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集(奥登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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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辉格党人的画像[1]

西德尼·史密斯生于1771年,两年前,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一年前,戈德史密斯[2]发表了长诗《荒村》,诗里生动描述了圈地运动带来的恶果。那个年代,夜行伦敦仍是件危险的事情,没有防水帽、吊带裤,没有甘汞、奎宁[3],没有俱乐部,也没有银行,整个城市都掌握在大地主手中,上流社会的绅士先生们有三分之一总是醉醺醺的。他死于1845年,同年恩格斯出版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纽曼进入罗马天主教会。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浪漫主义运动都在那时候爆发,房子里有了煤气灯,全国各地都铺上了铁路,到处竖起牢固的维多利亚式建筑(1818年包德勒[4]的《莎士比亚集》也出来了),迫于公众压力,议会不得不缓和一下对市场不管不顾的态度(1833年通过第一部《工厂法》)。

西德尼·史密斯的母亲玛利亚·奥利尔是法国的胡格诺教徒[5];他的父亲罗伯特·史密斯性格古怪,喜欢折腾,结婚当天在教堂门口就抛下新娘子去了美国,几年都没回来,余生也一直走在路上,搞一些没有名堂的投机生意,他还要求一家子黄昏时坐在餐桌旁,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但是他的几个孩子都混得比他好:三个儿子去了印度(唯一的女儿自然留在家中),一个不幸英年早逝,另外两个发了大财;西德尼是次子,最终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士,成了他那一代人中最负盛名的急智者。

他皮肤黝黑,比较壮实,后来变得肥胖,所以晚年时饱受痛风之痛。精神上,他和其他许多风趣的人一样,不得不一直同忧郁症作斗争:对他来说早上起床是件难事,他无法呆在昏暗的房中——他写过这样的句子,“比起在蜡烛旁吃野牛肉,还不如在亮堂堂的煤气边上啃干面包”——小调音乐让他不安。他曾写信给同病相怜的朋友,告之如何克服低落情绪,他有自己的秘方:

 

1. 用少量的水冲个淋浴,调低水温到75度或80度,让身体稍稍有冷的感觉。

2. 考虑人生时就要目光短浅——想想晚餐吃点什么、什么时候喝喝茶就够了。

3. 越忙越好。

4. 多多拜访尊重你、喜爱你的朋友,还有有趣的熟人。

5. 注意茶和咖啡对你的影响。

6. 不要读诗,不要看戏(除了喜剧),不要听音乐,不要看严肃小说,不要和多愁善感的人打交道,凡是可能激发情感的事都要避免,处理事情最后不可大发慈悲。

7. 把火生旺。

8. 宗教信仰要理性、坚定、持之以恒。

 

这足以说明他想法中的优点以及缺陷。这样的人会一直牢牢抓住具体的、垂手可得的事物,但不要指望他能有什么深邃的洞见。西德尼·史密斯的宗教信仰完全发自内心,可是当我们发现他年轻时却渴望读个法律系,就用不着大惊小怪了。他只是因为缺钱才不得不从了圣职。关于宗教的排他性他写过多篇檄文,令人赞赏,读者一定觉得他对所有神学教条都持怀疑态度,可是读者又会有这样的疑问,西德尼·史密斯如何解释他的英国国教徒身份,他为什么不是,比如,唯一神教派教徒呢?他批判卫理公会教徒和蒲塞主义教徒[6]时语气如此尖锐,人们不禁感到他奚落怀疑的对象不仅仅是宗教“狂热”造成的愚蠢行为,而是那种“狂热”本身。

有形教会的经济来源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英国国教是国家教会,收入部分来自自有财产,部分来自税收,相比之下,信众捐赠的都是小钱。王室并非唯一的赞助者,主教们也提供了部分生计,大教堂分会也会捐一部分,私人赞助者也有部分功劳。这些钱都用在教堂的日常维持和神职人员的薪俸上,教会还要尽量给每个教区都配备一名品格端正、受过教养的牧师。除此之外,因为大多数英国国教神职人员都是已婚人士,他们也需要足够多的钱养家糊口、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

