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问题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在论述表达与含义时,区分了客观的表达和“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述”(Wesentlich okkasionelle Ausdrücke)。客观的表达是指,无需考虑陈述的人以及陈述的状况,只需要通过注意它的声音、书写等物理性的显现,并且将此与它的含义联系起来就能被理解的表达。理论表达,或者说“抽象”科学的原理和定理、证明和理论建立于其上的那些表达,属于客观的表达。这种表达的特点在于,无论是谁说出、何时说出,它的内容都保持同一。
而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与此不同,其本质就在于根据机遇、说者和他的境况来决定它的各个现时(jeweils aktuelle)含义。换句话说,它的含义会随着说者及其处境的变化而变化。具体而言,作为表达,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具有含义,但它的含义不是客观独立的含义,而是本质上机遇性、偶然性的。如果说客观的表达对应的是逻辑、数学与科学理论,那么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表达是紧密相关的。就语法而言,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包括:“这个”“那些”等指示代词,“这里”“那里”“下面”等一些表示与主体有关的方位词,“现在”“昨天”“明天”“后来”等一些表示与主体有关的时间词,以及人称代词、定冠词等。如果将它综合起来,就可以看到这种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相当于分析哲学中所说的索引词。
胡塞尔曾以人称代词“我”为例来分析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我’这个词在不同的情况下指称一个不同的人,并且它是借助于不断更新的含义来进行指称的。它的含义每一次是什么,这只能从生动的话语中以及从它所包含的直观状况中才能得知。”注112原因何在呢?胡塞尔解释道:“由于每一个谈论自己的人都说‘我’,所以这个词具有一种对此事实而言普遍有效的指号(Anzeichen)特征。借助于这一指示(Anzeige),听者便形成了对这个含义的理解,他现在不仅将这个与他直观相对的人立义为这个说者,而且也将他理解为这个说者之言说的直接对象。‘我’这个词自身并不具有那种能够直接唤起特殊的、在有关的话语中规定着‘我’的含义的‘我’这个表象的力量。……毋宁说,在‘我’这个词那里有一个指示性的功能(anzeigende Funktion)在发挥作用,它好像在对听者呼唤:你的对立者指的是他自己。”注113
虽然胡塞尔是在研究“表达与含义”的第一研究中提出与回答此问题的,但该问题的真正解决必须要通过现象学的动态意向分析来进行。因而,对此问题的进一步深入分析出现在论述“意义给予”与“直观充实”的第六逻辑研究中。
在“第六逻辑研究”第5节的“补充”中,胡塞尔重新回到了“第一研究”的第26节,即“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与客观的表达”;注114他此时试图把含义引到指引中。首先,他把听到“我”这个词的人与在说“我”这个词的人分开。就是说,在缺乏相应的处境的情况下,听者只能诉诸一般的含义,他所获得的是“不确定的一般的思想”;因而,要想真正懂得“我”的含义,就必须诉诸直观;而说者一开始就知道了被指引的含义,即以特殊的指示方式指向所予的含义。具体说来,这些“索引词”具有一种指引功能。比如当某个人说出“我”时,听者要想知道“我”的确切的意谓,必须面对说者与说者说话的处境,因而,“我”指向任何指引自身的说者。但在这种使用中,它仅仅是一种指引,每当我使用这种指引的时候,听到的人并不是理解对“我”的一种普遍的语义定义,而是将“我”理解为将我自己作为当前的对象。因而,“我”这个语词并不像客观的表达那样在表达中已经固定了其客观意义,“我”只能通过考察表达的处境来确定。
因而,在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的使用中,实际上每个这种表达都有两个意义:进行指引的意义与被指引的意义。前者用来将人们引向后者;在后者中,对被指引者的直观充实发生了。在说“我”时,说者把听者带到了特有的处境中。注115而且,在“第六研究”中,胡塞尔试图重新澄清这些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是模糊的原因。这种模糊源于这个事实,即指引的顺序对说者与听者来说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说“我在这里”时,说者已经预先知道它指向的是什么;但对听者来说,处境却是不同的,在缺乏所关涉者的情况下,听者只能理解一般而言它的含义。只有在一种在场化被添加的情况下,“完整与本真的意义”才会到来。注115a
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的目标不是第一种一般的进行指示的含义,而是第二种意义上的直观的充实。注115b也就是说,因为非客观的意义内容不能在直观中完全到场,胡塞尔借助含义意向与含义充实的关系来考察此一问题。在他看来索引词并不指向含义,而是指向特殊的处境;或者说它是有待充实的意向,而且在形式上已经指示着充实的方向,要求听者去执行充实。
但到此为止仍令人不解的是,胡塞尔所说的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问题与海德格尔的形式显示又有何关联呢?实际上,两者间的关联并非空穴来风。据克孜尔考证:“在兰德格雷贝与施特恩(Günther Stern)这两个胡塞尔的学生的报告中,可以看到在海德格尔开设的《逻辑研究》的‘第一研究’表达与含义的研讨课上,在讨论‘我-现在-在这儿’(ich-jetzt-hier)与‘有’(es gibt,直译为‘它-给出’)这种机遇性表达时,发现了它的关键。”注116
与胡塞尔类似,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明确指出:“‘我’只能被理解为某种非固定的形式显示者。”注117如克孜尔进一步指出的那样,“在《存在与时间》中,解释学的变化着的共相被命名为此-在的时间性的存在学的生存论范畴,它总是‘向来-我的’(je-meines)、‘向来-因为’(je-weils)。海德格尔的此在的存在学事实上是一种此在的‘机遇性的表达’(用胡塞尔的话说)的存在学,这种存在依赖于时间性的个体化着的关联的样态化”注117a。
至此,我们已看到,对解答“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来说,具有关键意义的含义意向与含义充实这一对,对理解形式显示来说非常重要;但这仅仅是为形式显示提供了一个极具意义的思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