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产业成长战略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初创与摸索发展阶段(1953—1978年)

(一)产业发展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和构建完整工业体系的需要,国家集中力量建设第一汽车制造厂(简称一汽)、第二汽车制造厂(以下简称二汽,是现在东风汽车公司的前身)、四川汽车厂和陕西汽车制造厂等载货车整车和一大批相关的零部件企业,由此奠定了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

1956年,一汽建成投产,先后开发生产了“解放”牌CA10型4t中型载货车、2.5t越野车、“东风”牌CA71型轿车和“红旗”牌多种型号的高级轿车。1958年以后,全国企业下放,各个省市纷纷利用汽车配件厂和修理厂仿制和拼装汽车,汽车厂遍地开花,形成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上的第一次热潮,初步形成上海、南京、济南和北京4个小型汽车制造厂和一批零部件企业。它们相继生产了“上海”牌轿车、“跃进”牌NJ130型2.5t载货车、“黄河”牌JN150型8t重型载货车、“北京”牌BJ130型2t轻型载货车和BJ212型轻型越野车等。

到20世纪50年代末,全国汽车制造厂迅速增加到16家,汽车改装厂增加到28家。汽车,尤其是载货车产量迅速增加,达到2万多辆。汽车工业发展的热潮,一方面,丰富了汽车产品品种,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载货车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重复建设的“小而全”生产格局,导致投资的严重分散和浪费,为以后汽车工业的整合发展留下了隐患。

从1965年开始,经过10年时间,1975年二汽建成投产开发生产EQ140型5t中型载货车。它几乎全部由中国人自己设计产品、确定工艺、制造设备和兴建工厂。这标志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在规模和技术研发上迈进了一个新台阶。

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了满足中型载货车的需求,国家先后建设了四川汽车制造厂和陕西汽车制造厂两个大型重型汽车基地和一大批相关零部件企业。进入70年代以后,在全国汽车供不应求和国家再次下放企业到地方的因素推动下,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进入第二个高潮。

到1978年年底,全国汽车产量增加到15万辆,保有量为107万辆,形成了以中型载货车为主体的汽车产品与制造体系,初步满足了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但是,已经远远落后于与中国几乎同时起步的西班牙、韩国、巴西等国家,它们都已经进入百万辆生产国的行列。

由于当时中国孤立于世界之外,汽车工业也同样处于一种封闭环境之中。受制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以战备为主的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指导及地方利益的觉醒,汽车工业陷入一种偏重于载货车的低水平、小规模的重复建设困境。而且,为了战备的需要,根据“分散、靠山和隐蔽”的方针,许多汽车企业都建设在内陆山区,即所谓的“三线”地区。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家实施“调整一线、建设三线”的工业布局,在“三五”计划(1966—1970)的总体部署中,确定汽车工业三线建设以生产中、重型越野汽车为主,重点项目包括建设第二汽车制造厂、四川汽车制造厂和陕西汽车制造厂。这就使得企业分布过于分散,大幅度增大建设成本,后续发展困难。

(二)产业管理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当时中国的汽车工业还没有形成体系,客观上产业管理就等于若干家大型汽车企业的管理,政府部门直接对微观企业的运作实施干预。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根据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将汽车作为一种生产资料,而非消费品来管理,实行统购编销,政府部门直接集中全国的各种资源,考虑社会需求,规划与建设数个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车和轿车生产基地,审批相关的投资项目,决定工厂基础建设和技术发展方案,任免主要企业负责人,确定产品及其生产纲领,筹集和调拨资源,指令分配全部产品。汽车工业或主要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都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计划指令安排组织与落实。

1949年10月,中央重工业部成立。重工业部机器工业局筹备组开始做建设汽车工业的筹备工作。1950年3月27日,重工业部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1952年,第一机械工业部成立,原重工业部汽车工业筹备组归其管理。1953年1月,在汽车工业筹备组基础上组建国家汽车工业管理局,后来改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局(简称汽车局),作为对政务院(国务院前身)负责、管理当时国内所有汽车工业企业的政府机构。汽车局以筹建苏联援助的第一汽车厂为起点,逐步组建了以一汽为核心,包括4个汽车制造厂(南京汽车厂——南汽、北京汽车厂——北汽、上海汽车拖拉机公司——上汽、济南汽车厂——济汽)在内的,国内唯一的汽车实业综合体。国家共投资11亿元,年生产能力6万辆,上马9个车型。

