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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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身在地底深处:也许是一条地道,或是下水道。隐约闪现的光亮并没有驱散黑暗,反倒凸显出黑暗的存在。他并非孤身一人。还有些人在旁边走动,不过他看不清这些人的面目。他们正在奔跑,在下水道中穿行,沿途溅起泥巴和污垢。水珠从空中缓缓滑落,在黑暗中显得晶莹剔透。

他拐了个弯,那头野兽正在等他。

它硕大无朋,填满了下水道的所有空间。头颅硕大低垂,身上刚毛倒竖,鼻息在冰冷的空气中形成水雾。他起初以为这是某种野猪,但很快意识到野猪不可能长成这么大个。它的体型如同公牛,如同猛虎,如同汽车。

他举起长矛,野兽瞪着他,转瞬光阴长如百年。他瞥了眼紧握长矛的双手,随即发现这不是他的手。胳膊上覆盖着黑毛,指甲长得近乎利爪。

野兽开始冲锋。

他掷出长矛,但为时已晚。他感到野兽剃刀般锋利的獠牙划开了自己的肋腹,感到生命力迅速流进泥土。他意识到自己扑倒在水道中,黏稠的血液在水里染出浓重的红色漩涡。他试图尖叫,试图赶快醒来,但却只能吸入泥浆、鲜血和污水,只能感到疼痛……

“做噩梦了?”女孩问道。

理查德在沙发上坐起身,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窗帘没有拉开,电灯和电视也还没关。但通过缝隙透入的苍白微光,他知道现在已经是早晨了。理查德在沙发上摸索着遥控器,最终发现自己夜里把它塞到身子后面去了。他随即关上电视。

“对,”他说,“差不多吧。”

他从眼角抹掉眼屎,看了看自己的状况,欣慰地发现至少睡着前脱掉了靴子和外套,不过衬衫前襟全是干透的血渍和泥污。无家可归的女孩什么话也没说。她看起来很糟:透过污垢和褐色血渍,可以看出她肤色白皙,而且个头很小。她身上套了好些衣服,式样繁多,怪模怪样:丝绒肮脏不堪,蕾丝花边也沾了泥巴。透过破洞和裂缝,可以看到下层的各种面料和款式。理查德心想,她就像在夜深人静之时,打劫了维多利亚和艾伯特博物馆[7]的历史服装展区,把所有战利品都套在身上。她那一头短发也很脏,但泥污之下很可能是一头深红色头发。

理查德最恨别人说些显而易见的事实。老有那么些人会走过来,说些他不可能没发现的情况。比方说“下雨了”或是“你购物袋的底儿破了,你买的食物掉进水坑里了”,还有更过分的“哦,我打赌肯定很疼”。

“你醒了。”理查德说完这话,就开始痛恨自己。

“这是谁的领地,”女孩问道,“是谁的采邑?”

“呃,你说什么?”

她狐疑地环顾四周。“我到底在哪儿?”

“小卡姆登街,牛顿公寓,四号房间……”说到这里,他把嘴闭上。女孩已经拉开窗帘,对着清冷的晨光眨眨眼睛。她透过理查德的窗口,望着外面的平凡景象,惊讶得目瞪口呆,进而聚精会神地看着楼下的轿车、公车和乱七八糟的面包房、药店、酒馆和书报摊。

“我这是在上伦敦。”她说轻声说。

“对,你是在伦敦,”理查德说。他心想,上什么?“我想你昨晚可能是休克了。你胳膊上有一道可怕的伤口。”他等待女孩解释情况,或是说点什么。但对方只是瞟了他一眼,又回头望向楼下的公车和店铺。理查德继续说:“我,嗯,发现你躺在人行道上。还流了很多血。”

“别担心,”她一本正经地说,“大部分都是别人的血。”

她一松手,让窗帘落下,然后把那条沾满血渍、结了硬壳的围巾解下来。她看看伤口,做了个鬼脸。“咱们得想办法处理一下,”她说,“你能不能帮我一把?”

理查德顿觉手足无措。“我对急救护理了解得不多。”

“好吧,”女孩说,“如果你真晕血的话,那只要帮我拉住绷带,把我够不着的地方绑好就行。你应该有绷带吧?”

理查德点点头。“哦,是的,”他说,“在急救箱里。浴室里面。水槽底下。”他说完就走出卧室,开始换衣服,心里还琢磨着衬衫上的血渍能不能洗掉。这是他最好的衬衫,而且是……哦,天哪,杰茜卡买给他的,她肯定要气疯了。

血水让他想到了什么事儿,可能是曾经做过的梦,但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东西了。理查德拔开栓塞,放掉水槽里的水,又重新接满清水,加了点消毒液进去。刺鼻的杀菌水味儿闻起来药力十足,感觉很有效果。对眼下的古怪情势和他的客人来说,都是一剂妙药良方。女孩把身子探到水槽上方,让理查德往她的胳膊和肩膀上泼洒温水。

