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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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颁奖仪式

今天早上,我带着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醒来。起先我还莫名所以,但后来记起来了。今天要举行典礼。

旭日东升,屋内已是暖融融的了。阳光透过网眼窗帘照进来,衬托出悬浮于空气中的尘埃。我身上的睡袍有些潮湿,那是因为奋力赶走梦魇而出汗造成的。我的头昏沉沉的,像一桶糨糊。我挣扎着从乱糟糟的床上爬起来,强迫自己开始起床后的例行公事——目的是要使自己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正常而体面。夜里睡梦中被鬼怪吓得竖起来的头发必须梳平;发呆的眼睛必须洗得炯炯有神。牙齿则必须刷得洁白如玉——天知道我睡梦中啃什么骨头来着。

于是,我步入淋浴间,像米拉强制的那样,一面抓紧把手,一面小心手中的肥皂别掉下来:我害怕滑倒。此外,还必须冲洗身体,冲掉皮肤上留下的夜晚的气味。我怀疑身上有一种自己再也觉察不出的气味——一种陈肉和恶尿的臭味。

我浴后擦干身体,又涂液抹粉,仿佛在处理某种发霉的东西。这样,我才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不过,我仍感到头重脚轻,或者说感到自己似乎要掉下悬崖。我每跨出一步,总要试探性地踩下去,好像脚下的地板会塌下去似的,只有地板表面的某种张力在支撑着我。

穿上衣服,我的感觉好多了。不穿这些脚手架似的衣服,我就感觉不自在。(可我真正的衣服哪儿去了?这些没样子的花衣服和奇形怪状的鞋子一定是别人穿的。然而,它们却是我的;更糟糕的是,它们现在对我还很合适。)

接着就要下楼去。我非常害怕从楼梯上摔下去——害怕折断脖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身上的内衣暴露无遗,等别人发现时我已经腐烂成一摊脓水。多么难看的死法!于是,我一步一步,紧抓扶手,小心翼翼地走下楼去;然后沿着客厅来到厨房,左手的指头在我路过的墙上留下一道道猫须般的痕迹。(我大致还能看见东西,我还能走路。感谢主赐给我们的小恩惠吧,瑞妮会说。我们为什么要感谢?劳拉曾经问道。主的恩惠为什么这样小?)

我不想吃早餐。于是,我喝了一杯水,余下的时间就在坐立不安中度过。到了九点半,沃尔特开车来接我。“天气太热了吧?”他总是这样开口打招呼。冬天,他就把那个“热”字改为“冷”字,而春秋两季则分别用“湿”和“干”来替代。

“今天你怎么样,沃尔特?”我像以往那样问候他。

“平安无事。”他也像以往那样回答我。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我说道。他以自己的方式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道浅浅的皱纹,就像干裂的淤泥。他为我打开车门,把我安顿在乘客座位上。“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吗?”他说,“系好安全带,否则我会被抓的。”他说“系好安全带”就像是在说笑话;他年龄也不小了,过去有许多无忧无虑的日子值得回味。他年轻时开车想必是一个胳膊肘搁在车窗外,一只手放在身旁女友的膝上。令人吃惊的是,此刻闪现在我脑海中的这个女友竟然是米拉。

他小心地将车倒出停车的路缘,默默地开上了路。沃尔特身材魁梧,方方正正的就像一根方形基柱;他的脖子看上去不像脖子,倒像是多出的一个肩膀。他身上散发出一种并不讨厌的破靴子和汽油的混合气味。从他的格子衬衫和棒球帽来看,他不打算参加毕业典礼。他从来不看书,这一点倒使我们俩相处更加自在。对他来说,他只知道劳拉是我的妹妹,而她的死是个遗憾,仅此而已。

我应该嫁一个像沃尔特这样的男人。握着他的手感觉真好。

不,我不该嫁给任何人。这样能省去许多麻烦。

沃尔特在中学门口停了车。学校的建筑是战后的时髦样式,已有五十年的历史,但对我来说还是新的。我不习惯这种平平的、毫无生气的房子,整个看上去就像一个大纸板箱。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一群群地走过人行道,穿过草坪,拥进了学校大门。他们穿的衣服都是各种夏天的色彩。米拉在等我们,站在台阶上向我们打招呼。她穿着印有大朵红玫瑰的白色裙子。其实,这样的大屁股女人不该穿大花的衣服。还有,她系的腰带也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她把自己的灰头发烫成卷,仿佛英国律师戴的那种假发套。

“你迟到了,”她对沃尔特说道。

“不是我迟到了,”他回答说,“而是大家来早了。再说,也没有必要让她坐着干等吧。”他们习惯于用第三人称来称呼我,好像我是个孩子或一个宠物似的。

沃尔特将我的胳膊递给了米拉,于是我们一起上了门前的台阶,就像“三人绑腿赛跑”一样。我感到,米拉扶着我一定觉得我像是一根粘着粥、滑腻腻的易碎的骨头。我本应拿上我的拐杖,可是我又不能拄着它到台上去;肯定有人会被它绊倒的。

米拉把我带到台后,问我是否要去洗手间——她总是记着这事——然后就让我坐在化妆间里。“你就坐在这里等,”她说道。接着,她就颠着屁股匆忙跑开了;她要确保一切无误。

化妆镜四周有一圈小圆灯,犹如剧院中的一样。灯光能使你在镜子中的形象更动人,但我却没有这样的感觉:我看上去病病歪歪的,皮肤苍白,就像是水中浸泡过的肉。是自己吓自己,还是真的病了?我自己都无法确定。

我找出自己的梳子,马虎地在头顶上划了几下。米拉老是吓唬我,要带我去她所谓的“美容院”的女理发师那里做头发。这个发廊的正式名字叫“发港”,男女头发都做。不过,我总是拒绝。至少我能保留自己的发式,虽然头发根根向上卷曲。头发下面可以看到几处头皮,颜色像淡红的耗子爪。如果被大风一吹,头发就会像蒲公英的绒毛般地散开,露出头皮上的点点发根。

米拉给我留下一块她专为校友茶会制作的巧克力蛋糕,以及一个带有旋盖的杯子——里面是她自己的“炮台苦水”咖啡。我既不能喝又不能吃,可上帝为何还要造厕所?我留下了几片蛋糕屑,表示吃过了。

米拉风风火火地奔进了化妆间,把我从椅子中抱出来,拉着我朝前走。一路上我与校长握了手;他对我能参加这次典礼表示高兴。接着,我被引见给副校长、校友会主席、英语科的主任——一位身穿裤装的女士、青年商会的代表,以及议会的本地议员。除了以前理查德从政的时候,我还从未在同一场合碰到过这么多社会名流呢。

米拉把我扶到我的位子上,悄声说:“我就坐在侧面的包厢里。”学校的交响乐团开始发出吱呀的奏乐声,接着大家就一起高唱《哦,加拿大!》。至于歌词,我从来都记不住,因为它不断地改动。如今歌词甚至还加进了法语,这可是从未听说过的。我们坐下了,大家都感到一种无法言表的自豪情绪在涌动。

接下来由学校的牧师念祷文,讲的大致是上帝如何看待如今年轻人所面临的从未有过的许多挑战。上帝以前一定也听过这类祈祷,我想他可能同我们在座的各位一样感到厌烦。然后就是大家轮流发言,讲的无非都是:现在已经到了二十世纪末,要丢弃旧事物,迎接新事物;未来的市民应该继往开来等等。我让自己的思想开小差;我很清楚,在这种场合只要不失体面就可以了。我想象自己站在乐队指挥台旁,或者在漫长的晚宴上默默地坐在理查德的身边。如果偶尔有人问起我有什么爱好,我会说是园艺。这话充其量只有一半是真的;不过,要做个合格的园艺师也够烦人的。

下一项议程是毕业生领取毕业文凭。他们走上台来,虽然高矮不齐,胖瘦不一,但是个个神色严肃,容光焕发,而且个个漂亮。甚至那些丑陋的孩子、肥胖的孩子、满脸雀斑的孩子也是美的,因为青春才意味着美丽。这些孩子没一个明白他们是多么美丽,但却个个年轻气盛,令人恼火。他们的举止都很不像话;从他们唱歌时那种哼哼唧唧、摇摇晃晃的样子看来,规规矩矩跳狐步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有多幸运。

会场上几乎没有人瞧我一眼。对他们来说,我看上去一定很古怪。不过,想必每个人都会被比自己更年轻的人视为古怪,除非你血溅地板。战争、瘟疫、谋杀以及任何灾难和暴力才是他们所推崇的。在他们眼中,有流血才意味着我们是正常的。

接下来是颁奖仪式——奖项包括计算机科学、物理、商业技术、英国文学等等,还有一些我没听清楚。颁奖完毕以后,校友会的人清了一下嗓子,虔诚地作了一次颂扬圣人威妮弗蕾德·格里芬·普赖尔的演讲。这个世界上的事,只要用钱买通,人人都可以说谎!我猜想,这个老妖婆在给予这么点可怜的馈赠时就策划了整件事。她知道我不得不参加这个典礼;她存心要在整个小镇都在赞颂她慷慨的同时,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挣扎。用这笔钱时想着我。我讨厌让她称心如意,可是又无法在不感到害怕和愧疚的情况下逃避这一切,或者对此装得漠不关心。更为糟糕的是:健忘。

现在轮到讲劳拉了。这次是议员亲自上场来作演讲,体现出政客的机智和老练。他讲了劳拉的出生、她的勇气以及她“为实现既定目标而献身的精神”——不管那意味着什么。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都讲了,只是闭口不谈她是如何死的。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不相信验尸报告,几乎都认为她是自杀。演讲者压根儿就没有提及她的书,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这本书最好被忘却。事实上它并未被忘却:即便岁月已过去了五十年,这本书还带有地狱之火和禁忌的气息。我认为这很难理解:书中的性描写还是相当老套的,说的话并不是那种街头巷尾每天都可以听到的下流语言;书中的性爱如同裸体扇舞般羞羞答答——现在看来几乎有些可笑,就像女人的吊袜带一样,已经过时了。

公众当然不是这么看的。人们记得的不是书本身,而是它带来的疯狂:远近的牧师们都谴责它为淫秽书籍;公共图书馆被迫将它从书架上撤下来,连镇上唯一的书店也拒绝进货。并且有消息说,这本书要受到审查。于是,人们就悄悄去斯特拉特福、伦敦或多伦多偷偷地购买此书,就像当时购买安全套的心态一样。回到家里,他们拉上窗帘阅读,有的持有不同意见;有的看得津津有味;有的带着贪婪和欣喜——甚至连那些从未想过要看小说的人也打开了这本书。真可谓一锹泥掀起了文学热。

(毫无疑问,人们看了此书以后表达了几分同情:我无法看完这本书——对我来说故事还不够精彩。这可怜的作者还是这么年轻。如果她不死的话,也许她还会写出更好的作品来。这大概就是人们最好的评价了。)

人们想从书中得到什么?淫荡,秽语,还是证实他们最大的怀疑?但也许他们中有些人不由自主地希望被引诱。也许他们在寻找激情。也许他们一头钻进这本书就像把手伸进了一个神秘的匣子——一个礼盒;盒底是一层层窸窸窣窣的餐巾纸,里面藏着他们梦寐以求,却总也抓不住的东西。

不过,他们还想识破书中人物的原型——除了劳拉之外的真实人物。他们想要的是能和虚构的人物对号入座的真实人物。他们想要的是真正的肉欲。他们最想知道:书中那个男人是谁?他们指的是同死去的可爱年轻女郎劳拉上床的男人。当然有些人认为他们知道。于是,谣言四起。那些可以把人物对上号的读者更是添油加醋:她装得像白雪一样纯洁。有的人往往会假正经。因此,不能光以一本书的封面来判断它的内容。

那时候劳拉已经一去不复返。人们只能对我发难。一封封匿名信向我飞来。我为什么要让这种垃圾出版?而且是在“罪恶之城”纽约出版。多么龌龊的糟粕!难道我不觉得羞耻吗?我让我们如此受人尊敬的家族连同整个小镇都蒙受耻辱!劳拉的脑子从未正常过,大家也有此怀疑,结果她的书证实了这一点。我本应保护她的名声,把她的手稿付之一炬。看着台下一片模糊的人头——那些老古板们,我能够想象他们胸中升起一种由来已久的怨恨、忌妒和谴责,仿佛是从逐渐冷却的沼泽地里升起的一股毒气。

发言的人始终未提劳拉的书,将它甩得远远的,好像对待一个下贱粗俗的亲戚。这本薄薄的、无助的小书,就像是一个古怪宴会的不速之客,又像一只蛾子在舞台的边缘无力地扑扇着翅膀。

正当我在白日做梦时,有人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拉起来,并把一个扎着金丝带的信封塞到我手中。获奖者的名字已经宣布,而我却没有听见。

获奖的女孩向我走来,皮鞋跟在台上格格作响。她身材修长;如今的食物里一定有什么激素之类,要不女孩们怎么都长这么高。她身着一袭黑色的连衫裙,这在人们不同颜色的夏装里显得格外庄重。裙子上还镶着银线和闪闪发光的珠子。她的一头乌发长长地垂着,涂着樱桃色唇膏的小嘴镶嵌在她的鹅蛋脸上。眉头微锁,带着一种急切的神情。皮肤呈浅黄色或淡棕色——她是印度人,阿拉伯人,还是中国人?现今,甚至在提康德罗加港这地方,不同种族的人大杂居也是可能的。

望着她,我的心猛地一颤:一种思念让我的心痉挛起来。也许我的外孙女萨布里娜现在也长成这样了。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如何知道呢?我甚至可能都认不出她来了。她离开我已经这么久了;她离我很远。那又有什么办法?

