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骘
最初对白马的印象,是邻居家那匹,或许洗巴洗巴,能白得像奶油一样诱人,偏偏村子里只有一眼随时可能枯涸的泉,让村民洗澡都变成了奢望。
四叔就是在距离泉眼不算太远的山梁上,挨着二叔的庄院,建起了自己的家。
四方的院墙,用黄土夯筑,晒干以后,能挡风沙,御强敌。
我参与过院墙的修筑。
在父亲“秦王按剑怒,发卒戍龙沙”般的指令下,扛起自家的铁锹,打心里有种赴秦塞、平四夷的豪壮。
四叔自然笑吟吟地接待了我,少不了往我手里塞个余温尚存的鸡蛋,而后带着我来到现场。
早有左邻右舍聚在此,忙得酣畅淋漓,乡野粗俗鄙陋的段子飞得比后山的山尖还要高。
一般都是讨论谁家女人夜里的嚎声大,说着说着,就有无耻之徒问:
“我咋听见白马叫了一晚上?”
有人赶紧附和:“去看看马槽后面放没放站人的树桩子。”
结果还真有好事者跑去看,然后回来报告:树桩没有,三条腿的板凳倒是扔了一个。
“板凳好,板凳比树桩子好,要是弄个沙发,那马得死!”
于是哄笑声几乎要把四叔崭新的院墙掀翻。
俗归俗,四叔的家依旧四平八稳地落成了,放一挂鞭炮,下一锅臊子面,四叔眼里尽是光,幼稚的像个孩子。
谁曾想,几轮春秋后,村里的白马不再嘶鸣,而家也变得不像家了。
前年,我第一次载着四叔回城,四个小时的车程,他说了一个又一个故事,而所有的故事,都是从四妈死后开始。
“四叔,这些年,最辛苦的是哪里?”
“煤矿。”
“最舒服的呢?”
四叔不假思索地说是一个工地。
工地老板欠钱跑路了,作为守夜人的四叔,在所有人离开之后,想了想还是留下了。工地上基本没啥值钱的东西,但远远看去还是个工地,不时来些要账的人,看到窝棚里煮挂面的四叔,摇摇头招呼也不打,转身回去另谋他法。
“他们不会把你当……”
我说不出口那个名词。
四叔倒是坦然:“荒山野岭的,叫花子都不来,他们没想到我会守在工地上,然后等老板发工资。工地上电没停,我还能看电视呢,自己接了一根天线,巴掌大的电视机,能收好几个台。”
我想,四叔在那里,倒也过得仙风道骨,自在逍遥。
这时候的他眼睛早已没了光,我拼命想从他眼里找回点什么,他也知道我的期望,努力睁大眼回忆着。
可是,他眼前的我,除了很像他死去的哥哥外,别无他物。
彼时缱绻,对于四叔来说,美的不可方物,可就是因为太美,他和我,都无法接受它们的离开。
“我很想养匹马,公马,脖子挺得高高的,性子温顺,你们和兵兵骑上,威风的很。”
兵兵是我的堂弟,在他三个姐姐的庇佑下茁壮生长,他或许没有养马的念头,因为城市的森林里,太容易让人迷失,人都很难找对方向,况乎马。
不像农村,快乐有千百种方式,悲哀却惊人的一致。自从贫穷的理由被剥夺以后,就只剩下孤独了。
留在村里的几个老人,在我偶尔回去给父亲上坟时,表现得像几匹分别拴在各自槽头的老马,一起咀嚼着回忆,日子一眼望到头。
四叔留下一张纸条,上面的笔迹遒劲有力,大意为不喜欢睡城市的床,又不得不睡,要决然离开。
于是,他消失于这座人心处处荒草蔓延的城,活在庙里卦人口中的东西南北。
唯独我知道,他哪里都没去。每当月明风寂时,会跨一匹白马,立于高高的院墙之上。
累了,和衣而卧,土炕上有爱人的味道,也有不死岁月赐予的,安然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