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清朝开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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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此时,明朝关外驻军的编制,同原来的卫所已大不相同。甚至内地军队,也由照例任职10到12年而不迁转的将领直接统辖。1644年1月21日,是史可法纪念日。见万言:《崇祯长编》,第57页。中央的都督府已失去权威,变成纯粹的文书处理机构。旨在实现相互牵制与平衡的三司分权的地方军事制度,也被指派督察官员去“巡抚”某一地区的做法所取代。1550年后,这些巡抚又成了常设的地方长官。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9—30页。巡抚原是监察官带提督军务之职,统各省提刑按察使司。巡抚之上又有总督军务,通常由文职大臣充任,但在其辖区内兼有财权和军权。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7—48页。

在沿边各地,这些总督又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长官。当关内军队不再由昔日的军户充任,而代之以募兵时,东北地区仍存在军户,其中许多人是来自山东和山西的移民,但此时他们已与辽东人大致同化了。拉铁摩尔指出,汉语称东北地区为“关外”,从而提出如下意见:“当问题是移居关外——而非移民海外——之时,人们会产生某种与华侨类似的体验。最初是感到失去了长城的保护,因而缺乏安全感。其后,一旦定居下来,又感到自己已处在高于中国的位置上。他不再受长城的保护;而长城所保护的正是中国;长城使他和同伴与之分离的正是中国。这就是说,地域情感部分地取代了种族的或民族的情感,这一变化令人费解,但意义深远。”拉铁摩尔:《满洲里——冲突的发源地》,第8页。拉铁摩尔进一步指出,这种地域情感集中表现为一种“夷”、汉皆有的特殊社会心理,即回过头来,将中国视为可征服的希望之乡。“冒险家们背对中国而向荒野出发,而其成功的标志,却是能够掉转身来,作为特权发源地之特权居民的一员,面向中国;于是,中国取代荒野之地成了‘希望之乡’,成了财富的源泉和行使权力的合适场地。”同上书。第60—61页。这些辽东军户或经商,或务农,但主要身份仍是军士,并逐渐发展为一种武人阶层。其将领皆父子相袭,朝廷的任命不过是例行程序;下级军官统领着由家丁组成的私人武装,又与其上级军官形成依附关系。朝廷在如何对待这些武人家族及其军队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有些大臣,像16世纪80年代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和17世纪初的辽东经略熊廷弼,认为稳定边防的唯一办法是承认甚至鼓励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张居正支持戚继光、李成梁等将领组建私人武装(戚继光曾举行传统仪式,与部下同饮兽血酒,立誓同生共死)。海因里希·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思想意义》,第16页;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85页。17世纪初曾任辽东经略的熊廷弼提出,欲实现有效的边防策略,须使边将久于其职。见《乾坤正气集》第二八二卷,第41—42页,1609年9月8日条。另一些大臣,尤其是都察院官员,则反对这种将导致权力分散的做法;明末国子学的官员还将他们比作唐末的军阀。陈子龙:《陈忠裕全集》第二十三卷,第12—15及第23—26页。只要明朝不对东北作过多干预,辽东武人便依然忠于朝廷;但中央集权却因此而削弱了。当然,严格的文化归属观念——夷夏之辨——一直占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边地武人逐渐发现,夷狄部落的军事首领比明朝皇帝的文职大臣与他们更相投合。事实上,作为边民,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会。边地居民处于一种临界状态,举个普通的例子——边境通过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表现其存在,而对边境两边的许多居民来说,走私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边民对其国家的政治忠诚,会因与越境外国人进行非法交易以谋取私利而明显削弱。即使仅仅出于经济方面的动机,其行为也不可能只限于经济方面。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形成自己的社会圈子和共同利益。边境两边的人们就这样一起共事,变成一个用“我们”指称的群体,而其本民族的其他同胞,尤其是本国官府,则被称为“他们”。因此,人们常常把这些结合在一起的边境两边的居民看作一种共同体,它虽然无法从制度上加以限定,但可从功能上加以识别。边地居民的这种矛盾心理,常常是明显而重要的历史现象,这并不奇怪。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70页。

