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七种金融业态。
按照互联网金融的功能进行划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主要分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互联网居间金融服务、大数据金融平台服务和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如表2.1所示。
表2.1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
2.1.1 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
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模式主要包括传统业务的电子化、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模式和金融电商平台模式。
1.传统金融业务的电子化
传统金融业务的电子化主要包括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业务。
1)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网上银行是电子银行的代表。网上银行的特征可概括为5W:实现为任何人(whoever)在任何时间(whenever)和任何地点(wherever)与任何账户(whomever)用任何方式(however)的安全支付和结算。网上银行的发展大大拓宽了传统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有效补充。
全球首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于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创建。由于具有免费网上支付以及操作迅速等优势,网上银行得以迅猛发展,客户群在不断扩大。今天,80%的美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网站,10%的美国家庭和8%的欧洲家庭使用网络银行。
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发布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发布信息的银行。1997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一网通”,成为国内第一家上网的银行,随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也推出了自己的网上银行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开通了网上银行。2014年中国网上银行交易规模达到1304.4万亿元,增长率为40.2%,增速较2013年的24.6%有一定幅度的提升;截至2014年年底,个人网银用户达3.82亿人,占整体网民规模比例达到58.9%;企业网银用户达到1729.5万户,同比增长27.7%。网上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起较为稳定的用户群,庞大的电子银行用户为银行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发展电子商务及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务将成为电子银行交易规模增长的主要动力。
2)手机银行
手机银行也可称为移动银行(Mobile Banking Service),是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及终端办理相关银行业务的简称。作为一种综合了货币电子化与移动通信的崭新服务,手机银行业务不仅可以使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处理多种金融业务,而且极大地丰富了银行服务的内涵,使银行能以便利、高效而又较为安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传统和创新的服务。移动终端所独具的贴身特性,使之成为继ATM、互联网、POS之后银行开展业务的强有力工具,越来越受到银行业者的关注。
手机银行是由手机、GSM短信中心和银行系统构成。用户只需通过SIM卡上的菜单向银行发出指令,SIM卡根据用户指令生成规定格式的短信并加密,然后指示手机向GSM网络发出短信,GSM短信系统收到短信后,按相应的应用或地址传给相应的银行系统,银行对短信进行预处理,再把指令转换成主机系统格式,银行主机处理用户的请求,并把结果返回给银行接口系统,接口系统将处理的结果转换成短信格式,短信中心将短信发给用户。
手机银行有别于电话银行。电话银行是基于语音的银行服务,而手机银行是基于短信的银行服务。通过电话银行办理的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办理,手机银行还可以完成电话银行无法实现的二次交易。比如,银行可以代用户缴付电话、水、电等费用,但在划转前一般要经过用户确认。由于手机银行采用短信方式,用户随时开机都可以收到银行发送的信息,从而可在任何时间与地点对划转进行确认。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的普及,手机银行不断推陈出新,从最基础的查询功能发展到转账、支付、汇款、换汇等各种业务多元化。如今手机银行随着通信技术的革新进步和终端性能的提升,更多地开始推行O2C模式。从最初对于电子银行的质疑,到今天电子银行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手机银行与网上银行相比,优点也比较突出。首先,手机银行有庞大的潜在用户群;其次,手机银行须同时经过SIM卡和账户双重密码确认之后方可操作,安全性较好。而网上银行是一个开放的网络,很难保证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受攻击;另外,手机银行实时性较好,折返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网上银行进行相同的业务需要一直在线,还将取决于网络拥挤程度与信号强度等许多不确定因素。
