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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初试
初试过程可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招聘主管共同完成。
初试的侧重点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业务部门初试的重点在于从职业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从业能力、可培养性等角度对应聘者进行测试。
(2)人力资源部门初试的重点在于保证面试流程的规范性,要重点审核面试登记表和网上电子简历内容是否一致,组织必要的测试(例如笔试等),必要时及早验证学历的真实性。此外,可重点考察应聘者和企业文化的匹配度,必要时做相关专业化的测试等,为用人部门提供专业化意见。
管理经验分享
对于需要大批量招聘的岗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初试和复试可以集中在复试环节统一安排,这样可提高招聘的效率。
无论用人部门还是人力资源招聘主管,面试官都需要填写《面试初试评价表》,给予相关评价。初试后,人力资源招聘主管需要与待聘岗位的直接主管就面试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初试未通过者由人力资源招聘主管负责通知应聘者初试结果。
《面试初试评价表》如表5-4所示。
表5-4 面试初试评价表
当参加初试的面试官达成一致意见后,备选人员可进入复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