在西德尼·史密斯生活的年代,他曾计算过教会的全部收入,他认为如果平均分配的话,那足以支付每位牧师(助理牧师除外)每年250英镑的所得——“相当于上层贵族的家庭开支。”当然,没有平均分配一说,像坎特伯雷大主教就比较富有,有25000英镑的收入,而乡下教堂的牧师最多也只能拿到150英镑。为了争夺一个肥缺,那些有办法自己筹钱度过神职生活最初几年的艰辛岁月的,还有那些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能说服捐助者送钱的,自然要有优势得多。但是,出身寒门者也不是没有成功的机会。西德尼·史密斯曾刻画过这样一个神职人员的形象,那人是面包师的儿子:

 

小科朗佩特被送去学校——爱上了读书——和所有杰出的英国人一样,最好的年华都用在了写拉丁文诗歌上——学会自己名字中的“科朗”要发长音,“佩特”得发短音——上了大学——因为一篇关于犹太人大流散的文章得了奖——接受圣职——成了大主教的专职教士——收了一个贵族学生——发表了一部没什么价值的经典著作,算是给未归正之人的忠告——接着在天国世界从受俸牧师、教长、高级教士一步步高升,持柄执权,长享荣华富贵。

 

从这番描述来看,不难推断此人能从默默无闻之辈坐上主教的位置,一定有一些必备的个人品质:有点小聪明,善于考试答题,却缺乏思想,嗜好权力,天生会谄媚巴结,外表庄严,最重要的是,赞同保守党派的政治主张。

这些品格西德尼·史密斯一个都不具备;他足智多谋,可是太过聪明,反倒有些危险;虽然他有些权贵朋友,但他从来不是势利小人,也从未溜须拍马;相反,他倒是总拿他们开开玩笑。最糟糕的是,他是个坚定的辉格党人。可是,他还是从底层——年薪100英镑,朋友没有权势——升到了圣保罗教堂驻堂教士的位置,虽然比不上主教的职位,却也有2000英镑的年薪。看看他的成功之路,倒也未必无趣。他的职业生涯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年轻时,他在威尔特郡乡下做助理牧师,当地一位乡绅很喜欢他,请他做了儿子游学欧洲时的督导。西德尼·史密斯建议去魏玛,可是那时战争爆发,无法成行,他们就去了爱丁堡。在那儿他认识了杰弗里,布鲁厄姆,弗朗西斯·霍纳,并和他们一同办起了《爱丁堡评论》的报纸,刊登同时期的文学批评,还宣扬辉格党的一些政策方针。这份报纸立即取得了成功,史密斯开始成为公众话题。1800年他娶了自己钟爱的姑娘,婚姻生活看起来一直特别幸福。他送给新娘的唯一一件礼物就是六把老旧的银茶匙,而她虽然有点微薄收入,不久之后就不得不变卖娘家的珠宝过活。1803年这对夫妻搬到伦敦,他在一间孤儿院布道,在皇家学院讲授道德哲学,靠这点收入养家。通过兄长的介绍他进入“荷兰屋”的圈子,那是辉格党人的社交中心,很快他变得受欢迎起来,人们对他交口称赞。但是他的经济状况还是很差,连买把雨伞的钱也没有,更别提什么马车了。另外,他新结识的那些朋友虽然温文尔雅,又生活富有,却不过是在野党的成员,而且看起来也没有太多成为执政党的机会。后来,他又走了好运,皮特[7]死后,辉格党上台执政了几个月,那段时间里他被派去约克郡的福斯通村担任牧师,领500英镑一年的俸禄。自从查尔斯二世统治以来福斯通就没有自己的常驻牧师,但史密斯无意离开自己喜欢的伦敦社交圈子跑到乡下去,他把福斯通叫作“有益健康的坟墓”,对他来说,“似乎所有的创造力在茶点时间就丧失了。”然而,1808年,保守党政府通过“神职人员居留条例”,史密斯被流放到“离一株柠檬树有十二英里远”的一个小村子,当时他三十八岁,村子里给牧师提供的住所就是一间地上铺砖的厨房,第二层再加一个房间,在那儿他一干就是二十年。