汉族边民与夷狄部落之间,并无明确界线,因而双方相互同化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现象并非近古历史所特有。西汉就有不少典型的叛国者,卫律(公元前1、2世纪人),一个突厥血统的著名乐师,就曾投奔匈奴,受封为王。汉武帝的大将李陵(公元前1、2世纪人)的事迹更为人所熟知。他数次率军深入匈奴腹地,最后陷入重围,被迫投降,并向匈奴传授中原兵法,娶单于之女为妻,留居匈奴长达20年。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450、865页。明朝最早的卫所多由蒙古人组成。同样,1369年在甘肃被明军击溃的元朝军队中,也有汉族士兵。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1页;亚格齐德:《中国与蒙古游牧民》,第199页。有些蒙古人成了著名的明朝将领。满桂(1630年卒)自少移居内地,后从军御边,并不断升迁,1623年成为宁远守军将领。他作战勇敢,1627年7月接防宁远后,曾负重伤;1629年又率众抵抗金军,保卫北京,后在北京南城外战死。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61—562页。20世纪30年代,拉铁摩尔曾注意到,蒙古人与汉人之间存在很大不同,并指出,在内蒙古地区的旧屯田户、流民、商队和翻译当中,存在蒙汉两族的“混合阶层”。其中某人若不是蒙古人而是汉人,那么他多半出自一个已被蒙古传统所同化,或已同蒙古人通婚的家族,是个正式娶蒙古人为妻、遵守蒙古习俗而抛弃了汉族文化特征的人。然而在结束了遵守蒙古习俗的青年时代后,他又常常会在晚年返回汉族社会。他的一生好像被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一个是青年,一个是老年。拉铁摩尔:《满洲里》,第54—60页。直到16世纪,还常有汉人投奔蒙古,为其充当顾问,或从事外交活动。侯仁之:《马市》,第313页。李怀——“李猴子”,1515—1516年间投奔蒙古,并作为蒙古将领率军入关。塞路易斯:《明朝反对蒙古人吗?》,第137页。嘉靖年间,投奔蒙古向阿勒坦汗寻求保护的白莲教徒便多达数万。石汉椿:《明代后期的宗教与社会》;丹尼尔·L·奥弗迈耶:《抉择》,第162—163页。晚期小说对此也有描述,见豪威尔译:《今古奇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第414—417页。明朝在巴哈纳集开始同蒙古谈判时,要求蒙古归还逃兵。1570年,蒙古向明朝交还了9人,皆在北京斩首示众。侯仁之:《马市》,第321—322页;又见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6—47页;《明代人名辞典》,第6页。在东北,满族的前身女真人中也有许多汉人。明朝边将把女真人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常到开原进行贸易的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即后来的满洲。王钟翰:《明代女真人的分布》,第2页;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50—51页;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15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的发展及其建国》,第99页。关于建州女真的迁徙,见郑天挺:《探微集》,第36—38页;薛虹:《明代初期建州女真的迁徙》,第54—64页;林:《明帝国的满洲里》,第13—14、17—19页。满洲一词首见于1613年的记载中,1627年出现在朝廷给朝鲜国王的文书中,1635年被正式使用。薛虹:《试论满族共同体的形成》,第9—10页;郑天挺:《探微集》,第33—34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的兴起》,第10、13页。此前,满族人的《实录》多称其人民为诸申(Jusen);此后,建州女真被努尔哈赤统一起来,并逐渐以“满洲”闻名于世。为方便起见,建州女真在文书中遂被称为满洲。其中一部分自然是战俘,另一部分也可能是自愿归附满族的明军逃兵。普雷斯顿·M·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5页。他们的同化,一方面反映了满族对接受其文化的外族人,包括居住在今朝鲜北边、西伯利亚和吉林省山林中的朝鲜人的接纳;拉铁摩尔并不了解17世纪20年代的种族冲突,故声称:“满族从一开始就不具备蒙古人那样强烈的部族意识和深厚历史传统。他们似乎是从外部无人区渗入到这片“发祥地”中来的。虽然他们自己随即就承袭了女真之金朝的反叛传统,但他们崛起得太快了,以致始终未能彻底吸收这片‘发祥地’的传统与精神;他们创造了自己的‘发祥地’和地方传统。