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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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口的增长、马尔萨斯、济贫法

1.报酬递减规律告诉我们,当人口数量达到某一密度时,劳动和资本投入量的增加,并不会带来食物供应量的成比例增加。但是,农业技术和制造业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土地的开垦延迟了报酬递减规律情况的出现。等到全世界的土地都得到了精耕细作的时候,土地所能供养的人口将会是地球表面上现有土地所能供养人口的5—10倍。土地所能承载的人口增长终究是有极限的。

地球表面包括海洋和陆地的总面积大约是6×1014平方码注24,假设每平方码的空间面积可容纳4人,则地球可承载的人口数量为24×1014人。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英国和威尔士的人口增长率,从中我们发现,1801—1851年,这两个国家的人口增长了1倍。如果按照这个人口增长率来测算,则在不同年限中,相应的人口增长倍数见下表:

按照以上人口增长率来测算,一对夫妇在3000年后的后裔,将会在地球表面上形成一个超过800米深的立体型圆柱。

这些事实表明,人口增长迟早要得到控制,但并不表明,我们现在就要开始控制人口增长。控制人口增长是否是一个必要之举,这是一个很难做出决定的问题。因此,在本章中,我们将用较大的篇幅来分析这个问题。

2.在野蛮国家,人们倾向于早婚,并且,如果杀婴行为、战争、瘟疫和饥荒等都不存在,则这个社会的人口会出现快速增长。即使脱离了野蛮状态,生活在稳定的政府统治时期,人们却仍然保留着野蛮人的那些毫无远见的习惯。只有他们接受了教育且怀有某种抱负或对自己的孩子抱有期望,以上这种情况才有可能得以杜绝。不仅中国人、其他亚洲种族人,而且爱尔兰甚至英格兰某些地区的农业劳动者都会不顾后果地选择结婚。的确,他们对未来既没有太大的期望,也没有什么可畏惧的;他们并不奢望生活条件能有太大的改善,而且他们认为,他们的生活绝不可能下降到一个较低的水平。贫困家庭生养的孩子比较多,而所拥有的资源较少,导致孩子们的父母无力抚养他们和供他们上学。尽管,在欧洲很少有残杀婴儿的行为,孩子们也不会因为真正的饥饿而发生经常性的死亡,但是,在非常贫困家庭中,孩子的死亡率仍然非常高。食物和衣服短缺、缺乏照料、垃圾、污浊的空气和传染性疾病等因素,使得城镇和农村中较为贫困的劳动者家中的孩子早早就失去了生命。相对于贫困劳动者,熟练的技工正处于一个过渡阶段。我们希望他们在短时间内能有和中产阶级一样的想法:当能够担负起孩子们接受教育的责任时才会结婚。熟练技工想法的这种改变,意味着他们的生活舒适标准正在提高。

由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人口中的任何一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拥有深谋远虑的习性:对能够享受某一给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和某一给定水平的舒适生活不抱有期望,就不愿意结婚。这时,我们就称这一度量为相应社会阶层的生活舒适标准。

不仅一个家庭中的父母们要拥有和享受这些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和舒适的生活,孩子们也要拥有和享受。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孩子们能够接受良好的身心教育、心理教育和道德教育。经济发展更多地取决于生活舒适标准的改变和亲情的力量。

3.如果某一个社会阶层的人的收入增加了,那么,该社会阶层中结婚和生养孩子的人就会增加。众所周知,在商业繁荣时期,所有社会阶层中结婚的人数会多于商业衰退时期。根据英国出生和死亡注册局最近30年来所公布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条规律:在食物价格低廉岁月中的结婚人数,要多于食物价格昂贵岁月中的结婚人数。

然而,可能还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当某一社会阶层的人的收入有所增加时,其生活舒适标准也会随之提高,而生活舒适标准的提高又会阻碍出生人口的增加。但是,生活舒适标准的提高会促进人们改进照料和供养婴儿的方式。由此,如果人们的生活舒适标准很高,那么,在每一百名出生的婴儿中,有很大一部分会成长为下一代的高效率劳动者;如果人们的生活舒适标准很低,则在每一百名出生的婴儿中,能成长为下一代的高效率劳动者的人数也不会太多。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人口的增长规律是:工资上涨会导致人们生活舒适标准的提高,或者导致结婚人数和生养孩子人数的增加。生活舒适标准的提高无疑会促使更高比例的孩子在将来成长为高效率劳动者。因此,工资上涨,人口增长率上升;工资降低,人口增长率下降。