理查德从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容易晕血。或者这么说吧,只有出现在荧幕上的鲜血才会让他觉得头晕。比如一部带劲的僵尸片,或是细节逼真的医疗剧,都会让他蜷缩在角落里,呼吸急促,双手捂住眼睛,说些诸如“等这段演完再告诉我”之类的话。但如果面对的是真正的鲜血、真正的疼痛,他就会埋头应对。两人洗净伤口,用绷带包好。跟理查德昨晚的印象相比,这伤口显得浅了很多。在包扎过程中,女孩努力控制自己,没有乱躲乱动。理查德心中猜测她到底有多大年纪,污垢下的面容应该是什么样子,究竟为什么流落街头,还有……

“你叫什么名字?”女孩问道。

“理查德。理查德·梅休·迪克。”她点点头,似乎正把这个名字存进记忆库。门铃响了。理查德看了看浴室中的惨状,又看看女孩,心想不知外人见到这一幕该作何感想。比方,例如……“哦,天主啊,”他想到了最糟糕的情况,“我打赌肯定是杰茜。她会宰了我的。”亡羊补牢。亡羊补牢。“听着,”他对女孩说,“你就在这儿等着。”

他把浴室房门关在身后,快步走过门庭。他打开前门,长长出了口气,感到由衷的欣慰。站在门外的不是杰茜卡,而是……什么呢?摩门教徒?耶和华见证会[8]的?警察吗?他看不出个名堂。反正门口站着两个人。

他们身穿黑西装,布料略显油腻,还有点磨损。就连理查德这种自认为对服饰有阅读障碍的人,也能发觉这两位的大衣剪裁很不对劲。它们像是出自两百年前的裁缝之手,此人听说过现代西装的样式,但从没亲眼得见。线条根本不对,装饰细节更是乱七八糟。

狐狸和狼,理查德情不自禁地想到。站在前面的人,也就是狐狸,比理查德略矮几分。他脸色惨白,没有生气,留着油光锃亮的平直发型,而且是很古怪的橙色。理查德打开门时,此人咧开嘴露出灿烂笑容,一口乱葬岗似的烂牙呼之欲出。“早上好,尊敬的先生,”他说,“今天真是阳光明媚啊。”

“啊。你好。”理查德说。

“我们在逐门逐户进行私人调查,这件事非常微妙。您能让我们进去吗?”

“哦,现在真是不太方便,”理查德紧接着问了一句,“你们是警察吗?”第二位访客个头很高,灰黑相间的头发剪得很短,理查德觉得他像是头狼。此人站在同伴身后,胸前抱着一摞复印纸。他刚才始终一声不吭,只是漠然地站在那里,给人很大压迫感。听到理查德这句话,他突然呵呵怪笑,声音低沉下作,有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警察?我的天,”小个子说,“我们可没这份运气。维护法律与秩序的生涯的确相当诱人。但幸运女神发给我们兄弟的名片上真没写这种头衔。不,我们只是平头百姓。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是克劳普先生,而这位绅士是我兄弟,范德摩先生。”

他们看起来可不像兄弟,甚至不像理查德以前见过的任何东西。“你兄弟?”理查德问道,“你们难道不该同姓吗?”

“真让我瞠目结舌。瞧这脑子,范德摩先生。敏锐机警不足以形容其万一。有些人的确机灵,”他说着往前凑了凑,踮起脚尖,贴近理查德的脸孔,“但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啊。”理查德不由自主地倒退一步。“我们可以进去吗?”克劳普先生问道。

“你们想干什么?”

克劳普先生叹了口气,他显然把这作派理解为柔肠百结。“我们在找我们的小妹妹,”他解释道,“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又任性又固执。快把我们那守寡的老妈妈的心给伤透了。”

“离家出走,”范德摩先生轻声解说道,同时往理查德手中塞了一张传单,“她有点……古怪。”他说着在太阳穴旁边转了转手指,以全球通用的手势暗示女孩是个疯子。

理查德低头看了眼那张纸。上面写道:

你见过这个女孩吗?

标题下面是张影印照片,看起来正是被他留在浴室的那位年轻女士,只不过干净整洁一些,头发也比较长。

照片下面写着:

对门菲瑞这个名字有反应。

会踢会咬。离家出走。

如果你见过她,请联系我们。

期盼归来。必有重谢。

再往下是一个电话号码。理查德又看了眼照片,绝对是浴室里那个女孩。“不,”他说,“恐怕我从没见过这姑娘,真抱歉。”

但范德摩先生根本没听他说话。大个子抬起头,抽抽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怪味或是臭气。理查德伸出手,想把那张纸还给他,但大个子却把他推到一边,迈步走进公寓,就像一头寻找猎物的狼。理查德紧赶两步,追了上去。

“你这是搞什么鬼?你给我站住。出去!听着,你不能进去……”范德摩先生径直走向浴室。理查德希望那女孩——门菲瑞?——能够沉着应对,把浴室的门锁上。但事实并非如此。范德摩先生随手一推,门就开了。壮汉走进浴室,理查德紧随其后。他感觉自己就像只没用的小狗,只能跟在邮递员身后乱吠。

