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7年春,我评估了自己的人生。我已经把一个孩子健康地带到了世上,让她生活在一个有教养的温馨家庭的庇护之下。我已经从师范学院辍了学,继续走下去所需的自制力、生活重心和钱,我哪一样也没有。我在费城的一家课本工厂里,干着一份法定最低工资的临时工。
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考虑接下来要去哪儿,和到了那儿之后要干什么。我坚守着成为艺术家的希望,不过我也知道自己绝对上不起艺术学院,而且必须先讨生计。没有什么能让我留在家里,我既看不到希望,也没有群体归属感。父母为我们营造的成长环境充满了虔诚的对话、怜悯和民权,可南泽西的乡村却普遍不待见艺术家。我的几个朋友已经搬到纽约写诗、学艺术去了,这让我倍感孤独。
我在阿蒂尔·兰波的诗中找到了慰藉,我邂逅他,还是十六岁时在费城一个公车站对面的书摊上。在《彩图集》的封面上,我与他高傲的目光相遇。他那种不恭的才情点燃了我,我就像对待一位同胞、亲戚,甚至是秘密情人那样地接纳了他。我连九十九美分也掏不出来,直接把书揣走了。
兰波掌握着一串神秘语言的钥匙,那种语言我无法完全破译,却读得如饥似渴。我对他的单恋,像我经历过的所有事情一样真实。在工厂里,我跟一群残酷又现实的文盲女性一起工作,因为他而不断受到骚扰。就因为读着一本外文书,我被怀疑为共产党员。她们在厕所里威胁我,逼我贬斥他。我就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强压着怒火,我写作和做梦都是为了他,他成了我的大天使,带我远离工厂生活的单调和恐怖。他用双手凿刻了一部令我持守的天国指南,对他的了解使我的步伐增添了一分神气,这也是不可能被剥夺的。我把我抄写的《彩图集》扔进一只格子呢旅行箱,我们要一起逃走了。
我有我的打算,我要去找在布鲁克林普拉特艺术学院念书的朋友们。我认定只要置身于他们的环境,我就能从他们身上学习。六月底,我从课本工厂下岗了,我把这看作一个出发的信号。在南泽西就业很难,我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设在皮特曼的印刷厂和卡姆登的金宝汤公司的求职名单上都挂了号,但这两份工作,想起哪一个来都令我作呕。我的钱还够买一张单程车票的,我打算把城里的书店都逛遍,这对我来说似乎才是理想的工作。做过女招待的母亲,给了我一双白色平底鞋和一身简单包裹着的新工作服。
“你永远也当不成女招待,”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会支持你。”这就是她表示支持的方式。
那是七月三日,星期一的早晨。我策划了一场泪眼婆娑的道别,徒步走到伍德伯里,搭百老汇巴士前往费城。我途经深爱的卡姆登,向一度繁荣、如今却显得悲情的沃尔特·惠特曼酒店恭敬地点点头。遗弃这座挣扎中的城市,让我感到一阵剧痛,但那里确实没有我的饭吃。他们正在关闭大造船厂,很快大家就都要重新找工作了。
我从市场街出发,到Nedick's快餐店稍作停留。我向点唱机里丢了两毛五分的硬币,点了尼娜·西蒙的双面唱片,又要了告别的甜甜圈和咖啡。我走过菲尔贝特街,到了这些年里始终萦绕脑际的那个书摊对面的巴士总站。我在以前偷过兰波诗集的地方停了下来,那个位置上换成了一本破旧不堪的《左岸之恋》,里面是颗粒感的五〇年代末巴黎夜生活的黑白摄影。那美丽的瓦莉·迈尔斯,她野性的头发和化了烟熏妆的眼睛,她在拉丁居民区跳舞的样子,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没有偷走那本画册,而是把她的样子印在了心里。
自我上次出行后,到纽约的车票价格几乎翻了倍,这对我的打击实在不小,我买不起车票了。我钻进一个电话亭去思考,这是一个真人版的克拉尔·肯特时刻。我曾考虑过给妹妹打电话,我也知道如果就这么回家很丢人,然而就在电话机下面的隔板上,在那本厚厚的黄页上,躺着一只白色的女式手包,里面有一个盒式项链吊坠和三十二美元,几乎赶上我之前一个礼拜的工资了。