工资的上涨总会引发人口的快速增长,自约翰·洛克注25时代以来的经济学家就曾假定,非熟练劳动者的所得工资从来就没有达到过一个可以让他们繁衍后代的充足水平。但是,亚当·斯密极具远见,他认为,劳动阶层很可能会改变他们对生活必需品的界定。在英格兰,鞋是生活必需品,但在苏格兰却不是。在亨利七世统治时期前的英国,全麦面包是生活必需品,从那之后,工人阶级大量食用黑麦面包,但在17世纪末,全麦面包又重新成为了生活必需品。现今,各个国家对生活必需品的界定有很大不同,即便是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也会不一样。

4.1798年,马尔萨斯注26出版了其著作《人口论》。或许没有任何一本书能够像《人口论》一样广受人们的讨论,并且参与讨论的人可能从来就没有阅读过这本书。也正因为如此,在这里,我们还是非常有必要对这本书说点什么,并交代这本书的写作背景。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英国的《济贫法》使得人口数量上升了,但人口素质却下降了。《济贫法》助长了早婚和不顾后果的结婚,同时,该法不仅扼杀了人们的节俭和深谋远虑,而且也扼杀了所有的活力和男子气概。“根据《济贫法》,在英国,如果农民的工资被判定为不足以维持其生存,则他们就可以按照贫困等级的不同,领取到相应的国家贫困救济金。农民的孩子也可以领取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国家贫困救济金,分发给孩子的救济金比例取决于孩子的数量。劳动者无法通过晚婚为自己挣得小部分的初始资本,或者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劳动者至少需要做出最大限度上的自我牺牲。对于那些没有结婚和生养孩子的人,他们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被降低到仅能满足其基本生活必需品开支的水平。像奴隶或者马一样,劳动者每天的食物供给几乎一成不变,并且很努力地工作,但是,他们却仍然无法为自己的基本需要而储备一些必需品。”注27

这些错误的制度安排所导致的结果是使劳动者陷入无边的苦难。马尔萨斯,一位心地善良的牧师,致力于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不重视人口质量,而一味地增加人口数量,究竟是对还是错。对此,他的研究结论是,在人类的自然本性的驱使下,人口的增长会等于或者快于支撑人们生存和发展的财富的增加。因此,立法者和道德家们的主要工作应该是致力于提高人口的素质和品德,限制而非鼓励人口的快速增长。

于是,马尔萨斯主张将“道德的自我抑制”作为一种“预防抑制”,以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但是,他对这一主张的解释会让人产生许多误解。人们误认为,他想要给穷人施加大量苦难,但是,事实上,“他再三地向质疑者解释,他只不过是希望穷人能像中产阶级中每位谨慎的父母所施加在孩子身上的婚姻限制一样,对自己的婚姻能有所约束。他建议人们晚婚,并且主张,没有坚固和永恒的情感,婚姻给人们所带来的痛苦要多于快乐,并且,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情感,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慢慢演变为亲情。” 注28

现在,我们似乎能够很容易地反驳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在人们没有为马尔萨斯的人口预防抑制理论而担忧的情况下,这个世界已经安然无恙地运转了好几千年。因此,即使人们不理会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这个世界仍然会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安然无恙地继续运转好几千年。他所预料和遇到的反对意见是这样的一个最令人接受不了的反击:孜孜不倦和敬业的科学研究为反对者提供了鲁莽的、不顾后果的主张。马尔萨斯将世界上的不同国家在古代、中世纪和现代的情况,一个接一个地进行了考察与对比研究,研究发现,在有些地方,预防性地抑制人口增长已经实际实行了好几个世纪,例如,在瑞士的部分地方,大量人口仍然处于未婚状态。同时,他的研究还发现,在其他的许多国家,人类之手习惯于通过残杀婴儿和战争来控制人口;任何一个有着几百年历史的有人烟的国家,人们即使不使用上述方式来控制人口,令人生畏的自然之手也会通过所谓的“积极抑制”,即通过贫困、饥饿、婴儿死亡率、可怕的疾病和瘟疫等来控制人口。因此,这个世界至今都在安然无恙地运转的说法并不属实。因此,马尔萨斯认为,上天所赋予人类的思考和预见能力,使得人类能够让世界更好地运转。

