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配享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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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命政治神学命题一:天命靡常

1.天命在殷的信仰传统

首先,在武王伐纣灭殷之前,殷商政治神学意识形态一直宣扬的是天(帝)命在殷的思想: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商颂·玄鸟》。

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商颂·长发》。


历经几百年的意识形态熏洗,殷商保有天(帝)命而且永世不变的观念成为社会普遍的政治神学信仰。诚如《商颂》所颂赞的一样,殷商是“何(荷)天之休(美)”,“何(荷)天之龙(宠)”,“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遏)”。同上。殷商几百年的天祚及其政治神学意识形态教化,不仅麻醉了人民,也麻醉了统治者自己,他们以为自己的统治是上帝所授,乃永世不变、万代永固的帝命,是任何人都夺不走的。《商书》上记载,周人伐黎,祖伊告诉商纣王“大命不挚”,殷商已为上天所弃,商纣王仍执迷不悟地认为:“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殷商统治者自以为有命在天,恃宠骄纵、奢侈淫逸无度,最终导致民心不附,众叛亲离:“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同上。人民都希望上帝惩罚殷商,使其灭亡,所以良臣祖伊见识商纣王的冥顽不灵之后,也不得不哀叹:“呜呼!乃罪多参在上,乃能责命于天?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尚书·西伯戡黎》。

2.天命无常与革故鼎新的合法性

商纣王的冥顽不灵无论多么愚不可及,至少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在殷末周初时代,天命在殷的信仰确实已经深入人心,在许多人(尤其是商人)心中,那就是天下政治伦理秩序一个毋须证明的前提基础。周代殷而治理天下,合法性何在?天命何在?所以,周初统治者想要获得统治合法性,将天命转移到自己头上,首先就必须破除天命在殷的信仰观念。于是,他们提出了“天命无常”的思想。如周公告诫康叔所言:“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尚书·康诰》。又如《大雅·文王》:


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亹亹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文王孙子。

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

世之不显,厥犹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国。

王国克生,维周之桢。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孙子。

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裸将于京。

厥作裸将,常服黼冔。王之荩臣,无念尔祖。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

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正因为天命无常,所以“社稷无长奉,君臣无常位”《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天命是变化莫测的,是可以转移的。因为天命从殷商转移到了西方周族,周族才代商而自立为王,所以天下诸侯与臣民皆应服从天命,驯服于周天子的统治:“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这种天命意识形态建构,应该从文王、武王起事的时代便已开始了,因为他们必须为周族颠覆殷商王权的政治(军事)合法性做出有效辩护。如武王兴师伐纣,号召天下诸侯于牧野之时,便已利用这种政治神学辩护其伐纣的合法性:“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牧誓》之援引天命,其风格与用意,与《禹誓》、《汤誓》如出一辙。

固然,天命无常这一神学观念的提出,的确瓦解了殷商家族性的天命神学观念,从而为天命转移提供信仰理据支持。但是,对周朝统治者而言,这一政治神学观念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也存在不利于其统治的一面。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庄子·大宗师》)“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吕氏春秋·去私》),天命信仰的无常性也就是它的普适性,它不再偏袒某一君某一族。参见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6页。天命无常既然可以放弃殷商,同样,天命无常也可以放弃眷顾周族。所以,天命到底归向谁?这个随之而来的新的政治神学问题,成为西周统治者或“神学家”(如周公)不得不解决的另一个难题。

当然,他们最后提出“以德配天”的观念。这的确解决了天命归向的问题:“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宫之奇语引逸《周书》,另参伪古文《尚书·蔡仲之命》。(详见后文)但是,天命“惟德是辅”并没有解决周族永久统治的合法性问题。虽然有周庙堂之上仍旧颂歌“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大雅·皇矣》。,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霸主迭起,周族的天命也遭到无情的质疑甚至是蔑视:“君苟辅我,蔑天命矣。”《国语·晋语二》。

3.天命无常与疑天、怨天思想

其实天命信仰的衰落,并不是春秋战国时期才突然出现的。可以说,自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天命无常的政治神学观念时起,天命信仰就已经开始走向衰落了,尽管表面上他们在政治意识形态宣教上的确加强了天命神学观念。这便涉及第二个方面,天命无常这个神学观念瓦解了天命政权归属的唯一性,无形中也削弱了天命的权威性。所以,疑天甚至怨天、詈天也成为有周一代宗教信仰一个不可忽略的部分。这类疑天、怨天的思想在《诗经》之中得到大量的呈现: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大雅·大明》。

上帝板板,下民卒瘅。《大雅·板》。

倬彼昊天,宁不我矜……国步蔑资,天不我将……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蟊贼,稼穑卒痒。哀恫中国,具赘卒荒。《大雅·桑柔》。

王曰於乎,何辜今之人?天降丧乱,饥馑荐臻……旱既大甚,蕴隆虫虫。不殄禋祀,自郊徂宫。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临……昊天上帝,则不我遗……昊天上帝,宁俾我遯……昊天上帝,则不我虞……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瞻卬昊天,曷惠其宁?《大雅·云汉》。

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天生烝民,其命匪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天降滔德,女兴是力。《大雅·荡》。

瞻卬昊天,则不我惠。孔填不宁,降此大厉……天何以剌?何神不富?舍尔介狄,维予胥忌。《大雅·瞻卬》。

旻天疾威,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大雅·召旻》。

有皇上帝,伊谁云憎……天之杌我,如不我克,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小雅·正月》。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谋犹回遹,何日斯沮?谋臧不从,不臧覆用。我视谋犹,亦孔之邛!《小雅·小旻》。

弁彼斯,归飞提提。民莫不谷,我独于罹。何辜于天……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小雅·小弁》。

悠悠昊天,曰父母且。无罪无辜,乱如此。昊天已威,予慎无罪。昊天泰,予慎无辜。《小雅·巧言》。

天命不彻,我不敢傚我友自逸。《小雅·十月之交》。

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昊天不傭,降此鞠。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宁……昊天不平,我王不宁。《小雅·节南山》。

不愧于人,不畏于天。《小雅·何人斯》。

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旻天疾威,弗虑弗图。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迈,则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小雅·雨无正》。

悠悠苍天,曷其有所……悠悠苍天,曷其有极……悠悠苍天,曷其有常?《唐风·鸨羽》。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秦风·黄鸟》。

……


疑天、怨天甚至詈天,本质是对天命赏善罚恶公正性的困惑、怀疑和失望。这也从一个反面说明,德福一致是天命信仰根基性的内容。正如钱锺书所讲:“人穷则呼天,呼天而不应,则怨天诅天……然怨天、诅天、问天者,尚信有天;苟不信有天,则并不怨诅诘问。”钱钟书:《管锥编》第1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0—241页。正因为现实社会生活中德福不能获得某种统一或平衡,这才导致疑天、怨天,造成传统天命神学信仰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