史密斯要不是有远见卓识,又曾经出没于各种社交场合,恐怕早已畏缩不前,放弃前程了。他是《彼得·普利姆雷书信集》的匿名作者,此书震惊了大众,也惹恼了政府。人们已习惯读到最可口的晚宴、最入耳的交谈、最最优雅的绅士淑女,而这本书读起来就像世界末日,陌生人一定认为他落魄沮丧,只能借酒浇愁。但他根本不是那样。他坚持读书论道,坚持和别人高频通信;他给自己设计了新的牧师住所,请来当地的木匠装修;他发明各种灵巧的小玩意——在壁炉上凿槽的工具,防止烟囱堵塞的设备,节省蜡烛的羊油灯,给所有动物设计的某种特别的抓扒杆子,诸如此类。他还没有疏忽神职,据记载,他是最好的乡村牧师,是教区居民的偶像。教会服务只是他职事的一小部分:他开始辟小块地做菜园,以极低的租金租给农民,以此增加他们的食物供给;他尝试各种日常食物,要找出既便宜又营养的;他还是村民的医生和地方法官,替许多人申冤,使他们免遭牢狱之灾。

在福斯通的前半段时间,他一直受经济问题困扰——比如,1816年粮食歉收,他和教区居民一样,连买白面粉的钱都拿不出——可是1820年的时候他一个婶婶过世,出人意料地留给他一笔遗产,减轻了他的负担,到1828年,就像1808年那时候一样,辉格党人和保守党组成临时联合政府,他们记起了他,给他谋了份布里斯托尔牧师的差事,于是他去萨默赛特郡的库姆洛里村拿牧师俸禄了,虽然收入没有增加,却也算是在神职上升官一等。

从那时起他的生活开始一帆风顺:他领头的两件事大获成功——1829年《天主教解禁法》通过,1832年《修正法案》通过。在六十一岁那年因为服侍勤奋,他获得圣保罗大教堂牧师的职位,接着他那个终身未娶的弟弟死了,留下大笔的遗产,其中三分之一归了他。如今他变得富有,声名鹊起,远近闻名。去世前他写下一封信,很好地说明了他生命中最后十四年的光景:

 

因为既是伦敦圣保罗教堂的牧师,又是乡下一个教区的教区牧师,我的时间一半在城市,一半在农村度过。在大都市里我身边聚集了最优秀的人,环境自在安适;我的身体状况还过得去,作为一个温和的辉格党人,我也是宽容的国教教徒,多数时候谈笑风生,也爱热闹。在伦敦时我和富人们一同进餐,在乡下替穷人们诊疗看病;我在富豪的酱料和穷人的伤口间流转。总的来说,我是个幸福的人,世界对我来说是个娱乐场,感谢上帝,赐予我这一切。

西德尼·史密斯妙语连珠,其中的一些已经众所周知。诺维尔·史密斯给他编撰的书信集应该算是权威版本,1953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读过此书的人大多都会承认西德尼·史密斯是书信体艺术的大师,可是他的另外一些出版著作似乎仍然无人问津。这一点可以理解,因为史密斯不是诗人,也不是小说家,自始至终他写的都是杂文,完全是英国“介入作家”[8]的表率。

一般说来,一旦杂文作者口诛笔伐的目的达到,他议论的事件已经过时,那么他只能接受被遗忘的命运。年轻人很难相信会有例外,其实有些杂文作家和记者,才华卓绝,魅力十足,阅读他们的文章会觉得开心,充满崇敬之情,即使文章的主题本身平淡无奇。

文学批评家也不怎么拿杂文作家当回事,因为关于他们也没什么话题可讨论的。诗人、小说家、剧作家等等都是“纯”文学创作者,可是杂文作家在文体和意识形态方面并没有太多的“长进”。他们的思维与表达方式基本上很早就确定了,他们作品里的任何变化大多数只是讨论话题变化的结果。

