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 以编制规划打开工作新局面
【案例描述】
一、相关背景
2015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我被任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当时正值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党的群团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当月,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来宁夏考察,要求法学会工作努力做到“顶天立地”,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自治区组织部门领导和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在找我谈话时指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学术团体、群众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我珍惜机会,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才智,大胆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群团改革有所作为,服务“四个宁夏”建设。
我曾经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三十多年,过去一直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现在一下转为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一方面是组织的托付和领导的希望,一方面是角色转变跨度大、工作难适应,我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
二、问题与挑战
如何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找准切入点,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成为我面临的首要问题。我主动与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沟通交流,登门拜访相关领导和机关老同志,深入市县(区)调研,逐步对法学会工作性质、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律有了了解。我深刻地认识到,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水平,才能促进和繁荣宁夏法学研究工作。
2015年至2016年,中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都在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自治区《规划纲要》对做好群团工作有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我深受启发并敏锐地认识到:“十三五”是法学研究事业的重要发展机遇期,编制《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应时代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工作要求,对做好“十三五”期间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然而,从当时全国范围看,从中国法学会到地方各省级法学会都无先例可循,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尤其是宁夏作为经济不发达的民族地区,法学会工作基础还很薄弱,缺乏人才和经费支持,编制“十三五”规划困难多、难度大。
三、探索对策
首先,我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新时期法学研究事业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和繁荣宁夏法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其次,主动向中国法学会领导和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赢得上级的工作支持。同时,先后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政协社法委、社科院等单位及党委政法委、法检两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市县法学会会议和专业研究会会议,广泛听取各层面意见建议;并带队专程赴重庆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考察,学习借鉴两区市法学会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选派专家学者参加法学会系统举办的国家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了解和掌握国内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在机关干部职工和领导班子中达成了共识,编制“十三五”规划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顺利通过。
在编制《规划》中,我注重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其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工作责任书和进度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定期通报和总结工作情况。
其二是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增加年度法学科研经费,解决了经费问题。
其三是将《规划》列入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主持,体现广泛性。
其四是多次组织召开论证会,几易其稿,反复修改补充,保证其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
四、主要成效
《规划》现已初步完成,报请自治区党委转发。根据《规划》要求,我们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开展并完成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成了“宁夏法学智库”。30名智库专家分别担任自治区人大立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自治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宁夏社科界专家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法官及检察官遴选与惩戒委员会委员,参与宁夏《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意见》的编制和《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十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听证,为党委依法决策、人大立法咨询、政府决策评估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举办了“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集500余篇论文,评出获奖论文70篇,组织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自治区法学界、法律界和吉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福建、山东等省120余名专家学者,紧紧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开展了深入法治研讨和学术交流,从法治的角度提出了解决之道,提升宁夏依法治理科学化水平。
第三,法学会组织体系日趋完善。2016年,22个县(区、市)已有14个成立了法学会,年底将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在充实提高宪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主干学科研究会的同时,新成立保险法学、卫生法学等新兴学科以及中阿经贸法律实务、区域协同创新法治研究等富有宁夏地方特色的专业研究会,为法学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我区法学专家学者共承担2个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个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项目课题、7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2个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宁夏法学研究课题中,有4项课题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批示,1项课题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借鉴,1项课题被中国法学会立项,共有25篇论文在国家级法治论坛上获奖。
第五,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实效明显。牵头搭建了《宁夏法治建设白皮书》、“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层行”“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和《宁夏法治报》“法论”五个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平台。
第六,法学专业交流趋向活跃。2016年,共派出4批团组出访美国、加拿大、法国、中国台湾等5个国家和地区,接待“澳门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和“台湾大学生冬令营”2个入境团组70多人来宁夏开展交流,“中国—阿拉伯国家法律论坛”启动筹备,法学交流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案例反思】
通过组织编制《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我从中得到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坚定方向。领导干部是把方向的。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法学研究的工作和方向就是要立足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规划》的编制就是一次创新和尝试。作为领导干部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积极进取,主动有为。
第二,敢于担当。领导干部要有胆有识,敢于担当,不惧怕责任、压力和风险。同时,要大胆履责,善于决断,咬定青山不放松,对确定的目标和认准的事情坚定不移,一往无前。组织编制《规划》,如果没有“敢为天下先”和“小省区也能办大事”精神与魄力,我就会失去一次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方面的历练。
第三,科学决策。要有机遇意识,善于抓住发展时机,因势利导,善于把群众的智慧、意愿和力量集中起来,上升到决策层面,体现出领导经验和决策智慧。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拍脑袋”“凭想象”,搞“一言堂”,要集思广益。编制《规划》中,每个关键环节都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和充分沟通,然后综合分析、择善而从,体现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四,创新精神。领导干部要培育创新意识,树立“创新才有思路,创新才有出路”的精神,找准创新点。创新必须突破传统习惯,通过创新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路子,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新提升。创新要立足实际,不好高骛远,不造空中楼阁。编制《规划》就是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群团改革和“十三五”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展开的,有力推进了法学会发展,提升了法学研究的贡献力。
第五,创造条件。编制《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离不开人、财、物的保障和支持,作为领导,要在营造群众基础、获取财政支持、培养干部人才、抓住关键环节、协调主要矛盾、总结提炼经验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事半功倍、完事成事。
【案例点评】
善于找准突破口、打开新局面,是领导者的必备素质。万事开头难。从哪儿开始,是打开新局面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案例中,作者通过把握大势、结合实际,敏锐地抓住编制《宁夏法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这个突破口,打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对领导者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
俗话说,“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作者新官上任,一开始显然不宜全面开花,而应当先熟悉情况,集中精力从“点”入手,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关键是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枢纽性”问题,对撬动全局工作具有战略性的牵引作用,做到“纲举目张”。
找准突破口,关键要从大看小,从国内形势和当前任务出发找准突破口。而选准突破口,则又应主要考虑三个方面因素,权衡这三个方面的重合点:一是影响全局的薄弱环节,二是问题最严重的地方,三是形成广泛共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