目前,我国各大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iOS版和Android版手机银行,并加大推广力度。如手机银行的转账免费。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个人手机银行用户比例为32%,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近14.5个百分点。根据创新扩散理论,手机银行已经跨过“起飞点”,进入快速扩散阶段。
2.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模式:直销银行与数字银行
1)直销银行
直销银行(Direct bank)模式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北美及欧洲等发达经济体。直销银行又称直营银行,是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银行运作模式。相较于传统银行,直销银行没有营业网点,不发放实体银行卡,用户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等远程渠道获取银行产品和服务。由于直销银行不需要物理网点,故其在成本支出方面较布设网点的传统银行更有优势,节余出来的成本可以部分回馈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利率更富有吸引力的存贷款产品,或提供费用更为低廉的转账汇款等金融服务。
ING Direct是国际上出现的第一家直销银行。2013年9月,我国第一家直销银行诞生。北京银行与荷兰ING集团在深度合作、充分吸收国际直销银行先进服务经验之上,率先引进并推出直销银行。国际上绝大多数的直销银行都隶属于大型银行集团,作为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进行运营。直销银行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纯线上模式,另一类是线上与线下融合模式。纯线上模式是指直销银行提供的所有金融产品与服务,均通过电话中心或互联网等线上系统提供。如工行融e行、民生直销银行、平安橙子银行等。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模式是指直销银行除了通过线上媒介提供服务以外,还通过线下渠道提供一些辅助性服务。这种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ING集团旗下的直销银行(ING Direct),其建设了许多咖啡馆,通过此种途径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国内以北京银行直销银行为代表,线上部分由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视频银行等多种形式构成,线下则采取直销银行门店形式。
我国各大银行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直销银行。截至2016年3月1日,我国已经有55家直销银行上线。
2)数字银行
数字银行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强化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强调通过数字化的宽带网络和移动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渠道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服务以增加客户黏性。通过“端到端”数据处理优化流程,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以提升客户体验,通过客户行为数据捕捉和分析以引导创新,同时注重加强客户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数字银行的构成包括四个部分:以客户信息安全为核心,实现多样化服务渠道、客户化服务流程和常态化服务创新。
2014年12月批准成立的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是我国数字银行的代表。
3.金融电商平台模式
金融电商平台模式是我国新出现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指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的电商平台,以建设银行“善融商务”电子金融服务平台、泰康人寿保险电商平台为代表。
银行自建电商平台的原因,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电商的核心价值在于增加用户黏性,积累真实可信的用户数据,从而银行可以依靠自身数据去发掘用户的需求。中小企业比较难以从银行拿贷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也就无法对贷款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准确判断。通过自建电商平台,在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同时,获得客户的动态商业信息,为将来发展小微信贷奠定基础。银行自建电商平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受到互联网金融和利率市场化的冲击,银行的存贷款利息差越来越窄。另一方面,银行也确实需要为客户提供具有价值的电子商务平台,利用自身的金融服务优势,吸引游离于电商外的企业进入该领域,从而有针对性地帮助这些企业转型,以增强客户的附加值。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完成,银行靠高利息差获得高收益的经营方式已经无法持续。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转变盈利模式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银行跨界做电商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尤其是近年来银行同业竞争的加剧及存贷款利率的放开,使得银行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