然而有少数几位这样的作家,即使在文学圈他们也应该享有盛名,我首先想到的几位包括胡克,斯威夫特,西德尼·史密斯和萧伯纳。弥尔顿的杂文过于粗鲁,恣意谩骂,而朱尼厄斯[9]虽然才华横溢,却充满偏见。

在这些作家中,也许西德尼·史密斯对所要面对的读者群最敏感,他的语调也最多变。他很会说话,和受过教育的普通人他这样说——

 

坎特伯雷的大主教有必要举办盛宴招待伦敦的贵族,高级牧师的家仆们应当佩剑、包上假发,周转于猪肉、鹿肉、火鸡肉之间,可以说,他们要保卫那些东正教的美食家们,抵御凶悍残忍的唯一神教徒与浸信会教友,还得提防挨饿的异教徒孩子们。

 

(节选自《给执事长辛格尔顿的信》)

 

他和目不识丁的乡巴佬也聊得来——

 

我不喜欢那样的红鼻头和模模糊糊的眼睛,瞧那副愚蠢气馁的模样。你是个酒鬼。再来一品脱,再来;杜松子酒兑水,朗姆酒兑牛奶,苹果酒掺点胡椒,外加一杯薄荷油,酒鬼们把所有这些鬼东西都倒进他们的喉咙……说什么没有麦芽酒、杜松子酒,没有苹果酒还有啥子其他酒就干不了活了,那简直是胡说八道。你说狮子们、拉货车的马儿们喝麦芽酒吗?那就是个习惯而已……你们看看,我也不反对喝点麦芽酒或其他酒,只要你们付得起钱。可是你们付得起钱吗?所以我才反对。你们花在酒上的每一分钱都是从可怜的孩子的口粮里、从你们老婆的穿戴钱里挤出来的?

 

和孩子说话他也是有模有样——

 

露西,我亲爱的孩子,留心你的算术学习。你知道,我看的第一道加法题里就有个错误。你进了两位(马车倒是可以带两个人),可是亲爱的露西,你应该只进一位的。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吗?如果生活里没有了算术,只是乱糟糟的一团呢?……现在我给你几句临别赠言。不要嫁给那些不能理解你,不包容你的男士,也不要嫁给那些每年赚不了一千英镑的男士。上帝保佑你,亲爱的孩子。

 

对他的对手来说,他总是表达清晰,见多识广,为人又公平公正。他擅长写长句子,短句也很拿手,辞藻华丽,有时又很朴实,他还是修辞大师,能正话反说,极尽嘲讽——

 

他们的目标是能继续狩猎;如果两者可以共存的话,他们也不反对保护其他动物的生命;如果无法共存,牺牲的只能是造物里最无价值的那个——没有灵魂的乡下人——不是基督徒一样的鹧鸪——不是不朽的野鸡——不是理性的丘鹬,也不是靠得住的野兔。

 

他还会以茶余饭后的轻松语调描写骇人的事情,达到讽刺的效果——

 

用了一个夏天的鞭子,就一个夏天:时间不长的季节就用翼形螺钉;天使报喜节(3月25日)到米迦勒节(9月29日)的这段日子折磨少点,轻松一些。

 

还有一些简单的比喻,但他用得很好——

 

尊敬的亚伯拉罕,也许你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你夺走天主教徒的自由,和你太太莎拉拒绝交出火腿或醋栗水饺的配方是一样的。她不交出配方,并非因为那些配方保证了水饺的独特风味,而是因为她意识到邻居们想要得到配方:一个女祭司有这样的想法令人可笑,同样男祭司有这样的想法也让人羞愧;如果因为这种想法他失去神的祝福,那也是情有可原,如果这种想法限制了天赐的宗教自由,那真算得上是暴君行为,可恶至极。

 

这段结论干脆有力,充满了正义与愤怒——

 

