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莎士比亚的诗作
莎士比亚的作品包括戏剧和诗歌,他的戏剧也是用诗体写的,戏剧中还常常穿插一些可以歌咏的独立短诗。所谓莎士比亚的诗歌,是指戏剧创作以外的诗作。
这些诗作都在诗人生前出版,绝大部分是诗人的作品,只有少数几首短诗大概不是出自诗人之笔。出版最早的是《维纳斯与阿都尼》(1593)和《鲁克丽丝》(1594),这两首长诗可能经过诗人审阅定稿。稍后出版的是《爱情的礼赞》(1599),共二十一首短诗,其中只有五首肯定是莎士比亚的作品(第一、二首即《十四行诗集》的一三八、一四四首,第三、五、十七首摘自《爱的徒劳》一剧)。大约是出版商鉴于莎士比亚的诗很受欢迎(《维纳斯与阿都尼》到1599年已出第五、第六版,《鲁克丽丝》在1598年也又再版,十四行诗至少有一部分以手抄本形式在文艺爱好者中间广为流传),因此拼凑一集,冠以莎士比亚之名,刊印牟利。从这一诗集的第十六首起,出版商又插进了一个新的标题《乐曲杂咏》。接着《爱情的礼赞》而出版的是《凤凰和斑鸠》(1601)。当时诗人罗勃特·切斯特为了歌颂他的贵族恩主夫妇的爱情,写了《凤凰和斑鸠》一诗,出版商又请其他诗人写了十四首咏同一诗题的诗作,合成一集,以《凤凰和斑鸠》为全书名称出版,其中第五首据称是莎士比亚所作,所以也收进了莎士比亚诗集。《十四行诗集》出版最晚(1609),集后附有《情女怨》。这一诗集显然是由出版商搜集了手抄流传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未经诗人自己审订而出版的。
这些诗歌的写作年代大致和出版先后的顺序符合。《维纳斯与阿都尼》大半写成于1592—1593年间,即作者二十八九岁时;《鲁克丽丝》大半写成于1593—1594年;《爱情的礼赞》中有三首采自《爱的徒劳》,这出喜剧则是1594年左右写成的;《十四行诗集》显然不是一个短时期内写成的,一般认为是在1592—1598这几年之间陆续写成,也就是莎士比亚二十八岁到三十四岁之间的作品。《凤凰和斑鸠》大半是最晚的诗作,可能写成于1600年。
莎士比亚诗歌的基本内容是赞美美好的事物,歌颂友谊,抒写爱情,总括说来,是表达他的理想的。这些主题在他的戏剧里也都接触到,只是在诗歌里,作者以抒情诗、叙事诗和说理诗的形式,表现得更加集中。因此,这些诗歌可以和他的戏剧相互参照,而要给他在诗歌中所表达的理想作出正确的评价,也必须联系到他的整个世界观和他在十六世纪英国社会斗争中所处的地位。
莎士比亚的最高社会理想,如果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发展人的天赋和才能。这一思想反映了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贯串着他的戏剧和诗歌,成为它们最基本的主题思想。他常用许多琴弦同时合奏的音乐来象征这种“和谐”:
凡是灵魂里没有音乐的人,
不能被美妙音乐的和声打动的人,
必然会干背叛、暴动、掠夺等等勾当;
他的精神活动象黑夜一样的迟钝,
他的情感就象地府一样的阴暗:
千万不可信任这种人。
——《威尼斯商人》第五幕,第一场,83—87行
在第八首十四行诗中,他把一张琴上不同的琴弦比作夫妇、父母、子女,琴弦发出的和谐的音乐,象征了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个人生活方面,他反对兄弟手足的阋墙之斗;在社会和国家生活方面,他既反对上欺下,也反对下“犯”上,也反对上层之间的矛盾冲突。
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区分高等、低等、更低等的人,
但要靠大家协力同心,才能保持,
才能具有完满而自然的节奏,象音乐一样。
——《亨利五世》第一幕,第二场,180—182行