从经营模式上来说,传统的银行贷款已经流程化、固定化,银行从节约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角度更倾向于为大型机构提供服务,通过信息技术,可以缓解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银行和中小企业直接搭建合作平台,增强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职能。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通过建设电商平台,积极连接银行内各部门数据孤岛,形成一个“网银+金融超市+电商”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以应对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挑战。
与传统电商相比,各家银行电子商务B2C方向线上商城在商品数量和价格上面都不占优势,但由于所有商家均得到严格的认证,线上商品的质量有保障。各银行电商平台产品如下。
1)工行“融e购”
“融e购”电商平台是工商银行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于2014年1月12日正式对外营业,平台坚持“名商、名品、名店”的市场定位、商户与客户共享的经营理念,统筹支付与融资,统一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网络消费平台。平台集金融产品、汽车、家电、服饰、食品、旅游等各大行业于一身,上线初期以B2C形式开展电商平台的经营。用工商银行的网银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直接登录“融e购”商城,实现网银客户与商城用户的平滑转换。目前,电商领域的签约商户直营率为23%,而该平台却达到73%,其中全国知名品牌占比72%,国际优质品牌占比12%,凸显了平台直营为主、品质保证的特点。
2014年4月“融e购”手机客户端推出,2014年9月采购平台上线,2015年1月B2B商城推出,仅一年时间,实现了PC与移动端、金融与非金融、B2C与B2B(含集中采购)三个“结合”。
截至2015年上半年,“融e购”电商平台累积销售额达到2044亿元,同比增长26.8倍,并发展成为涵盖B2C、B2B、B2G业务(指向集团公司、政府机构、其他大型组织提供采购服务)、功能齐备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注册用户超过2000万,入驻商家6000余户,商品数量超过27万件,商品类商户户均交易额超过100万元,交易量进入国内三大电商之列。厂家直营的商户高达70%以上,产品涵盖金融、旅游、汽车、教育、集中采购和日常消费品等多个领域。以房地产、汽车等大额商品交易为例,“融e购”电商平台自2014年年底推出房地产电商服务以来,已经有20多家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入驻,2015年前7个月实现线上成交房产6670余套,销售金额达102亿元。汽车销售已上线80多个知名品牌,交易额超过22亿元。
2)农行“E商管家”
农行“E商管家”于2013年4月20日上线。该平台利用农行网络和客户资源,为传统企业转型电商提供集供应链管理、多渠道支付结算、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云服务等于一体的定制化商务金融综合服务。即企业通过E商管家这个平台可直接与客户进行B2B的电商交易。企业通过E商管家能够全面打通实体渠道与网络销售、订单采集与资金收付、生产经营与市场营销,实现对自身以及供应链上下游财务结算、采购销售、营销配送等的全方位管理。
3)中行“中银易商”
中行于2013年10月推出“中银易商”。“中银易商”定位于社区中心商户与用户。该平台是同业中最早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业界通用的标准化API接口以及应用商店服务的平台。其次是网络商务平台,包括在线产业链金融、在线微金融、在线商城等,为客户提供在线信息服务、在线撮合、在线交易、在线融资、跨境服务等。
中行的网络银行将借助开放的技术与业务平台,建立新的商业模式。具体包括:易金融、泛金融、非金融、自金融四个维度。易金融主要是利用互联网的工具和手段,解决传统金融服务“贵”“烦”“慢”的问题;泛金融是通过广泛合作建立大联盟,以O2O的模式拓展电子商务领域;非金融是介入非金融服务领域,实现金融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自金融是建立平台、机制与规则,在开放平台进行个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等。
4)建行“善融商务”
建设银行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推出善融商务,是工、建、中、农四大行中首家推出电子商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银行。“善融商务”分为企业商城(B2B平台)、个人商城(B2C平台)和“房e通”三大板块。
(1)企业商城。
“善融商务”企业商城定位为独立的B2B平台,是企业客户与建设银行合作,开设网上销售渠道,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产品批发、政府招投标、大宗商品购买的平台。企业商城包括数码家电、原材料、工业品、家居百货、服饰鞋包、文体用品、食品农业7大类产品。专业市场为“善融商务”B2B平台的一大特色,“善融商务”平台进驻的专业市场,市场作为一个整体进驻平台,旗下的商户也获得新的销售渠道和融资渠道,进而推动整个市场的繁荣。企业商城的入驻企业分为专业市场商户和直驻B2B商户。其中,专业市场商户需年均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且必须经营3年以上。直驻B2B商户年均销售额需在1亿元以上且经营2年以上,并要求系统评级在3B级以上;非总行评级客户由商户所在地分行负责评级,评级结果在3B级以上的才有资格进入。其他电商平台的商户若想入驻,则必须信用和商品品质良好。
(2)个人商城。
“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定位为B2C平台,消费群体主要面向个人客户,通过加盟商家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产品及社区互动等服务,交易金额和数量一般较小。个人商城入驻企业要求年营业额高于50万元,注册资金高于300万元,并且对商品的品牌严格把控,杜绝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商户。个人商城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家具、服饰、数码产品等14个品类。在“善融商务”的“金融超市”界面提供了金融产品购买服务。客户可以在平台直接购买基金、理财和保险产品。