这间浴室并不大。其中包括浴缸、马桶、水槽、几瓶洗发水、一块肥皂和一条毛巾。理查德几分钟前离开浴室时,这里还有个血迹斑斑的脏女孩、一个血迹斑斑的水槽、一个打开的急救箱。但现在此地干净得光可鉴人。

浴室里根本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范德摩先生走了出去,推开卧室的房门,进去打量一番。

“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理查德说,“但如果你们俩不马上滚出我的公寓,我就要打电话叫警察了。”

正在检查理查德起居室的范德摩先生蓦地回过头来看着他。理查德突然发现自己特别特别害怕,就像只小狗刚刚发现本以为是邮递员的家伙,其实是只巨大的食犬异形,来自杰茜卡一向不看的那种恐怖片。理查德心想,范德摩先生是不是那种你该对他说“请别伤害我”的人,以及如果真是,那说这句话到底有没有用。

狐狸似的克劳普先生发话了。“哎呀,你这是怎么了,范德摩先生?我敢打赌,肯定是在替我们亲爱的小妹妹担心,搞得他精神恍惚。赶快向这位先生道歉,范德摩。”

范德摩先生点点头,沉思片刻。“我刚才觉得想上厕所。其实不用。抱歉。”

克劳普先生推着范德摩先生朝门外走去。“这不就行了?那么,我相信您一定会原谅我这小兄弟的冒昧失礼。他只是太担心我们寡居的老妈妈,还有可怜的妹妹。咱们说话这当口儿,她还在伦敦街巷中游荡呢,没人关心没人照顾。范德摩先生愁得有点精神错乱,我也快发疯了。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个挺好的同伴。我没说错吧,大块头?”他们走出理查德的公寓,来到楼梯间。范德摩先生一言不发。他可没有愁到精神错乱的感觉。克劳普转回身,又挤出一个狐狸似的笑容。“如果您见到她,还请通知我们。”

“再见。”理查德说着把门一关,迅速锁好,顺手把防盗链挂上——自打他住进这间公寓,还是头一回这么做。

“我不胖。”范德摩先生说。

理查德刚一提到要叫警察时,克劳普先生就剪断了电话线。他现在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剪对了线,二十世纪通信技术可不是他的专长。他从范德摩手中拿过一张传单,在楼梯间的墙上摆了摆。

“我又没说过你胖,”他对范德摩说,“吐口痰!”

范德摩先生从嗓子眼里咳出一口黏痰,当当正正吐在传单背面。克劳普先生把纸使劲往墙上一拍,按在理查德的房门旁。它立刻牢牢粘住。

上面写道:

你见过这个女孩吗?

“你说大块头,其实是想说胖。”

“大块头的意思是强壮、结实、可靠、精力充沛、活力十足、勇敢、果决、无所畏惧,”克劳普先生说,“你相信他说的话吗?”

他们转身朝楼下走去。“鬼才信他,”范德摩先生说,“我都闻见她的味儿了。”

理查德守在门口,直到听见大门关闭的声音从楼下传来,这才沿着门厅走回浴室。电话突然铃声大作,着实把他吓了一跳。理查德连忙跑回门庭,抄起话筒。“喂?喂?”

话筒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反倒是“咔嗒”一声响起,电话旁摆着的答录机里传出了杰茜卡的声音。她说:“理查德?我是杰茜卡。可惜你不在家,因为这将是咱们最后一次交谈,我打电话只是想跟你讲个明白。”理查德发现电话彻底坏了。听筒后面挂着一尺来长的电话线,末端被齐头剪断。

“你昨晚让我极为难堪,理查德,”杰茜卡继续说,“依我之见,咱们的婚约算是到此为止了。我不想把戒指还给你,更不想再跟你见面。我相信你和你那倒霉鬼早晚要下地狱。再见。”

“杰茜卡!”理查德大声喝道,希望凭借音量接入电信网络。磁带停止转动,又是“咔嗒”一声,小红灯开始闪烁。

“坏消息?”女孩问道。她出现在理查德身后,站在客厅的炉灶旁边,胳膊上的绷带裹得很牢。她正拿出茶包放进水杯。茶壶里的水已经开了。

“对,”理查德说,“很糟。”他走到女孩面前,把写着“你见过这个女孩吗?”的传单递了过去。“这就是你,没错吧?”

她扬起一侧眉毛。“照片上的确是我。”

“你叫作……门菲瑞?”

女孩摇了摇头。“我叫门菲。理查德理查德梅休迪克。加牛奶和糖吗?”

理查德感觉完全摸不着头脑。他说:“理查德。就是理查德。不要加糖。”接着又说,“哦,不知你方不方便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门菲把开水倒进两个杯子。“你还是别问的好。”她只说了这一句。

“哦,好吧,如果我说错了话……”

“不,理查德。说真的,你还是不知道为好。这对你没什么好处。你已经做得够多了。”

门菲取出茶包,递给他一杯茶。理查德接过茶水,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拿着听筒。“哦。我是说,我总不能把你扔在那儿不管吧?”