争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目的是发展“人”的天赋和才能。哈姆雷特说:“如果人的至高无上的享受和事业无非是吃吃睡睡,那还算人吗?那就是畜生了!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决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任其霉烂而不用。”在《特洛依勒斯和克丽西达》一剧中(第一幕,第三场),攸利西斯的话把莎士比亚的想思表达得更为具体。他认为自然界有秩序,人类社会也应有秩序,一个紊乱的社会对于“人”的“上进心”、“事业心”的发展是不利的。在一个充满封建内战、农民起义、贫民暴乱或受到外国威胁的国家里,刚刚登上历史舞台的资产阶级无法实现它的“雄心壮志”。实现“雄心壮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又意味着发展“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协作,海外的和平贸易”。
十六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处于新兴阶段,无论在政治上或经济上,它和封建势力的力量对比还很悬殊,它要求有一个和平环境来发展自己,莎士比亚的作品正是反映了这种要求。这时,资产阶级既有反对封建特权的一面,又因力量还微弱而有和封建贵族妥协的一面。[6]在政治上,它希望在封建政权的体系之内,进行改造,拥护君主,打击诸侯。因此,攸利西斯把君主比作太阳,统帅群星,使它们能按轨道运行。这里不须要叙述莎士比亚的全部政治观点,只须指明莎士比亚不是彻底反对封建贵族的。这一点,把他和密尔顿的言论比较一下,便更明显了。十七世纪中叶,在农民反封建运动蓬勃发展的形势下,资产阶级对封建贵族的反抗性就表现得比较激烈,以至敢于杀掉国王的头。而莎士比亚对君主以及贵族中某些人物还是寄予希望的。
莎士比亚认为,如果社会上层(比如贵族)某些个别人物能变得好,通过他们使社会秩序得到整顿,人的聪明才智便能获得发展。也就是说,他想通过培养一种“新人”,来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并且相信这种“新人”是能够通过道德改善的途径培养出来的。他的这种信心是以人性论为其依据。他认为人性中存在着善和恶的因素,一般说来,就连最坏的,象理查三世、克劳迪斯、甚至牙戈都有一星一点的“良心”,都有自惭形秽的顷刻(《奥塞罗》第五幕,第一场,十九行)。莎士比亚看到恶的存在,“任何事不可能十全十美,总受到某种不纯的东西的玷污”《鲁克丽丝》(848—849行),他以为恶归根结底是放纵情欲的结果。情欲必须受理性的调节,哈姆雷特对他的学友霍拉旭说:“血性(情欲)和判断(理性)高度调和的人是最有福的人,命运女神就不会把他们当一管笛子,随意吹出她所愿吹的调子”(第三幕,第二场,70行以下)。情欲和理性任何一者走向极端必然导致灾难,最少也是可笑的,如福尔斯塔夫或《爱的徒劳》中的庇隆。调节理性和情欲就能获得善,完成人的道德改善过程。身受恶的灾害的人应当采取谅解与和解的态度;作恶的人应当悔悟。
下面分别谈一谈莎士比亚的几部主要诗作。
《维纳斯与阿都尼》和《鲁克丽丝》都是献给骚散普顿伯爵的,许多研究者认为《十四行诗集》中的青年也是骚散普顿。他是新贵族的代表,他的祖父是第一代伯爵,是十六世纪前半新封的贵族,四十年代当过宰相。骚散普顿本人在莎士比亚献诗的时候,不过二十岁。他八岁继承爵位,青年时代就参加政治生活,从军,接近具有新思想的文人学者。这种人物和父亲未死以前的哈姆雷特相仿佛,是莎士比亚作为一个新兴资产阶级人文主义作家心目中的偶象。莎士比亚无疑赞赏他们的仪表、才华、教养。莎士比亚把作品献给骚散普顿,不仅因为当时文人尚未职业化,必须投靠“恩主”,通过投靠争取更高的社会地位或获得职务;而更多是因为他把骚散普顿看作是“世界未来的希望”(见《献词》),向他表示爱戴。
