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与会计相关的专业证书
本章将带领读者了解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专业证书的情况,介绍国内与基础会计人员相关的专业证书的取得、登记和管理。
作为一项专业技术,会计有基本的从业资格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执业资格证书的考评等。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被大众广泛接受和认同,并与会计人员的工作密切相关的会计专业证书有很多。
1.3.1 会计行业证书介绍
1.国内会计行业证书介绍
目前国内的会计证书基本通过考试取得,具体可分为三个级别。
(1)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证。
(2)通过会计职称证书考试可取的会计师职称,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获取助理会计师证)和中级资格考试(获取中级会计师证)。另外,目前,我国对已取得中级职称的会计人员,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通过评审制来认证高级会计师职称。
(3)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考试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对于上述三类会计证书的报名条件、考试或考评科目内容、证书的注册登记和管理办法等,在后面都将详细介绍。
2.国外会计行业证书介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会计也成为了一种国际化的职业。由于经济的互相渗透和关联,世界范围内企业与企业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为了不同国家的企业能在财务数据上较简便地互通,读懂对方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很多国际性大企业倾向于一起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内容来完成本企业的会计核算。
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广,应运而生的国际性会计行业证书也逐渐被世界各国会计行业认同。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被大众所熟悉,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同,并且可在国内参加考试、属国外认证的会计师资格证书主要有五种。
(1)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认证。
作为国际上最具权威的会计师组织,ACCA被称为“会计师界的金饭碗”,其会员资格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英国立法许可ACCA会员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持有这样的资格,可以直接在欧盟国家执业。
参加ACCA的考试,首先要注册,注册时间的早晚决定了第一次参加考试的时间。在我国,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在校生(顺利通过第一年所有课程的考试)即有注册资格。
ACCA考试科目有十四门,分为三部分,学员必须按科目的先后次序报考,每次最多报考四门。第一、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选择课程每科成绩在合格后可予以保留。第三部分最后三门核心课程须同时报考、同时通过。三门中若只有一门通过,通过的这门成绩也不能保留,三门课均需重考;若三门中有两门通过,且另一门在30~49分之间,则没通过的那门有两次补考机会,只要补考通过,则三门课亦可视为全部通过;不然,三门课均需重考。所有十四门考试必须在学员报名注册后十年内完成。
ACCA所有考试的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内。ACCA规定,免试科目也需要交考试费,目前国内也有相应课程的培训,如果参加培训,每科1200~1400元。
(2)AIA,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
AIA是以英国为基础的国际会计师公会所授予的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是五个受到英国法令承认的专业资格认证实体之一,并且AIA会计专业资格还被认可为公司审计师的专业资格认证。
AIA考试共十六门课程,分为四个阶段。必须在十年内全部通过,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阶段认证书。前十二门每年可考四次,报考不分先后顺序,分别在1、6、7和12月。最后四门考试时间为每年6、12月,必须在前两个阶段全部通过后,才可报考。
AIA对报考者没有特殊的学历要求,由于整个AIA的培训和考试都是纯英文的,因此报考者的英语水平必须过硬才行。国际会计师公会设立免考制度,学员依据规则可申请免考一些科目。如果参加培训的话,目前培训费用为每门1200元左右,另外每门课还需要180元的教材费,考试费每门25英镑,只有通过考试才交。完成全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共需3万元人民币左右。
(3)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格认证。
CGA是国际公认的会计专业资格认证。其会员可在加拿大执业,独立签署审计报告。据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国代表处的介绍,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需评估入学资格,学员凭入学资格评估信申请入学。高中毕业可从初级课程开始修读。
CGA考试期限为六年,六年内学员获得了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通过全部CGA考试,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就可获取CGA资格。
CGA课程分为四个级别和综合考试,共十八门课程。根据规定,会计本科可豁免八至九门课。CGA收费标准比较复杂:报名评估费为每人300元;第一级至专业资格综合考试费每人3400元,专业认可综合性考试(PA1)费每人为5500元。另外,学员入会年费为每年2100元。补考或递延考试费为每次600元。
(4)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认证考试。
CMA是由美国管理会计学会(IMA)建立的专业认证制度,在许多国家和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得到了广泛的承认。
参加管理会计师CMA考试必须先成为IMA会员。在取得会员号后便可申请报名参加CMA考试。考试内容分四科,考试期限为四年。若有任何一个科目未通过,可申请重考,且无需时间间隔,但一年内重考同一科目的次数不可多于三次。
参加CMA考试每年需要一定的会费。考试费用为每个科目120美元。考生如果想重新参加某一个科目的考试,至少要在上一次考试结束90天之后。
(5)ASCPA,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格考试。
ASCPA是澳大利亚最大的会计师组织,在国际上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会员享有审计报告签字权。该资格考试共有十六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可以免考四门,每门课只允许一次补考,每年7月和12月考试两次。
报名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IELTS成绩6分以上。学员可以选择全日制或在职培训两种学习方式,在职培训每门课4200元人民币,总价在7万元左右,补考等费用需要另外计算。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这些洋证书每张适应的国家、教学、考试内容、考试费用及允许重考的次数各有差别,分别适应于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
1.3.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凡从事会计工作(包括收银、出纳、会计等)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各单位不得任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因此要想从事会计行业,就必须参加“会计资格证书”考试,考试合格即可获得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才可以成为会计人员。
1.考试报名的条件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另外,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和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行了很多年,历年来的考试科目稍有不同, 2012年的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共三科。
3.报名时间和负责管理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但管理上实行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各省的报名时间可以有差异,一般由各省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并确定报考时间。
如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网址:http://kuaiji.bjcz.gov.cn),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4.考试费用和考试教材
全国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之间,总计费用在100元左右,报名时一次交付。如北京市2012年的报名费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每人每科收取3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人每次80元,三门总计150元。而浙江省不区分科目,三个科目均为每人每科目35元,三门总计105元。而湖南省的规定却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人每次70元,三门总计150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教材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分别编写,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一般每年都会有所调整。由于考试大纲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考试教材一般为一科目一本,通常会附一本“应试指南”或“历年试题汇编”,教材费用总计约在100元以内。
5.报考手续