“你可以这么做,”她说,“但你没有。”女孩紧贴墙壁,向窗外望去。理查德也走到窗前举目张望。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正从街对面的面包房走出来,“你见过这个女孩吗?”就贴在橱窗显眼的位置。

“他们真是你的兄弟吗?”他问道。

“拜托,”门菲说,“饶了我吧。”

理查德抿了口茶,试图装作一切正常。“那么你到哪儿去了?”他问,“就刚才?”

“我就在这儿,”门菲说,“听着,那两个家伙还在附近转悠,但咱们得送条口信出去,”她顿了顿继续说,“找个能帮上忙的人。我现在不敢离开这里。”

“哦,你有什么地方可去吗?咱们能给谁打个电话吗?”

女孩从他手中取走吊着电话线的听筒,严肃地摇了摇头。“靠电话可找不到我的朋友们,”她说着把话筒放回原位。它挂在电话上,显得失落寂寥。门菲脸上闪过一丝调皮的笑容。“面包屑。”

“你说什么?”理查德问道。

理查德的卧室后面有扇小窗户,可以望见一片屋瓦和排水槽。门菲站在理查德的床上,伸手把窗子打开,在周围撒下面包屑。“但我还是不明白。”理查德说。

“你当然不明白啦,”女孩附和道,“好了,先别说话。”随着一阵翅膀拍打的声音,一只紫灰绿三色相间的漂亮鸽子落在窗外,啄食着面包屑。门菲伸出右手,把它抓了起来。鸽子好奇地看着女孩,但丝毫没有反抗。

他们坐在床上。门菲让理查德拿着鸽子,好用一根鲜艳的蓝色橡皮筋把字条系在它腿上,理查德过去一直用这东西收纳电费账单。即便在心情最好的时候,他也不怎么喜欢抓着鸽子。“我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他说道,“你看,它又不是信鸽,只是普通的伦敦鸽子。会在纳尔逊将军塑像[9]上拉屎的那种。”

“一点儿没错。”门菲说。她脸上留有擦伤,脏兮兮的红头发乱成一团,发色倒还鲜亮。至于她的眼睛……理查德发现自己说不好她的眼睛是个什么颜色。它们既不是蓝色、绿色,也不是褐色、灰色。这双眼瞳让他想起了火蛋白石,绽放出明艳的蓝绿色彩,女孩走动起来时,眸子里甚至会闪现红黄光芒。她从理查的手中接过鸽子,轻轻捧在面前,与它四目相对。小鸟歪着头,用圆滚滚的黑眼珠注视着她。“好了,”女孩突然发出类似鸽子鸣叫的咕咕声,“咕噜咕,你要找的人是卡拉巴斯侯爵。记住了吗?”

鸽子冲她咕咕叫了两声。

“好姑娘。听着,这件事很重要,所以你最好……”鸽子用听起来很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话头,门菲连忙说,“真抱歉。你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把鸽子送出窗外,放手让它飞走。

理查德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心中疑窦丛生。“知道吗,它好像真能听懂你说的话?”理查德看着鸽子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一排屋脊后面。

“不错吧,”门菲说,“现在咱们等着就好了。”

她走到放在卧室角落的书架前,找出一本简·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然后走入起居室,舒舒服服地坐进沙发,把书翻开。理查德也跟了进去,他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本书。

“这么说是门菲瑞的昵称?”理查德问道。

“什么?”

“你的名字。”

“不。我就叫门菲。”

“有什么说法吗?”

“门菲,门扉。就是你进进出出要穿过的那东西。”

“哦,”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于是便说,“这算个什么名字啊?”

女孩用色彩奇诡的眸子看了他一眼。“我的名字。”说完这话,她继续读起简·奥斯汀来。

理查德拿起遥控器,把电视打开。他换了个频道,随后又换一个,叹了口气,再换到第三台。“咱们在等什么东西?”

门菲翻了一页书,连头都没抬。“回复。”

“什么回复?”门菲耸耸肩,“哦,算了。”理查德突然意识到,洗净了污垢和血渍之后,女孩的皮肤显得特别白。他心想这苍白的面色到底是出于疾病,还是失血过多。也可能是因为她很少出门,或是有点贫血。虽说她看上去年纪很小,但没准儿真进过局子。也许那个大块头说的是真话,这女孩的确疯了。“听着,那些人刚才过来的时候……”

“哪些人?”火蛋白石般的眼眸光芒隐现。

“克劳普和,呃,范德比尔特。”

“范德摩,”她思忖片刻,微微点头,“对,我想你也可以说他们是人。两条胳膊两条腿,上面顶着个脑袋。”

理查德继续往下说。“他们刚才进来的时候,你藏在哪儿?”