“格里芬夫人,”议员轻声叫道。

我摇晃了一下,又恢复了平衡。那么,我想说些什么呢?

“我的妹妹劳拉将会感到十分高兴,”我对着话筒喘着气说道。我的嗓门又细又尖;我想我快晕过去了。“她喜欢帮助别人。”这是实话,我曾发誓不说任何假话。“她非常喜欢阅读,非常喜欢书本。”这也是事实,而且说到了点子上。“她一定会祝愿你们有一个最美好的未来。”这也是实话。

我费力地将信封递给那个女孩;女孩不得不弯下腰来接。我在她耳边小声说,或试图小声说——上帝保佑你,遇事小心。无论在这种场合想要说点什么,总是这样祝福、这样提醒的。我这是在说话,还是在像条鱼一样张嘴闭嘴呢?

她莞尔一笑。她衣服上的小饰片一闪一闪的,照亮了她的脸庞和头发。这是我眼睛的错觉和台上的强烈灯光造成的。我本该戴上我的浅色墨镜。我站在那儿,不停地眨眼。这时,她却出人意料地俯过身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通过她的双唇,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皮肤的质地:像小羊皮一样柔软,但起了皱、涂过粉,已经苍老了。

她也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声,但我却听不清楚。仅仅是一句道谢,还是有别的什么意思——有吗——难道是外国话?

她转身离去了。从她背后射过来的亮光令人目眩,我只好闭上眼睛。我听不见,也看不见。黑暗慢慢靠近。掌声像扑腾的翅膀拍打着我的耳膜。我摇晃了一下,险些摔倒。

一名机警的工作人员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扶回我的椅子上。于是,我又回到了昏暗里,回到了劳拉投下的长长的阴影里。不过,这倒是个安全的地方。

然而,旧的伤口已经开裂,看不见的鲜血汩汩地流出来。不久,我的血将要流干了。

银色盒子

橘黄色的郁金香开了,花瓣皱巴巴、乱蓬蓬的,犹如战罢归来的散兵游勇。我轻松地向它们问好,就像从一幢被炸毁的大楼里向它们挥手;不过,没有我的照料,它们也一定尽情开放。我有时也会去后花园的瓦砾中翻翻,清理掉一些干茎和落叶,但仅此而已。我已经无法双膝跪地,用手来扒土了。

昨天,我去医生那里看我的头晕病。他对我说,我得的病是所谓的心,似乎健康的人是没有这种心的。看来我不会永远活着,而只会像关在瓶子里的女巫那样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老、越来越脏。很早以前就一直唠叨着不想活了,而如今我意识到这个愿望真的快要实现了。尽管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我裹了一条披巾,坐在后门廊的一张斑驳的木桌旁;这张桌子是我让沃尔特从车库里拿来的。车库里堆放着以前的房主留下的常用物品:一些干了的漆罐、一堆柏油木瓦、半罐锈钉、一卷挂画的金属线。还有干了的麻雀尸体,以及被老鼠做窝的软垫子。沃尔特用清洁剂将垫子上的老鼠窝洗掉了,但上面还是残留着老鼠的气味。

我面前放着一杯茶、一个切成四小块的苹果,以及一本带有蓝条纹的便笺纸——就像人们以前睡衣上的那种条纹。我还买来了一支新圆珠笔,笔杆是黑塑料的,头上有一个滑动珠子;是便宜货。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支自来水笔,摸上去十分光滑,蓝色的墨水弄得我手指上到处都是。笔杆是胶木做的,外面还镶着银。那是一九二九年,当时我只有十三岁,劳拉未征得我的同意就把这支笔借走了——她借东西一贯如此——结果三下两下就把它弄坏了。我自然原谅了她。我总是在原谅她;我只能这样做,因为在那个荆棘丛生的“孤岛”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在等待营救。其实,在这个大陆上,每个人都在等待营救。

我写这些东西是为了谁?为我自己吗?我想不是。我并不想日后让我自己来重读这些东西,因为日后难以捉摸。那么,是为我死后的某个陌生人吗?我没有这样的雄心,或者说没有这样的希望。

或许我并不是为了任何人。或许只是像小孩子在雪地上涂写他们的名字一样。

我不如以前那样敏捷了。手指僵硬而不听使唤,手中的笔颤颤巍巍,好一阵子才形成文字。不过,我还是坚持俯身写作,仿佛是在月光下缝衣服。

当我朝镜子里望去,我看到了一个老妇人;或者不用老字,因为如今不可以再说谁老了,那么就用年长吧。有时候我从镜子中看到一个年长的妇人,像我从未谋面的祖母,或者像我自己的母亲(如果她能活到我这样的年龄)。可有时正相反,我又从镜子中看到一张我曾经精心修饰过的、自怜的少女脸庞,在我现在的脸上忽隐忽现;尤其是在午后时分,阳光斜照,这张脸看上去是如此松软和透明,我可以像褪丝袜一样把它褪下来。

医生说,为了我的心脏,我需要每天散步。但我宁可不去散步。这倒并非因为我不愿意走动,而是不愿意出去抛头露面。人们会注视我、议论我——这是我的想象吗?也许是,也许不是。我毕竟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就像是一块曾经建有珍贵建筑而如今只剩下一堆瓦砾的空地。

我喜欢待在屋里不出来,慢慢变成附近孩子们嗤之以鼻,却还抱有几分敬畏的隐士。让四周的灌木和野草疯长,让房门锈住。而我自己身穿睡袍躺在床上,让头发越长越长,铺满枕头,手指甲长得如猫爪一般;蜡烛油滴得满地毯都是。不过,很久以前我就在经典和浪漫之间作出了选择。我宁愿自己被直挺挺地安葬——躺在白昼下的坟墓里。

也许我不该搬回这里来住。不过,那时候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就像瑞妮曾经说过的:这鬼地方你熟悉。

今天我努力走出了屋子,一直步行到了公墓。我总得为这傻乎乎的漫步找个目的地吧。我戴着宽边草帽和浅墨镜来遮挡耀眼的阳光,还带上了手杖用来探测路缘。此外,我还带了一只塑料购物袋。

我沿着伊利街往前走,经过了干洗店和照相馆,以及主街上的几家老店;它们成功地克服了小镇郊区新开的购物中心造成的顾客分流而生存下来。贝蒂小吃店则又换了新老板。迟早新老板也会受不了的,要么死掉,要么搬到佛罗里达去。小吃店现在新建了一个天井花园,游客们可以坐在里面尽情地晒太阳;它过去是一块有裂缝的水泥地,是用来放置垃圾筒的。他们将出售的意大利饺子和“卡布基诺”咖啡大胆地放在橱窗里,似乎镇上的每个人一看自然就会明白这些东西是什么。好了,人们现在明白了;人们已经品尝过这些东西,即使仅仅是为了获得讥笑的权利。我不需要咖啡上有泡沫。那东西看上去像剃须霜。喝一口满嘴泡沫。

鸡肉馅饼曾经是这儿的特色食品,可它早就被汉堡包取而代之了。但是,米拉告诫我不要吃汉堡包。她说,汉堡包中的牛肉是人们在用电锯锯冻牛时,掉在地上的肉末做成的。这是她在理发店杂志上看到的。

公墓有一道铁门,上方有一个带着复杂的涡卷装饰的拱形牌楼,上面刻着:尽管我穿越死亡之谷,但我不怕邪,因为有你的陪伴。不错,如果有两个人的话,表面上感觉要安全点;可你是一个滑头的家伙。我所认识的每个你都有一套溜走的方法。他们要么溜出镇,要么背信弃义,否则就像飞虫一样坠地。那么,你又在哪里呢?

就在这公墓里。

蔡斯家族的纪念碑是不容易错过的:它比所有别的建筑物都要高大。这块四角呈涡卷状的巨大方形石碑上雕有两个维多利亚风格的天使,看上去多愁善感,但工艺精湛。一个天使站着,头偏向一边作哀悼状,一只手轻柔地搭在另一个天使的肩上。另一个天使跪着,头靠在站立的天使的大腿上,捧着一束百合花,两眼凝视前方。这两个天使体态优雅,身上裹着带褶皱的柔和的坚硬外衣,但根据身体的曲线可以判断她们是女性。年复一年的酸雨正在夺去她们美丽的容颜:曾经炯炯有神的眼睛如今一片模糊,并且斑斑点点,仿佛生了白内障一般。不过,也许是我自己的视力不行了。

我和劳拉过去常来这个地方。起先是由瑞妮带我们来的;她认为带孩子们来看看家族的墓地对他们多少有点好处。后来,我们就自己来了;这可是要求出门的一个虔诚的、容易被接受的借口。当劳拉还很小时,她常说那两个天使就是我们俩。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两个天使是我们的祖母立的,那时我们还未出生呢。然而,劳拉就是不理睬我的推理。她更注重形式——注重事物以什么形式存在,而不是事物本身是什么。她渴望的是精神。

这些年来,我每年至少来墓地两次,不为别的,就是为扫墓。我曾一度开着车来,可现在不行了;我的视力太差。我艰难地弯下腰去,拾起一束束已经枯萎的鲜花——这些鲜花都是不知姓名的劳拉的仰慕者献的——并将它们塞进我的塑料购物袋中。如今,劳拉墓前的鲜花已经不如从前那么多了,但仍然数量可观。今天的许多花看来还相当新鲜。我偶尔还发现了香烛,似乎有人在此招过劳拉的亡魂。

拾掇好劳拉墓前的花束,我就绕碑一圈,读起碑两边刻着的蔡斯家族的亡者名单。本杰明·蔡斯和他心爱的妻子阿黛莉娅;诺弗尔·蔡斯和他心爱的妻子莉莲娜。埃德加和珀西瓦尔;他们不像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再也不会变老了。

还有劳拉,她无处不在。她的精神无处不在。

我想起了肉末的事。

上星期,本地报纸上刊登了劳拉的一张照片,以及有关那次颁奖的报道。这张照片是从书皮上翻印下来的标准照,是唯一刊登出来的照片,因为我只给了他们这张照片。照片是在照相馆里照的,上半身转过去,然后回眸望着摄影师;这个姿势令她颈部的曲线显得很优美。再转过来一点,抬头看着我,对了,现在笑一笑。她披着金黄色的长发,而当时我的头发却暗淡无光,几乎发白——似乎所有的铁、铜等红色微量元素都被洗掉了。她长着挺直的鼻子;鹅蛋脸;一对明亮清澈的大眼睛;两道弯弯的眉毛茫然地微微翘着。下巴的线条略带固执,但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是不会发现的。她不施粉黛,过于素面朝天;看着她的嘴巴,你会明白你是在看一个女人真正的嘴。

漂亮、优美、天然——这是一个关于纯天然物质制成的肥皂的广告。她的脸看上去冷冰冰的:它具有那个时代所有那些有教养的女孩子的纯洁和娴静。这张脸像一张白纸,应该是让别人写的,而不是去写别人。

现在唯有她的书才使人们记得她。

劳拉是被装在一只烟盒般的银色盒子里送回来的。我知道镇上的人们是怎么议论的;不用听我就知道。盒子里装的当然不是她,只是她的骨灰。你想不到蔡斯家族也会采取火葬,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他们在鼎盛时期是不会屈就于火葬的。但既然她已被火化,他们倒不如顺其自然,就此了事。不过,我猜想他们觉得她应该和家族在一起。他们想把她葬在那个有两个天使的大纪念碑下。没有人家在碑上刻两个天使,当年他们就是钱多得用不完,任意挥霍。可以说,他们喜欢摆阔气、出风头、充大头。他们肯定在本镇对这事大吹大擂过。

我一向是从瑞妮的嘴里听说这些事的。我和劳拉靠她了解小镇上人们的各种议论。除了她,我们还能靠谁呢?

