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基金评价与投资选择
一、基金评价的概念与目的
基金评价就是通过一些定量指标或定性指标,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成本、业绩来源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进行分析与评判。其目的在于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投资对象的风险收益特征、业绩表现,以方便投资者进行基金之间的比较与选择。
二、基金评价的三个角度
1.对单个基金的分析评价
对单个基金的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对基金业绩的计算、对基金风险的评估以及对业绩表现的归因分析,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
2.对基金经理的分析和评价
正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能力和操作风格进行考察和评估,一般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
3.对基金公司的分析和评价
(略)
三、基金评级
1.基金评级的方法
(1)基金分类。
(2)建立评级模型。评级指标通常基于风险调整后收益的建立,对风险调整主要有两种方法:通过杠杆作用的调节,使基金收益处于相同风险水平,如夏普系数、詹森指数和特雷诺指数等;通过“惩罚风险”的方式获得风险调整后收益。
(3)计算评级数据。
(4)划分评级登记(5个等级常用)。
(5)发布评价结果。
2.评级结果的应用
评级结果应用建议如下:
(1)关注评价机构的合规性;
(2)侧重基金的长期评级;
(3)避免在不同类基金中比较;
(4)正确理解等级高低的含义;
(5)不简单按评级买基金;
(6)了解各种评级的特点。
3.基金评级的局限性
(1)基金评级难有预测性。
(2)基金评级只是对基金本身的评价,并未兼顾到对基金公司投资能力的评价。
(3)基金评级考虑的是业绩的相对性。
(4)基金评级是对基金过去某一时期业绩表现的评价,时间变化评级结果会发生很大变化。
四、基金评价业务规范
1.基金评价的业务原则
(1)长期性原则;
(2)公正性原则;
(3)全面性原则;
(4)客观性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公开性原则。
2.禁止行为
任何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评价结果的,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合并评价;
(2)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或单一指标排名;
(3)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进行评级或单一指标排名;
(4)对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基金管理人评级的评级期间少于36个月;
(5)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级的更新间断少于3个月;
(6)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级的评级期间少于12个月;
(7)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排名期间少于3个月;
(8)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更新间隔少于1个月;
(9)对特定顾客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