正是这种不成熟状态促使他们以惊人的速度和彻底性获得了汉族的特征。”拉铁摩尔:《满洲里》,第44页。拉铁摩尔的独到之处,是将地理因素与经济因素放在一起进行观察。汉人远涉东北,是作为商人寻求奢侈品,因而没有在那里定居。满族人穿过其“发祥地”南下,则是为了狩猎和牧养驯鹿。对他们来说,农业还是一种园艺活动,是狩猎经济的补充。到了学会汉族的耕种方式后,他们便逐渐发展为农业民族,形成许许多多村庄围绕着一个个城镇的格局。因此满族能幸存并繁荣起来,应归功于其文化适应性,与蒙古族在一起便遵守蒙古规范,与汉族在一起便符合汉族传统。同时,他们也保持了自己善于组织狩猎和作战的能力。拉铁摩尔提出:“满族对汉族经济文化的迅速吸收,以及缺乏使之与汉族进一步融合的内陆河流和沿海贸易,可能是引起边境冲突并最终导致满族征服汉族的主要原因。”同上书。第19页。另一方面,可能也与辽东居民所固有的善战、强悍等独特品格有关。1685年,在总督德农维尔从加拿大写给路易十四的信中,提到有关在北美印第安人中的法国人的情况:“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说,为了使这些野蛮人成为法国人,应尽量让他们接近我们。但是我们有充分理由承认这是个错误。那些同我们频繁接触的野蛮人没有变成法国人,而常到他们当中去的法国人却变成了野蛮人。他们喜欢野蛮人的服饰和生活。”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也强调了这一点:“这些法国人很快就和当地少女勾搭上了。但不幸的是,在印第安人的特征与他们自己的法国人特征之间,有某种神秘的亲和力。不是让野蛮人体验和习惯文明生活,而是他们自己常常变得酷爱野蛮人的生活了。他们为赢得印第安人的友谊而对其陋习和美德同样大加称赞,并已成为当地最危险的居民。”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第329—330页。德农维尔的信在此也被引用了。他们使用满族姓名,遵从部落习俗,实际上已成为境外居民。他们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线,终于失去了汉族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满族人,而与其同胞相去较远。有一段时期,明朝兵部规定,每献一颗满人首级可得赏银150两。结果辽东百姓常被误认为满人遭明军捕杀。詹:《明朝衰亡》,第149—150、156页。“境外居民”(trans-frontiersman)一词是菲利普·柯廷(Philip Curtin)创造的。艾伦·伊萨克曼用它来描述佩里拉(Pereira)族之类的群体。该族于18世纪初从果阿移居三比西河流域,并与彻瓦(Chewa)王族通婚,最后渐渐承认了彻瓦王为其君主。因此,境外居民不同于“边境居民”(frontiersman),因为后者或许有妻子在境外,但对留在欧洲社会的亲属仍保持着基本的忠诚。边境居民最终可能会发展出一种混合文化,而境外居民若也这样便会完全失去欧洲人的特征。19世纪,像佩里拉族那样的境外居民确曾攻击过葡萄牙人。艾伦·伊萨克曼和巴巴拉·伊萨克曼:《作为境外居民的普拉泽罗斯人(Prazeros)》,第19、35—36页及注5。

由于失去了汉族特征,包括汉人姓名,人们很难在早期满族人中识别出这些境外居民。参阅田村实造:《明代满蒙史研究》,第297—339页。有证据表明,能说流利的汉语和满语,负责为努尔哈赤处理同明朝、朝鲜的所有往来文书的达海(卒于1632年),就是一个境外居民家族的后裔。努尔哈赤还命令达海将明朝的法典和一些军事著作译为满文。达海并于1632年为旧满文增加了圈点,从而在可能也是境外居民的额尔德尼创造的书面语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规范的新满文。1629—1630年间,当满族军队进入中原并兵临北京城下时,正是达海用汉文写了那些布告和文书。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13—214页。《朝鲜实录》中有几封信件涉及一个汉人,此人主管努尔哈赤与其他国家的往来文书。达海正肩负此责,因此这是达海出身汉族的铁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6—60页。清史学家们从罗思·李博士那里受益匪浅,因为她在利用满文老档方面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她的博士论文便是本章剩余部分赖以成立的基础。她所利用的满文老档是1905年由内藤虎次郎在沈阳首次发现的,其中一部分在1955—1962年间,以《满文老档》为题公诸于世。这些档案都是1778年的抄本,所载为1607—1626及1626—1636年间的史事。神田信夫等学者已用罗马字母为这批史料加了注音,并译为日文。《满文老档》公布后,原本又在台湾故宫博物院发现了,并于1969年以《满洲旧档》为题发表出来。这批档案皆出自当时的满人之手,无圈点,其中有些文书还附有几种译文。尽管“对历史研究来说,原本与抄本只有少数重要的出入”,罗思·李博士还是在其讨论清初历史的开拓之作中同时查阅了这两种版本。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3页。