[马尔萨斯认为,人口数量趋向于以几何级数无限增长,并且在有利条件下,25年内,人口数量将增长为原来的2倍;而食物却仅仅趋向于以算术比率增加,因此,人口的增长必然会快于食物的增长。其中,“算术的”一词的表述,不是很严密,现在也没有人对此进行抗辩,但是,这个词所想要表达的是报酬递减规律的内容,也即,在长时间内,即使持续高比例地增加劳动投入,土地的产出也不可能持续地获得相同比例的增长。]

5.马尔萨斯关于远古时期人们所遭受的苦难的论述,已经被近代的许多历史学家所证实,但是,马尔萨斯从中所推演出的现实结论却更容易引起他人的质疑。因为,马尔萨斯在撰写相关论述时,他并不能预见到即将会出现的新发明和新发现;他也不能预见到:以后会出现以蒸汽为动力的交通运输工具,这类交通工具一方面能使英国从人口稀少的国家进口食物,另一方面还能将英国的过剩人口输送到其他国家去开垦新的土地,并将英国人的活力和精神传播到世界各地。

毫无疑问,英国的扩张对世界的发展是有益的。如果我们只是抑制更聪慧人种的人口增长,尤其只是抑制这类人种中更优质阶层的人口增长,这对人类发展必然会产生巨大的损害。这样的有害行为确实会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一些损害。例如,在英国,如果道德低下、体格弱小人口的增长速度成倍地快于道德高尚、体格健壮人口的增长速度,则英国人的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就连居住于美国和澳大利亚的英国后裔的素质也会有所下降,并且,英国后裔不如其他人种的人聪明。再者,如果英国人口的增长速度成倍地慢于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则了无生气的中国人就会侵占本该由生机蓬勃的英国人所应占有的土地。

我们必须牢记,人口的增长不是取决于人口的出生数量,而是取决于人出生以后能够成长、成熟的人口数量。婴儿的死亡是鲁莽婚姻的自然结果。如果人们在财富不充足的情况下而过早地结婚,则这个国家人口的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如果一个家庭所生养的孩子太多,尽管这个家庭的父母能够将孩子养活,但是,他们却不能很好地对孩子进行良好的身心教育、心理教育和道德教育。

对于我们在本章开头中所提出的问题,我们所给出的最切合实际的答案为:正如借款人必须连本带利地向债权人偿还借款的道理一样,相较于自己所接受到的教育,父母让孩子所接受到的教育应该更好、更全面。

如果一对夫妻在婚后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就说,这对夫妻为国家做出了贡献。这一实践原则同样可以适用于公平地衡量穷人和富人各自所应承担的公共职责。如果上述实践原则能够得到广泛应用,则会导致给经济发展蒙上一层阴影的马尔萨斯人口论幽灵就此消失,或者会使得人们至少不再对马尔萨斯人口论幽灵产生畏惧心理;同时,还会使得人们不用再去争斗食物,争斗食物似乎会阻碍经济发展的后劲。

6.到这里,我们暂停讨论三种生产要素增长规律的相关问题,转而讨论一个简短的题外话,即马尔萨斯所提出的关于合理实施《济贫法》的问题。

目前,为救助贫民而征收的税收注29交由贫民监督官来进行管理。在有薪俸的官员的帮助下,贫民监督官可以根据贫民的不同情况,决定对贫民发放哪一种类型的救济金(这些救济金来自于济贫税)。贫困监督官可以将救济金发放给院内的贫民(即在教区济贫院中的贫民),也可以将救济金发放给院外的贫民。正如巴斯夏所言,那些接受院内救济的贫民的苦难是“看得见的”,而那些接受院外救济的贫民的苦难是“看不见的”。

院内救济并不是很普及。贫民进入济贫院就像是进入了监狱一样,类似于坐牢;这样的命运,对于院内的贫民来说确实是太过悲惨,因为他们的贫困并不是真实罪恶的结果。当一个贫民进入到济贫院时,他的家庭通常也就破碎和解散了,变得无依无靠了,因此,他也不能轻易地离开济贫院,也无法开始新的生活。