女孩用食指蘸了点唾沫,翻过一页书。“我就在这儿。”

“但是……”他把嘴闭上,感觉无话可说。这间公寓根本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她始终没有离开。但是……

一阵刮蹭声响起,一条比老鼠略大的黑影从电视机底下那堆乱糟糟的录像带里蹿了出来。“天啊!”理查德说着用尽全力,把遥控器朝那玩意扔去。遥控器砸在录像带上,发出“砰”的一声。那黑影却踪迹全无。

“理查德!”门菲叫道。

“没事儿,”他安慰道,“我想可能只是老鼠之类的东西。”

女孩冲他怒目而视。“它当然是只老鼠。你肯定吓着它了,那个小可怜。”她环顾四周,然后用门牙吹出轻轻的哨声。“你好?”她把《曼斯菲尔德庄园》放到一旁,俯身跪在地板上。“你好?”

女孩回头瞪了一眼理查德。“要是你伤了它……”她恶狠狠地说了一句,随即又冲着房间柔声说道,“真抱歉,他是个白痴。你好!”

“我不是白痴。”理查德说。

“嘘。你好!”一个粉鼻尖和两只小黑眼珠从沙发底下冒了出来,脑袋的其他部分也相继出现,狐疑地检视着周遭环境。对于老鼠来说,它的个头实在太大,这一点理查德敢打包票。“嗨,”门菲亲切地说,“你还好吧?”她伸出手去。小动物爬了上来,沿着她的胳膊一路向上,最终缩在臂弯中。门菲用手指抚摸着它的侧腹。这动物体色深褐,有条粉色的长尾巴;身上系着个东西,看起来像是叠好的纸片。

“是只老鼠。”理查德说。他忽然觉得有时候一个人说些显而易见的废话,也是情有可原的。

“对,是老鼠。你不来道个歉吗?”

“什么?”

“道歉。”

也许他没听清楚门菲说的话。也许快发疯的人是他。“对老鼠?”

门菲沉默不语,这足以说明问题。“如果我吓到了你,”理查德郑重其事地对老鼠说,“那真是对不起。”

老鼠抬头看着门菲。“不,他是真心实意的,”女孩说,“不是随口一说。那么你给我带来了什么?”她在老鼠体侧摸了摸,抽出一张叠了很多下的纸片。理查德发现固定纸片的东西,好像是条鲜艳的蓝色橡皮筋。

门菲把它展开。这是一张边角破烂的棕色纸片,上面覆盖着潇洒的黑色手写体笔迹。她读了一遍,点点头。“谢谢,”女孩说,“感谢你所做的一切。”老鼠利落地跳到沙发上,瞪了理查德两眼,随即消失在阴影中。

自称门菲的女孩把字条递给理查德。“给,”她说,“读读看。”

傍晚时分,理查德来到伦敦市中心。随着秋意渐浓,此时天色已然泛黑。理查德坐地铁到托特纳姆法院路,手里攥着纸条,一路向西走到牛津街。牛津街是伦敦的零售业中心,虽然时间还早,但便道上已经挤满购物者和游客。

“这条消息,”女孩把纸条递给理查德时说,“是卡拉巴斯侯爵送来的。”

理查德相信自己以前肯定听过这个名字。“真不错。他刚巧用完明信片了,是吗?”

“这种方式比较快。”

理查德走过流光溢彩喧闹非凡的维珍数字娱乐连锁店,经过贩卖伦敦警察头盔和红色伦敦巴士模型等纪念品的店铺,以及出售单片比萨饼的快餐店,然后往右一转。

“你必须遵照上面所写的指示。尽量别被任何人跟踪。”说到这儿,门菲叹了口气,“我真不应该害你陷得这么深。”

“如果我遵照这些指示……你就能尽早离开我家吗?”

“是的。”

理查德拐进汉威街。尽管距离灯火辉煌游人如织的牛津街只有几步之遥,但他似乎置身于另一个城市。汉威街空空荡荡,没有人烟。这条狭窄黑暗的街道,也就比小巷略宽一点儿,到处都是阴森森的唱片行和关门闭户的餐馆。只有建筑物上层那些秘密酒吧中透出的灯光,隐约照亮了道路。他一直往前走,心里觉得瘆得慌。

“‘……右转进入汉威街,左转到汉威路,再右转进入奥姆巷。在第一盏街灯处停下……’你确定这上面没写错?”

“确定。”

理查德原先到汉威路来过,可不记得有什么奥姆巷。这里有家位于地下室的印度餐馆,他办公室里的朋友加里很喜欢。理查德想了半天,只记得汉威广场是个死胡同。曼德尔,对,就是这家餐馆。他走过灯光映照下的前门,餐馆的楼梯通向地下室,让人很想一探究竟。理查德往左一拐……

他搞错了。这里真有条奥姆巷。他看到路标高高挂在墙上。

奥姆巷

怪不得以前没发现,这也就是两侧建筑物夹出来的一条胡同,照明还要靠噼啪作响的煤气灯。理查德心想,如今可很少见到这种东西了。他把字条凑到气灯底下,定睛观瞧。

“‘然后原地转三圈,逆时针’?”