纪念碑的后面有一块空地。我把它当作是一个保留位子,而且是一个永久的保留位子,就像以前理查德在亚历山德拉皇家剧院订的位子一样。这块地方是属于我的,也是我将来入土的地方。

可怜的艾梅葬在了多伦多的怡山公墓,陪伴格里芬家族的亡者——理查德和威妮弗蕾德,以及他们家俗丽的花岗岩石碑。威妮弗蕾德安排了这一切——她不失时机地介入,为理查德和艾梅订购了棺材。她支付了殡葬费,于是大权独揽。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不让我参加死者的葬礼。

然而,劳拉是他们中死去最早的一个,当时威妮弗蕾德抢办丧事的手段还没有成熟。我说:“她要回家,”事就完了。我将她的骨灰撒在了土地上,而保留了银盒。幸亏我没有将银盒埋掉,不然早就被她的痴迷者盗走了。这些人什么都要偷。一年前,我抓到一个;当时他手里拿着果酱罐和泥刀正在挖墓。

我有时在想,不知萨布里娜最终会被埋在什么地方。她该是我们之中最后一个离开这个世界的。我估计她还活在世上:我没有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她最终是选择哪一方的家族墓地作为归宿,是否找一个远离我们大家的角落安息,都还不得而知。无论她做何种选择,我也不会怪她。

她十三岁第一次离家出走时,威妮弗蕾德憋着一肚子火打电话指责我。她虽未说出诱拐这两个字,但意思就是我帮助和教唆了萨布里娜。她要求知道萨布里娜是否在我这里。

“我认为我没有义务告诉你,”我说道,目的是要折磨她。我这样做公平合理:向来都是她利用一切机会来折磨我。她以前总是将我寄给萨布里娜的卡片、信件和生日礼物退还给我。退还邮寄者,她那粗短、霸道的笔迹印在了我寄出的邮件上。“不管怎么说,我是她的外祖母。只要她愿意,她随时可以到我这里来。我的大门永远向她敞开。”

“我不需要提醒你,我是她的合法监护人吧。”

“如果你不需要提醒我,那你为什么还要提醒呢?”

不过,萨布里娜确实没有到我这里来。她从未来过。个中原因不难猜想。天知道别人对她说了些什么。不会有什么好话。

钮扣厂

夏日的炎热真的来了,像奶糊一样笼罩着整个小镇。这是一种让人得疟疾或霍乱的气候。我走在树荫下,头顶上的枝叶犹如一把把疲软的伞;手里的纸被我捏得湿乎乎的,就连我写在上面的字都像涂在苍老嘴唇上的口红一般化开来。甚至回家爬楼梯也让我脸上渗出一层汗。

我不应该在这样热的天气散步,这使得我心跳加快。想到这里,我心中不免涌起一丝怨恨。我已经知道自己的心脏不健全,不该再让它经受这样的考验。然而,我对此又有一种反常的愉悦,仿佛我是一个霸道的女人,看不起一个爱哭的小孩。

晚上雷声隆隆,就像是天上的神在远处愠怒地发威。我起来小了一次便,然后又躺回了床上。我在潮湿的床单上翻来覆去,耳畔传来风扇单调的呼呼声。米拉让我买一台空调,可我不想要,也买不起。“谁有钱来买这玩意儿?”我对她说道。她一定认为我的额头里藏着一颗钻石,仿佛神话故事里的蟾蜍那样。

今天我散步的目的地是钮扣厂;我想去那儿喝早咖啡。医生嘱咐我不要喝咖啡,但他才五十岁——他穿着短裤慢跑,两条长满毛的腿十分显眼。他对世上的事情并不都了解,尽管这一点他不会承认。即使咖啡不会要我的命,别的东西照样会要我命的。

伊利街上的游客不多,大多数是中年人。他们在午饭后的一段空闲时间里,会去纪念品商店里东瞧瞧、西看看,去书店里挑挑拣拣。他们会开车去附近举办夏日戏剧节的剧场,观看有关背叛、性虐待、偷情和谋杀的节目来轻松几个小时。还有些人和我走一个方向——去钮扣厂。他们要去那里看看有些什么稀奇的玩意儿可以买回去,作为他们二十世纪在这个小镇一日游的纪念。瑞妮会用“废物收藏者”这个雅号来形容这些游客。

我与这群稀稀拉拉的游客一同往前走,从伊利街拐过磨坊街,沿着卢韦托河前行。提康德罗加港有两条河流:若格斯河和卢韦托河——这两条河的名字可以追溯到当年在这两条河的交汇口建立的一个法国贸易站。并不是说我们喜欢在这个地方用法文名称;这两个词在我们英语中分别为“乔格斯”和“洛维托”。卢韦托河湍急的水流最早吸引人们建起了磨坊,后来又建起了发电厂。而若格斯河的水很深,水流也较缓慢;作为伊利湖的上游,它有三十英里的航道。人们利用若格斯河运送石灰石,这可是小镇上最早的工业;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多亏了干涸的内海。(是佩尔缅海还是朱拉西克海?我记不清了。)镇上大部分的房屋都是用这种石灰石建造的,我家的也不例外。

郊外有许多废弃的采石场,现在只留下一个个或长或方的空洞,就像所有的房屋都是从那里挖出来的一样。有时候,我会想象整个小镇是从史前的某个浅海中升腾出来的;对它吹一口气,它就会像海葵或橡皮手套一样伸展开来,如同电影院里故事片开场前放映的褐色粒状花芯冒出来开花的快镜头。收集化石的人经常来这里转悠,寻找鱼化石、古羊齿植物或珊瑚。这里也成了青少年寻欢作乐的好地方。他们会在此生起篝火,酗酒吸毒,互相在对方的衣服里乱摸——似乎这是他们刚发明的新鲜游戏。在回城的路上,他们往往撞坏父母的汽车。

我家的后花园临近卢韦托峡谷,河面在此变得狭窄起来,落差也一下子增大了。泻下来的水足以形成一团团雾气,还真有点令人敬畏呢。在夏日的周末,游人会在悬崖边的小路上散步,临崖拍照留念。我可以看到他们戴着无伤大雅而又令人讨厌的白帆布帽子走过。悬崖边的岩石不断风化破裂,可是小镇却不愿花钱来筑围栏。这地方,大家都有这样的看法:如果你干了一件傻事,那么你就活该承担它的后果。圈饼店出来的纸杯子被人用完后丢在下面的涡流中,越积越多。偶尔水上还会漂来一具尸体——是不慎跌入,被人推下,还是自己跳河的?那就难以弄清了,除非死者留下遗书。

钮扣厂位于卢韦托河的东岸,在峡谷上游四分之一英里处。已经有几十年都没有人去管它了,厂房的玻璃窗破的破、碎的碎,屋顶也漏了雨;这儿成了老鼠和醉鬼的窝棚。后来,有一届积极的市民委员会将这块地方抢救下来,并将它改造成了服饰商场。另外,还重建了花坛,对它的外表作了喷沙美化,又修复了年久破败和人为毁坏的景致。不过,人们还是可以从底层窗户上残留的烟黑上找到六十多年前那场火灾的痕迹。

厂房是褐红色的砖结构建筑,大扇大扇的方格玻璃窗是为了更好地采光,也是为工厂节电。作为厂房来说,这样的设计是相当体面的:每幢房子都有垂花饰,中央镶着一朵石刻的玫瑰,窗子都是山墙形的,复式屋顶是由紫绿相间的石板铺成的。厂房边上是一个整洁的停车场。指示牌上用老式的圆形字体写着“欢迎来钮扣厂参观”的字样,另外的一排小字写着“禁止停车过夜”。再下面则是一排黑体草书:你他妈的不是上帝,这地方也不是你他妈的私人车道。这可谓是真正的当地风格。

前门入口处拓宽了,另外还加修了残疾人的专用坡道。原来那道沉重的门也换成了玻璃门,上面写着“进、出、推、拉”的字样——二十世纪权威的四字说明。大门里面音乐阵阵,那是用乡村小提琴演奏的轻快的、断肠的三拍华尔兹。在中央有一块地方,阳光透过玻璃顶篷照射进来;地上铺着人造鹅卵石,放着几张新漆的绿色长椅,另外还有一些无精打采的盆栽灌木。周围一圈开着各种各样的小服饰店,看上去就像一个购物中心。

光光的砖墙上挂着从镇档案馆借来放大的巨幅老照片。首先是摘自一八九九年某日蒙特利尔一家报纸上的一段话:

人们一定无法想象旧时代英国磨坊中那令人恐怖的黑暗情景。如今,提康德罗加港的工厂位于一片繁花似锦的绿树丛中,并有悦耳的流水声日夜相伴。厂房洁净,通风良好,工人们心情愉快,工作效率高。夕阳西下,站在横跨卢韦托河瀑布的这座彩虹般美丽的新铁桥上,望着蔡斯钮扣厂闪烁的灯光及其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的倒影,你会感到仿佛置身于迷人的仙境一般。

当时的这段话所言不虚。至少有不长的一段时间,这里确实很兴旺,足以闻名。

接下来就是我祖父的照片。他身穿长礼服,戴一顶黑色大礼帽,胡须雪白,与一群其他的显要人物正在恭候英国的约克公爵;那年是一九〇一年,公爵访问加拿大。再下来是我父亲的照片。他站在阵亡将士纪念碑前敬献花圈——他高高的个子,一脸肃穆。他留着八字胡,一只眼睛戴着眼罩。照片上有一些黑点,于是我退后几步,观察他的眼睛在看什么。可他并不看我,而是望着远处的地平线。他脊背笔直,挺出胸膛,就像是面对着一队行刑队员。人们会说他很强健。

紧接着的一张照片是钮扣厂,注解上说摄于一九一一年。机器上叮当作响的长臂就像是蚱蜢的腿一般,有钢轮和齿轮,还有上下运动的活塞,打出钮扣的模型。长工作台旁的一排排工人弯着腰,手中干着活。机器由男人们操作;他们戴着护眼帽檐,衣服外面套着马甲,袖子卷得高高的。长台边的工人都是妇女;她们穿着围裙,头发一律往上梳。女人点着钮扣的数量,将它们装入盒内,或者将它们缝在印有“蔡斯”字样的纸板上——每一板上的钮扣从六粒、八粒到十二粒不等。