(3)“房e通”。
“房e通”主要面向有购房或租房需求的客户,将商品房交易功能与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进行融合,实现帮助客户通过互联网便捷申请到新房或二手房等的贷款业务。“善融商务”网站显示在“房e通”上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融资产品与线下的融资产品相同,只不过是将线下交易互联网化,即增加了客户个人贷款的网上受理渠道,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2013年,“善融商务”全年累计交易额近300亿元,电子商务平台新增活跃商户8297户,交易额近300亿元,当年融资贷款累计发放110亿元。2014年,“善融商务”注册会员已经接近1000万元,全年累计交易额近500亿元,全年发放贷款270亿元。
5)交行“交博汇”
2012年12月12日,交通银行推出了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交博汇”。
“交博汇”是全面综合B2B和B2C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交博汇”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网上贸易平台,可以享受产品在线销售、货款收讫、品牌形象推广、促销活动、信息发布、融资贷款、金融理财等特色服务。B2B模式的“交博汇”企业馆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它们可以在线发布供求信息、业务洽谈、撮合下单、在线支付等,交行则相应地提供资金结算、资信认证、融资授信等服务。交通银行通过“交博汇”这一电商平台,以金融服务为中心,以在线信贷、网上购物、要素市场、金融理财、代收缴费等服务为切入点,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为个人客户提供全面、快捷、优质优惠的特色服务。
“交博汇”包括企业馆、商品馆、生活馆和金融馆。企业馆面向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类企业,提供集供求发布、商务洽谈、线上交易、在线融资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入馆的企业均需通过交行的资格认证和审核,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和公正,使上下游企业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商务买卖。商品馆吸引了国内外知名的品牌产品和服务,让消费者享受安全快捷、优质优惠的网购服务;生活馆主要提供让客户不用出门的服务、不用到营业厅就可以办理各种缴费业务;而金融馆更是提供了全面安全可靠的理财产品,如基金、贵金属、保险等。2014年3月1日,交通银行网上商城“交博汇”全新升级,成为国内首家推出“积分消费百货店”概念的银行系电商平台。
6)招商银行“网上商城”
招商银行于2013年7月推出“网上商城”。“网上商城”定位于招商银行网上特约商户和招商银行卡客户,可办理信用卡分期支付业务。客户通过商城链接可直达各大商户网站,也可通过搜索引擎直接搜索想要寻找的商品。
一网通·商城提供的网上支付商户服务系统,提供了强大的商户管理功能。商户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结账、查询订单、退款等操作。
一网通·商城因其可为特约商户提供网址链接、广告平台、商户推介等服务,因而成为网上特约商户的交叉营销平台。
7)民生银行“民生电商”
民生银行于2013年8月推出“民生电商”。“民生电商”定位于B2C个人用户与B2B企业用户。个人商城所有商品都为高端商品,不与一般电商竞争相同市场。
B2B业务:通过为供应链上游企业供应商、企业及成员和下游经销商提供融合财务系统、税务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的外围系统整合服务,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打造国内领先买方招标网站平台。
O2O业务:以社区化为核心,整合社区周边商户及社区居民需求,通过与商户等的战略合作,实现品牌连锁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定制化服务,并通过移动社交、无线端APP、PC端网站三线联动,实现社区及周边商圈的线上、线下互动。
B2C商城:融合网点与网络平台,以民生网上商城网站及手机移动平台为载体,为小区提供高品质的非金融服务。
各银行电商平台产品的比较如表2.2所示。
表2.2 银行电商平台产品比较
续表
2.1.2 互联网金融居间服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居间服务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P2P和众筹融资。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 Party Payment)是指通过互联网、电话和手机等支付渠道,完成从用户到商户的在线支付、资金清算和查询统计等一系列过程的支付交易方式。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发[2010]第2号),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进行了界定。第三方支付业务主要包括: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其中,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与移动支付。2011年6月,央行首次公布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牌照,到目前为止,第三方支付企业共有270家。
1)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便携式电脑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服务。
2)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又称手机支付,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