“没错,逆时针,往左转,理查德。”

他转了三圈,感觉很傻。

“听着,我只是去见你朋友,干吗还要做这些事?我是说,这些蠢事……”

“这不是什么蠢事。真的。你就……就算迁就我,好不好?”女孩冲他微微一笑。

理查德转完三圈,一直走到小巷尽头。什么都没有。根本没人。只有个金属垃圾桶,旁边放着的可能是一堆烂布。“你好?”理查德喊了一声,“有人在吗?我是门菲的朋友。你好?”

没有。这里没人。理查德松了口气。现在他可以回家去,跟女孩说个明白,什么事儿都没发生。然后他可以通知有关当局,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理查德把纸条团成一个球,扔向垃圾桶。

他以为是堆破布的东西,突然以流畅动作舒展膨胀,最终站了起来。一只手在半空中接住那个纸团。

“我想,这是我的东西。”卡拉巴斯侯爵说道。他身穿一件很大的时髦黑外套,既不是礼服外衣,也不像防水雨衣。他足蹬高筒黑靴,大衣下面套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脸孔黑似煤球,眼眸却白如炽炎。他微微一笑,显出洁白的牙齿,似乎觉得自己的冷笑话很逗。

侯爵冲理查德鞠躬行礼,开口道:“卡拉巴斯愿为您效劳,那么您是……?”

“呃,”理查德说,“哦,嗯。”

“您是理查德·梅休,那位救了受伤的门菲的年轻人。她现在怎么样?”

“哦。她没事了。就是胳膊还有点……”

“她的复原速度,无疑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她的家族拥有无与伦比的恢复力。居然有人能把他们杀死,真是匪夷所思,不是吗?”这个自称卡拉巴斯侯爵的男人,在小巷中躁动地踱来踱去。理查德可以看出他是那种永远闲不住的人,就像只大猫。

“有人杀了门菲的家人?”理查德问道。

“你要是老重复我说的话,咱们就什么都干不成了,你说是吗?”侯爵走到理查德面前。“坐下。”他命令道。理查德环顾四周,想在小巷中找个能坐的地方。侯爵伸手搭在他肩头,让他一屁股坐在圆石路上。“她知道我要价不菲。她到底准备拿出什么酬劳?”

“什么?”

“条件是什么?年轻人,她派你来跟我谈判。我可不便宜,而且从不提供免费服务。”

理查德尽可能在仰姿下耸了耸肩。“她就想告诉你,她要你送她回家——不管那到底是什么地方,还要帮她找个保镖。”

侯爵就算站定不动,眼睛也从不闲着,上下乱动,滴溜乱转,就像在找什么东西,思考什么问题,加加减减,仔细评估。理查德心想,这人不会精神失常吧?“那她给出的酬劳是……?”

“哦。什么都没有。”

侯爵吹了吹自己的指甲,又在很打眼的大衣翻领上蹭了蹭,随即转过身去。“她给我的酬劳是……什么都没有。”他似乎憋了一肚子火。

理查德从地上爬了起来。“哦,她根本没提钱的问题,只是说肯定要欠你一个人情。”

侯爵眼光一亮。“具体是什么样的人情?”

“特别大的人情,”理查德说,“门菲说肯定要欠你一个特别大的人情。”

卡拉巴斯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就像头饥饿的猎豹发现了走失的乡下孩子。他转回身面对理查德。“克劳普和范德摩就在附近,你居然把她一个人丢下了?哦,你还磨蹭什么?”他跪下身,从兜里掏出一件金属小物体,插进巷子边上的一个井盖,顺手一拧,把盖子轻轻松松掀了起来。侯爵将金属物体收好,又从另一个口袋掏出件东西。理查德觉得有点像烟花筒,或是照明棒。侯爵一手握住短棒,另一手顺势一捋,这东西末端迸发出红色火焰。

“我能问个问题吗?”理查德说道。

“当然不能,”侯爵说,“你不要问任何问题,也不会得到任何答案。你不要走上岔道。最好是什么都别想。明白吗?”

“但是……”

“最重要的一点:没有‘但是’。”卡拉巴斯说,“时间非常紧迫。快走。”他指了指井口下露出的深洞。理查德开始行动,顺着装在井壁上的金属梯往下爬,感觉事态已经远远超乎想象,甚至懒得再问什么问题。

理查德不知他们这是在什么地方。看起来不像下水道。也许是条隧道,专为电话线缆或是特别小的火车,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设计。他忽然发现自己对伦敦城下方的世界知之甚少。理查德紧张地朝前走去,生怕踢到什么东西,在黑暗中绊倒,以至于扭伤脚踝。卡拉巴斯在前头大步疾行,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显然根本不在乎理查德有没有跟上。猩红色火焰在隧道墙上投下硕大阴影。

理查德紧跑两步,追了上去。“让我想想看……”卡拉巴斯说,“我得带她去集市。下一场,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在两天后。而我当然不会记错。我可以把她藏到那时候。”

“集市?”理查德问道。

“流动集市。但你还是不知道为妙。别再问了。”

理查德环顾四周。“哦,我正想问你,咱们这是在什么地方。但我猜你是绝对不会告诉我的。”