《维纳斯与阿都尼》的题材来源于罗马诗人奥维德的《变形记》,写爱情女神维纳斯追求青年阿都尼,但阿都尼不爱她,只爱打猎,在一次行猎中为野猪所伤致死,引起维纳斯的悲恸。在阿都尼死去的地方,血泊里生出一种花,名为白头翁,维纳斯把它带回自己的塞浦路斯岛。长诗的故事到此为止。根据神话,地下神感于维纳斯的悲痛,准许阿都尼每年还阳六个月,和维纳斯相聚。这一神话发源于腓尼基一带,是这一带早期人类发展了农业以后,对大自然植物界冬灭春生的规律的形象解释。在腓尼基、埃及、希腊等地每年举行阿都尼节日。莎士比亚这首长诗的主题并不是时序的代谢,而是在于说明爱情是不可抗拒的,是自然的法则;其次,从原来神话中青春再生的思想,引申出美好的事物应当永存的思想。
莎士比亚为什么把具有这样思想的诗献给骚散普顿?这思想和“世界未来的希望”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首诗以古典文学为题材,投合骚散普顿这类有贵族教养的读者的趣味,但这不是献诗的主要原因。阿都尼象征美,他不仅外表俊美,而且有一种降龙伏虎的力量,能够给世界带来光明、秩序、和谐,是抗拒或改变黑暗、丑恶、意外、不幸、疾病的力量(参看1093—1110行)。这一形象在神话人物的外衣下体现了莎士比亚理想中的贵族、“新人”、“美”、“未来的希望”。既然是“未来的希望”,因此必须使之长存不朽,不可成为一现的昙花。“美”只有通过和爱情的结合,才能使青春永驻。这一思想在十四行诗中有更集中的表现,在《维纳斯与阿都尼》中,诗人突出地强调了爱情的力量,其原因也正在此。在莎士比亚看来,爱情本身就是和谐关系的象征,世界上如果没有爱情,一切都要倾倒,小则人与人之间将产生不忠不信,大则引起战争和灾难(参看1135—1164行)。因此,阿都尼拒绝爱情必然导致死亡。
莎士比亚利用神话传说把维纳斯写成为不可抗拒的爱情的象征,也还有反对禁欲主义的一面。这是资产阶级早期在思想意识领域里反封建斗争的一个主要方面。他反对“爱情伤身论”(409行以下),反对贞操观念(751行以下),反对清教徒或教会的爱情观(787行以下)。他用马作为比喻(259—288行一段),说明爱情是合乎自然规律的。这些反对禁欲主义的论证,使这首诗具有反对清教徒禁欲主义的一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说理诗的性质。
强调爱情,必然对爱情的心理活动感到兴趣。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抒情诗歌继承了彼特拉克的传统而有所发扬,对人的心理活动的描写更丰富了。心理描写不仅成为资产阶级抒情诗歌,而且成为以后小说的一个基本特征。在《维纳斯与阿都尼》里(以及《鲁克丽丝》里),大段的对话或独白也无非是要表现当事人的内心感情和思想。这种思想感情的“丰富性”常常表现为展示恋爱的当事人内心的两类截然相反的感情、状态、处境,例如信任和不信任、希望和失望、幸福和痛苦、热和冷等等,这些相反的状态交织在一起,在人的内心里相互交战。这种爱情心理的描写在十四行诗里也是很普遍的。
《维纳斯与阿都尼》主要写理想,而《鲁克丽丝》则更多反映了现实。《鲁克丽丝》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奥维德的《岁时记》,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个故事已由意大利、法国传到英国。故事发生在罗马历史早期,叙述王政时期最后一个国王塔昆纽斯的儿子塞克斯图斯·塔昆纽斯从战场奔回,奸污了同族科拉丁努斯的美丽的妻子鲁克丽丝,鲁克丽丝召回了出征的丈夫,嘱咐他报仇雪耻之后自杀而死。莎士比亚的长诗到此基本结束,最后简单交代了故事的收场:王朝被推翻,建立了贵族共和国。
这首诗具有一定的反暴、民主的人文主义思想。作者从恶必然存在这一观念出发,恶由于“机缘”而表现为行动和事实。恶在这首诗里的基本内容是私欲、妒羡、对荣誉和友谊的损害、缺乏同情怜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等。诗人尤其反对损害荣誉这一端。可以看出莎士比亚写这首诗的目的,是给贵族提供殷鉴,希望贵族中某些“优秀”人物如骚散普顿在道德自我完善的过程中知道应当警戒什么。因此在诗中,莎士比亚着力描写塞克斯图斯如何不顾贵族荣誉,为了满足私欲,背叛了友谊,在内心里产生了强烈矛盾(190行以下),而鲁克丽丝则长篇大论地向同情、怜悯和人道呼吁,向贵族荣誉呼吁,并向塞克斯图斯作为统治的王朝的成员申述君道。