在鹅卵石铺设的空地的最里面是一个酒吧,名字叫“俱全”;每逢星期六播放现代音乐,啤酒据说是当地小型啤酒厂生产的。酒吧的陈设是木制台面搁在啤酒桶上,旁边是早期那种用松木做的火车座。我发现橱窗内陈列的菜单上都是异国食品(我从未进去过):肉饼糊、土豆皮、烤玉米片之类。米拉告诉我,这些都是不太体面的年轻人常吃的油腻食品。她在隔壁店里一个有利于观察的位子上坐下来。“俱全”酒吧不管发生什么怪事,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说,一个拉皮条的和一个毒贩子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来酒吧吃饭。她一边将他们指给我看,一边还兴奋地对我耳语了一番。那个拉皮条的穿了一件三件套的西装,看上去像一个掮客。而那个毒贩子留着灰白的八字胡,穿着劳动布套装,活像从前的工会领袖。

米拉的店叫“姜饼房”,兼售礼品和收集品。一走进她的店堂,就可以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有点像肉桂香型的房间清香剂。小店还出售许多别的东西:广口瓶装的果酱,瓶盖是印花棉布纤维制成的;塞满干草的心形枕头散发着稻草的气味;“传统艺人”雕刻的盒子,开启却很费劲;据称是门诺派教徒缝制的被子;手柄头做成傻笑的鸭子状的马桶刷等等。米拉对店堂的布置是要体现乡村的气息,让城里人感受一下他们祖先的田园式生活——到家以后还能回味一下历史。但据我回顾,历史并不是如此可爱,尤其不是如此干净。然而,真正的历史是卖不出去的,因为大多数人都喜欢他们的历史洁净无味。

米拉喜欢从她那一堆宝贝中拿出几样作为礼物送给我。换句话说,她会把店里没人买的东西塞给我。我有一个用树枝做的畸形花环、一套不完整的画有菠萝的放餐巾的木环,以及一支满是煤油味的粗胖蜡烛。在我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双龙爪似的烤炉抗热手套。我相信,她是出于好意。

或许她是想软化我;她是浸礼会教友,总想尽早地让我皈依基督,或者让基督感化我。可她的家庭却从未有过这样的事;她母亲瑞妮就不大信奉上帝。这是一个相互尊重的问题。如果你遇到麻烦,你自然就会想到求助于上帝,就像求助于律师一样。但如果真到了求助律师的地步,那就必然是大麻烦了。不然的话,也犯不着花一笔律师费。当然,瑞妮在厨房中靠她的一双手就足够了,用不着求谁帮忙。

盘算一下之后,我在格莱姆林甜饼店买了一份燕麦巧克力甜饼和一塑料杯咖啡,然后坐在一张长椅上歇歇脚,边喝边吃。耳畔传来了录音机放出的轻快、哀伤的乐曲。

钮扣厂是我的祖父本杰明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创建的。随着大陆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制衣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不断发展,钮扣的需求量很大。钮扣的成本低,价钱也便宜。瑞妮说,这一点正是祖父稳操胜券的原因。祖父早就看准了机会,运用了上帝赋予他的智慧。

他的祖先是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迁移到这里来的;当时这里的地价便宜,又有很多建设的机会。这个小镇在一八一二年的战争中被烧毁了,因此有大批的重建项目。这里的人除了普通的老实巴交的农民、三个巡回牧师、两个无能的土地投机商和一个小贪污犯之外,都是日耳曼正统派与第七代清教徒的混合人种——不仅勤劳,而且狂热。对于我祖父来说,这就像一次赌博,尽管他的赌注只是他自己。

他的父亲曾是提康德罗加港最早的磨坊主之一,拥有一个不大的代客加工的磨坊;在那个年代什么都靠水力。他的祖父因所谓的中风去世时才二十六岁。他当年继承了那座磨坊,又借钱从美国引进了制造钮扣的机器。最早的钮扣是用木头和骨头做的,好一点的则用牛角。后两种材料在附近的屠宰场很难得到,而木头却到处都是,人们甚至嫌它妨碍耕地而将它烧掉。有了便宜的原材料、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不断扩大的市场,他的事业怎么可能不兴旺发达呢?

祖父公司里生产的钮扣不是像我这样的女孩子最喜欢的那种。他们没有小珠母钮扣,没有精致的黑玉钮扣,也没有淑女们白皮手套上的那种钮扣。他们生产的钮扣好比鞋子中的套鞋——古板而实用,用在大衣、外套和工作服上,外形不免有些粗笨,甚至粗糙。你可以想象它们被缝在女人长内衣后背以及男人裤子门襟上的样子。它们所遮掩的部位看上去仍是垂悬的、脆弱的、令人羞愧的,却又是无法避免的——这类器官世人虽然需要,却又无不鄙视。

除了钱之外,很难看出这样的钮扣对制造商的孙女有多大吸引力。然而,钱乃至关于钱的传言总会投下令人目眩的光环;我和劳拉就是在这种光环中长大的。在提康德罗加港,没人会认为家用钮扣可笑或没啥了不起。人们可是把钮扣当回事的:许许多多人的工作还指望它呢。

那些年来,我的祖父还买下了一些别的磨坊,把它们也改造成工厂。于是,他有了一家生产内衣和连衣裤的编织厂、一家袜厂,以及一家生产诸如烟灰缸之类的小陶件制品厂。他为自己工厂的良好状况而感到自豪。如果有人斗胆向他抱怨,他会耐心地听;如果注意到有人受伤了,他会深感歉疚。他不断改善各种工作条件,包括机器设备。他是镇上第一个为工厂安上电灯的厂主。他认为建造花坛可以提高工人们的士气,于是就常年种植了百日菊和金鱼草;这两种花不贵,观赏性强,而且花期长。他宣称,他厂里妇女们的工作环境就像她们家的客厅一样安全。(他想当然地认为她们家都有客厅。他也认为她们家的客厅是安全的。他喜欢把每个人的情况都想得很好。)他不能忍受有人在工作的时候喝酒、说粗话或者行为不端。

这就是《蔡斯企业发展史》一书中关于他的描述。这本书是一九〇三年祖父委托别人写的,并未公开出版:绿皮封面,不仅有书名,还有他的亲笔签名——自然、遒劲的烫金字体凸出在封面上。他还将这本毫无价值的编年史分赠给他的商业伙伴;他们是否感到惊奇不得而知。这件事必定对他的生意有好处,否则我的祖母阿黛莉娅是不会同意他这样做的。

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点一点咬着甜饼。如今这东西味同嚼蜡,酥松而又油腻,而且大得像团牛屎,我吃都吃不完。这么热的天不该吃这东西。我还感到有点头晕,也许是喝了咖啡的缘故吧。

我把咖啡放在一旁。我的手杖从椅子上滑到了地上。我侧身弯下去,可是够不着。由于一下子失去了平衡,我将咖啡打翻了。我感觉到我的裙子上泼到了咖啡,热乎乎的。如果我站起身来,裙子上准会留下一块棕色的污渍。别人还以为我脑子有毛病呢。

为什么我们在这时候总会猜想世人都在盯着我们看呢?通常情况下,没人会看你。不过,米拉却会。她一定是看见我进来了,于是就一直在留心我。她急忙从店里跑出来。“你的脸色像一张白纸!你看上去累坏了,”她说道,“我们来把这污渍擦掉!天哪,你是自己走来的吗?你不能再走回去了!我最好打个电话给沃尔特,让他开车接你回家。”

“我能行,”我对她说,“我没事的。”不过,我还是听从了她的安排。

阿维隆庄园

天气一旦潮湿,我的骨头又开始酸痛起来。这病有很长的历史:好了之后又会反复发作。疼得厉害时,我晚上难以入眠。每天夜里,我想睡却睡不着;睡神像是一块沾满烟垢的窗帘在我的面前飘来荡去。当然,我还有安眠药,可医生又不让我服用。

昨天夜里,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我觉得身上汗津津的。我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凭借外面照进来的昏暗的街灯光线摸索着下楼。安全到达楼下以后,我蹒跚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在耀眼的雾气中找些吃的。冰箱里没有多少可吃的东西:一小捆湿乎乎的芹菜、一个有点发霉的面包头、一只发软的柠檬。还有一点用油纸包着的奶酪,硬邦邦的,看上去像半透明的脚趾甲。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每顿饭只求快速和随意。一个人默默地吃点心,默默地款待一下自己,或者来个野餐。我用食指直接从广口瓶中挖了一点花生酱来填肚子。干嘛还要弄脏一把匙子呢?

我站在那里,一手拿着瓶子,一面吮吸着手指,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似乎某个看不见的女人——这座房子的真正主人——正要走进屋来,问我在她的厨房里到底干什么。这种“擅自进入”的感觉我以前也曾有过,甚至在合法的日常起居中也有,比如在剥香蕉或刷牙的时候。

一到夜晚,这座房子对我来说就更像是陌生人的了。当我摸着墙壁走过前面房间、餐厅和客厅的时候,种种属于我的财产在它们自己的影子中飘浮起来,离我而去,并且否认我对它们的拥有权。我用一个盗贼的眼光看待这些物品,看看哪些东西是值得冒险一偷的,而哪些不要也罢。盗贼是见什么要什么的,比如祖母的银茶壶、手绘的瓷器、刻有姓名缩写的匙子和电视机,而我却什么都不想要。

所有这些东西,在我死后都会被别人清点后处理掉。毫无疑问,米拉会争着把这项工作包下来。她认为,她已经从她母亲瑞妮那里把照顾我的任务接过来了。米拉也很乐意做这个值得信赖的家仆。我并不嫉妒她:人活着的时候生活本来就像一堆垃圾,死了以后就更加如此。如果死者留下的垃圾很少,等到处理完之后,你就会知道,以后别人处理你留下的垃圾时将少用多少绿色的垃圾袋了。

还有鳄鱼形的胡桃钳、只剩下一颗珠母的袖扣、掉齿的玳瑁梳子、坏了的银打火机、缺了碟的咖啡杯、少了醋的调味瓶架以及抹布等各种家传杂物,零零碎碎的就像是海难后被冲到岸上的沉船物品。

今天,米拉说动我去买一台立式电扇——比我整天用的那台嘎吱作响的小玩意儿要好。她想好的那一种电扇正在若格斯河桥那边新开张的购物中心打折销售。她要开车带我去;她反正是要去的,这倒没问题。只是她找的借口令我扫兴。

路上我们经过了阿维隆庄园,或者说是过去的阿维隆庄园。令人遗憾的是,如今的名字已经改成了“瓦尔哈拉庄园”。不知哪个愚蠢的政府官僚给一座老房子改了这个他自认为恰当的名字?据我所知,“瓦尔哈拉”早先是指人死后去的地方。不过,也许他们有这个意思吧。

阿维隆庄园地处一个黄金地段——卢韦托河的东岸,若格斯河在此与前者交汇。这地方将峡谷浪漫迷人的景致尽收眼底,同时又是帆船的安全泊地。房子很大,但现在看起来显得拥挤,因为战后在它两旁冒出了许多简易平房。三个老妇人坐在前门廊里,其中一个在轮椅上偷偷地抽烟,就像是躲在厕所抽烟的顽童。总有一天,她们会把这地方烧毁的。

自从他们改造了这房子之后,我就再没有进去过。如今的阿维隆庄园无疑弥漫着婴儿的爽身粉味、酸尿味,以及不新鲜的土豆味。我宁愿记着它的旧模样,即便那时它已开始破败——大厅里冷冷清清,厨房里空空荡荡,前厅的樱桃木小圆桌上的法国瓷碗里装满了干花瓣。楼上劳拉房间的壁炉有一处破了,那是她不当心把炉中薪架掉下来砸破的。她老是这样,只有我才知道此事。看到劳拉的模样——她那光洁的皮肤、柔美的身段以及芭蕾舞演员般的长脖子,人们总是把她想象得优雅不俗。

阿维隆庄园不是标准的石灰石结构的房子。设计者为了让它与众不同,就用鹅卵石加水泥将它构砌起来。远远望去,阿维隆庄园的房子浑身长满了瘤,就像恐龙的皮肤,又像是连环画中的“愿望井”的井壁。在我看来,它现在更像是野心的坟墓。