因此,乍一看,对那些并非完全无生存能力的体弱者发放院外救济,似乎更好一些。这类体弱者所能得到的院外救济,再加上自己或者家庭的微薄的收入、亲戚和朋友的一些接济,使得他可以勉强维持生活。在自己的陈旧的住所中,他可以通过使用自己的家具凑合着生活。因而,即使政府可以持续地发放救济,发放院外救济的成本也会低于发放院内救济的成本。一旦他可以再次获得可观的工资,就应当停止给他发放院外救济。相较于院内救济,实施院外救济的直接后果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的沉重负担,并且可以令人愉快地接受。

但是,院外救济也会产生许多不利影响。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所发放的院外救济主要来源于工资的援助,这会导致工资水平过低,从而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劳动者不能得到税收的资助,则劳动者就无法生活。自1834年以来,人们已经普遍地认同这样一种做法,对于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劳动者,在他们遇到了某些突发的紧急情况时,可以给他们发放院外救济,以使他们能渡过难关,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不应该给他们发放院外救济。但是,即使有了这样的限制性规定,院外救济经常还是成为懒惰者、挥霍无度者、狡诈者和伪善者的战利品。因为贫民监督官和救济官员没有时间去彻底地调查每位救济申请者的功过等具体情况,而且,他们也没有加入包含了私人慈善团体在内的系统性联盟。于是,那些真实贫困的人仍然遭受着巨大的苦难,而那些谎称贫困的人却能够得到院外救济,同时,因为能够得到私人慈善团体所提供的救济,他们的需求也能够得到充足的满足。总的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在什么地方,如果院外救济可以无限制地发放,则这个地方的大部分人都会变得懒惰、挥霍无度和低劣,简言之,这个地方的人“被贫困”了。

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的另一个原因是,贫民监督官在巨大的诱惑下向贫民发放院外救济,因为发放院外救济的不良后果要到未来才会显现,是长期的,而发放院内救济的代价和艰难是现时的。因此,我们要正确地引导贫民监督官实行“济贫院检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向贫民发放院内救济,因此,真实贫困的人申请院内救济时,如果愿意接受济贫院所提出的限制性条件注30,则就说该贫民申请者通过了“济贫院检验”。1870年,在戈申先生的提议和推动下,英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伦敦所有济贫院的花费或者支出全部来自于城市地区的税收。现在,每位贫民监督官都要知道,在他们所发放的救济中,全部的院外救济必须来自于由他们选举出来的济贫税纳税人的口袋,但是只有一小部分的院内救济必须来自于济贫税纳税人的口袋。这一法案使得伦敦的富人区必须为支持和帮助贫民做出应有的贡献,尽管到目前为止,伦敦的贫困人口仍继续增加,但是,这一法案的实行,使得伦敦的贫困状况有所改善。许多人都希望这一法案能够在英国全国实行,并且希望济贫院的花费或者支出应该由郡或者其他较大的行政区来承担,而院外救济的花费或者支出则应该由本地区来承担。

不管这些希望最终能否实现,都应该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当一个人去申请院外救济时,自己有责任去证明自身拥有接受院外救济的资格。除非一个人要么能够证明,在没有鲁莽地结婚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养活自己;要么能够证明,自己努力地通过支持、捐助一个储蓄互助会和以其他进行节约的方式注31来防范不幸的生活,否则,这个人就没有资格获得院外救济。

确实,有人认为《济贫法》的每一次改变的目的就在于院外救济的最终废除。但是,那些应获得救济的贫民被迫进入济贫院了,他们的心理就遭受到了极大的痛苦,当然,这也是他们必须要承受的痛苦。当一个人因为不能为自己的孩子提供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而无法承担婚姻的责任时,当一个人过着勤勉的、慷慨的生活和积蓄着最大的力量时,却被日积月累的痛苦压垮了。施加在这个人身上的每一个不必要的痛苦,对于他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残忍的。现今,院外救济滥用的现象确实非常严重,如果滥用现象不能得到缓解,就应该废除院外救济。然而,现实状况却是,我们还不能证明:我们不可能明确地区分出两类贫民,即应接受救济贫民和不应接受救济贫民。