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欧洲许多国家如意大利、英国的统治集团中,用暴力和恐怖手段来满足私欲的情况极为普遍,因此鲁克丽丝的悲剧是带有时代特征的。这种情况在莎士比亚和其他剧作家的作品中都有所反映,不乏塞克斯图斯这类罪恶的化身。莎士比亚同情被侮辱、被蹂躏的一方;他认为女子是软弱的,所以尤其同情被蹂躏的女性。他反对暴力,但从他的“和谐”说出发,他既反对塞克斯图斯式的暴力,也反对广大人民的暴力(722—723行),只主张用同情为武器来和暴力斗争(561—562,584—588,594—595行)。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布鲁图斯领导下推翻塔昆纽斯王朝的事迹就一笔带过了。
荣誉问题在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著作中特别受到重视。[7]圭恰底尼认为荣誉给人以动力,使人不怕困难、危险、耗费,换言之即资产阶级的“事业心”。莎士比亚所推崇的荣誉既不是封建骑士或军人的以勇武为内容的荣誉(这在《亨利四世》中福尔斯塔夫身上被否定了),也还不是“事业心”或“进取心”,而是不破坏友谊、不破坏作为社会基础的家庭幸福(27—28行)、不利用别人的坦率和信赖(33—35,85—88行)这样一种道德准则。荣誉问题经常出现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如《维洛那二绅士》、《奥塞罗》),反映了在资本主义因素发展起来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为了维持正常发展,必须标榜信用。在《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奥宁肯牺牲生命,也不肯破坏契约的规定。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家庭幸福也必须保卫荣誉。这可以说就是莎士比亚在这首诗里向理想的贵族青年提出来的要求。
这两首长诗在风格上也表现了贵族趣味。旨在打动感官的描写,古典题材的选择,都说明这一点,上文已经指出。此外,贵族的牧歌传奇文学的影响也很显著,如打猎场面的描写。更突出的是文字的华丽雕琢,文字游戏、诡辩式的概念游戏,这显然是受了当时流行的贵族文学“攸弗伊斯”文体的影响。有时莎士比亚为了追求比喻,还暴露了许多败笔(如《维纳斯与阿都尼》955行以下三段,1037行以下三段,1063行一段,《鲁克丽丝》50行以下四段等)。
关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历来聚讼纷纭,归纳起来,不外以下五类问题。一、创作时期问题,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甚至十七世纪初年?二、次序安排问题,包括如何分段问题,是莎士比亚自己安排的次序还是出版商安排的?应分为六段呢还是更多的段落?三、出版商的献词中的Mr.W.H.是谁?诗中的青年是谁?争宠的诗人是谁?黑妇人是谁?“告密人”是谁?对象是男子还是女子?四、意图和内容,是自传性的抒情呢?还是戏剧式的、故事式的描写别人?是寓意呢?还是写实?还是只代表一时的诗歌风尚?五、是莎士比亚写的呢?还是罗利或培根写的?等等。我们根据思想内容和某些可以肯定的事实,可以断定十四行诗大半成于九十年代一段时期里;诗有一定的连续性,但既然不是一气呵成,思想上的中断不足为奇;诗中的人物未能确凿考证出来是谁并不妨碍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诗中前半的“你”是一个贵族青年,诗人通过自己和诗中人物的关系,抒发自己的理想和不同情况下的感受;至于作者问题,反对的理由是很难成立的。