根据起步阶段的市场和功能定位来看,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用户黏性平台,或者称为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起步之初即捆绑于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为自有平台上的客户提供支付服务,发展成熟后期将业务拓展到其他领域,支付宝和财付通是当中的佼佼者。二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银盛支付为代表的开放式平台,或者称为金融型支付企业,起步之初定位于侧重开发其他行业需求和应用。
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金融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大量出现,填补了我国电子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层的空白,有利于我国建立完善的多层次、市场化支付服务体系。并且,从支付系统的功能和作用上看,它也成为中国支付体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从整体上降低了支付体系的运行风险和金融风险。二是第三方支付满足了新兴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支付需求。第三方支付在目前的电子支付增量市场已占有多数市场份额,服务涵盖百万企业和数以亿计的消费者,通过为各个行业量身订制支付解决方案,引导传统行业开展电子商务,对发展内贸、拉动消费、创造就业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第三方支付企业特有的产品创新和便捷服务,可以满足大量中小企业和零散卖家的支付需求,而广大中小企业正是中国新兴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社会信用普遍缺失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企业还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发挥了担保作用,促进了电子商务交易在早期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三是第三方支付大大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服务于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产业链相关企业,解决了包括网上交易、零售支付乃至B2B大额支付在内的种种障碍,满足了企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了社会资金高效率的周转,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在途资金占用,提高了支付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第三方支付服务产品的广泛应用,还促进了银行、商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专业分工,使产业参与各方各司其职,专注于自己的主业,这种支付领域中的专业化分工使社会经济、金融支付服务的运作更加高效,并扩大了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零售业务的渠道和范围,最终还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存款和储户。
2.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最早起源于英国。2005年3月,Zopa在英国开始运营。2006年传入美国。2006年6月与7月,美国Prosper和Lending Club相继成立。2007年传入中国。2007年8月,我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公司正式成立,随后宜信、人人贷等P2P网络借贷平台也相继出现。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网络借贷进行了界定与分类。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服务。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债权转让、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3.众筹
众筹译自英语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是指创意者或小微企业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在通过中介机构(众筹平台)身份审核后,在众筹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出资人)介绍项目情况,并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或寻求其他物质支持的商业模式。众筹的三个主体分别是筹资人、众筹平台和出资人,三方通过提交项目、出资、拨款和回报四个环节实现众筹的全过程。
2009年世界第一家众筹网站KICKSTATER在美国诞生。截至2013年底,其融资规模高达9.19亿美元。通过这一网站,超过53000个项目得以从梦想成为现实。2011年国内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DEMO HOUR成立,先后完成了《十万个冷笑话》《大鱼·海棠》等国内原创动漫作品的众筹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众筹平台作为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桥梁,既是项目发起人展示项目的平台,并对其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也是分散的出资人汇聚之所,承担维护出资人权益的义务。众筹平台的多重身份对其功能和技术有着很高的要求,在互联网的模拟空间里,平台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担以下职能:第一,通过宣传吸引项目投递;第二,筛选项目,尽职调查,审核筹资人的资质,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预期价值;第三,帮助招募出资人和筹集资金;第四,投后管理,在筹集资金成功之后要对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和评估;第五,无论项目完成与否都要保障出资人的顺利退出。