如果我住在汉普斯特德,嚼着炖肉,喝着红酒;如果我每个周日走去教堂,领着自己生养的十一个年轻人,他们脸上清清爽爽,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如果万能的那位赐予我在世的诸多恩典——在烧杀掳掠爱尔兰那些慷慨勇敢、坦诚直率的贫穷农夫时,我得多下不去手啊……我要努力找出那些愤愤不平的受屈者,给他们带去慰藉,我要研究清楚一个民族的脾性与天赋所在,改变他们的偏见,挑选正派人领导管理他们,我要消除每一种特定的不满情绪,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个艰巨困难的任务,必须警惕……可是在珀西瓦尔先生看来,这是低劣愚蠢的行为:不再有人破门而入——女人不再忍受屈辱——人们看起来都很幸福;他们不再受马踏鞭伤。这是努力的方向吗?这还是政府吗?

 

他掌握喜剧效果的能力很强,是这方面的大师。人们至今仍记得他的一些即兴双关语,比如在爱丁堡一条窄街的对面楼上听到两个女人尖叫着相互辱骂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那两个女人死都不会达成和解:她们的前提[10]不同。

 

也许他有个优点很特别,他能把类似的情况说成相同的;在勒德分子[11]暴动时他给朋友写了这样的话:

 

这些火烧暴行你怎么看?你听说过新型的烧火方式吗?女佣们喜欢给女主人们点点火。上周她们烧了两个阔太太,得了不少钱!他们还发明一些小灭火设备放在梳妆台上,用来喷薰衣草香水!

 

最后我得说的是,他的描写栩栩如生,风格是我们称为滑稽的巴洛克式的那种,和蒲柏一样稳妥:

 

主教们在拆房子,约翰老爷和他们见面见得很勤快;他们每天拆下的废料堆积起来,他对此赞不绝口;他们相遇总是甜美一笑,聊起气象学、黏膜炎之类的话题相谈甚欢,还会聊聊目前他们正要拆毁的那座大教堂;直到有一天早上,天气晴好,内政大臣告诉他们政府要接管所有的教会财产,拿那个发工资,剩下的再分发给那些合法的所有人。大臣语调温和,脸上洋溢着热情,比起看着母鼠啃食的公鼠还要柔情蜜意。他们说剧场里也没见过这样假惺惺的。很快教会的委员会遭到解散:伦敦政府紧握拳头,准备大干一番;牧师们匆匆撤出天主教势力,钻进热被窝避风头;教堂城市格洛斯特空空如也,萧条肃穆;一阵狂风骤雨之后,林肯市沦陷了。

西德尼·史密斯是辉格党思想的完美体现,即自由主义思想的英国版本。欧洲大陆左翼、右翼的观察者们总是对自由主义困惑不解,有时又为此愤怒不已。而欧洲那些通常是反教权、拥护共和政体、信奉唯物论的自由主义者也看不懂英国的社会改革,因为英国人的改革竟然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宗教——比如说,英国的工党竟然和福音运动[12]牵扯在一起,而英国国教高教会派与青少年犯罪及城镇化带来的其他文化问题日益相关——赞成废除王权和上议院的英国自由主义者十分罕见。像戈德温和H.G.威尔斯这样与欧洲思想接近的自由主义者少之又少。

懂点历史的欧洲人会更加感到迷惑,因为他了解到,伏尔泰和法国启蒙时期的百科全书编撰者们提出了自由主义,他们受洛克,自然神教教派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时的辉格党派作家影响很深,也从这些大家那里汲取了很多思想。支持教会的君主制主义者会有这样的结论,即英国的自由主义者内心深处是唯物论者,他们只不过借宗教情感放烟雾弹罢了,《三十九条信纲》[13]内容含糊不清,这就证明英国国教徒根本不知道自己信仰的对象是什么;反对教会的理性主义者同样也会怀疑英国自由主义者的信仰,因为他们的政治制度毫无理性可言。

分歧的产生在于“革命”一词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与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中的不同含义。法国的革命是一场彻底的社会变革,新型的社会诞生了,而英国的革命是一个巨大的隐喻,意味着恢复平衡。