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和办理报名手续。如北京市2012年的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到当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报名,在非指定地点报名无效,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
6.成绩公布和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陆续对外公布。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设为60分。
7.资格认定及证书颁发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可从事会计工作。
8.继续教育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1.3.3 会计师职称资格证书
在我国,会计人员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如果想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还可以考取会计师职称证书。
目前国内的会计师职称共三个级次,即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师。其中初级和中级都是通过考试直接获得职称证书的;而高级会计师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要参加高级职称的考试,另一方面还要向本省财政部指定部门递交申请,经评审合格后才能获得高级职称。在本节,我们主要介绍初级和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的内容。
1.考试的组织部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即职称考试,下同)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并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2.考试报名的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列(1)~(4)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前列(1)~(4)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B.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C.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D.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E.取得博士学位。
(7)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前列(1)~(4)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3.考试级别及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了很多年,考试的科目有过几次调整,截至2012年,目前的考试科目具体为:
(1)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4.考试时间
(1)考试日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为10月27、28两天,具体以各年的报考文件为准。
(2)考试时间: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经济法和财务管理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5.考试报名时间
北京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级和中级)的报名信息具体规定为:
通过北京会计网(http://kuaiji.bjcz.gov.cn)的考试专栏了解相关信息,办理网上报名及查询考试证书等与考试相关的事宜。
6.成绩管理
由于初级和中级考试科目数不同,其成绩管理也不同,具体为:
(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7.考试用书和考试费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地点办理征订手续。
8.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盖有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1.3.4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简称CPA(Certified Pub1ic Account),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累计15.5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通过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建立、健全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1.考试报名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注册会计师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与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共五门。
(2)考试范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委员会每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除英文选答题外,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英文选答题采用书写英文解答。
(4)答题时间: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与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3.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1)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工作一般由各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所以各省报名时间会有差别。但一般都安排在当年的4~5月份。报名地点也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
(2)考生一次最多可以报考五门课程。报名时,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5.免试条件
注册会计师考试根据报考人员业务水平的差异,可以有适当的免试科目。
(1)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即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即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2)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
(3)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6.考试用书
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试委员会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统一组织编写,考生在报名时可以直接通过当地财政部门订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委员会一般会在每年的教材发行后根据考生反映的问题再次印发教材答疑。
7.成绩管理
(1)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
(2)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3)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全国考办对当年考试成绩进行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为100元。
(4)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5)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6)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8.证书申请及管理
如前面介绍的那样,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还需要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及管理细节如下:
(1)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应发给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财政部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2)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
(3)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后,将证书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印章,交会计师事务所转发给注册会计师本人。
(4)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
(5)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重新注册后,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变更内容和加盖变更登记印章。对于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需收回后另发新证。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中遇有必要时,应向委托人和有关机关、单位出示证书。证书遗失,应当报告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
(7)注册会计师不再执行业务,应当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因不称职被撤销注册的,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被处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分的,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