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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无形资产逐渐取代有形资产,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要构成要素,为跨国公司的产品与服务提供超额附加价值。研发与创新活动成为跨国公司形成知识产权,赢得无形资产收益的重要基础;各类营销、授权和服务也成为无形资产获得收益的重要手段。跨国公司在利用无形资产的资本属性进行一般牟利活动的同时,将转让定价与无形资产运营结合起来,对于各国财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掠夺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下,相关各方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争夺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财政危机,直接推动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纷纷出台新的法规和举措,强化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监管,以求在国际财政资源当中争取更大的份额。
避税港成为跨国公司开展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重要的中转站。利用在避税港的无形资产控股公司集中无形资产的收益,同时避开高税负国家对无形资产的征税,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务筹划的重要内容。
中国当前已经全面融入世界经济,成为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管理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中国需要在建立包容性的成本分摊机制以打开中国公司参与全球研发的大门同时,积极在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削弱西方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话语霸权,逐步提升本国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的论述和监管能力。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国需要确立促进无形资产研发和积累的税收架构,为本国经济参与全球化竞争和融入知识经济奠定税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