法国大革命意义上的彻底变革对于英国社会来说,与都铎王朝有关。处决查理一世和处决路易十四一样,都算不上是割裂历史的变革,而是恢复某种保守的甚至是中世纪的思想,也就是说,统治者无法超越自然法,在自然法面前他不得不臣服。接着,经历了摄政王朝的统治过后,英国人明白了专制政权的威胁靠废除王权一件事未必就能解除,因为有人自封圣人,声称受到神启,知道怎样才是幸福的生活,并有权力把自己的想法灌输给那些不信神的人,这和君权神授是一回事,同样都是威胁。1688年革命中的辉格党人和他们的后来者度过了这样一段历史,他们的社会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激烈纷争和重大变迁,这些都是个人或少数人引起的,却要由公众来承担。所以英国自由主义中最基本的概念是有限主权论,主要观点大约是这样:

 

1.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脾气,所以任何强制绝对一致性的企图都是暴政。另一方面,除非社会成员有共同的信仰,有共同认可的某些行为准则,否则根本就无社会生活可言。

2. 因此,必须共同遵循的规则应该允许有不同的强调重点,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也应该得到公众的一致同意。就强制的一致性来说,这应该仅对外部行为有效,与私人想法无关,首先,因为毋庸置疑,个人要么遵守规则,要么违抗规则,其次,即使人们不完全认同自己的行事方式,但比起被迫相信一些错误的东西,前者更容易承受。因此,英语的公祷书里有关于礼拜仪式确切的规章条例,相比《三十九条教纲》的含义却有意模糊化了。

3. 改革实施的方式与改革本身一样重要。暴力革命与不作为一样,都是对自由的伤害。

4. 空想家们是人民公害。改革家们应关心具体的、可能发生的事。

 

法国启蒙时期的作家们处境完全不同,他们的社会是一个静态的社会,事物毫无变化。所以,对法国自由主义者来说,除了发生一场剧变,好像一切都无所谓,威胁自由的并非绝对统治权,而是把大众束缚在一个专制的社会里。毫无疑问,像圣加斯特那样的雅各宾派可以接受绝对统治权的概念,只要它不是绝对王权,可以是人民的绝对统治。唯物主义是法国自由主义者采用的自然哲学,因为他们的对手是那些因出身高贵就享有特权的贵族(十八世纪的英国贵族爵位几乎没有超过两百年历史的)。这种唯物主义成为教条式的武器也是理所当然,因为欧洲自由主义者眼中与社会及政治制度相关的哲学,还有罗马天主教会的神学,本身都是固执刻板、不懂变通的。

西德尼·史密斯是英国自由主义鼎盛期的代表人物。他从来不空想,也不泛泛而谈,总是有的放矢。他提议的改革有详细的内容,也能实现。此外,他还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大多数人自私自利,一些人愚钝乏味,少数几个不是疯子就是假模假样的地痞无赖,根本听不进道理。

因此,在反驳狩猎法时,他不会提一些有关私人财产不均等分配正义与否的终极问题,而是紧紧抓住诸如捕人陷阱、弹簧枪之类的直接问题。他假设正常人都会承认自己的残酷,指出要达到目的不必非得那样;可以通过人道的方法防止非法狩猎行为,比如,无论大地主还是小地主都有狩猎的权力,也可以把像鹅或鸭子那样的猎物作为私有财产,或者允许猎物的所有人把猎物卖给他愿意卖的人,因为只要有买卖猎物的禁令在,又有有钱人想要购买,那么非法狩猎的黑市就必然存在。

他不仅了解富人的世界,也了解穷人的世界,在这两个世界他都是受欢迎的,所以他知道穷人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这并非因为有钱人故意要行事不公,而是富人在自己的世界从未感同身受。他反对剥夺重罪囚犯请辩护律师的法律,认为这是封建时代的流毒,那时候囚犯都是皇家定的罪,替囚犯辩护就意味着对王权不忠。如今虽然不忠的感觉已经消失不再,为何那样的法律在法令全书上仍旧能找到,他简明扼要地说了下原因。