侯爵又笑了起来。“一点儿没错,”他赞许地说,“你惹上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这话一点儿没错,”理查德说,“我被未婚妻甩了,而且多半还得去买部新电话……”

“庙堂和拱门在上,你的麻烦比买新电话可大多了。”卡拉巴斯将照明棒靠墙放在地上,它依旧噼啪作响,喷出火光。侯爵沿着装在墙上的一排金属横档向上爬去。理查德犹豫片刻,也跟了上去。这些横档冰冷锈蚀,他向上攀爬时,都能感到粗粝的碎渣应手而落,铁屑纷纷掉入他的双目和嘴里。下方射来的红色火光闪了几下,随即熄灭。他们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攀爬。

“咱们是要回去找门菲吗?”理查德问道。

“早晚要去。但在此之前,为了保险起见,我得先办点小事儿。等咱们见到日光时,不要朝下看。”

“为什么?”理查德问道。与此同时,日光照射在他脸上,他低头看去。

这是日光(怎么会是日光?在他脑海深处,一个微弱的声音问道。他走进巷道时几乎已经入夜,那是在……呃,一小时前?),他手里抓着的金属梯,就安装在一栋极高的建筑物外墙上(几秒钟前他所爬的是同一道梯子,但那是在建筑内部,不是吗?)。理查德低头望去,可以看到……

伦敦。

小小的轿车。小小的公车和出租车。小小的建筑物。树木。迷你卡车。针尖大小的行人。下方这些东西在理查德的视野范围中进进出出。

要说理查德·梅休有恐高症,那是相当准确的评价,但却不足以充分说明情况。理查德痛恨山峰和高楼大厦,在他的意识表层,就有一种忧虑——深广、极端、无声狂啸式的恐惧。他担心如果太靠近边缘,就会被某种东西魇住,不由自主地走过悬崖,一脚踏进虚空;就好像他不能完全相信自己。与害怕失足坠落相比,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更令人惊惧。理查德称之为晕眩,他痛恨晕眩,也痛恨自己,因此尽量避开高处。

理查德僵在梯子上。他的双手紧紧抠住横档,眼球后面某个地方疼得要命,呼吸变得又急又深。“有些人,”幸灾乐祸的声音从他头顶传来,“就是不肯听话,对吧?”

“我……”理查德的喉咙也想罢工,他咽了口唾沫,润润嗓子,“我动不了。”他手心里全是汗。要是汗流得过多,他会不会直接滑下去啊?

“你当然能动。你要是真动不了,就挂在这外墙上,直到双手冻僵,双腿打架,从千尺高空掉下去,摔个稀巴烂吧。”理查德抬头看着侯爵。卡拉巴斯也低头看着他,依旧面带微笑。侯爵发现理查德正注视自己,便双手同时放开横档,还冲他挥了挥手指。

理查德觉得一股感同身受的眩晕从心底袭来。“浑蛋。”他低声说道。理查德控制右手松开梯子,往上挪了八寸,抓住下一根横档,右腿紧跟着迈上一步,然后换成左手再来一次。就这样过了一阵,他发现自己来到平坦的屋顶边缘,连忙迈步走了上去,随即瘫软在地。

理查德发现侯爵正大步走过屋顶,离自己越来越远。他用双手抚摸地面,感受身下坚实的建筑,心脏仍在胸中怦怦乱跳。

一阵沙哑的喊声从不远处传来。“卡拉巴斯,你还敢到这儿来?走开,快滚。”

“老贝利,”他听到卡拉巴斯在说,“你看起来可真是精神矍铄,神采奕奕。”

有人拖着脚走到他身边,用一根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肋骨。“你还好吗,小伙子?我刚做了点炖肉。你要不要来点?是白嘴鸦的肉。”

理查德睁开双眼。“不用了,谢谢。”他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堆羽毛。他说不清这是件大衣还是斗篷,抑或某种不知名的破衣烂衫。但不管是哪种外衣,上面都盖满厚厚一层羽毛。一张和善的面孔从羽毛堆中探出,皱纹密布的脸上留着灰色络腮胡子。再往下看,他身上没有覆盖羽毛的部分,都缠着一圈圈绳索。理查德不禁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出舞台剧《鲁滨孙漂流记》。如果鲁滨孙遭遇海难后落在了房顶上,而非无人荒岛,那多半就是这副模样。

“人们叫我老贝利,小伙子,”那人说着在胸前摸了半天,拿起一副用细绳挂在脖子上的破眼镜,架在鼻梁上,透过镜片打量着理查德。“我不认识你。你向哪位爵爷效忠?你叫什么名字?”

