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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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规则”的词性

“规则”是一个名词,但它仅仅是一个名词吗?

“规则”是一个名词,但不排除词性变化的时候。比如,当我们感到事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秩序时,可以说:“这些事物的排列是规则的”。“规则的”是一个形容词,既然加了“的”字,就不是“规则”。

“规则”是一个名词,这是谈论的起点。但是,认为我们的谈论是一种词语分析或关于词语的逻辑分析,并将通过这种分析推出判断或结论,是不正确的。我们仅仅强调“起点”的正当性。当一种现象对应某一现成的词语时,那个词语就是认识现象的提示或线索。把词语作为讨论的起点,只是让词语引导我们到达现象。

呈现一个词语,是为了准确而完整地认识对象。对语词既需要重视,但又不可过高预期。意义模糊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一方面源于词语自身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主要是现有的语言储备不足。很多词语不能得到充分解释,不仅因为词语的意义是有限的,而且因为相关的词语尚未生成、固定或明确。一个词语的精确性与完整性,必须借助其他词语的解释,这就进一步要求相关词语的明确,但是,明确一个词语,意味着诸多词语需要同时明确。这是一个循环的陷阱。如果固执地寻求准确性和完整性,只能在这个陷阱中穷其一生无法自拔。

词语的储备不足深刻影响着词语的明确性。我们只能依据现有的词汇去解释特定词语,对尚未出现的词语及其意义处于无知状态。了解这种局限性是有益的,本书是一种探索,这种探索向着未来敞开。同时可以认为,探索是一种面向新词汇的工作,它期待着更加有效的词汇在将来生成和固定,从而帮助探索者更加接近对象。

一般来说,名词指称的必定是某种实在,或者是一种可实在化的对象。实在不仅指能够感觉到的对象,且指一种可以谈论的对象。名词要么指称的是一种物理的实在,要么指称类似物理的实在。

以下暂时在名词的层面谈论实在或类实在。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在名词的层面谈论实在。因为,大多数实在,只能用谈论的方法呈现,不能用发现的方法。发现是指精确地限定,比如,用度量衡来测度,或用仪器加以分析。谈论实在,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发现实在,则是自然科学的任务。

真正用发现加以限定的实在,在名词世界中仅占很小一部分。当然,随着不断发现还会有增加,比如在元素周期表上增加一种。但是,所有的实在都是可以谈论的,或许谈论不能限定实在,但可以接近实在。

谈论是指对意义进行探讨,也就是通过理解而接近。如果物自身是不可知的,那么,在接近的意义上,谈论和发现都是有效的。谈论不过是针对不同名词采用的不同的研究方法。

我们不得不借助语词。名词为我们提供一种接近的线索。

索绪尔已经区分过能指和所指。在能指层面上,符号都是形象的、物理的。对于符号来说,用时间或空间范畴来限定是无效的。因为所有的符号在创制的同时都可能磨灭,但不能因此说所有的符号在意义上都是一样的。这样说对谈论没有意义,就像说“所有的名词都是名词”,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谈论只能在所指的层面。

在所指的层面谈论语词,不是一种孤立的谈论。语词是在与其他语词的对立和关联中获得意义。这就是说,当我们说出一个词,即使没有明显地提到关联的词,这个词也暗中被给定,所有暗中关联的词汇给定这个词的背景。用于衬托的词群与谈论的词构成一个意义空间,就像我们看到一个事物在移动,是因为知道这个事物相对于它的空间或背景在移动。这样,当我们谈论一个词的时候,大量的工作不是谈论词本身,而是谈论给定这个词的意义空间或背景。

同时,我们关注的是实在。但既然要谈论实在,就不得不谈论实在者。

实在者是一个可以指称的对象。这个对象是具体的、个别的。“这是一朵花”。某一朵花作为一个实在者,可以被我指称,被我在经验或感觉中识别。但“花”却不是这样一种实在者。“花”是这朵或那朵、这种或那种相似或相同的事物的共同称谓。“花”是包含各个花的共同特征的一个名词。“花”没有现实的对应物。因此,“花”不是某一实在者,而是关于实在者的特征的表述。“花”是一种实在。实在,就是实在者与语词之间的在语言中稳定下来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