 

若要问为何现在没有上诉了——为何恶行没那么显眼了,都不过是议会的无稽之谈和内阁搞的把戏。很少见人上绞刑架了。如果有绞刑的话,就会一直有诉讼的请愿了。

 

有一种职业的自由主义者,无论谈到什么事情,他们都觉得应该采取左翼的自由主义态度。西德尼·史密斯可不会被这些人耍,比较下他的两本主要的小册子,《彼得·普利姆雷》和《给执事长辛格尔顿的信》,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在前一本中他的对手是保守党。有法律禁止罗马天主教徒参加投票,也不允许他们担任公职,当初通过这样的法律时也许有一定的正义可言——也许有人会支持召回斯图加特王朝的倡议——这样的危险早已经排除,但是这样的法律却仍在执行。西德尼·史密斯认为如果他能证明废除这些法律不会带来任何危险,那么大多数反对废除法律的人就能看到自己的不合理之处。对少数那些生来愚钝、或是习惯煽风点火的人,他又有另一番说辞;他提醒他们如果不摸着自己的良心做事的话,会造成自己的财物损失。

在《给执事长辛格尔顿的信》里他的敌人不再是那些放弃改革的人,而是那些急着自上而下强加改革、根本不考虑公正问题的人。他问道,主教们有什么权力不考虑低级牧师就做出改变,而那些改变影响最多的还是低等级的神职人员,他们有教区生活经历,所以在具体评判权力滥用方面有更多发言权,不会笼统地下结论。另外,他还抱怨说许多改革计划都过于理想主义,而实行计划会需要一笔钱,教会却正缺钱。

他反对无记名投票,过后事实证明他错了,因为他没有预见有这样一天——这一点上他的对手们也没有先见之明——独党执政政府准备把手头高压政治的一切手法都用上,以确保得到压倒性的票数。即使如此,在他的小册子中有两点自由民主人士不可以忘记;首先,自由投票者必须为自己的投票结果负责:

 

是谁把那个捣蛋放荡的恶棍安排进议会的?让我们来瞧瞧那些真正支持他的人的姓名吧!是谁站出来对抗高举的那只强壮的权力之手?是谁发现了这个至今仍默默无闻的优秀人才?……这个系统难道不黑暗不使人意志消沉吗?它对人的行动避而不谈,给大众这样的教导:卑鄙者不会遭人轻视,胜利者不会受人爱戴——

 

其次,自由投票者的投票不为其他,而是为了他心目中祖国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如果一个深受欢迎的有钱人获得门客的欢心并赢得他们的选票,那么激进分子就会很满意;可是这不是和胁迫行为一样糟糕的事吗?选举真正的目的是选出称职的政治家,而不是好人或和蔼可亲的人:无论我对舞弊的结果一笑置之,还是愁眉不展,这样做对国家来说仍是无益。

现如今西德尼·史密斯代表的辉格党传统风光不再。因为不够优美,思想又够浅薄,而遭到抨击。

 

……什么是辉格党原则?

一种不加区分、充满敌意的理性思想

圣人眼中从来不会遇到

醉汉眼里也见不着。

 

可是,即使许多自由主义者让人感觉毫不起眼、思想肤浅,在处理任何具体的社会事件时,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却极少出错。而且,哦,这些真正的哲学家、作家曾经多少次用他们对人心、对人的存在的深邃洞见打动我们,又有多少次因为他们对日常生活事务的愚蠢错误判断,我们深感沮丧。

自由主义也因为不起作用而遭受批评。既然我们还得和那些不讲理的对手对着干,因为双方争论的绝对前提完全不同,那么这些批评还算有些道理。我们中的一些人似乎忘了最理想的交谈方式是理性对话,也忘了自由不仅仅是我们承认的某种抽象价值,这是很危险的事,但是,真实必须体现在个人行为和日常事务上。事实上,收到越多的批评,与行动相比,一个人的言论就越不起作用。在这件事上,不说别的,稳重的辉格党和狂野的存在主义者会达成一致。会有第二个兰多[14]出来,写一篇《给执事长辛格尔顿的信》的幽灵作者和《讨伐基督教国度》的作者之间“假象的对话”,这是多大的挑战啊。

