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臧僖伯谏观鱼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
——荀子
《左传》
鲁隐公打算去远离国都的棠地观看渔人捕鱼的活动,臧僖伯认为这样率性任意的行为不合礼法,便加以劝阻。他从行为准则谈到政事,指出君王治理国家的关键,但隐公不听劝谏,以公务为名前往,最终被史书记下了不光彩的一笔。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a】。
臧僖伯谏曰【b】:“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c】。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d】,所以败也。故春蒐【e】、夏苗【f】、秋狝【g】、冬狩【h】,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i】。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j】,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k】,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l】、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m】。”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n】。”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译文
春天,鲁隐公打算到棠邑观看渔民捕鱼。
臧僖伯劝谏说:“凡是无法用于讲解和国计民生有关的事情,或者其材料不能用来制作礼器和兵器的物品,国君就不要去理会它。国君是要引导臣民的行为符合于法度和礼制的人。因此,通过讲习大事来衡量法度是否规范,称为正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光彩,称为礼制。不合法度规范、无关礼制的行动,称为乱政。屡屡行乱政,就是衰败的原因。所以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进行,并借此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出城进行一次大演习,进城便整顿军队,然后到宗庙宴饮、祭告,清点军用器物、狩猎所得。使车马、服饰、旌旗等花纹色彩鲜艳,分清贵贱,辨清等级,理顺少长之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鸟兽的肉不能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羽毛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至于山林、河湖的物产,一般器具的材料,这些都是有关人员的工作、有关部门的职守,不是国君应该管的。”隐公说:“我准备去那里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他让人们把捕鱼的器具陈列出来,自己在那里观赏。
僖伯说自己生病了,没有随行。
《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认为这种行为不合礼法,并且讽刺鲁隐公跑到远离国都的地方。
注释:
【a】鱼:通“渔”,捕鱼。
【b】臧僖伯:鲁国公子。
【c】轨:法度。物:礼制。
【d】亟:屡次。
【e】春蒐(sōu):在春天猎取没有怀孕的野兽。
【f】夏苗:指在夏天猎取危害庄稼的野兽。
【g】秋狝(xiǎn):在秋天出猎。
【h】狩:围猎。i振旅:整顿军队。
【j】文章:花纹和色彩。
【k】登:装进。俎(zǔ):古代祭祀、宴会时盛肉类等食品的器皿。
【l】皂隶:差役。
【m】略:巡视。
【n】矢: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