还有迹象说明,在日后发展为八旗的满族军队中,有16个纯粹的汉人牛录。1623年,努尔哈赤下令,对1619年以前加入满族的汉人同其后加入满族的汉人要区别对待,前者应视同满人,这表明他们被满族生活方式所同化已达何等程度。努尔哈赤的此项决定还表明,在所有实际意义上,这些已被同化的汉人牛录都被视同于满族军队。努尔哈赤令曰:“凡都费阿拉时归顺之尼堪,皆视同诸申。”费阿拉在1603—1609年间是努尔哈赤的都城。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9—30、190页;铁玉钦:《论清入关前都城城廓与宫殿的演变》,第3页。费英东就是一个被同化的汉人。他是有名的神箭手,1595年归附努尔哈赤,娶努尔哈赤之女为妻,拜为将军。费英东之子图赖是位凶猛的勇士,1637年曾率清朝禁军(护军)攻打锦州。图赖受封昭勋公,其妻是满族觉罗氏,他们的女儿就是日后顺治帝的孝康皇后(原文如此——译者)。因此康熙帝是个境外居民家族的后裔,兼有满、蒙和汉族血统。《当代著名政治家介绍》,第98页;劳伦斯·D·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53—54页;郑天挺:《探微集》,第51页。

不过,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移民满族地区的汉人,大多未被吸收为满族部落成员,而是由战俘沦为奴隶。郑天挺:《探微集》,第2页。据《明实录》1385年的一条记载,明军至辽东后,见当地女真捕获俘虏而“奴之”。和田清:《明初女真社会的变迁》,第92页。在满族统治下的蒙、汉人中,被“收”为“民户”,从而与满族人处于同等社会地位者,和被“获”为“人畜”、并分赐将士充当奴隶者,处境大不相同。郑天挺:《清入关前满洲族的社会性质》,第93页,及其《探微集》,第9—10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24—25页。后者被称为“包衣”,其经济功能大不一样。这些奴隶的法律地位与罗马或德国奴隶多少有些不同。一方面,他们被视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和继承;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拥有财产和承担债务。汉族奴隶可以相互提出诉讼,对他们不能随意杀害。郑天挺:《探微集》,第88—89页;孟昭信:《清初“逃人法”试探》,第4—5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3—55页。其中一部分完全是满族人的家奴。另一部分则在努尔哈赤及其他满洲贵族自1596年创立的由庄头管理的拖克索(田庄)中从事耕作。满族人仍以狩猎获取食物、衣料和用于交换的毛皮,但16世纪后期,谷子、小麦和高粱已成为他们的主要食粮。佟佳江及苏子河沿岸,甚至山坡和山顶,都被农民垦为耕地。大约1600年以后,满族首领开始向各牛录(由300人组成)征收劳役地租,每牛录出10名壮丁和4头耕畜从事耕作。同时,满族贵族也使用战俘耕种自己的田庄。1618年征服辽东后,这种田庄的数量大大增加了,但其规模仍然较小。1625年后,这些田庄成了人为划定的村庄,平均拥有9—13名壮丁。每个贵族都拥有许多这样的庄。例如,1634年,代善之子便拥有23个庄和503名耕奴。庄头通常由各庄的富户充任。郑天挺:《探微集》,第4、18页;李燕光:《1644年以前满族的社会经济形态》,第142—143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8页。1619年,努尔哈赤令其官员“据界藩筑城,屯兵防卫,令农夫得耕于境内”。吞并辽东后,他又令汉人俘虏剃发并就地耕种,而未将其屠杀。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09页。在满族的军事力量迅速增强的过程中,他们的最大贡献,或许就是促进了满族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进步。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6页。战俘中的工匠和手艺人通常都被赦免,并得以免除租税和徭役,获得足够的食物和奴仆。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10—111页。关于这一时期满族人的商业活动,见郑天挺:《探微集》,第18—19页。“万历初,贩貂皮、人参、松板以为利”。《万历武功录》第十一卷,引自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5页。