根据众筹不同的回报方式,众筹可分为股权众筹、奖励众筹、混合众筹和公益众筹四种模式。
(1)股权众筹,是指出资人在为项目投入资金后会得到如股权、股息和红利等形式回报的众筹模式。根据参股方式、管理方式和回报方式的不同,股权众筹又分为凭证式、会员式和天使式。股权众筹主要适用于小微企业的种子期或首轮融资,不同类型的股权众筹平台对融资的额度也有不同的限制。
(2)奖励式众筹,又称回报式众筹或者预购式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在筹集款项时,投资人可能获得非金融性奖励作为回报。这种回报仅是一种象征,也可能是由某投资人来提供:如VIP资格、印有标志的T恤等。回报众筹一般常应用于创新项目的产品融资,尤其是对电影、音乐以及设备产品的融资。还有一种情况是预先销售,指销售者通过在线发布新产品或服务信息,对该产品或服务有兴趣的投资者可以事先订购或支付,从而实现众筹融资的目标。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传统的市场调研和进行有效的市场需求分析。同时,投资者参与事前销售的动机除了希望产品或服务被生产出来外,在产品真实销售时获得折扣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3)公益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公益融资方式,公益众筹更为开放。只要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公益众筹方式获得项目资金,为更多公益机构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从形式上看,公益众筹是发起人预定要筹集的金额目标后,在网上发布众筹项目,在设定的时间内筹集到目标金额,则项目视为成功,即可拿走资金开始公益事项运作,一旦失败,资金则会退给出资人。与以往号召市民直接捐资的方式相比,公益众筹基本有实物或者服务回报,可以视为一种“团购 + 预购”的结合体。
(4)混合众筹是股权债权混合的一种众筹模式。
2.1.3 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模式
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交易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所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无序的数据中快速攫取有价值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与云计算结合在一起。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平台金融模式和以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1.平台金融模式
平台金融模式的核心在于“平台”。企业通过建立互联网服务平台,聚集大大小小的众多商户,这些商户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都要在平台内部留下痕迹,平台依靠多年来的数据积累形成的交易数据库,集中有效反映了平台内部申请金融服务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的交易行为数据库转化为征信系统数据库,能够极大程度地解决风险控制的问题,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坏账率。平台金融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以交易数据为基础对客户的资金状况进行分析,贷款客户多为个人以及难以得到银行支持的小微企业,且互联网贷款无须抵押担保。整个过程实现了网络化,快速、方便且多为短期贷款。
阿里小贷以封闭流程和大数据的方式开展金融服务,依靠电子化信息系统对贷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发放的贷款为5万元额度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应收账款抵押贷款,这样便与银行信贷形成有效互补。阿里金融目前统计和使用的数据源于自身平台,在对数据进行鉴别和筛选后,依靠其强大的云计算能力进行模型计算,为阿里商户提供实时的信用额度及应收账款的计算服务。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数据与信息的处理完全依托阿里集团内部的电商平台、支付宝和阿里云,因此客户信息与资金得以封闭,一方面将相关风险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大大提高了放贷速度。
2.供应链金融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种方式改变了过去银行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围绕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客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为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1)苏宁云商供应链金融模式
对于苏宁云商来说,它是综合中间商利用自有网络平台代理各类品牌商品销售的企业,运用商城式的B2C电商供应链金融,主要给入驻商城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并且在充分利用互联网零售所积攒的客户资源、客户信息以及便捷的客户服务与体验的基础上,形成苏宁生态链,通过苏宁小贷来实现为供应链上下游端客户服务。
苏宁供应链金融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苏宁有耕耘了20多年的线下交易网络和排名前三的线上交易平台,拥有海量中小微企业客户资源;二是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在苏宁金融生态圈内形成有效闭环;三是苏宁供应链融资至今保持着零坏账率的记录;四是苏宁供应链融资无须抵押和担保,而是依据供应商以往贸易的信誉度决定额度授信;五是苏宁金融的供应链融资平台与苏宁后台的信息系统全线打通,高效的苏宁内部风控及数据审批机制使审批流程、放款周期都大为缩短。
