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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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思想(以下简称“习近平反腐败思想”)是这一伟大实践的理论结晶。

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毛泽东反腐败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新要求,围绕“为什么必须反腐败、谁来领导反腐败、依靠谁反腐败、怎样推进反腐败”这个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了具有21世纪新时代特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特点的反腐败理论——习近平反腐败思想,把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习近平反腐败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反腐败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所在。

(一)习近平反腐败思想是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以回答“为什么必须反腐败”作为逻辑起点,并把这一思想贯穿始终

在2015年1月13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党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其实,他对这个问题早就作出明确回答。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刚当选为总书记的习近平提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必须反腐败”,根本原因是腐败问题严重了会“亡党亡国”;要不想“亡党亡国”,就非坚定不移反腐败不可。引申开来,反腐败斗争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救亡”。讲到救亡,中国人会想到80多年前的抗日救亡。那时,如果不坚决抗日,就会亡国灭种。今天,如果不坚决反腐败,任由腐败分子恣意妄为,执政党的地位、共和国的生存、人民的幸福就会化为乌有,就会“亡党亡国”,同不抗日的后果没有什么不同。这样说,当然不是危言耸听。

看看现实吧。改革开放不久,腐败这股歪风就“来得很猛”。尽管党一直开展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尚未有效遏制”。“现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频发。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1]从党的十八大后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上到“国家级”官员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腐败案件,下到基层干部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和房产手续68套,足以说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从严峻性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这比“独狼式”腐败危害要大得多;从复杂性讲,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腐败和体制内腐败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任何一个具有政治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到,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这种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任其发展下去,怎么可能不“亡党亡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2]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夏朝,亡于夏桀的“荒淫无度,暴虐无道”,腐败成性。第二个统一的王朝商朝,亡于纣王的腐败。历朝历代就如此这般地“亡”了下去,一直到最后一个清王朝。“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数千年的政权兴亡史一再昭示,尽管腐败不是像当年日本侵略者那样明火执仗、烧杀淫掠,但其后果别无二致。正是基于对人类政权更迭史、兴亡史的深刻认识,基于对现实腐败严重性、复杂性及其发展趋势的正确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才大声疾呼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防止“亡党亡国”,并把这一观点体现在反腐败斗争全过程中,成为贯穿习近平反腐败思想的一条红线。

我们共产党人不是为了反腐败而反腐败,而是为了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反腐败。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毫不动摇反对腐败。反腐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

(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谁来领导反腐败?这是反腐败斗争成败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一贯强调,在我国,对反腐败斗争领导的重任,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这是因为,第一,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唯一执政党。第二,从党的性质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第三,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要求看,它是关系国家盛衰兴亡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在既有科学理论指导又有强大政治力量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这项系统工程。第四,从实践看,党对执政条件下领导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显著的。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立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败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使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有的人在这个问题上讳莫如深、语焉不详,甚至搞包装,没有前提地搞党政分开,结果弱化了党的领导,削弱了党的建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没有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中华民族将是一盘散沙,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反腐败就会走上邪路、弯路、退路。

当腐败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的时候,执政党的态度、决心、勇气如何,往往是决定反腐败斗争胜负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与腐败作斗争,个人生死,个人毁誉,无所谓。既然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他提出,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败[3]。执政党和党的领袖有了这样的态度、决心、勇气,就有了克腐败而制胜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必须全党动手,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但首要的是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往,虽然也说党领导反腐败,但因为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致使有些党委把反腐败的责任推给了纪委,自己“闪开了”。这种做法非常不利于反腐败斗争。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党委推到领导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明确提出,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尽到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习近平还提出,各级党委书记要尽到反腐败“第一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践证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是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反腐败工作的整个链条,对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由于坚持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全方位领导,才有效坚持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立场不动摇,“打虎”“拍蝇”“猎狐”成效显著;坚持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努力营造和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惩治和预防腐败取得了巨大成效。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大的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纪律处分153.7万人。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有43人,中央纪委委员有9人。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共292人,几乎都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绝大多数都有政治问题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问题。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3万多人。纪律处分乡科级干部24.6万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27.8万人。努力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共追回外逃人员3453名、追赃95.1亿元,“百名红通人员”一半以上落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面对新形势下的反腐败斗争,必须继续加强党的领导。新的历史起点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三)始终依靠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反腐败,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依靠谁反腐败,是影响反腐败斗争成败的主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全部活动之中。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反腐败斗争就没有动力。

