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带一路”与传统理念的超越
在国内,中华民族长期存在“中原中心主义”,即在中国版图上始终有“文明与野蛮”、“内正统与外蛮夷”的严格区分,而“后者需要被教化”,这一范式会周期性地约束中国的文明型崛起,导致中国经济与社会顽固地存在“排他主义的地方化倾向,以及保守主义的本地化倾向”。
在国外,国际社会长期存在“中心—边缘秩序”,这一秩序在国际政治上的特点是:以民族国家为核心、以“典型欧洲范式”的主权国家框架去规范世界不同的政治主体;这一秩序在全球经济上的特点是:以全球化为核心、以“资本主义范式”的“中心—边缘”框架去约束世界不同经济体,其内在逻辑是“中心侵蚀边缘”、“边缘依附中心”。
美国社会学家沃勒斯坦是“世界体系理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在世界体系中,国与国之间存在等级,少数国家成为核心国,多数国家成为它们的附属国。根据资本积累、技术以及劳动分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存在三重结构:中心、边缘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半边缘。中心国家是那些在世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依靠先进技术和工业产品控制支配其他国家的国家;边缘国家指那些不得不以出口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而受控于中心国家的国家;而半边缘国家指那些既可以某种程度上控制边缘国家,又在某种程度上受控于中心国家的国家。
沃勒斯坦对于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国一直予以重视。他在为中文版《现代世界体系》所作的序言中真诚地指出:“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将会在决定人类共同命运(的历史进程)中起重大的作用。”“一带一路”是对上述传统理念的一种超越,路、带、廊、桥等“去中心”(Decentralization)的中国式话语开始崛起,代表着平等、包容,代表着国际社会的“非极化”发展倾向。“互联互通”开始成为一种时尚,“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的中国式文化与哲学思想开始备受瞩目。
“一带一路”是具有鲜明中国理念标识的全球公共产品,致力于提升中华文明的国际贡献度。我们必须明确,“负责任国家”是中国文明型崛起必然应具有的身份定位。“责任”在政治学中有其特定含义:责任是承担与角色相应的义务,责任是一种尽责的品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负责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能够自觉遵守与其身份相称的义务。当然,“负责任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然而,“负责任国家”与“负责任大国”有根本性的区别,后者不仅要参与全球治理还要提供公共物品。这里的公共物品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精神产品。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儒教文明的发源地,中国应当承担“大国责任”。在国际社会,“大国责任”是指一个国家作为大国所应该承担的义务,这不仅是因为大国对国际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最大,而且还因为在无政府状态中,“权力最大的单元(国家)将担负起特殊责任——提供公共物品”。大国提供公共物品,不仅在于大国能够获得经济收益,也在于大国需要获得社会学意义上的尊重,而后者对大国身份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我们可以看到大国不断地提供公共物品。例如,作为18、19世纪最为强大的国家,英国承担了保障国际海道安全的责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种中国式的哲学思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外交。“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是中国从地区性大国向世界性强国转变过程中外交理念的重大调整,是中国由“负责任国家”向“负责任大国”转变的重要体现,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公共物品,且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所推崇的“民主和平论”等公共物品有本质的不同。
的确,中国有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有成功的经济崛起实践,有与世界打交道的上千年历史经验,完全可以为人类社会贡献不同于西方话语的精神财富,争取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贡献。“一带一路”倡议将以实际行动改变“崛起大国必将挑战现存霸权”的国际关系霸权兴衰逻辑,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各国发展模式的独特性,加强思想文化领域和不同宗教之间的国际对话,倡导相互尊重、开放兼容的文明观,以一个“文明型国家”(civilizational-state)的崛起为国际社会做出更大的原创性贡献。
表1 英美崛起的理念和话语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