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现金
一、现金的定义和特征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小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库存现金作为货币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
(1)货币性,是指现金具有的货币属性,即它起交易的媒介、价值衡量的尺度、会计记录的货币单位的作用。
(2)通用性,是指现金可以被小企业直接用来支付其各项费用或者偿还其各项债务。
(3)流动性,是指现金的使用一般不受任何约定的限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流动。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货币性资产。
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内部控制
(一)现金管理的内容
现金是小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货币性资产,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保护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对小企业具有重大的意义。小企业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现金结算,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规定了现金的使用范围
用现金支付的款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与其他在银行开户单位的经济往来,除了上述规定的范围,其余全部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规定了现金限额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减少闲置的现金,通常由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定。一般不超过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而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企业,虽可以放宽限额,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出,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如若情况变化,企业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核定。
3.规定了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
(1)企业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现金的内部控制
现金的流动性最强,最容易转化为其他资产,容易发生利用现金进行舞弊、欺诈、挪用,甚至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因此,小企业应加强现金的内部控制。
1.钱账分管制度
钱账分管制度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可从以下方面体现。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等。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即库存现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其特点如下:
(1)明确企业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三、现金的核算
为了序时和详细地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便于检查现金收支活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防止差错,保护现金安全,小企业必须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鉴证后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小企业,应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本科目用以核算小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是资产类科目。借方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小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小企业减少库存现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小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例3-1】 20×3年3月20日,某小企业因日常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提取100000元现金。该小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例3-2】 20×3年4月17日,某小企业将现金120000元存入银行。该小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四、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现金的账实相符和安全完整,除了出纳人员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外,还需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现金清查的方法主要是实地盘点,将现金实存数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将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如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其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有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如为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例3-3】 某小企业20×3年3月31日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短缺2000元,4月5日查明原因,其中500元属于出纳小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另外1500元短缺原因不明。企业处理决定由小李赔偿500元。小李于4月15日缴纳现金赔款。该小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20×3年3月31日,发现现金短缺时,会计处理如下。
(2)20×3年4月5日,查明原因时,会计处理如下。
(3)20×3年4月15日,小李缴纳现金赔款时,会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