在15世纪末,正是汉族和朝鲜的战俘向女真传授了用从内地和朝鲜偷运来的铁制造兵器的技术。起初,女真人向汉人换取铁农具。但15世纪70年代他们学会了将犁铧锻为刀剑的方法,于是明朝和朝鲜都下令禁止铁器出口。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5页。1599年以后,满族人甚至学会了开矿冶铁。郑天挺:《清入关前》,第90页。努尔哈赤手下有50多名铸工——其中多数是满族人。见《探微集》,第5—6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69—70页;李燕光:《满族社会经济形态》,第142页。17世纪初,有数百名外族工匠在努尔哈赤的都城赫图阿拉制造弓箭、铁器和盔甲。1587年,满族人在赫图阿拉附近的蓝哈达建起了第一座都城。该城又称宁古塔,四周有石质城墙。努尔哈赤的男姓亲属居于城中,同时有2万户精锐武士驻扎城外。北门附近居住着兵器匠和铁匠,南门附近有制造弓箭的工匠;东门外有努尔哈赤的18座仓库;包括130多间装满粮食的粮仓。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5、84—85页;铁玉钦:《城郭与宫殿》,第2—3页。赫图阿拉城也是在汉族工匠的帮助下建造的。所用资金可能是用毛皮、宝石、人参等从内地和朝鲜换来的。汉族包衣在人参贸易中也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17世纪初,人参加工技术有了新的进步,使人参贸易获得重大发展。1605年,努尔哈赤令部下学会晾晒和储存人参,以防腐烂。即使这样,1609年熊廷弼下令禁止与满族贸易后,两年中仍有100多斤人参腐烂变质(它们在内地零售市场原可换取等量的白银)。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5页;谢国祯:《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86—87页。人参贸易的收入肯定相当可观,因为到17世纪20年代,后金已拥有充足的白银。强化价格管理,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0—33、105—108页。这些经济上的成就,使努尔哈赤在16世纪80年代及其以后东北城居各部落争夺军事霸权的斗争中,拥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魏源在《圣武记》第一卷中,称早期满族国家为“城居猎手之国”。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84页;和田清:《论开国者清太祖崛起的有关问题》;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4页。就更大范围而言,明朝后期东北经济迅速发展,西北则日趋衰落,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东南地区迅速繁荣、西北成为边远地区所引起的贸易不平衡的结果。当时,满族地区南部土地肥沃,北部有丰富的黄金等贵金属矿,森林地带则有取之不尽的毛皮资源。由于这些有利的经济条件,东北在万历年间出现了第一次繁荣。当时内地市场的通货膨胀,导致了对貂皮、人参一类商品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建立了自己的贸易城市,满族社会日趋复杂。农耕逐渐取代狩猎而成为其主要生活方式。经济欲望也随之增长了。当17世纪的经济危机困扰中国大陆时,东北地区也受到影响,并且可能对刺激满族的军事征服起了不小的作用。此外,这一时期东北的气温变得更加寒冷;1605年前后,辽东的霜冻季节比常年提前了15—20天,粮食产量势必因之下降。龚高法、陈恩之、文焕然:《黑龙江省的气候变化》,第130页。

当时,满族地区的霸主是哈达部首领,他控制着海西地区的一个部落联盟,其中著名的部落有叶赫、乌拉、辉发和浑河。哈达首领的权威得到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的承认,并被其授予都指挥使的头衔。海西以东的鸭绿江沿岸有另一群部落,当时多称为建州女真,他们也受哈达统辖,但不大顺服。16世纪80年代初,建州女真联合当地的其他小部落,试图摆脱哈达,并将矛头指向已同多数大部落一样转入城堡生活的叶赫。据满文《满洲实录》载:“那时,处处国乱……贼盗如蜜蜂,纷纷而起,自称汗、贝勒、大人,每嘎山(里)立为领主,每穆昆(亲族)立为长,互相攻打,兄弟同志相杀,族多力强者征伐弱者,甚乱。”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2—73页。历史学家郑天挺认为,这次社会动乱的内在原因是,满族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多样化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使满族奴隶制陷入危机。当然,部分地区的骚乱是由于1573—1576年间,李成梁决定将其大本营从孤山移至宽甸,即今新宾县(原文如此——译者),当时为建州女真的主要农耕区,从而加剧了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从1585年起,汉族移民便在那里垦荒,并同当地土著发生过冲突。郑天挺:《探微集》,第6—7、21—23页。李成梁注意到这一不安定迹象。1583年,他决定在一个名叫尼堪外兰(满语:意为“汉人外郎”)的明朝境外居民协助下,出兵干涉。尼堪外兰原是努尔哈赤的父、祖的奴仆(诸申)。郑天挺:《探微集》,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