阿维隆庄园不算是特别优雅的房子,但它曾经也被认为是富丽堂皇的。它是一座商人的宫殿,有一条弯曲的私家车道、一座矮胖的歌德式塔楼,还有一个宽敞的俯视两条河流的半圆形游廊;女士们会戴着花帽在世纪末懒洋洋的夏日午后在此喝茶。在举行露天招待会的时候,这里曾有常驻的四重奏乐队演奏弦乐助兴。黄昏的时候,祖母和她的朋友把这里当成舞台,在游廊四周点上火把,表演业余戏剧;我和劳拉总是躲在游廊下面。现在游廊已开始下陷了,而且也需要油漆一下。

阿维隆庄园曾有一个露台、一个砌着围墙的菜园、几个种观赏植物的花圃、一个养着金鱼的莲花池,以及一个用蒸气供热的玻璃暖房。那时,暖房里种着羊齿植物和菌类植物,偶尔也种些瘦柠檬和酸橘,可现在暖房已被破坏殆尽。屋内有一个弹子房、一间休息室、一间起居室和一间书房。书房的壁炉台上有一尊大理石的美杜莎[6]雕像——十九世纪风格的美杜莎雕像:一双可爱的眼睛冷漠地凝视着前方;头上长的不是头发,而是一条条蠕动的蛇,仿佛带着痛苦的思想。壁炉台是法国产的。原先他们订购的壁炉台是带有酒神狄俄尼索斯和葡萄藤雕像的,可是带有美杜莎雕像的壁炉台先到,而法国又路途遥远,因此就用了这一个。

饭厅宽敞却光线昏暗,四壁贴着“威廉·莫里斯”牌墙纸,印有“草莓贼”的图案。枝状吊灯的支干上缠绕青铜色的莲花;三扇高高的彩色玻璃窗是从英国运来的,上面的彩绘表现了圆桌骑士特里斯坦[7]与伊索尔特的爱情故事中的部分情节。(伊索尔特敬奉装在红宝石般的杯子里的春药;特里斯坦单膝跪地,而伊索尔特披散着金黄的长发,渴望着特里斯坦的爱,颇像一朵感伤的金雀花——这样的情景玻璃彩绘难以描述;伊索尔特孤单一人,身穿紫色的百褶裙,一脸沮丧,身旁放着一把竖琴。)

房子的设计和装修是在祖母阿黛莉娅的监督下进行的。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了,而我听说她温柔如丝,遇事冷静,但意志坚定。她很看重文化修养,这使她在道德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如今也许不会这样,但当时人们认为文化修养能使人变得更高尚。他们相信,它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至少妇女们认为是如此。那时,他们还未在歌剧院看过有关希特勒的剧目。

阿黛莉娅的娘家姓蒙特福特。她出生于一个望族,或者说是加拿大的望族。她是第二代蒙特利尔英国人与法国胡格诺派教徒的混血后裔。蒙特福特家族靠着投资铁路曾经一度发过大财,但由于冒险投机和惰性,他们那时已经是家道中落。因此,阿黛莉娅到了出嫁的年龄已经没有称心如意的郎君可挑了,于是她只好嫁给了钱——粗俗的钱,靠钮扣赚来的钱。人们指望她来净化这些金钱,就像提炼石油一样。

(她不是结婚,而是被嫁了出去。瑞妮一边刮姜皮,一边如是说。这是家庭的安排。在这种家庭里,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谁又能说清这种做法比自己择偶要好还是坏呢?不管怎么说,阿黛莉娅·蒙特福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也幸运地有了这个机会,因为当时她年龄已经不小了——大概已经有二十三岁了。姑娘到了这个年龄,在那个时代可是相当不利了。)

我现在仍然保存着祖父母的合影;这张照片是他们结婚后不久照的,被镶在刻有牵牛花的银制相框中。背景是带有流苏的天鹅绒窗幔和两盆羊齿植物。祖母阿黛莉娅斜倚在一张躺椅上,厚厚的眼睑,看上去很漂亮。她穿了好几件衣服,戴着长长的两圈珍珠项链,低低的花边开领,雪白的双臂胖鼓鼓的好似鸡肉卷。祖父本杰明穿着全套礼服,站在祖母身后,看上去壮实却不好意思,似乎是为拍结婚照而被人刻意打扮出来的。他们俩显得有些拘谨。

到了我十三四岁似懂非懂的年龄,我在心目中把阿黛莉娅理想化了。每天夜晚,我会注视窗外,目光越过屋外的草坪和银色月光照耀的花圃,看到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花边茶会礼服,心事重重地慢慢走过庭园。于是,我向她投去一个懒洋洋的、略带嘲讽的微笑。不久,我又在幻想中加进了她的一个情人。她将与她的情人在暖房外相会。那个时候,由于父亲对蒸汽加热的柑橘树毫无兴趣,因此没人注意这块地方。然而,我却把这地方印在脑子里,并且还为它添了许多花卉——兰花或山茶花。(我那时并不知道山茶花是什么样,可我在书上看到过。)祖母与她的情人会消失在暖房中。然后他们做什么?我说不准。

实际上,阿黛莉娅不可能有情人。小镇很小,而且道德观念褊狭。她犯不着为这事坏了她的好名声;她可不是一个傻子。再说,她自己也没有钱。

作为女主人和家里的管事,阿黛莉娅按照本杰明·蔡斯的要求做得很好。她为自己的高雅情趣而自豪,祖父在这方面也是顺着她的。高雅情趣是她身上的优点之一,为这个祖父才娶了她。祖父是四十岁才结的婚;在此之前他一直努力工作来积累财富,而现在他打算体现金钱的价值,也就是说他要让他的新婚妻子指点他的衣着、纠正他的餐桌礼仪。他以自己的方式在向文化修养靠拢,至少接触一下具体的实物。一日三餐,他要使用高雅的瓷器。

他买来了全套餐具,吃起了十二道菜的大餐:先上芹菜和咸果仁,最后是巧克力。其间有清炖的肉汤、炸丸子、烘馅饼、鱼、烤肉、奶酪、水果,以及放在蚀镂玻璃盘上的葡萄。现在想来,我觉得这像是铁路旅馆里或远洋班轮上供应的食物。镇上当时有好几个知名的制造商,他们对政治党派的支持都举足轻重。因此,历届首相都来过提康德罗加港,而且都住在阿维隆庄园。祖父本杰明分别与约翰·斯帕罗·汤普森爵士、麦肯齐·鲍厄尔爵士、查尔斯·塔帕爵士三位首相合影的照片镶在金框中,挂在书房的墙上。他们一定最喜欢这里提供的食物,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阿黛莉娅的任务是为宴会配菜订菜,然后还要提防被人瞧见自己在大吃大喝。按当时的习俗,妇女在公众场合只能斯文地小口慢吃,而大嚼大咽的动作是十分粗俗的。我猜想,宴会过后她一定叫人把一盘子食物送到她的房间去。她十指并用,大吃一顿。

阿维隆庄园于一八八九年完工,并由阿黛莉娅命名。她是从丁尼生的诗中取来“阿维隆”这个名字的。

有一个叫做阿维隆的岛上低谷;

没有冰雹、雨水和大雪的光顾,

没有大风吹得呼呼;

有的只是绿草茵茵和果树丰收的欢愉,

低谷种植园的上面是夏日的海域……

她将这几行诗印在圣诞卡的内左页。(根据英国的标准,丁尼生的诗歌有点过时了——王尔德的诗歌正占优势,至少在年轻一代中是如此。不过,当时提康德罗加港的一切都有点过时了。)

镇上的人看到这几行引诗肯定都会笑话她,甚至包括社交圈子里那些具有虚荣心的人——他们称她为“夫人”或“公爵夫人”。不过,如果未被列在受邀请的名单之内,他们却会感到伤心。对于她送出的圣诞卡,他们一定会说:唉,她真不走运,我们这里又下冰雹又下雪。也许她能跟上帝说说这事。工厂里的人可能会说:这里哪有什么低谷种植园,是在她的裙子里面吧?我深知这些人的德性,看来也不会有多大改变了。

阿黛莉娅分送圣诞卡是在出风头,但我以为并不这么简单。“阿维隆”是亚瑟王死去的地方。阿黛莉娅选用这个名字无疑是要表明,她流放至此是多么绝望;她也许通过意志力就能够再现诗歌中所描述的快乐小岛,但这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现实。她想组织一个沙龙,把艺术家、诗人、作曲家、科学思想家等等这些人都聚集起来,就像她们家当年有钱的时候,她去英国拜访她的第三个表兄时所看见的那样。这才是拥有广阔空间的金色人生。

然而,在提康德罗加港是找不到这样的人的,况且本杰明又拒绝出游。他说,他离不开他的工厂。十有八九是他不想被拖进一大群人中间;他们会嘲笑他是个做钮扣的。餐桌上也不知会冒出什么样没见过的餐具。阿黛莉娅会因为他而感到羞愧的。

没有丈夫的陪伴,阿黛莉娅不愿独自去欧洲或其他地方旅行。外面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她可能会不想回来了。在外面四处漂泊,就像飞艇放气一样把钱一点点地花掉,不得不委身于那些下等人或会逗乐的粗汉,最后沦落风尘。穿这样低领的衣裙,她会很容易成为男人的猎物。

就其他方面来说,阿黛莉娅还爱好雕塑。在暖房两侧,各有一尊狮身人面的石雕;我和劳拉常常骑到它们的背上玩耍。一尊快活的半人半羊的农牧神从石凳后面投来不怀好意的目光;他长着两只尖耳朵,私处用一片硕大的葡萄叶遮着,看上去像戴着一枚政府官员的徽章。莲花池边坐着一位端庄的仙女。她有一对尚未发育成熟的少女乳房,大理石做成的头发拧成一条辫子甩在肩后,一只脚轻轻地探入水中。我们常常坐在她身边吃苹果,观看金鱼啃她的脚趾。

(这几尊雕像据说都是“真品”,但真在哪儿?阿黛莉娅是怎么弄来的?我怀疑是上当受骗——某个可疑的欧洲掮客以低价把它们买下来,编造了它们的来源,以欺骗的手法卖给了远隔重洋的阿黛莉娅,从而侵吞了中间的差价。这个掮客断定,他盯上的这个北美洲富婆是不会明白的。)

阿黛莉娅还设计了我们家族墓地的墓碑,并且雕上两个天使。她本想让祖父把他祖先的坟墓也迁到那里去,以显示我们家族赫赫的“王朝史”,可他坚决不同意。结果,她自己倒第一个埋进了那块墓地。

阿黛莉娅死后,祖父本杰明是不是感到松了一口气呢?虽然祖父对祖母的崇拜显然到了敬畏的程度,但他知道他怎么做也达不到她的苛刻标准;对此他可能也厌烦了。祖母走后,阿维隆庄园一切照旧,未有丝毫的改变——照片仍挂在老地方,家具也未移位。也许,他把整座房子都看成是她的一座真正的纪念碑。

因此,我和劳拉可以说是她抚养大的。我们在她的房子里长大,也就是说在她的观念中长大。然而,我们却没有成为她要求的那种人。既然她已经作古,我们也无法同她争辩了。

我父亲是三个兄弟中的老大,阿黛莉娅为他们取了三个高雅的名字:诺弗尔、埃德加和珀西瓦尔——带有亚瑟王的影子和瓦格纳[8]的隐意。我想,他们该为自己庆幸没被取名为“尤瑟”、“西格蒙德”或“乌尔里克”。祖父本杰明很溺爱他的三个儿子,希望他们能够学做钮扣业,但阿黛莉娅却有更高的目标。她送他们去霍普港的“三一”学校就读;如此一来,本杰明和他的机器就无法使他们变粗俗了。她对本杰明财富的用途很满意,但是却希望掩饰它的来路。

三兄弟只有到暑假才回家。在最初的寄宿学校和后来的大学就读之后,他们对自己的父亲产生了一种善意的藐视:他不懂拉丁文,一点都不懂;起码他们三个还懂一点。他们会谈一些他不认识的人,唱一些他从未听过的歌曲,讲一些他不明白的笑话。他们趁着月光,驾着他的小游艇航行;这条船被阿黛莉娅命名为“水妖”号——这是她迷恋哥特派艺术的又一实例。埃德加弹奏曼陀林,珀西瓦尔奏响五弦琴;他们还偷偷地喝啤酒,把船上的索具弄得一团糟,留给他们的老父去收拾。家中有两辆新车,他们会开走一辆去兜风。不过,镇上没有多少地方可去,因为镇上的路一年中有半年要么是积满冰雪,要么是泥泞不堪,要么是尘土飞扬。镇上有传言说,父亲的两个弟弟玩姑娘,玩过后又花钱摆平了这件事。也只有钱才能将这几位姑娘打发掉而保住体面——总不能允许出现蔡斯家的私生子到处乱爬的情景吧?不过,她们是外乡的姑娘,因而人们倒不指责本镇的小伙子;相反,男人们却指责那些姑娘。人们笑话这对兄弟,但是却不厉害,因为据说他们长得很结实,而且平易近人。埃德加和珀西瓦尔被昵称为“埃迪”和“珀西”,而我父亲却比较害羞,自尊心也较强,因此别人还是一直叫他诺弗尔。他们都是些帅小伙,只是像别的男孩子一样有点野气。到底什么是“野气”呢?