如果他们能比我们想象的更能理解对方,我不会感到惊讶。他们都憎恨抽象的体系,都是特别喜欢独创性的名人,也都可以非常有趣。克尔恺郭尔抨击中产阶级的主要论点是他们是对信仰骑士的戏仿,我觉得他会欣赏西德尼·史密斯定义好人时用的一套中产阶级话语的:

 

好人身材不高也不矮,穿戴整洁,神情愉悦,没有显著特色,也不表达异议,好人从不流离失所,他们在夹缝里生存,从不犯傻被人冒犯,也不矫揉造作……好人没有无谓的浅薄情感,他们巴结上级,乐见能人,为人谦卑,宽恕恶行,谅解别人的缺陷不足,他们尊重所有人的权利,从不劝人戒酒,说话不多,从不犯错,他们总是记得日期,记得桌上每个人的名字,他们从不伤害他人……好人从不撞倒酒瓶,也不弄翻化了的黄油,不乱踩狗腿,也不骚扰家里的猫,好人喝汤不发声响,言笑得体,为人细心谨慎。


 

[1] 本文系作者为《西德尼·史密斯选集》(Selected Writings of Sydney Smith)(纽约:法勒-斯特劳斯-卡达希出版社,1956年)一书撰写的导言。经柯提斯·布朗有限公司批准再版,版权归属:1956年,W. H. 奥登。

[2] 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1730—1774),十八世纪英国剧作家。

[3] 甘汞为常用杀虫剂、杀菌剂。奎宁是疟疾用药。

[4] 托马斯·包德勒(Thomas Bowdler,1754—1825),英国编辑和医生。在《家庭版莎士比亚集》(Family Shakespeare)(1807年版4卷,1818年版10卷)中,包德勒将莎士比亚作品中自己认为粗俗、淫秽或亵渎的字词和句子都删掉,并进行编辑。

[5] 胡格诺派,十六到十七世纪法国新教徒形成的一个派别。该派反对国王专政,曾于1562—1598年间与法国天主教派发生胡格诺战争,后因南特敕令而得到合法地位。后又遭迫害,直到1802年才得到国家正式承认。

[6] 蒲塞(Pusey,1800—1882),英国神学家。十九世纪中期牛津大学部分教授发动宗教复兴运动,又称牛津运动,或书册派运动。该运动主张恢复教会昔日的权威和早期的传统,保留罗马天主教的礼仪。宣扬英国国教奉行罗马天主教和福音教派之间的中庸之道,并回击各种批判、倡导恢复宗教改革以来在英国国教中被放弃的各种仪式。蒲塞是运动领导人之一,蒲塞主义即运动中体现的以上思想。

[7] 小威廉·皮特(William Pitt,the Youger),是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英国政治家,两度出任英国首相。

[8] “介入”的概念由法国哲学家、作家萨特提出,他认为作家须通过作品介入社会,对当代社会、政治事件表态,从而保卫日常生活中的自由。

[9] 朱尼厄斯(Junius)为笔名,他于1769年至1772年间在伦敦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系列抨击英国内阁的信件。

[10] “前提”的英语是premise,复数的premises也有处所的意思,所以这个词是双关。

[11] 1811—1816年英国捣毁纺织机械抗议资本家的团体成员。

[12] 福音运动(Evangelical Movement),是自十八世纪初期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新教运动,该运动强调因信得救赎和个人归正的重要。

[13] 英国国教的教义纲领。

[14] 沃尔特·萨维奇·兰多 (Walter Savage Landor,1775—1864),英国诗人和散文家。他曾完成多部头的散文作品《臆想对话》中的绝大部分,其中包括了古代和现代名人间近150次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