7.我们还真不能说,能够区分出应接受救济贫民和不应接受救济贫民的检验方法,迄今还没有公正地试行过。但是,有薪俸的官员确实没有时间去查证不应接受救济贫民的卑劣谎言。一些勇敢地与不幸进行斗争的贫民,对于自己在底层社会所经历的那些悲惨经历、所发生的那些悲惨故事很不愿意谈及和避而不谈,但是,有薪俸的官员却有能力将他们的悲惨经历和故事打探出来,即使如此,有薪俸的官员却很少有时间打探。“如果贫民们的生活条件要得到持续改善和提高,则必须以‘一对一’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扶持,这需要数百位工作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招聘志愿者,并将志愿者培养成工作工人的得力助手。目前,如同我们所安排的相关事务一样,志愿者的帮助工作并未发挥太大的作用。因此,我们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志愿者凝聚成一个和谐的集体,在这个和谐集体中,每一个志愿者都能够自由而又有秩序、有组织化地开展志愿服务;如何通过由法人团体和私人个体所组成的联合机构来管理救济金;在中央委员会投票决定所要发放的救济金没有失去支配地位或者优越性,并有明确的原则可供遵循的前提下,如何切实地促进所有的个人交往和友谊,如何在工作中满怀真情、和蔼可亲。” 注32

在英国,许多人都准备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并且愿意做这项工作的人数日趋增长。他们具备做这项工作的诸多条件:有空闲时间、有方法、受过教育、有意愿。“我们听到了来自各个阶层人们的反映,只要能确定是在做好事,他们就愿意挤出时间去做这项工作。他们说,他们对访问街坊这一行为感到不满,这一行为只会造成更多的不满和贫困,这一行为不会产生持久的有益效果。他们想要找到一些方法,以使他们的努力能适应更多的组织工作……有了志愿者的协助,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必须是也应该是人们的住房要求,确切地说,我们应该首先考虑那些对住房有迫切要求、家庭生活高尚、在贫困家庭中有广泛影响力的贫困者的住房要求。但是,如果这项工作是有价值的,值得去做,那么,我们就必须想办法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去做这项工作,不管发生了什么变故,都要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下去。”

每一位申请者的救济申请都要由一个委员会来做决策,这个委员会可以是《济贫法》监管机构,也可以是与《济贫法》监管机构协同行动的志愿者委员会。同时,这个委员会应该收到申请者提交的三份报告。第一份报告由有薪俸的官员出具,该官员必须要查证出申请者所有不诚实的欺诈;在出具报告之前,所有关于申请者申请救济的目的的问题,该官员必须当作一项业务来对待,应一一询问清楚,不得有任何的保留或者隐藏。第二份报告由就近的社会慈善组织出具,该社会慈善组织要让委员会知道:申请人已经受到了那些资助。第三份报告由志愿巡查员出具,志愿巡查员详细调查并了解了申请者的过去,从而能够真实地列举出申请者的善行或者美德。

委员会可能会发现,救济申请会牵涉到一些私人社会慈善团体,救济金发放除了现金拨付方式之外,还可以采取比现金拨付更好的方式。在一些地方,有很多私人社会慈善团体,如果能够把这些社会慈善团体有序地组织起来,那么,一些必要的院外救济几乎都可以交由这些私人社会慈善团体来做。但是,如果委员会能够确定申请者并未接受任何一家私人社会慈善团体的救济,并且能够确定申请者是一个节俭、克己、勤奋的人,那么,这个申请者也就具备了获得院外救济的资格,即应该获得院外救济,委员会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向这个申请者发放救济金,而不用担心这种救济会使申请者成为贫民。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下,院外救济很少发放,但是,有资格接受院外救济的申请者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因自身生活状况被误判而被迫进入济贫院注33。奥克塔维娅·希尔女士一直努力向人们证明这种计划注34在缓解贫困的不良后果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她还致力于通过改善贫民的住房来防止和缓解贫困问题。奥克塔维娅·希尔女士对即将参与这项工作的人提出了以下几项建议:

“最好能促进所有职责的实现,例如,租金支付,等等。”

“给予他们工作远胜于给予他们金钱或者物品。”

“要站在贫困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以同情之心感其所感,这是加强与贫困申请者交流的最有效方法;满怀热情、干劲,终将有所收获。”

“我们必须记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并且其人生观能够自由地得到实现;在许多方面,对于每个人的人生观,他自己有比我们更好的评判,因为每个人亲身经历和感受了自己的人生,而我们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们所要做的,不是替他去思考或者判断,而是引导他自己去思考,引导他自己做出正确的判断。”

“伦敦地区(如同所有大城镇)穷人的每一项应有权利都需要得到发展和落实,从而让穷人能够开启他们崇高的幸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