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他的诗歌中,也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大量的十四行诗集中最好的作品。十四行诗从四十年代起从意大利输入英国,成为抒情诗人最欢迎的一种诗歌形式,在莎士比亚以前就出版了锡德尼、但尼尔、康斯特布尔、斯宾塞等人的十四行诗集,成为一时风尚。以十四行为一单位(一首),长度比较适合于描写一种心情,也可以串联若干首,对一种心情进行各方面的对比、类比、引伸、烘托,也可以中断而换写另一思想情感。英国诗人在意大利诗歌的基础上把这形式发展得更为完美,把原来的四四三三的分法改为四四四二,更好地发挥了一首诗中起承转合的章法,到莎士比亚手中,最后两行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把全诗的思想集中到或扭转到一对押韵的警句上。[8]
莎士比亚的一五四首十四行诗,大致说来,从第一到一二六首是致一个青年的,从一二七到一五二首是致一女子的,最后两首虽然符合莎士比亚诗歌的思想,但实际上是希腊诗歌的仿作,附赘于全诗之尾的。
《十四行诗集》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歌颂美的诗,以友谊为题的诗,以爱情为题的诗。
莎士比亚是把美作为一种抵抗丑恶现实的理想来写的,这一点在《维纳斯与阿都尼》中已提到。这一主题在十四行诗里表现得更为集中。
但如今黑既成为美的继承人,
于是美便招来了侮辱和诽谤。
因为自从每只手都修饰自然,
用艺术的假面貌去美化丑恶,
温馨的美便失掉声价和圣殿,
纵不忍辱偷生,也遭了亵渎。[9](一二七首)
这几行诗概括了莎士比亚的出发点。现实是丑的,所以他歌颂美;现实充满虚伪和恶,所以他提出美必须和真、善结合:
“美、善和真”,就是我全部的题材,
“美、善和真”,用不同的词句表现;
我的创造就在这变化上演才,
三题一体,它的境界可真无限。(一〇五首)
美、真、善三者,归根结底,最重要的是善。不美不要紧,不善最糟(一三一首,13—14行)。灵魂的善,必然表现为外表的美,待人接物的真;相反,灵魂的恶也必然表现为外表的丑,待人接物的虚伪。善就是心灵的美,它的基本内容则是仁慈。大致说来,这就是莎士比亚关于美的总的看法。
莎士比亚把美的理想寄托在某个个别贵族人物身上。他在十四行诗中对那青年说:“你是这世界的鲜艳的装饰”(第一首9行),“人人都注视着你的可爱的目光”(第五首2行)。可以联系《哈姆雷特》中莪菲丽亚赞美王子的话来看:“美好国家的期望和花朵,高雅风尚的镜子,优美的典范,举世瞩目的中心。”这里莎士比亚都是在指上层社会某些“优秀”的贵族分子,这都是不言而喻的了。因此,这个美的理想的化身必然是个男子,而不是女性。既然他是诗人希望之所寄托,因此是个青年,而不是老人。诗人多方歌颂他的美,希望这种美好的人能抗住时间的侵蚀而不朽。“时间”本来也可作“时代”解,诗人希望这一理想的青年能够抵抗住社会灾难的侵袭。这一切不是表示诗人对某种抽象的美好事物的渴望,而是表示对某一类型的人——即资产阶级心目中的“新人”的殷切期望。他希望这种“新人”不要断绝,能把他的“美”传之后代,因此敦促他结婚;同时,诗人一再宣称要用诗歌把他的“美”永远记录下来,使它的不朽得到双重保证。诗人对文学艺术的功能的推崇是所有人文主义者的共同特点。
莎士比亚所歌颂的青年贵族的美,不仅是形体的俊美,他更着重“精神的美”、“灵魂的美”(六九首5—10行)。要保持心灵的美,绝对不可和俗人同流合污。有了灵魂的美,即善,就不怕诽谤(七〇首)。莎士比亚警戒贵族青年不要让他的美丽的身躯被罪恶所占据:
哦,那些罪过找到了多大的华厦,
当它们把你挑选来作安乐窝,
在那儿美为污点披上了轻纱,
在那儿触目的一切都变清和!
警惕呵,心肝,为你这特权警惕;
最快的刀被滥用也失去锋利!(九五首)
愈是俊美,愈应当有善的灵魂。由此可见,所谓“灵魂的美”、“善”等等实际上就是贵族在社会中,尤其是在上层社会、朝廷中的待人接物之道,通过它来取得“和谐”。通过什么样的“善”来取得和谐呢?莎士比亚一贯认为只有仁慈。真正美的人也必然仁慈:
难道憎比温婉的爱反得处优?