“他们是恶少,”瑞妮对我说,“但决不是流氓。”

“有什么区别吗?”我问道。

她叹了口气。“我希望你永远都别搞清楚,”她说道。

一九一三年,阿黛莉娅死于癌症——那病当时还没有名称,很有可能是妇科病变。在阿黛莉娅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里,瑞妮的母亲被叫来在厨房里帮忙,瑞妮也跟着来了。瑞妮那时十三岁,前前后后的事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疼痛非常剧烈,于是他们每隔四小时就给她打一针吗啡;还有护士日夜看护。但她不愿意躺在床上,十分硬气。她总是从床上下来,像往常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你甚至可以认为她已经半疯了。我常常看到她穿着淡色的衣裙,戴着有面纱的大帽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她姿势优美,腰挺得比大多数男人都要直。最后,为了她好,他们只能将她绑在床上。你的祖父心都要碎了。人们可以看到,这件事使他完全泄了气。”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经越来越难以在脑中留下印象了。然而,瑞妮一讲这事还要加进一些令人窒息的尖叫、呻吟以及临终的誓言之类,可她的动机是什么我却不得而知。她是想让我也要表现出这般的刚毅——这般的藐视疼痛、这般的硬气,还是她陶醉于讲述那些揪心的细节?毫无疑问,两者兼有之。

阿黛莉娅去世的时候,三个兄弟都已长大成人了。他们怀念自己的母亲吗?他们为她的离去而悲伤吗?那是当然。他们对奉献了全部爱的母亲怎能不心存感激呢?不过,她对三兄弟管教得太严了,设法将他们束缚得牢牢的。她被妥善安葬以后,他们身上的束缚想必也可以松一点了。

三兄弟中没一个愿意从事钮扣业。虽然他们没有继承她的现实观念,但他们也像他们的母亲那样瞧不起这个行当。他们明白树上不会长钱,可他们对怎样才能赚钱也没什么好主意。我父亲诺弗尔认为他可能涉足法律界,然后再从政,以实现他改善国家的抱负。另外两个兄弟想外出闯荡;一旦珀西读完大学,他们俩就远去南美洲探寻金矿。通往南美的路正在向他们招手。

那么由谁来掌管蔡斯的企业呢?难道就没有蔡斯家族的人来继承吗?如果是这样,本杰明何苦要拼命创业呢?事已至此,他让自己相信:除了他自己的雄心和欲望之外,他这么干还另有原因——为了某种崇高的目标。他已经为蔡斯家族创立了一份家业。他想让这份家业一代代传下去。

在这个港市,这件事一定成了人们茶余饭后带有指责口吻的、反复谈论的话题。然而,三兄弟坚定不移。你无法强迫一个年轻人将他的一生献给钮扣制造业。他们并不是刻意要令他们的父亲失望,但他们也不想挑起这副笨重而耗力的世俗担子。

嫁妆

新的风扇买回来了。零碎的部件都装在一个大纸箱里。沃尔特带来了他的工具箱,把风扇组装起来。干完活以后,他说:“这下把它搞定了。”

沃尔特能够对付各种船只、爆裂的汽车引擎,或者坏了的灯具和收音机——手巧的男人可以摆弄任何一样东西,将它整旧如新。为什么我会感到放心呢?也许在我充满孩子气和信赖别人的内心里,我相信沃尔特会拿出钳子和棘轮为我干好这活的。

这台立式电扇安在了卧室。我把那台旧的搬到了楼下的门廊里,用来凉快我的后颈。凉风像一只手轻抚我的肩膀,这种感觉令我感到舒服,却有些不自在。空气流通了,我就坐在木桌旁,随意涂鸦。不,应该说不是涂鸦。流畅的文字无声地滚过纸页;那是从我的手臂里流淌出来,从我的手指间挤出来的,多么费劲。

黄昏时分,物静无风。湍流穿过花园的水声就像长长的喘息。蓝色的花朵与蓝天混为一体;红色的花朵蒙上一层黑郁郁的色彩;白色的花朵闪耀着银光。郁金香褪去了它的花瓣,只露出光秃秃的黑色花蕊——看上去像个小嘴,不乏性感。牡丹的花期几乎已经过了,湿乎乎的花瓣没精打采地低垂着,犹如弄潮了的纸巾。此时,百合花和夹竹桃却盛开了。晚山梅的花已经凋谢,在草地上留下星星点点的白色花瓣。

一九一四年七月,我母亲嫁给了我父亲。我觉得,从各方面来说,这件事都需要一个解释。

瑞妮是我最大的指望。当我到了对这种事感兴趣的年龄——十一岁、十二岁、十三岁的时候——我总坐在厨房的桌子旁,缠着瑞妮讲给我听。

瑞妮到阿维隆庄园来做全职女佣时还不满十七岁。她是从若格斯河东南岸的联立平房中来的,那里住的都是做工的人。她说自己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混血儿;她祖母家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而她不是。开头她是我的女仆,但后来经过一番调动和自然裁员,现在成了我们家的支柱。她有多大年龄?不关你的事。反正阅历不浅,办事牢靠。这就足够了。如果问起有关她自己的生活,她就会守口如瓶。她会说:我从来不与别人交往。当时,我觉得她是多么谨慎小心。现在看来她是多么小气。

然而,她了解我们的家族史,至少了解关于我们家族的一些事。她对我讲的故事,随着我的年龄改变而改变,同时也与她讲故事时分心的程度有关。不过,我用这种方式搜集的关于过去的片断也足以将它重新拼合起来,好比用马赛克拼合成的画像与原像基本相同。反正我并不是想要真正的事实;我只想把事情用简单的线条明晰地勾勒出来,然后再涂上重彩。大多数孩子都希望他们父母的故事是这样的。打个比方说,他们要的只是一张彩色明信片。

瑞妮说,我父亲是在一次溜冰聚会上向我母亲求婚的。瀑布上游的河湾里有一个老磨坊池塘,那儿的水流比较缓慢。在严寒的冬天,水面上就会结一层厚厚的冰,人们可以在上面溜冰。于是,年轻人的教友团体就会来此举行溜冰聚会;其实也不能称为聚会,应该说是外出游玩。

我母亲是循道公会教友,而父亲是英国国教教徒,因此母亲的社会地位要低于父亲;人们在当时很看重这个。(我后来想,如果祖母阿黛莉娅当时还活着的话,她决不会允许这门婚事的。对祖母来说,我母亲的门第太低,而且她太拘谨、太认真、太褊狭。阿黛莉娅一定会把父亲拖到蒙特利尔去,至少给他介绍一个初次参加社交活动的、穿着考究一点的少女。)

瑞妮说,母亲当时十分年轻,只有十八岁,但她决不是一个愚蠢、轻浮的姑娘。她在学校教书;那个时候,一个人不满二十岁也可以做教师。她父亲是蔡斯企业的高级律师,家里过着“小康”的日子,因此她并非不得不去教书。她自己的母亲在她九岁时去世了。母亲像外祖母一样,对自己的宗教很虔诚。她认为,一个人应该帮助那些不如自己幸运的人。瑞妮钦佩地说,她像传教士那样担当起了教育穷人的工作。(瑞妮常常对我母亲的行为钦佩不已,却认为自己这样干则是愚蠢的。她在穷人中间长大,觉得他们是无药可救的。她会说,你教他们教得面红耳赤,而大多数人却把你气得撞墙。可是你母亲,上帝保佑她的好心,她从来看不到这一点。)

有一张我母亲在安大略省伦敦师范学校与另外两位姑娘的合影照片;三个人站在宿舍前的台阶上,手挽着手,开心地笑着。宿舍两边堆起了厚厚的冬雪,屋檐上挂着冰柱。母亲身穿一件海豹皮的大衣;帽子下面露出她秀发的发梢。她的眼睛很早就近视了,我记得她戴着猫头鹰似的眼镜;在此之前,她肯定还有一副夹鼻眼镜,但在这张合影中却没有戴。她穿滚毛边靴子的双脚在照片中可以看到一只,脚踝的姿态十分迷人。她看上去胆子很大,甚至闯劲十足,就像一个去海上冒险的男孩。

毕业以后,她去了远在大西北的一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教书。那是个落后的乡村,贫困不堪,到处是虱子,人们愚昧无知——那段经历深深震撼了她。那儿的人给孩子们缝制的内衣要从秋天穿到开春,没有替换。总之,那些细节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肮脏不堪。当然,瑞妮说,那里不是你母亲那样的淑女该去的地方。

然而,我母亲认为她在那里还是有所成就的,至少为那些不幸的孩子做了些实事,或者说她希望如此。后来,她回来过圣诞节;人们说她又苍白又瘦弱,脸颊不见血色。于是,她就同我父亲一起去参加了磨坊池塘的那个溜冰聚会。他单膝跪地,第一次为我母亲系上了溜冰鞋的带子。

其实,他们俩通过双方的父亲而相识已经有些日子了。在此之前,他们也有过礼节性的会面。在阿黛莉娅举行的最后一次花园戏剧表演中,他们还在一起演过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他扮演费迪南德,而她则饰演米兰达。演出的剧本作了删节,把性描写和残忍的情节也减少到最低限度。瑞妮说,我母亲身穿一件粉红的连衫裙,戴着玫瑰花环,将台词完美地表达出来,就像一位天使。啊,勇敢的新大陆,你孕育了这样的人民!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因近视而难以聚焦,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迷离。你能够明白他们俩是如何终成眷属的。

我父亲本可以去别处找一个更有钱的妻子,但想必他是要找那种忠诚可靠的:一个他可以依靠的女子。瑞妮说,尽管他头脑发热——显然他曾经头脑发热过——他却是个认真的小伙子。言下之意就是:否则的话,母亲也不会接受他。他们俩对自己的理想都很执着;两个都想实现某种高尚的目标,都想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这是多么诱人而又多么危险的理想!

