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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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言

1.1 研究背景

创新发展已成为世界共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资源环境科技、能源科技等重要领域正在发生或孕育革命性突破,很可能引发以绿色、健康、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产业技术革命,重塑国家竞争格局。全球化进一步加速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国际流动,新兴市场和新兴产业成为未来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进入依靠创新繁荣实体经济的深度调整期,创新正成为各国发展政策基点。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创新,2010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12年7月,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此为起点,我国科技改革踏上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迈向科技强国的新征程。2012年年底,党的“十八大”提出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新常态”;在11月举行的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地阐述了“新常态”,强调了在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动力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高校拥有丰富的科技、信息、人才资源,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据统计,60%以上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在高校,近80%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60%的“973”计划项目由高校承担,70%左右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由高校主持完成。可以认为,高校已成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技术创新体系的生力军。

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而言,应该看到,在国家宏观战略引导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正发生极大改变。在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版)已正式颁布,教育部、科技部也于2016年正式颁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将科技成果的定价、处置、收益分配等权力下放给高校,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松绑”。可以说在新形势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大有可为。

快速变化的新形势在给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使高校面临极大的挑战,这种挑战一方面推动了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的转变,高校必须从原先科技管理传统理念和管理方式逐步向创新管理转变,各项科技活动不仅要以知识创造为导向,还要重视知识创新到技术创新的全链条,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所贡献;另一方面推动了能力提升,高校必须对新形势有所准备,在探索适合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同时,尽快建立起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

总的来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目前正处于风口浪尖,机遇与挑战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