你那么貌美,愿你也一样心慈……(十首)
这和《暴风雨》中所说:“恶不可能居住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庙宇(身体)内”(第一幕,第二场,454行)的思想是一致的。莎士比亚在这里把人文主义的理想寄托在俊美的贵族青年身上。
关于“真”的问题更多牵涉到友谊和爱情。
“友谊”在人文主义者看来是个人与个人,尤其是从事社会活动的男子与男子之间的和谐关系的表现。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哲学家特别关心这问题。他们认为友谊应当真诚,不背叛友谊即是保持了荣誉。塞克斯图斯之所以受到谴责,其原因之一正是他破坏了友谊。友谊实质上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在彼此交往之时所恪守的一条信用准则,上文已经论及。此外,培根还提出一点:互助[10]。达也是符合资产阶级在发展自身和在反对封建的斗争时的需要的。但莎士比亚所宣扬的友谊则更强调“平等”一面。他自己是一个演员、文人,对方是贵族,两人的社会地位悬殊。他自己很意识到这一点(三六首9—12行,三七首5—8行)。因此从社会地位上来说,他们之间不可能存在平等的友谊,他只能在精神上向贵族讨平等,这就是为什么莎士比亚特别强调他和贵族青年尽管年龄、地位都有差异,而精神是结合的(一一六首),而且强调只有这种友谊是持久的,即使两人身处两地,还能在精神上不分离,因为“我的心存在于你的胸中”(二二首6—7行),正是所谓“心心相印”。
莎士比亚的友谊观念的特点是他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资产阶级当它处在新兴阶段还不可能把“平等”作为一种鲜明的政治口号提出来,它的知识分子——人文主义者从古代伦理学中借来友谊的概念作为反对等级制度、争取社会地位的思想武器,这时的平等观念也还只限于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还多少带一些希望贵族恩赐的想法。培根在他的文章里说得很清楚,他说友谊就是“交心”,“你可以向朋友倾吐悲哀、欢乐、畏惧、希望、疑虑、劝告以及一切压在你心上的东西”,但帝王们由于他们和臣民距离很大,就不可能获得这种好处,因此他们只能把臣民中“某些人提升上来,成为类似侣伴一样的人,成为几乎和他们平等的人”。
莎士比亚所歌颂的真诚友谊一方面反映了资产阶级向贵族争取平等的要求,希望贵族阶级能够“礼贤下士”,另一方面他希望这种友谊只存在于社会上层之间,而不及于社会下层,社会下层只是同情怜悯的对象。这一观点具体体现在他的戏剧中,而培根则给予了理论的阐述。他认为“只有野兽或上帝才喜欢孤独”,人的天性要求友谊,但是“一群人不等于侣伴”。
《十四行诗集》的前一二六首,除少数诗外,可以肯定都是致青年男子的。但是莎士比亚在歌颂友谊的时候,用的完全是爱情的词汇。有人认为这是因为莎士比亚找不到歌颂友谊的诗歌先例,只能借用男女爱情的词汇。这也有一定的道理。此外,莎士比亚所理解的友谊,是心的结合,和爱情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存在于同性之间,因此用爱情的词汇也很自然。事实上,有些诗也未始不可理解为爱情诗。作为爱情诗,莎士比亚再次表现了爱情就是个人幸福的思想(二十五、二十九首),其中占有观念极为强烈(二十一、八十七、九十二首),因而在许多诗中他也突出地描写了自己的患得患失的心理活动(四十八、六十四、七十五首),以至消极绝望(七十三首)。
一二七首以后,除少数诗外,大部分是致一女子的,即所谓“黑妇人”(一个黑睛、黑发、深色皮肤的有夫之妇)。这一组诗和传统的爱情诗在思想风格上都迥乎不同,不论是否系莎士比亚个人的抒情诗,总之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风貌:对待恋爱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他所歌颂过的“真诚”的爱情过去似乎被理想化了,在这里遭到了否定(一三八、一三九首),同情、怜悯这些“高贵”品质也打动不了变了心的人(一四二、一四三首)。这一组诗里的批判性显著增强了。现实世界颠倒了黑白、美丑,现实世界中的爱情,如在《鲁克丽丝》中所描写的,无非是“赌假咒、嗜血、好杀、满身是罪恶、凶残、粗野、不可靠、走极端”的情欲。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虽然总的说来是抒发他的理想的,但他的理想是以现实为其对立面的,因此最优秀的诗往往能用简炼的语言概括当时的现实,成为他的十四行诗的一个显著特色。这种现实主义在十四行诗中,象在他的戏剧里一样,常表现为一种时代感:
当着残暴的战争把铜像推翻,
或内讧把城池荡成一片废墟,
无论战神的剑或战争的烈焰
都毁不掉你的遗芳的活历史。(五五首)