1960年,汽车局改称第一机械工业部六局(也被称为汽车轴承局),对国家和地方投资的汽车和汽车轴承两大类制造企业进行直属管理(涵盖供、产、销、人、财、物的6个业务范围)。响应中央号召,1964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斯的意见的报告》。第一机械工业部以汽车工业为托拉斯试点。凡是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直接办理接收的工厂和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六局的直属工厂、事业单位按管辖范围划归各分公司。在5个汽车制造厂的基础上,组建长春、南京、北京、重庆和上海5个分公司(后来上海未能列入),组织起跨地区、跨部门的专业化协作配套网,突破了小而全、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产业格局。 当时的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是国家对汽车工业实行集中管理的经济组织,是国家统一计划领导下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公司对全国汽车行业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给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信贷指标实行内部调剂;公司统一申请原材料和配套件,并实行定点供应,有权在全行业范围内调剂使用企业的人员和设备;公司统一掌握使用储备更新费和新产品试制、技术措施等费用;公司内部实行分级核算;统一组织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负责企业向国家纳税等。 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下属长春(以第一汽车制造厂为主)、北京(以北京汽车厂为主)、重庆、南京(以南京汽车厂和南京汽车配件厂为主)等分公司,另设轴承制造专业公司、济南和武汉汽车制造总厂、直属西安汽车配件厂、兰州汽车配件厂等。同时还设立汽车研究所、工艺研究所、轴承研究所、工厂设计院、供应公司、销售公司、建设公司等单位。实施跨地区、跨部门界限,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网,以及促进汽车工业发展的改革举措。与此同时,国家经委批准,成立中国汽车工业配件公司,将汽车配件生产安排和分配供应业务全部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管理,原来属于交通部归口管理的全国各地汽车配件(贸易)公司改名为分公司和下属网点,实行人、财、物,全国统一集中管理。1979年,中国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总局。

试办托拉斯的管理体制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阻。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汽车托拉斯”被作为“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证”进行批判,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也在历史上暂时消失了。20世纪70年代,国家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大部分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汽车工业企业只保留了少数几家大型骨干企业仍归中央直属管理。1969年,国家决定将中国汽车工业配件公司下属的各地分公司及其下属网点全部下放回归地方管理,分别隶属于机械、交通、物资等部门。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汽车,而这些定点企业的生产量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而且,汽车的产业价值链非常长,对于地方和部门GDP、税收和就业的增长贡献巨大;再则由于限制进入政策使得汽车产品的利润率非常高,于是在利益驱使下,各地方和一些部门将汽车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或领导的“头号工程”来发展,导致出现多次的汽车热,第一次汽车热,1958年,全国“大跃进”运动开始。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汽车。仅仅几个月,除西藏和宁夏以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有上百个生产厂,生产各类汽车200多种。20世纪60年代,汽车产业通过“关、停、并、转”的结构性整顿,1963年全国共有汽车制造厂18家,改装厂45家。当年生产汽车约2万辆,形成了南京、上海、北京、济南4个较有实力的汽车生产基地。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汽车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为了解决本地区汽车的供需矛盾,在中央倡导的“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等方针推动下,从1969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纷纷以“大会战”形式组织汽车生产。1970—1971年的两年间,各地造车形成一个高潮,全国汽车整车生产点多达100多个。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汽车厂生产点虽几经变动,各地造车的积极性仍然不减。1976年年末,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总数达到1950家,其中整车厂53家,专用车、改装车166家。其中的一些汽车生产点在省市和国家部门的扶植下逐步发展并具一定规模,成为汽车行业的骨干企业。到1980年,全国整车汽车生产厂家有73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档案.2006.)汽车厂遍地开花并自成体系,从而造成了中国汽车工业的“散、乱、差”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