他们在池塘上一起溜过几圈之后,父亲就要求母亲嫁给他。我猜想,他求婚时肯定是笨嘴拙舌的,但笨拙正表现了男人的真挚。在那一刻,虽说他们一定碰到了对方的肩膀和臀部,两个人却都没有正视对方。他们肩并肩地溜冰,两人的右手握在前面,左手握在身后。(她当时穿什么衣服来着?瑞妮连这个也知道。一条蓝色的毛围巾,以及与之相配的苏格兰圆帽和毛手套。这都是她自己织的。一件绿色的齐膝冬外套。一块手帕塞在袖子里——瑞妮说,母亲从来不会忘记带手帕,不像另外一些她叫得出名字的女人。)

在这个节骨眼上,母亲作出了什么反应呢?她瞅着冰面,没有立即回答。这就意味着同意了。

他们周围的一切都被白雪覆盖了——白色的岩石、白色的冰柱。他们脚下的冰也是白的,而冰下面的河水带着旋涡和逆流,黑沉沉的看不见底。这就是我为那个年代——我和劳拉还未出生的年代——所描绘的情景。那个年代表面看来是那么干净、那么纯真、那么实在,但同样也潜伏着危险。事物的外表之下是未知的东西,正在慢慢地沸腾。

接下来是赠送定情的戒指,并且在报纸上向外公布。我母亲按职责授完一年课回来之后,就举行了正式的订婚茶会。茶点很精美——芦笋三明治卷、水椒三明治,以及浅色、深色和水果味的三种蛋糕;茶是用银壶沏好的。桌上插着玫瑰花——白色的,或粉红的,或淡黄的,没有红色的。订婚茶会上不用红玫瑰。为什么呢?你以后会弄明白的,瑞妮如是说。

再接下来就是迎嫁妆。瑞妮喜欢把这事讲得详详细细——有带花边的睡衣和梳妆袍、绣着姓名缩写的枕头,以及床单和衬裙。他还说到衣橱、五斗橱和日用品小柜,以及里面整齐叠放的衣服之类。她没有提到将要穿这些衣服的两位新人,因为对瑞妮来说,婚礼主要就是一个有关衣服的问题,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下面的事宜就是拟定客人的名单、填写请柬、选择花卉等等,然后就是婚礼了。

婚礼之后,接着就发生了战争。爱情、婚姻、灾难三部曲。照瑞妮的说法,这是不可避免的。

战争于一九一四年八月爆发,也就是在我父母结婚后不久。兄弟三人毫无疑问地都应征入伍。现在想来,这样的毫无疑问令人惊讶。三兄弟身穿军装照过一张神气的合影:三个人的额头看上去严肃而天真,留着稚气的小胡子,露出冷静的微笑和坚定的眼神——虽然还未成为正式的军人,却摆出一副军人的派头。父亲的个头最高——他总是将这张合影放在他的桌子上。

他们参加了加拿大皇家军团;来自提康德罗加港的新兵都编入了这个团。很快他们就被派往百慕大,以接替驻守在那里的英国军团。因此,战争的第一年,他们主要是进行队列训练和学习军规军纪。他们在来信中说,他们也会闹点小事之类。

祖父本杰明急切地读着这些来信。时间一天天过去,可谁胜谁负却始终没有定论,祖父变得越发紧张和担心。事情的发展本不该如此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生意倒是越来越红火了。他还发展了赛璐珞和橡胶的业务,钮扣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幸亏阿黛莉娅在世时曾帮助他与政界有过接触,因此他的工厂收到了大量来自军队的订单。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诚实经营,不卖假货或次品。他并不是一个发战争财的人,但也不能说他没有从战争中获利。

战争对钮扣业十分有益。战争中丢失大量的钮扣,每次都需要整箱整箱、整车整车地补充。它们不是被炸毁了,就是在路上散落了,或者在大火中烧掉了。内衣的命运也同样如此。从经济的观点来看,战争是一场神奇的大火——一场巨大规模的炼金大火,腾起的烟雾将大火变成了金钱。至少这在我祖父身上得到了实现。然而,这个事实已无法再使他的心灵快乐,也无法再维持他的正直了,尽管在最早他自鸣得意的那几年可能如此。他想要他的三个儿子回来。那倒不是因为他们去了什么危险的地方;他们还在百慕大,在阳光下列队走步。

从纽约州的芬格湖度完蜜月回来,我的父母亲就一直住在阿维隆庄园,直到他们能够建起自己的房屋,而母亲则留在那儿为祖父管理家事。他们实在是人手短缺,因为所有的劳力要么去工厂,要么去打仗了,同时也因为大家觉得阿维隆庄园要带头削减开支,母亲坚持饭食简单:星期三吃炖肉,星期天晚上吃烤大豆——这也很合祖父的胃口。实际上,他从未对阿黛莉娅原先的豪华菜单感到自在过。

一九一五年八月,加拿大皇家军团奉命撤回哈利法克斯,准备开赴法国。部队在港口呆了一个多星期,添补给养、招募新兵,并且把热带军装换下来,穿上更暖和的军装。士兵们还发到了罗斯步枪,可是后来都在泥地里卡壳,弄得他们手足无措。

我母亲搭乘火车去哈利法克斯为父亲送行。火车上挤满了上前线的男人。她弄不到卧铺,于是只好一路坐着。走道里到处都伸着脚,堆放着包裹,还放着痰盂。咳嗽声、呼噜声(无疑是醉酒后的呼噜)响成一片。当她看着周围一张张稚气未脱的小伙子的脸,她突然真切地感受到了战争——那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现实。她年轻的丈夫可能会因此丧命。他的身体可能会被毁灭;可能会被撕碎,可能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看来,现在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牺牲了。伴随这种意识而来的是绝望和恐惧。不过,我相信同时也带来了一种凄凉的自豪。

我不清楚他们俩在哈利法克斯是住在哪儿,住多久。是住在一家体面的大酒店里,还是由于房间紧张而窝在下等客栈或港口边的廉价旅馆里?他们在一起是待了好几天,还是一个晚上,还是几个小时?他们俩做了些什么,又说了些什么?我想也就是一些平平常常的事吧,可究竟是什么呢?如今是再也不可能知道了。后来,“苏格兰人”号海轮载着军团的官兵起航了,我母亲与其他妻子们站在码头上哭泣着向亲人挥别。或许母亲没有哭泣,因为她觉得不能这样放纵自己。

父亲在信中写道:我正在法国某个地方。我无法形容这里发生的一切;我也不会去形容。我们只能相信,这场战争是出于正义,是为了维护和推进现有的文明。伤亡(此处一个字被划掉)难以计数。我以前不知道人类擅长什么。要忍耐的已超出了(此处一个字被划掉)。我天天都在想家,特别是想你,我最亲爱的莉莲娜。

在阿维隆庄园,我母亲开始把意志付诸行动。她对公共服务抱有信念;她觉得,她必须卷起袖子为战争做点有用的事情。她组织了一个“慰问团”,通过捐赠品义卖来筹钱,然后用这钱买小包的烟草和糖果寄往前线的战壕。她为这些活动打开了阿维隆庄园的大门,但据瑞妮说,办这些事把地板弄得一塌糊涂。除了义卖,每个星期二的下午,她的小组就会在客厅里为部队编织衣物——新手们织浴巾;熟手们织围巾;老手们织连帽大衣和手套。不久,又征召了一批“星期四志愿者”;她们是从若格斯河南岸来的一些年长的、文化较低的女人,但个个都是编织能手。这些人为亚美尼亚的挨饿儿童和所谓“海外难民”编织婴儿服。编织了两个小时以后,她们便在餐厅吃一顿简单的茶点;此时,彩绘玻璃上的圆桌骑士和他的情人会懒洋洋地俯视她们。

当伤残的士兵开始出现在街道上和邻近几个镇上的医院里(提康德罗加港还没有医院),母亲会亲自去看望他们。据瑞妮说,她看望的大多是那些最惨的伤员——破相或残废的士兵。每次回来,她都会筋疲力尽,心烦意乱,甚至还会在厨房里哭泣。这时,瑞妮会冲一杯可可给她喝,让她支撑住。瑞妮说,她从不爱护自己,因而毁了自己的健康。尤其是从她的身体状况来看,她是在拼命地工作。

拼命地工作,不爱护自己,毁了自己的健康——这曾经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美德啊!这种无私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有通过严酷自律、克服人的劣根性才能获得。而到了我生活的时代,这种诀窍或秘密想必已经丢失了。或许,由于母亲的遭遇对我的负面影响,我并没有去尝试。

至于劳拉,她一点都不无私。她倒是性格敏感,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生于一九一六年六月初。我出生后不久,珀西在伊普尔前沿阵地的炮火中阵亡了。七月份,埃迪在索姆牺牲;或者说,人们认为他已经死了:他最后一次被人见到是在一个大弹坑旁。这两件不幸的事让母亲难以接受,而对祖父的打击更大得多。八月份,祖父得了严重的中风。他说话和记忆都出现了障碍。

母亲非正式地接过了管理工厂的工作。她周旋于祖父(据说他处于病后恢复期)和其他人之间,每天还要与工厂的男秘书和各种各样的工头会面。由于母亲是唯一能听懂祖父说话的人,或者说她自己认为她能,因此她成了他的翻译,也成了唯一有资格握着祖父的手帮他签名的人。谁敢说有时候她不会照自己意志行事呢?

厂里也不是说万事太平。战争开始的时候,有六分之一的工人是女性;到战争结束的时候,数量已是三分之二了。剩下的男人都是些老弱病残,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战场的。这些人对女工的剧增感到不快,于是就发泄对她们的不满,或者开下流的玩笑。反过来,这些女工认为他们是懦夫或懒汉,掩饰不住对他们的藐视。事物的自然顺序——我母亲认为的自然次序——就是把事情反过来做。不过,工人的工资给得很高,而钱给生产加足了油。总的来说,我母亲有能力将厂里的事处理得顺顺当当。

我想象祖父夜晚坐在他的书房里,坐在红木桌后面那张缀满铜钉的绿皮椅里,交叉着两手的手指——一只手有知觉,而另一只手却没有知觉。他在听是否有人来了。门半开着;他看到门外有个影子。他说:“请进。”——他心里想说——可是没人进来,也没人回答。

粗鲁的护士来了。她问他一个人坐在黑暗中想些什么。他听到一个声音,但不像是人在说话,更像是乌鸦叫。他没有回答。她抓住他的胳膊,轻易地将他从椅子里拉起来,胡乱地把他推到床上。她的白裙子发出沙沙的声响。他听到一阵干风吹过长满秋草的田野。他听到了冬雪的低语。

他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死了吗?他希望他们再活过来,平安归家吗?如果他的希望成为现实,他自己的结局会不会更令人伤心?也许会更令人伤心——事情往往是这样——但这样想并不能给人多少宽慰。

留声机

昨天晚上,我像平时一样收看了电视台的气象频道。地球上别的地方在发洪水:浑浊的泥水滚滚,泡肿的死牛从眼前漂过,挤成一团的幸存者站在屋顶上。已经有成千上万的人淹死了。据说,这是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的后果;人们必须停止焚烧汽油、石油和原始森林。然而,人们不会罢手。贪婪和饥饿迫使人们照烧不误。

我写到哪儿了?我翻回去一页:战争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过去人们用如火如荼来形容战争,说不定如今还在继续使用。不过,从这新的、干净的一页开始,我将结束这场战争——我独自用这支黑塑料钢笔一举将它结束。我只要写一下就成:1918年11月11日。停战日。

好了。战事结束了。枪声沉寂下来。幸存的士兵穿着湿乎乎的衣服,爬出散兵坑和肮脏的洞穴,抬起一张张满是污垢的脸仰望天空。战争的双方都感到输了。在小镇、乡村、大洋的两岸,所有的教堂都响起了钟声。(我还记得当时钟声阵阵。这是我最早的记忆之一。空中到处都是声音,同时又是空空的,奇怪极了。瑞妮带我到外头去听钟声。她的脸颊流淌着泪水。感谢上帝,她说道。那一天气候寒冷,落叶蒙上了一层白霜,莲花池里也结了薄薄的一层冰。我用棍子把冰捅破了。母亲在哪儿呢?)

父亲在索姆受了伤,但康复后被提升为少尉。他后来在维米桥再次受伤,虽不重,却又被提升为上尉。他在布尔隆林地又受了一次伤,这次比较严重。当他正在英国接受康复治疗的时候,战争结束了。

他错过了在哈利法克斯为归国部队举行的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及胜利游行等一系列活动,但提康德罗加港为他一个人举行了一次特殊的欢迎仪式。火车缓缓停下。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有人伸出手去扶他下车,却迟疑了一下。接着他出现了。他只剩下一只眼睛和一条腿。他的脸看上去不仅憔悴,而且伤痕累累,但狂热不减。

同亲人告别的痛苦令人心碎,可归来的痛苦却有增无减。一个血肉之躯重新站在你面前是无法符合离别所产生的美好幻影的。时间和距离使心上人的形象变得模糊了。然后,心爱的人突然来到你面前;在正午酷烈的阳光下,那张脸上的伤疤、毛孔、皱纹和胡须无一不清晰可见。

我的父亲和母亲就这样重逢了。他们如何为自己如此大的变化而补偿对方呢?——他们俩都无法符合对方心目中的形象。他们之间怎能没有怨恨呢?有怨恨也只能委屈地默默忍受,因为谁都没有错,也没法去指责谁。战争又不是某个人。比方说,我们总不能去指责一场飓风吧?