当我眼见前代的富丽和豪华
被时光的手毫不留情地磨灭;
当巍巍的塔我眼见沦为碎瓦,
连不朽的铜也不免一场浩劫……(六四首)
这里可以看出封建主的城堡,巍峨的教堂和寺院,这些封建制度的象征,在封建内战和历史潮流的冲击下已经倾圮坍塌。同样,当时宫廷和社会的现实也在他笔下得到反映:宦海的争宠、失宠和祸福无常(二五、一二四、一二五首),社会的动荡不安(一〇七首),整个社会的不正义(六六首)。在一一五首里,他指出时代变幻莫测,它能使誓言和君主的法令失效,抹黑神圣的美,磨平人的锐气,使意志刚强的人随从流浴。他用现实中的丑恶来衬托出美好事物和友情之可贵。有时他只用一句话就既概括了现实,又表达了自己的主观愿望:
看见这样珍宝,忠诚也变扒手(四八首)
现实和理想的矛盾也体现在诗人自己的态度上。他歌颂平等、忠诚,但他自己也不免阿谀(八八、八九首)。他所赞美的贵族青年,不仅眷顾另一诗人,而且夺去了诗人自己的情妇,在这种情况下,诗人的态度却是怨而不怒,称他为“高贵的贼”、“优雅的登徒子”(四〇首),大力歌颂谅解(三三、三四、三五、一一九、一二〇首)。
现实的描写在十四行诗中往往和大自然和诗人自己的情绪揉合在一起,有形象,有情感,也有说理的因素,使每首诗浑然一体。这类技巧纯熟的诗可以六四、六五、七三首为代表,诗人以强烈对照的方法,以极大的说服力,使读者受到感染。
既然铜、石、或大地、或无边的海,
没有不屈服于那阴惨的无常,
美,她的活力比一朵花还柔脆,
怎能和他那肃杀的威严抵抗?(六五首)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
当黄叶,或尽脱,或只三三两两
挂在瑟缩的枯枝上索索抖颤——
荒废的教堂,那里百鸟曾合唱。(七三首)
有些诗则是纯粹抒情的,如二九、三〇首,直接表达诗人自己在现实中的感受;或则通过自己的活动,如到外省巡回演出归来,抒发自己的感受:
唉,我的确曾经常东奔西跑,
扮作斑衣的小丑供众人赏玩,
违背我的意志,把至宝贱卖掉,
为了新交不惜把旧知交冒犯……(一一〇首)
有些则是纯粹说理的,如九四首。莎士比亚就在这些方面,以及在起承转合的章法,生动的形象和含蓄的语言上,超过了同时代大批的十四行诗人。但是他也染上了当时流行的贵族人文主义诗歌的习气。象在他许多早期喜剧和上面论及的两首长诗里那样,十四行诗里也常有概念游戏(如一三三首等)、为比喻而比喻(如二四、三四首等)、文字游戏(如一三五、一三六首等),有时思维方式也接近于诡辩(如二二首等)。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另一风格特点是生动的比喻。诗中大量引用大自然中的景象和事物,如时序、日月星辰、阴晴昼晦、风雨霜露、花鸟虫兽等。此外,他还从社会生活中大量汲取形象,如贫富、战和、封建宫廷、贵族生活、城镇、法庭、行旅、疫疠、科学活动、舞台、文艺创作等等方面,增加了诗歌的时代气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资本主义贸易经营活动中采取了大量的比喻:遗产、所有权、囤积、税收、利润、利息、租金、租期、契约、抵押、债务、帐目、破产、交易、供应等等。这使人想到现代派诗歌用大都会生活中的形象入诗,许多人不能接受,而三百多年前莎士比亚已经作了大胆的突破。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有少数并非十四行,有一首(九九)是十五行,有一首(一二六)仅有十二行,两行一押韵,有一首(一四六)残缺,还有一首(一四五)虽然是十四行,但每行只有八个音。这些不完整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作者并未最后定稿,或流传讹抄。
最后谈一谈《凤凰和斑鸠》。凤凰象征爱情,斑鸠象征忠贞。这首诗历来认为含义晦涩,其实这首诗的主题很明确:
爱情和忠贞已经死亡;
凤和鸠化作一团火光
一同飞升,离开了尘世。
并且强调了建立在精神结合的基础上的爱情:
它们是那样彼此相爱,
仿佛两者已合为一体,
分明是二,却又浑然为一:
是一是二,谁也难猜
这里对爱情和理想的悲观失望情绪在十四行诗中已有所表现,这是符合人文主义作家的倾向的,因为人文主义者所抱的理想——美好的人、纯洁的爱情、幸福等等——尽管在当时起了反封建的作用,但同时也都被资本主义本身带来的现实所否定,人文主义诗人如果不是盲目乐观,不可避免地要陷入不能解决的矛盾,而发出忧郁痛苦的呼声:
厌了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六六首)
厌了这一切,我要离开人寰。(六六首)
莎士比亚的诗歌,和他的戏剧一样,既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作家的理想,也体现了他们的理想和资本主义本身的矛盾。
(原载《文学评论》第2期,196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