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自己开伙
我上班时间就竭尽力气地干活,也不和别人多说话,见不到易丹她们,我也没有心情理其余的人。师傅说我很深沉,像一个诗人我就笑一笑,说我干活不惜力我也笑笑,尽管有时候我也偷跑出去干点私事,例如给金珠寄封信什么的,寄信的地方离我们所在的工厂比较远,我要向西走一刻钟的路才能够到那里,那条路也颇为不好走,机动车行人自行车车道分的也不怎么明确,很像我们老家的那条小街。邮局附近还有小商店,里面一溜是一个长柜台,摆着的都是我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烟啊,洗发水啊,袜子啊什么的。角落里面还有安全套和卫生巾,我每次经过那里都看一眼,我印象中好像只有药店才卖这种东西。
商店外面还有一个苍蝇长期居住的菜市场,和中国其他的菜市场一样,就是规模小了一点。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挨着菜市场的书店,门脸很小,可是里面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附近的学生,该书店租书同时也卖书,还代卖音像制品,里面人虽然多可是大家都很安静,没有人多说话,靠窗户的录音机里面经常播放流行音乐,弄的很有气氛,我一直都想看看书店老板是个什么人,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书店里面除了一个俗艳的小女孩和一个花枝招展的大妈收银之外,就没有看见像老板的人。我开始还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老板,可是我问过她们,她们都说不是。书店另一边就是理发店,门口总是挂着一大堆刚刚洗完的毛巾,我经常怀疑这里难道每天都用这么多的毛巾么,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经常看见理发的女子和她的助手一个小女孩子正无所事事地坐着闲聊,只能说这个理发店老板比较爱干净。这里有点像一个微型的小镇,我很喜欢。寄完了信我就到书店看书,这里缺少一个酒吧或着咖啡厅类的地方,我想,等我有了足够的钱我要开一个。
一个月就这样很快的过去了,其间收到了金珠的五封来信,其中四封都说还没有找到男朋友,家里边正抓紧给她介绍呢。还说她很想念我云云,我用第一个月的薪水的一半给她买了一套宜而爽的内衣,然后通过邮局寄了过去。不久金珠又给我寄过来一条鳄鱼的皮带。我心中很喜欢,没有实质的爱情,就这样进行精神上的也很好。
现在我想,人们之所以结婚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俗世的生活需要,除了性生活之第一需要外,另外还包括通常的吃喝拉撒睡的各种庸俗需要,说什么精神上空虚啊,什么老了之后要有个伴啊,这也算是其中的一种关于婚姻的说法吧。可是这些不通过结婚也能够达到,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偏要结婚,没有想明白。
扯得远了,我本来要说的是,我们大家都已经厌倦了食堂的伙食,特别是住宿舍的人更加深恶痛绝那些粗制滥造的千篇一律的饭菜,我们都觉得楼道那种恶劣环境里面通过柴油炉烹制出来的菜也很不错,而且还能够省些钱。于是大家决定自己开伙,范建特别赞成这件事,我分析可能是他喝葡萄糖溶液喝腻了,尽管我没有找到小凡考证这件事。
既然要自己开伙,就要制备工具家什,那种混合着柴油味儿的饭菜也未必就一定美味,大家都觉得还是用煤气灶具比较好,我们不能够和那些楼道里面的单身工人一个水准。于是大家集资买了锅碗瓢盆,灶具。
韩峰和易丹因为不住宿就不在我们之列,加上小凡,我们正好四男四女。设立了公积金制度,每个月每个人交五十块钱,放在由白飞雪提供的一只布质钱包里,由白飞雪掌管,等到了钱用光了之后再继续交。做饭的场所就是女生宿舍门口,煤气罐放在屋子里面,灶具放在楼道。这样既保证了煤气罐的安全同时也减少了油烟进入宿舍。这样,日子就开始过起来了。
何长卫和周哲是大厨,轮流做饭,我和范建负责买菜,女孩子们就择菜洗菜切菜。分工还比较明确,没有发生什么意见。
除了有一次,大概是一个雨天,外面下着雨很湿冷,北京这种天气不是很多,因为我记得范建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活象一只水鸭子,大概我的也一样,我们骑车穿着雨衣买菜回来,那些女孩子叽叽喳喳正和周哲聊得火热,丝毫也没有干活的意思,当时我觉得范建也很势力,因为他只和卢瑾比较熟,小凡因为给他提供葡萄糖她大概不敢得罪,白飞雪和林晓红因为有几分姿色他又不好意思说什么,所以他只对卢瑾说,让卢瑾不要再聊天了,赶快到水房洗菜。当时卢瑾正拿着周哲的吉他学习弹奏,已经能够弹得很像模像样了。
我本来认为卢瑾一定会给范建这个面子,因为她平日里很喜欢范建的那套贫苦生活概述,然后乖乖到水房洗菜,可是这次出乎我的意料,看来我也不是一个全能的先知。卢瑾听了范建这话后开始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接着一阵沉默,象火山喷发前的那种寂静,然后她脸色阴沉地放下了吉他,看了一眼范建,沉静地但是很有力度地说了一句,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然后起身摔门而去,说不吃了。然后回了自己的宿舍,她和小凡在另一个房间。
这真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也出乎我的意料,卢瑾原来是这么个性的一个人。我隐约间好象有点欣赏她,觉得这个范建实在应该有这样的一个人来教训一下,我幸灾乐祸地看着范建诧异的眼神,就像一个驯兽员,以为已经把一头狮子驯服,没想到在关建的演出时候被这狮子咬了一口一样。大家可能都有点出乎意料。
范建的情况记不清楚了,可是我记得是林晓红她们做好了饭去叫卢瑾吃,她仍旧坚持说不吃了,包括我在内的这些人第一次来到卢瑾所在的宿舍,小凡也因此有点受宠若惊,这间宿舍布置和方才做饭那间气氛颇不一样,尽管也一样破败简陋,可是经过了卢瑾的手,可以断定一定是她而不是小凡。就变得很有一种古怪的感觉,那墙上挂着她自己用隶书题写的书法“闻鸡起舞 跃马争春”,有几分味道,尽管笔力尽是模仿的痕迹。一张老旧破损残缺不全的书桌上面书脊向外码着整齐的一列书,我抽出其中的一本白皮书,竟然是卢瑾自己打印的诗集。里面有现代诗十七首,我并没有数,我还不至于傻到那种地步,因为封面上写着这白皮书的名字就叫《新诗十七首》,我翻了翻那些诗,忽然觉得自己以前的判断也有偏颇,卢瑾怎么会喜欢上范建呢,一定不是这样。我想。
当时大家都劝说叫范建给卢瑾道个歉把事情解决,可是这个范建就是不道歉,犟得像一头驴一样,他非要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可道歉的。我忽然又觉得卢瑾和范建在性格上也是不合适的,怎么可能呢。结果当然不了了之,卢瑾也没有挨饿,因为大家都来叫她吃饭,可算是给足了面子。
可是从这次事件之后,卢瑾和范建之间就变得不再自然,卢瑾也不再听范建的那些控诉了,当然范建也不会再说。
后面没有再因为这些问题发生什么事情,只是后来这伙人越来越少,最后不得已解散了,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