致力于将其剥离简单而笼统的“黑暗”说。马克思、恩格斯对中世纪的界定是相对于古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运动时期而言的,秉承了几个世纪的人文主义精神,且并不否定中世纪不仅使众多民族接二连三地形成(或谓民族意识的觉醒)、欧洲诸多近代国家接二连三地诞生,而且经阿拉伯人、西班牙犹太人引进了许多先进技术,如磁针、印刷、活字、亚麻纸,等等。众所周知,从5世纪初日耳曼人强行进入西南欧、结束西罗马帝国、开始群龙无首的中世纪,到13、14世纪意大利城邦的强盛和西班牙、法国、英国国家君主制的出现,西南欧经历了近千年的文化衰败(加洛林王朝鼎盛时期只是其中一个短暂的间隙)。在此期间,已经由民间和自发变成官方和强制的天主教成了维系西南欧“文化统一”的唯一重要力量,并最终不同程度地在西南欧完成了政教合一。于是,天主教作为西罗马帝国之后的权力场,不仅遏制了古典文化“回归”的脉动,而且导致了教会内外各种权力斗争的加剧和斗争形式的日益残酷;而文艺复兴运动初期的宗教改革浪潮和天主教内部众多派别的产生除了反映生产力和市民文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对这种斗争和斗争形式的艺术呈现或再现。有关情况也可参见马克·布洛赫(Bloch,Marc)的《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张绪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和吉尔松(Gilson, E.)的《中世纪哲学精神》(Études de philosophie médiévale,沈清松译,台北,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但是,随着浪漫主义的崛起,巴洛克艺术得到了肯定,于是,17世纪(巴洛克主义)“后来居上”,在某些文学史家眼中成了货真价实的“黄金时期”。同时,18世纪偏好16世纪诗歌,19世纪则对17世纪戏剧颇为青睐“;98年一代”(“La Generación del 98”)相对垂青17世纪小说,而“27年一代”(“Generación del 27”)却又明显钟情于17世纪诗歌。鉴于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的文学、历史渊源,不少文史学家甚至把西班牙和葡萄牙混为一谈,并统称其16、17世纪为“黄金时代”。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而今,一般文史学家愈来愈趋于大而化之,把这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黄金世纪”框定在1492年摩尔人被赶出他们在欧洲的最后一个堡垒格拉纳达、西班牙完成大一统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至1681年伟大的戏剧家卡尔德隆去世,历时近两个世纪。需要说明的是,1492年显然只是一个历史纪年,而不是一个文学纪年。具体说来,是年西班牙基督徒攻克格拉纳达,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内布里哈出版《卡斯蒂利亚语语法》,但文坛并未发生重大事件。《塞莱斯蒂娜》发表于数年之后的1499年,加尔西拉索出生于1501年……
由此可见,“黄金世纪”(或“黄金时期”“黄金时代”)是一个没有明确时间(起讫)界限的笼统能指。倘使把“黄金世纪”一劈为二,则或可把文艺复兴运动时期视为上段、巴洛克时期视为下段。但无论如何,“黄金世纪文学”这个称谓容易留下歧义,因为它既可指涉西班牙文学的黄金时期,也可理解为西班牙帝国黄金时期的文学。倘使特指西班牙帝国的极盛时期,那么“黄金世纪”当随着“无敌舰队”的覆没(1588)而宣告终结,而不应该延续到17世纪末。但问题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又恰恰问世于17世纪。故此,本卷约名《西班牙文学:黄金世纪》完全是权宜之计。
第二节 顾名思义
本卷将致力于把“黄金世纪”视为西班牙民族文学的生发和兴盛的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西班牙文坛人才辈出,群星闪烁,对欧洲乃至世界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前面说过,“黄金世纪”是16世纪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对古希腊罗马“太平盛世”的称颂,而“黄金世纪文学”则首先是后人对西班牙文学繁盛景象的肯定。从这个意义上说,西班牙文学的“黄金世纪”分明是西班牙人文主义文学的别称,很大程度上也即文艺复兴运动的产物。因而,追溯西班牙文学的“黄金世纪”当首先着眼于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运动,顾名思义,是重新发现和阐扬古希腊罗马文艺及其所蕴含的人类与神类及自然的共处和否定或否定之否定精神。而这种精神除了继承和发展古希腊罗马文艺及其从出和蕴含的(相对于中世纪的)某些原始精神之外,还应当包括西欧民族(世俗)文化,尤其是摆脱西罗马帝国而逐渐独立的罗曼司“俗语”及其文学的苏醒与生长、传承与反思。从这个意义上说,梅嫩德斯·佩拉埃斯和阿雷利亚诺·阿约索(Arellano Ayuso, Ignacio)在西班牙文学史论中用“文艺复兴运动”(“Renacimiento”)和“巴洛克文艺”(“Barroco”)等取代西班牙“黄金世纪”的做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囿于所指含混,类似概念又明显不能涵括西班牙“黄金世纪”文学的繁复与多姿。有鉴于此,里科关于“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和“巴洛克文学时期”的说法显然更为准确;尽管他偏重的是后者,而非“双雄并立”;尽管事实上这两个时期(或谓两种现象)相互关联、纵横交错,不能割裂。此外,“黄金世纪”没有宣言,没有定论,也无法以特定作品、人物、流派或事件为标志,本卷将有意避免给出明确的时间界限。如此倘不能踵事增华,至少可以包涵众见。
始建于1130年的萨拉曼卡大学
有鉴于此,本卷将从15世纪末西班牙文学的复杂局面切入,分章梳理四面逢源又多少有些纷乱无序的西班牙民族文学,同时着重评析15世纪末至16、17世纪西班牙文坛的流派与思潮、作家与作品,以期尽可能全面地探讨西班牙文学“黄金世纪”或“黄金时期”文学由生发至盛衰的繁杂景象与重要流变。本卷分为两编。第一编照例从史,第二编则倾向于论,但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考虑到西班牙文学,乃至整个西方文明欠阿拉伯人、欠东方甚多,而长期以来西方中心主义又明显忽略之,故本卷将以令人心酸的阿尔哈米亚语文学为起点,进入这个“黄金世纪”。
最后,“黄金世纪”固然关涉西班牙古典文学极盛时期的几乎所有重要作家与作品、流派与思潮,但我们不可能穷尽之。所谓“莎士比亚是说不尽的”或“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提纲挈领、择要而言,努力既见森林,又见树木。是谓取法乎上;若能“仅得其中”,便于愿足矣。
需要说明的是,本卷主要依从《西班牙文学@@黄金世纪研究》(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并吸纳了两位同仁的有关研究成果;其中第二编第一、二章由宗笑飞提供,第四章由范晔撰写,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