2)京东供应链金融模式
京东供应链金融服务于2012年11月27日上线。京东商城作为供应链中的龙头企业,以供应链产生的海量数据为基础,以信息提供方的身份或以担保的方式,通过和银行等机构的合作,为产业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融资。在此过程中,京东作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起到了信息确认审核、担保的作用。京东供应链金融服务目的是通过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供应商加快资金流转。
京东的供应链金融是京东对上下游供应商、银行的深度绑定。从上下游供应商的角度来讲,传统的金融借贷需要企业详细的信用资料,而这些信用资料又常常和支付、物流等供应链环节紧密对接,京东利用自身同供应商的深度对接,在供应商需要申请金融贷款时,可以使用供应商在支付、物流上产生的数据和凭证进行抵押担保。从银行角度来看,银行目前也在寻求资金融通的便捷化和互联网化,也希望能够利用供应商在电商平台积累的大量可信数据作为信用评价标准。所以,银行也需要同京东建立起长久的合作来了解供应商的情况。
京东的金融服务包括B2B和B2C两部分。其中,B2B部分为供应商提供融资和投资服务。融资包括:订单融资、入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委托贷款融资;投资包括:协同投资信托计划、资产包转移计划等。在这些融资中,京东商城扮演供应商与银行之间的授信角色,而资金的发放由银行来完成。以京东的应收账款融资为例,供应商根据与京东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单据、应收账款以及京东的确认文件,在第三方保险机构投保之后,获得与京东有合作关系银行的贷款。银行再将应收账款以理财计划的方式转售给京东和其他供应商,应收账款到期后,京东将款项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将款项再还给银行。京东在整个过程中,既使供应商缩短了收款周期,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又可以在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中获得投资收益。
京东目前已从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15家金融机构获得了超过100亿元的授信业务。京东只需要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提供交易数据,向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额度一般在几百万元左右,大的供应商会达到上千万元,其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30%。经过发展,京东又开发出了小额信用贷款、流水贷款、联保贷款、票据兑现、应收账款融资、境内外保险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
3)苏宁云商供应链融资与京东供应链金融模式比较
京东通过差异化定位及自建物流体系等战略,并通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形成一套以大数据驱动的京东供应链体系,为上游供应商提供贷款和理财服务,为下游的消费者提供赊销和分期付款服务。
苏宁云商供应链融资,则依托线下千家连锁门店、100个物流中心、3000个售后服务网点、完善的连锁门店和物流体系建设,这些建设将会成为苏宁的最大优势之一,这是京东所不能相比的。而且,苏宁对于供应商来说,有着专门的供应链融资平台(SCF),与多家银行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保障供应商简便、快捷融资,中小企业则无须担保、无须抵押就可以快速从银行获取流动资金。
2.1.4 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供用户通过对比挑选性价比最高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产品及投资服务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以及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在这种模式下,平台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因此不存在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门户最大的价值在于渠道的价值。互联网金融门户作为分销渠道,分流了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客户,加剧了上述行业的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对于资金需求方来说,只要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可接受的成本融到一定规模的资金,而完全不必在意资金究竟来自哪个金融机构。融资方进入融360、好贷网或软交所科技金融超市时,甚至不需要逐一浏览商品介绍及详细的比较参数、价格,只需提出个性化需求,然后进行反向搜索比较即可。因此,在这些互联网金融门户拥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积累了相当大的流量之后,就可成为各大金融机构、小贷、信托、基金的重要分销渠道,掌握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互联网入口,进一步成为金融产品销售的风向标。
如果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划分,互联网金融门户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第三方资讯平台、垂直搜索平台以及在线金融超市。
如果根据汇集的金融产品、金融信息的种类进行划分,互联网金融门户可以细分为P2P网贷类门户、信贷类门户、保险类门户、理财类门户以及综合类门户五个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