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创与摸索发展阶段(1953—1978年)
(一)产业发展
根据发展国民经济和构建完整工业体系的需要,国家集中力量建设第一汽车制造厂(简称一汽)、第二汽车制造厂(以下简称二汽,是现在东风汽车公司的前身)、四川汽车厂和陕西汽车制造厂等载货车整车和一大批相关的零部件企业,由此奠定了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
1956年,一汽建成投产,先后开发生产了“解放”牌CA10型4t中型载货车、2.5t越野车、“东风”牌CA71型轿车和“红旗”牌多种型号的高级轿车。1958年以后,全国企业下放,各个省市纷纷利用汽车配件厂和修理厂仿制和拼装汽车,汽车厂遍地开花,形成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史上的第一次热潮,初步形成上海、南京、济南和北京4个小型汽车制造厂和一批零部件企业。它们相继生产了“上海”牌轿车、“跃进”牌NJ130型2.5t载货车、“黄河”牌JN150型8t重型载货车、“北京”牌BJ130型2t轻型载货车和BJ212型轻型越野车等。
到20世纪50年代末,全国汽车制造厂迅速增加到16家,汽车改装厂增加到28家。汽车,尤其是载货车产量迅速增加,达到2万多辆。汽车工业发展的热潮,一方面,丰富了汽车产品品种,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载货车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重复建设的“小而全”生产格局,导致投资的严重分散和浪费,为以后汽车工业的整合发展留下了隐患。
从1965年开始,经过10年时间,1975年二汽建成投产开发生产EQ140型5t中型载货车。它几乎全部由中国人自己设计产品、确定工艺、制造设备和兴建工厂。这标志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在规模和技术研发上迈进了一个新台阶。
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了满足中型载货车的需求,国家先后建设了四川汽车制造厂和陕西汽车制造厂两个大型重型汽车基地和一大批相关零部件企业。进入70年代以后,在全国汽车供不应求和国家再次下放企业到地方的因素推动下,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进入第二个高潮。
到1978年年底,全国汽车产量增加到15万辆,保有量为107万辆,形成了以中型载货车为主体的汽车产品与制造体系,初步满足了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但是,已经远远落后于与中国几乎同时起步的西班牙、韩国、巴西等国家,它们都已经进入百万辆生产国的行列。
由于当时中国孤立于世界之外,汽车工业也同样处于一种封闭环境之中。受制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以战备为主的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指导及地方利益的觉醒,汽车工业陷入一种偏重于载货车的低水平、小规模的重复建设困境。而且,为了战备的需要,根据“分散、靠山和隐蔽”的方针,许多汽车企业都建设在内陆山区,即所谓的“三线”地区。这就使得企业分布过于分散,大幅度增大建设成本,后续发展困难。
(二)产业管理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当时中国的汽车工业还没有形成体系,客观上产业管理就等于若干家大型汽车企业的管理,政府部门直接对微观企业的运作实施干预。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根据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将汽车作为一种生产资料,而非消费品来管理,实行统购编销,政府部门直接集中全国的各种资源,考虑社会需求,规划与建设数个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车和轿车生产基地,审批相关的投资项目,决定工厂基础建设和技术发展方案,任免主要企业负责人,确定产品及其生产纲领,筹集和调拨资源,指令分配全部产品。汽车工业或主要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都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计划指令安排组织与落实。
1949年10月,中央重工业部成立。重工业部机器工业局筹备组开始做建设汽车工业的筹备工作。1950年3月27日,重工业部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1952年,第一机械工业部成立,原重工业部汽车工业筹备组归其管理。1953年1月,在汽车工业筹备组基础上组建国家汽车工业管理局,后来改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局(简称汽车局),作为对政务院(国务院前身)负责、管理当时国内所有汽车工业企业的政府机构。汽车局以筹建苏联援助的第一汽车厂为起点,逐步组建了以一汽为核心,包括4个汽车制造厂(南京汽车厂——南汽、北京汽车厂——北汽、上海汽车拖拉机公司——上汽、济南汽车厂——济汽)在内的,国内唯一的汽车实业综合体。国家共投资11亿元,年生产能力6万辆,上马9个车型。
1960年,汽车局改称第一机械工业部六局(也被称为汽车轴承局),对国家和地方投资的汽车和汽车轴承两大类制造企业进行直属管理(涵盖供、产、销、人、财、物的6个业务范围)。响应中央号召,第一机械工业部以汽车工业为托拉斯试点。实施跨地区、跨部门界限,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网,以及促进汽车工业发展的改革举措。与此同时,国家经委批准,成立中国汽车工业配件公司,将汽车配件生产安排和分配供应业务全部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管理,原来属于交通部归口管理的全国各地汽车配件(贸易)公司改名为分公司和下属网点,实行人、财、物,全国统一集中管理。1979年,中国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总局。
试办托拉斯的管理体制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阻。20世纪70年代,国家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大部分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汽车工业企业只保留了少数几家大型骨干企业仍归中央直属管理。1969年,国家决定将中国汽车工业配件公司下属的各地分公司及其下属网点全部下放回归地方管理,分别隶属于机械、交通、物资等部门。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汽车,而这些定点企业的生产量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而且,汽车的产业价值链非常长,对于地方和部门GDP、税收和就业的增长贡献巨大;再则由于限制进入政策使得汽车产品的利润率非常高,于是在利益驱使下,各地方和一些部门将汽车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或领导的“头号工程”来发展,导致出现多次的汽车热,汽车厂遍地开花并自成体系,从而造成了中国汽车工业的“散、乱、差”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