我明知这样不对却还是拿走了那些钱,但我把手包留在了售票处,希望它的主人至少能找回项链吊坠。吊坠里并没有任何主人身份的信息,如同这些年来我多次在心里所做的,我只能向这位不知名的施主道谢。是她给了我这最后的一点鼓舞,一个贼的幸运符。就像有命运之手在推着我前进,我接受了来自那只白色小包的资助。
二十岁的我登上了巴士。我穿着工装裤、黑色高领衫和在卡姆登买的那件灰色旧雨衣。红黄相间的格子呢小旅行箱里,装着一些绘图铅笔、一个笔记本、《彩图集》、几件衣服和一些弟弟妹妹的照片。我这人迷信,今天是星期一,我出生在星期一。今天是去纽约城的好日子。没有人期待我的到来,一切又都在期待我。
我毫不耽搁地坐上了从港务局到杰伊街和区公所的地铁,然后到了霍伊特—舍默霍恩站和德卡伯大道。这是个晴朗的下午,我希望朋友们能收留我,直到我找到自己的地方。我找到地址上的那幢褐色砂石公寓楼,可他们已经搬走了。新房客很客气,他朝楼尾部的一个房间指了指,说他的室友或许知道他们的新住址。
我走进那个房间。在一张样式简单的铁床上,有个男孩正在睡觉。他又白又瘦,一头深色的乱发,光着膀子,脖子上戴着几串珠子。我站在那里。他睁开了眼睛,冲我微笑。
听说了我的困难后,他一下坐了起来,穿上他的条带凉拖鞋和白色T恤,示意我跟他走。
我看着走在前头的他,步态轻盈地领着路,腿稍有点罗圈。我注意到他的手,他用手指轻敲着大腿。像他这样的人我可从没见过。他把我带到了克林顿大道上的另一幢褐色砂石楼前,微笑着,向我行了一个小小的告别礼,然后转身离去。
一天慢慢过去。我等待着我的朋友,他们没有回来。那一晚,无处可去的我就睡在了他们的红色门廊里。再醒来时,已经是独立日了,我的第一次离家远行就这样相伴以熟悉的游行、退伍老兵野餐和焰火表演。我闻到了空气中的那种躁动不安。成群的孩子扔着鞭炮,在我脚边炸响。接下来的几周,我都将像这天一样度过,寻找同类、栖身之所,以及那最紧迫的一份工作。想找到一个富于同情心的学生,夏天似乎不是时候。没有哪个人愿意向我伸出援手。人人都在奋斗,而我,这只乡下老鼠,只是一个尴尬的存在。我最终回到了城区,睡在中央公园里离“疯帽子”雕塑不远的地方。
在第五大道沿途的商店和书店里,我都留下了求职信息。我常会在一家大酒店跟前驻足,像一个外国观察员,旁观着特权阶层的普鲁斯特式生活,看阔气的黑色轿车开进开出,后座上还有棕金相间的精美花纹。这是生活的另一面。巴黎剧院和广场大酒店之间还有四轮马车可乘。我在被丢弃的报纸上查看当晚的娱乐信息,在大都会歌剧院对面看着人群入场,感受着他们的期盼。纽约是一个真正的城市,狡猾而性感。我被一小群两颊绯红的年轻水手轻轻推搡着,他们是去第四十二街找刺激的,那儿有成排的限制级影院、花里胡哨的女人、闪闪发光的纪念品商店和热狗摊。我在电影院大堂里徘徊,透过格兰特生鲜酒吧气派的窗户,端详着里面那些穿黑衣的男人敏捷地舀起一摞摞的生蚝。
摩天楼都很漂亮,看上去不只是公司的外壳。它们是傲慢而博爱的美国精神的纪念碑。每一段弧线都精神焕发,让人感受到它不断变化的历史。在工匠和建筑师的一砖一瓦下,旧世界与新世界比肩而立。
我花了几个小时从这个公园走到那个公园。在华盛顿广场,仍能感受到作家亨利·詹姆斯和他笔下人物的气息。一迈进那座白色拱门,迎接你的就是手鼓和木吉他、抗议歌手、政治辩论、行动主义者的传单和被年轻人挑战的老棋手。这种开放的氛围是我不曾体验过的,一种无意勉强任何人的单纯的自由。
我又累又饿,带着仅有的那点家当流浪,像季节工人一样把东西裹在衣服里做成一个包袱,就差用棍子挑着走了——我把旅行箱存在了布鲁克林。这是个星期日,我给自己放了一天假,没去找工作。直到天亮,我已经把科尼岛走了一个来回,一有机会就闭会儿眼。我在华盛顿广场站下了F列车,沿着第六大道走,在休斯敦街附近,我停下来看男孩们打篮球,也就是在那儿,我遇到了“圣徒”,我的指引者,一个黑皮肤的切罗基人,一只脚站在街上、一只脚踏在银河里的人。他不期而至,就像一个流浪者有时会遇到另一个流浪者那样。
我迅速地注意到了他,里里外外,觉得他还不赖。尽管我一般不跟陌生人说话,和他倒挺自然就聊了起来。
“嘿,姐们儿,什么情况?”
