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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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Is This Book for You? 清教徒的罪与罚——“最经典英语文库”第四辑之《红字》导读

姜楠

红色——这种在中国人眼里象征热闹喜庆的颜色,则被清教徒赋予了罪恶的含义。

提到清教徒,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反对陈规陋习的卫道士、倡导宗教改革的实干家、坚持真理梦想的新教徒。在改革遭到传统权威的镇压后,他们横渡大西洋,来到美洲,依据上帝的召唤与心中的蓝图,建起了一片“新英格兰”理想国。除上述此优点外,清教徒既不矜功自伐,也不放纵恣肆,过着一种清心寡欲的生活。他们反对奢侈浪费,有的甚至反对一切形式的娱乐活动,连圣诞节都免了。

霍桑(1804-1864)就是纯正的清教徒后裔。祖上曾在新殖民地官居要职,其本人也曾在税关供职。清教徒的传统,给了霍桑家族显赫的荣耀,也给予霍桑本人难以抹去的羞惭。这种心理促成了《红字》的诞生,并贯穿本书始终。

《红字》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事件,篇幅不长,内容可一言以蔽之:赫斯特·普林以有夫之妇的身份与他人相爱,诞下女儿,被判为罪人,并须终生佩戴标志通奸的红字“A”(Adultery“通奸”之意)于胸前。

虽然赫斯特坚决不供出孩子的生父为何人,但其精于揣摩人心的丈夫却嗅出牧师丁美斯戴尔的异常,从此,她丈夫化名为齐林沃思,接近并伺机报复牧师。小说的最后,丁美斯戴尔不堪良心折磨,终于道明真相,死在赫斯特怀中,而齐林沃思不久也忧闷而死。

婚外情即便在自诩文明和法制的现代人看来,纵然算不上“罪”,也是种“过”,何况在故事发生的17世纪美国的马萨诸塞新殖民地,清教徒会公开惩罚婚外性行为。霍桑选中这一题材来写,并且赋予其厚重内涵,正是要抒发对清教徒自以为是的教义的不满,以及藉此提出对祖辈武断判决惩处“婚外性行为”所谓“犯罪行为”的异议。

霍桑一开场就将赫斯特逼入了绝境——佩戴耻辱的红字“A”,并在刑台上曝晒三小时。这种经过总督和受人尊敬的牧师讨论后一致同意的“仁慈”的处罚,已经断绝了她为人的尊严与机会,使之置于无力反驳也无从解释的境地。此后,赫斯特虽然活着,却是人格缺失的残废。她呈现给世界的,则是一副不容侵犯的傲然态度。这虽表明她内心深处拒不认罪,但其身其心,都已被烙上了“罪妇”的印记,永无洗清的可能。她唯一的机会,就是用善行获得人们的认可,打消社会的敌意。在这样努力的过程中,赫斯特觉醒了,所以她愈加悲哀。如果说,从前的不幸来自于她不该开始的婚姻,后期的不幸,则来自于孤独——举世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她独特的经历,赋予了她超越时代的思想与要求——人格独立与妇女解放。一个社会对待女性的态度,反映了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社会女性的追求,则说明了这个社会普遍的追求。不幸的是,在书中描绘的清教徒社会里,这二者不约而同地让人失望了。

思考着的赫斯特看清了这一社会痼疾,同时也看清了这是一项希望渺茫的使命。于是,她把思维运用到另一项她认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任务上——拯救爱人丁美斯戴尔牧师。至此,书中二位主人公的对比——赫斯特的责任和勇气与丁美斯戴尔的软弱和神经质,达到空前鲜明的程度。

霍桑并不吝惜直接的批判与表态,但强烈的对比,更能激起读者共鸣,霍桑深谙此道。“罪妇”赫斯特与世无争的态度,与清教徒牧师们耽于享乐的对比;赫斯特对不断加深自己痛苦的同胞付出的怜悯和引发的思考,与社会对她们的隔离与好奇之间的对比,让人嗅到清教徒社会的陈腐,朽木不可雕,枯枝难为依。而小珍珠与生俱来的天真灵动,与社会歧视带来的怪癖暴戾之间的对比,更硬生生地验证了:在心智初开的世代,人们不是无法原谅罪犯,只是更喜欢站在审判者的高度。

《红字》另一伟大之处,在于它开创了心理分析小说的先河。霍桑不吝笔墨地进行了大段的心理分析,并通过环境描写与气氛渲染,或烘托人物性格,或阐明环境给人物心理带来的压力。尤其是丁美斯戴尔和齐林沃思之间你来我往的试探与防御,活像在打太极,一招一式步步紧逼,却都完美契合,读者似乎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丁美斯戴尔紧张的呼吸,看到齐林沃思魔鬼式的微笑。

《红字》为霍桑赢得了极高的文学地位。爱伦坡称其作品“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唯有最高级别的天才方能驾驭的艺术”。所谓经典,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能够穿越时空感染读者,并催生更多的经典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