理查德撑着身子坐了起来。他们这是在一栋旧楼的屋顶上,建筑物用棕色砖石修建,上面还有座塔楼。一尊尊饱经风吹雨打的石像从塔楼角落探出,不是缺了翅膀,就是短了胳膊,有几个连脑袋都没了,显得沉郁哀伤。他可以听到警笛声从下面很远的地方传来,还有喑哑的车辆轰鸣。在屋顶另一侧,高塔的阴影之中,有个类似帐篷的东西。一顶棕色老旧帐篷,补丁摞着补丁,沾了不少白色鸟粪。理查德张开嘴,准备报上自己的姓名。

“你给我把嘴闭上,”卡拉巴斯侯爵说,“一个字儿都别说。”他又转而对老贝利说,“老把鼻子往不该伸的地方伸,”他在老人的鼻子下面使劲打了个响指,对方吓得往后一跳,“有时候会把鼻子弄丢。好了。老贝利,有个人情你欠了我二十年。一个大人情。现在我要讨还。”

老人眨了眨眼。“我当年真是个糊涂蛋。”他低声说道。

“老糊涂最糊涂。”侯爵附和道。他伸手从大衣内袋里掏出一个银匣子,比鼻烟盒略大,比雪茄盒略小,也比这两种东西华丽得多。“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真希望我不知道。”

“你替我把它保管好。”

“我可不想要这玩意儿。”

“你无从选择,”侯爵说。屋顶老人接过银匣,战战兢兢地用两只手捧住,就好像这东西随时都可能爆炸。侯爵用方头黑靴轻轻捅了捅理查德。“好了,”他说,“咱们也该动身了,不是吗?”他迈开大步走过屋顶,理查德爬起身来紧随其后,尽量远离屋顶边缘。侯爵来到立在几根烟囱旁边的塔楼前,他打开一扇门,两人沿着昏暗的旋梯向下走去。

“那个人是谁?”理查德问道。他透过微光凝神观望,两人的脚步声在金属阶梯上往来回响。

卡拉巴斯侯爵冷哼一声。“看来我说的话你都没听进去啊?你已经麻烦缠身了。你所做的每件事,说过的每句话,听到的每个字眼儿,都会使情况变得更糟。你最好求上帝保佑你不要陷得太深。”

理查德歪了歪脑袋。“不好意思,”他说,“我知道这个问题涉及隐私。但你到底是不是精神病患者?”

“也许吧,但可能性不大。怎么了?”

“哦,”理查德说,“反正你我之中,肯定有一个人是。”

此刻周围已是黢黑一片。理查德走下最后一段阶梯后,脚还在往下探,寻找着并不存在的楼梯,结果差点儿绊了一跤。“留神脑袋。”侯爵说着打开了一扇门。理查德的额头狠狠撞上了什么东西,不禁“哎哟”一声惨叫。他随后抬手遮挡光线,矮身走出一扇小门。

理查德揉揉额头,又揉揉眼睛。他们刚才通过的这扇门,通向他公寓楼梯间的杂物室。这里塞满了东西,有扫帚、一柄旧拖把,种类繁多的清洁剂、去污粉和保洁蜡。他根本看不出房间里头有门,尽头处只有一面墙,墙上挂着张根本没用的老挂历——除非1979年再度来临。

侯爵看了看粘在理查德家正门旁的“你见过这个女孩吗?”传单。“不算她最好的形象。”卡拉巴斯说。

理查德把杂物室的门关上。他从裤兜里掏出钥匙,打开前门,终于走回家中。他透过厨房窗户朝外面看了一眼,很欣慰地发现天色又变作黑夜。

“理查德,”门菲说,“你成功了。”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女孩显然梳洗了一番。从那身层层叠叠的服装来看,至少她曾试图洗去最碍眼的污垢和血渍。她脸庞和双手上的尘灰也没了踪影。洗干净的头发呈现出赤褐色,间或有点红铜和青铜的色泽。理查德想知道女孩到底有多大年纪,十五?十六?再大点?他还是看不出来。

理查德在便道发现门菲时,她穿的那件棕色大衣,重又出现在身上。这件类似老式飞行夹克的衣服着实不小,感觉能把她整个包裹起来,让门菲显得更加瘦小,也更加无助。

“哦,是的。”理查德说。

卡拉巴斯侯爵把头一低,单膝跪在女孩面前。“尊敬的女士。”他说。

女孩似乎有点不自在。“哦,请起身吧,卡拉巴斯。我很高兴你能前来。”

侯爵利落地站起身来。“据我所知,”他说,“您用了‘人情’‘特别’和‘大’这几个词,而且是连在一起的。”

“待会儿再说。”她走到理查德面前,握住他的双手。“理查德。谢谢你。我很感激你所做的一切。床单我已经换过了。真希望我能做点什么来报答你。”

“你要走了?”

她点点头。“我现在安全了。差不多吧。至少我希望如此。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现在准备去哪儿?”

女孩嫣然一笑,摇了摇头。“啊哈。我就要离开你的生活了。你真是个大好人。”她踮起脚尖,在理查德脸上吻了一下,就像朋友之间的礼数。

“要是我万一想跟你联系……?”

“不会的。永远不会。而且……”说到这里,女孩顿了顿,“听着,我很抱歉,好吗?”

理查德傻乎乎地盯着自己的脚尖。“你根本不需要道歉,”说完这话,他又含含糊糊地加上一句,“其实还挺有趣的。”

理查德抬起头来。

房间中只剩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