“你是问在地球还是宇宙啊?”
他大笑着:“行啊你!”
他仰头看天的时候,我打量着他。他的样子像吉米·亨德里克斯,挺高,挺瘦,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就是穿得破了点。这个人不造成任何威胁,没有性暗示,不提生理层面,除了最基本的需求。
“你饿吗?”
“嗯。”
“那来吧。”
咖啡店一条街刚刚苏醒。他在麦克杜格尔街上的好几个地方停下来,向正准备开门营业的伙计打招呼,而我站在几英尺开外。“嘿,‘圣徒’。”他们会这样叫他,然后他会顺嘴一问:“有吃的给我吗?”
厨师们跟他很熟了,把吃的装在棕色纸袋里送给他。他以自己从中西部到金星的旅行轶事作为回报。我们走到公园里,找张长椅坐下,分享着他的收获:几条头天的面包,还有一棵生菜。他教我把生菜最外面的几层叶子剥掉,然后他把面包一掰两半。有的菜叶子还是脆的。
“生菜里有水分,”他说,“面包能解饿。”
我们把最好的菜叶摞在面包上,开心地吃了起来。
“好一顿监狱早餐啊。”我说。
“是啊,不过咱们可是自由的。”
这真是一语中的。他在草地上睡了一会儿,我只是安静地坐着,一点也不害怕。他醒了以后,我们四处寻觅,总算找到了一块没长草的地方。他用一根小棍画了一幅天体图,给我讲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然后又讲了人体内的小宇宙。
“听明白了吗?”
“这是常识啦。”我说。
他笑了很久。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过着这种默契的日常生活。到了晚上我们就各奔东西。我会目送他溜达着走远。他经常光着脚走,把一双凉鞋搭在肩膀上。令我赞叹的是,怎么会有人,哪怕是在夏天,能有这样的勇气无声地在城市里赤足徜徉。
我们会各自寻找地方睡觉,也从来不说自己睡在哪儿。早上,我会在公园里找到他,我们四处去跑,像他所说的,“获得生命所需”。我们能吃到填馅面包和芹菜。第三天,我在公园的草地上发现了两枚嵌在土里的两毛五硬币。我们到韦弗利餐厅喝了咖啡,吃了抹果酱的烤面包片,还分享了一个鸡蛋。五毛钱在1967年还真值钱呢。
这天下午,他又花很长时间给我重述了一遍关于人和宇宙的事情。尽管他看上去不如平时专注,却似乎很满足有我这样的一个学生。金星,他告诉我,远不止一颗星那么简单。“我在等着回家。”他说。
真是美好的一天,我们坐在草地上。我猜我是打了瞌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地上留着一截他在人行道上画画用的红色粉笔。我把它装进兜里,自己走了。第二天,我有一搭没一搭地等他回来,他再没有露面,而我继续前进所需的东西,他都已经给了我。
我没有难过,因为每当想到他,我都会微笑。我想象他跳上了一节货车车厢,驶向他所信仰的那个星球,以爱之女神来命名的星球。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我猜,是因为我俩都在七月天里穿着长大衣,出于《波希米亚人》中的那种兄弟情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