在我国,依靠人民群众反腐败,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以人民监督方式实现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监督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加强人大监督,就必须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加强对一切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监察工作、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第二,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第三,加强社会监督。这是人民监督具体、生动的体现,主要包括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两种形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第四,形成对权力监督的强大社会网络。要广泛疏通监督途径,运用适宜的监督方式。各监督主体在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基础上,大力协同,互相补充和帮助,努力形成监督合力,才能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网上监督、网上举报勃然兴起,成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重要途径。为了继续发挥人民群众反腐败主力军的作用,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反腐败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外交和人民银行等专门机关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的一个亮点,是海外追逃追赃。这项工作,就是多个部门在党中央领导下协同作战的生动体现。

在诸多机关和部门的反腐败工作中,纪委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在监督方面,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保证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畅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各级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党内监督的任务,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在执纪方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坚决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通过严格执纪和把握政策,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在问责方面,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纪委坚持问责利剑高高举起、坚决落下,绝不将其概念化、形式化、随意化;坚持做到问责覆盖各级党组织,重点瞄准“关键少数”,没有任何人可以搞特殊;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责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连坐问责”“终身问责”,切实杜绝“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的现象;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肃处理,压实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在反腐败战略方面,坚持顶层设计,以惩治求突破,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目标,统筹推进惩防并举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这些工程,不仅需要正确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组织机构,更需要构建科学的反腐败战略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4]在总的工作原则上,“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5]。

在反腐败战略目标上,习近平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治是预防的前提,要以“惩治”破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6],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求首先营造出“不敢腐”的政治氛围。惩治到位,预防才有效。深化制度改革和创新,打造“不能腐”的机制。重在选对人、用好人,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创造“不想腐”的条件。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使党员干部做到“不想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证明,习近平关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完全符合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是指引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

(五)在反腐败策略方面,坚持务实、灵活、管用的原则,突出重点,以上率下,务求实效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反腐败斗争成败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基本策略,是习近平反腐败思想的重要闪光点。概括地说,一是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和关键,点准穴位,打准靶子;二是从中央做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三是见事见人,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不搞形式、不放空炮;四是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五是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形成严的标准和氛围;六是驰而不息,一环扣一环抓,不间断抓,努力形成长效机制。[7]

在实施反腐败策略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四个统一”:一是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四是要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既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又加强管理监督,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好局面。

根据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重点是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国家监督。

首先,完善党内监督的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其中,对反腐败具有重大意义的法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

其次,建立国家监察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国家监察制度顶层设计和重大政治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助于建立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依此,2018年3月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其一,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它依据宪法规定,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充分的法理支撑。监察法分为9章共69条,明确了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也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权限,规范了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其二,监察法是公权力监督利器。它明确监察机关将对6类对象进行监察,这6类对象涵盖我国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现了监察全覆盖。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保证监察机关能够有效履行监察职能。监察法的制定,国家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纪委与监委的合署办公,表明习近平倡导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反腐败机制已经建立起来。这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再次,实践中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监督体系的目的是实现有效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多方面加强监督,成效巨大。一是巡视监督。中央开展了12轮巡视,共巡视了277个党组织。通过巡视,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党纪国法。如今,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强,震慑越来越大,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二是派驻监督。设立了47家派驻中央一级党和国家部委纪检组,监督139家中央单位党组织,实现了中央纪委派驻监督的全覆盖。三是内部监督。各个党组织加强了内部监督。纪委成立内部监督室,查办案件,揪出内鬼,清理门户。四是推进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进一步融合,织密了监督的天罗地网,使腐败分子难以逃脱。

(六)在反腐败基础工作方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推进反腐败斗争需要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作出努力,但重要的是抓好基础工作,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近平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8],“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9]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反腐败斗争的角度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最重视的,是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党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所有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的领导干部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10]“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11]。推进反腐败斗争为什么一定要抓作风建设?因为腐败是作风不正的极端表现形式,解决不正之风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12]

关于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13]他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都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员干部做到了守纪律讲规矩,就能有效远离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坚持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内政治生活的总方针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只有通过这个总方针,才能达到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习近平反腐败思想博大精深,是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以上内容,不足以全面概括,但它是其精髓与要义所在。只要全党和全国人民深入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反腐败思想,就一定能把反腐败斗争的路子走正、走好,一路前行,一路收获,实现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