他们俩就这样站在月台上。镇上的乐队演奏着乐曲,大多是铜管乐。他身穿军服;胸前的军功章像是衣服上的弹孔,透过它可以看见他金属般的身躯发出暗淡的光芒。在他身旁,无形地站着他的两个兄弟——两个已经牺牲的小伙子,他失去的亲人。我母亲今天穿上了她最美的衣服:一件翻领束腰连衫裙和一顶扎着丝带的帽子。她战栗地微微一笑。两个人都不知所措。他们俩凝视着对方,那种惊奇的眼神就像犯了罪似的。这时记者的闪光灯一闪,照下了这一情景。我父亲的右眼戴着黑眼罩,左眼狠狠地瞪着。在那未曾揭开的眼罩下面,疤疤点点的眼窝里已经没有眼球了。

报纸将会大肆宣扬:“蔡斯家族的继承人英勇归来。”这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我父亲现在成了继承人;也就是说,他既失去了兄弟,又失去了父亲。“蔡氏王国”已掌握在他的手中——握在手上的感觉却像是一团泥巴。

母亲哭了吗?可能吧。他们俩想必尴尬地接了吻,这种尴尬好比去盒装食品义卖会却拿出一张买错的票。这个老练而又操劳的女人——脖子上挂着老处女那种闪光银链夹鼻眼镜——并不是他记忆中的爱人。他们俩现在成了陌路人;他们俩也一定意识到,他们原本就是陌路人。光线可真厉害。这些年来他们不知老了多少!当年的小伙子曾殷勤地单膝跪地为姑娘系溜冰鞋带子;当年的姑娘曾甜蜜地接受这份殷勤——这些事好像从未在他们身上发生过似的。

此外,还有一些现实的事情像一把剑横在他们中间。说来很自然,父亲曾经有过别的女人——那种在战场周围出没、赚取好处的女人。那些娼妓嘴里会说出我母亲从来说不出口的浪语。父亲回来后第一次抚摸她时,她一定感觉到他当年的胆怯和尊重已经荡然无存了。可能开头在百慕大,后来在英国,他都抵挡着诱惑,一直到埃迪和珀西阵亡,而自己也受伤之后,他的防线就崩溃了。从那时开始,他就紧紧地抓住生活——无论是什么,来者不拒。她怎么能不理解在那种情况下他的需要呢?

她能够理解,至少她明白她应该理解。她理解了,对此一字不提,并祈祷上帝给予她宽恕的力量,而她真的宽恕了他。然而,他感到在她的宽恕中生活并不容易。连吃早饭也蒙上了宽恕的阴影:咖啡、粥和黄油烤肉上都带着宽恕。他对此束手无策;一个人怎么可能否认并未言明的事情呢?她也有气,怨恨那些在不同的医院里照顾我父亲的护士。她希望由她独自照顾父亲——不辞辛苦地、忠心耿耿地照顾他,直到康复。这是无私的另一面:无私的专横。

然而,父亲并不十分健康。事实上,他是一具散了架的残骸。他的一些表现即是明证:他在黑暗中大叫、做噩梦、无缘无故发火,还将碗和杯子朝着墙上或地上乱砸;不过,他没砸过母亲。他像一件坏了的东西,需要人去修补。因此,对他来说,她还是有用的。她会为他营造一种安详的氛围;她会迁就他;她会溺爱他;她会将鲜花放在他的早餐桌上;她还会为他做他最喜欢吃的饭菜。至少,他还没得什么可怕的疾病。

但是,一件更严重的事却发生了:父亲变成了无神论者。在战壕里,上帝像气球一样破裂了,剩下的只是几丝丑陋的伪善。宗教像是抽打战士们的棍子,那些卫道士喋喋不休的说教只不过是虔诚的蠢话而已。珀西和埃迪的英勇行为和惨烈的牺牲是为了什么?又取得了什么成就?他们是被一群无能而有罪的老家伙的错误害死的。倒不如当初在“苏格兰人”号轮船上就让这些老家伙割断了喉咙,扔到海里了事。所有那些为上帝和文明而战的屁话都令他作呕。

母亲害怕极了。他是说珀西和埃迪不是为了崇高的目标而死的吗?难道那些可怜的战士都死得不值吗?说到上帝,除了上帝还有谁看到他们经受考验和苦难呢?她请求他至少别宣扬他的无神论。接着,她又为自己的这种要求而感到羞愧——似乎邻居们的看法对她来说是最重要的,而父亲的灵魂与上帝的关系并不重要。

不过,父亲尊重她的愿望。他明白这样做的必要性。反正,只有在他喝醉酒的时候才会说这些话。战争前他是不太喝酒的,而现在却经常喝酒,酒瘾很大。他一边喝酒,一边在地板上拖着他那只坏脚来回踱步。过了一会儿,他就开始发抖。母亲试图去安慰他,而他却拒绝安慰。他会爬上阿维隆庄园那粗矮的塔楼,说他想去抽烟。其实,这只是他想独处的一个借口而已。在塔楼上,他会自言自语,并且用力打墙,最后喝得酩酊大醉才算完事。他避开母亲做这些事,因为他自认为还是个绅士,至少他坚持穿那件标志绅士的破败不堪的外衣。他不想吓着她。另外,我猜想,母亲好意的服侍也深深地刺激着他,使他感到难受。

浅一脚、深一脚、浅一脚、深一脚,他像是一只脚踩进陷阱的野兽在行走。低低的呻吟和含糊的呐喊,以及打碎玻璃的声音都会将我吵醒,因为塔楼的地板就在我房间的上面。

接着就会传来下楼的脚步声,随后安静下来,我卧室关着的长方形的门外隐约出现了一个黑影。我看不见他,但我可以感觉到他——一个蹒跚的、悲伤的独眼怪兽。我早已习惯了这些声响;我从不认为他会伤害我。然而,我却一直是小心翼翼地对待他的。

我不希望给人印象是他每天夜里都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作次数越来越少,间隔也越来越长。不过,你可以从我母亲抿紧的双唇看出来:他又要发作了。她有一种雷达系统,可以探测父亲情绪的波动。

我是想说他不爱她了吗?根本不是。他爱她;在某些方面他对她忠贞不贰。然而,他无法进入她的内心,她这方面也一样。他们俩就像喝了某种致命的毒药,使得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又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但是他们的心却永远走不到一起。

日复一日地渴求一个就在你眼前的人,那是什么滋味?我永远也不会明白。

几个月之后,父亲就开始了他那不光彩的漫游。不过,不是在本镇,至少起先不是。他会坐火车去多伦多“出差”,实际上是去喝酒,而且还去“找鸡”——当时的话就是这么叫的。消息传开了,快得惊人;丑事一般都是如此。奇怪的是,我的父母却因为此事在镇上更受尊敬了。鉴于当时的情况,有谁会去指责他呢?至于母亲,尽管不得不忍受许多事,可她嘴里从没有说过一句抱怨的话。镇上人们的态度完全是顺理成章的。

(我是如何知道所有这些事的?我并不知道,至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知道。不过,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闭口不谈的事要比讲出来的事多——双唇紧闭、头转过去、匆匆斜睨一眼都表达一定的意思。有时连肩膀也会拱起来,像扛了一个重物似的。难怪我和劳拉喜欢在门外偷听了。)

父亲有一大捆手杖,都带有特制的手柄——象牙的、银的、乌木的。他总是穿戴得整整齐齐。他从未设想过最终要经营家族的企业,但既然接过了这副担子,他就打算把它干好。他本来可以把工厂卖掉,却碰巧当时没有买主,或者说别人不愿出他报的价码。同时,他觉得这是他的义务所在,即便不是为了纪念他的父亲,也是为了纪念他的两个死去的兄弟。尽管家里只剩下他一个儿子,他还是把信笺上公司的名称改为“蔡斯父子(三人)公司”。他想要有自己的儿子,最好是两个,以此来代替他死去的两个兄弟。他想把工厂开下去。

工厂的男人们从一开始就尊敬他。这倒不仅是因为他得的军功章。战争刚结束,厂里的妇女就靠边站了,她们的岗位由战罢归来的男人们顶上——只要这些男人还能够工作。然而,战争时期的大量需求已经结束,因此没有那么多活可干了。就全国来说,许多工厂关闭,工人失业,而我父亲的工厂却不然。他还在雇用工人,而且是超量地雇用。他雇用那些老兵。他说,国家对这些人忘恩负义是可鄙的,而全国的工商业主应该补偿欠他们的东西。不过,很少有人响应。他们对此闭上一只眼,只当没看见。然而,我父亲本来就只有一只眼睛,他不能再把另外一只也闭上。于是,别人就开始说他是叛逆者,说他有点犯傻。

从外表上看,我是父亲的真传。我不光长得像他,还继承了他的绷脸以及他固执的怀疑主义。(最后连他的军功章也继承了。他把它们都留给了我。)当我倔犟的时候,瑞妮就会说我的脾气坏,而她知道这是谁的遗传。与我相反,劳拉则是母亲的真传。在某些方面,她也具有母亲的那种虔诚;她也长着高高的、白净的额头。

不过,长相这种东西带有欺骗性。我开车决不会坠下桥去。我父亲会的,而母亲倒不会。

那是一九一九年秋天。我、父亲、母亲三人一起努力,要把日子过好。十一月份的一天,差不多是上床睡觉的时候了。我们坐在阿维隆庄园的起居室里。由于天气转凉了,起居室的壁炉生了火。母亲最近刚从一种莫名其妙的病中康复过来,据说那病与她的神经有关。她在补衣服。她本来不需要自己干——她可以雇一个人,但她自己想干;她喜欢手里有活。她正在缝我裙子上掉下来的一粒钮扣;别人说我穿衣服从不爱惜。她手肘边的圆桌上摆着印第安人编的带有香草镶边的针线篮,里面放着剪刀、线轴以及她的蛋形木制衬补托,另外还有她新配的专用圆眼镜。做这种近的针线活她是不用戴眼镜的。

她身穿一件天蓝色的连衫裙,白色的宽领子,白色的内包袖口。她的头发过早地开始变白了。她是宁愿砍掉一只手也不愿意去染发的。因此,她那张年轻女子的脸庞之上却是一头银丝。她将头发中分,然后将她那瀑布般的富有弹性的长发在脑后盘成个复杂的鬏。(五年后,她去世前已经剪成短发,多了一分时髦,少了一分动人。)她的眼皮垂着,两颊圆圆的,肚子也是圆圆的。她略带笑意的样子看上去和蔼可亲。那盏带粉红色灯罩的电灯在她脸上投下一层温婉的光彩。

父亲坐在她对面的长椅里。他背倚着靠垫,却心神不定。他将一只手放在他的坏腿的膝盖上,坏腿不停地上下抖动。(好腿、坏腿——这两个用词引起了我的兴趣。坏腿做了什么坏事,要称之为“坏”?这种暗里的残废状况难道是一种惩罚吗?)

我坐在他旁边,却并没紧靠着他。他的一只胳膊搁在我身后的沙发背上,但没有碰到我。我拿着我的字母课本,照书朗读给他听,以表明我识字了。其实我并不识字,我只是记住了字母的形状,以及与图片匹配的单词。茶几上放着一台留声机,张开的喇叭像一朵巨大的金属花朵。我的声音有时听上去就像是从那里面出来的:又小又单薄,还很遥远,似乎只要用一个手指就能把这声音掐灭。

A是苹果派,

出炉新鲜又热乎;

有人尝一点,

有人吃多多。

我抬起头,看看父亲是否在注意听我朗读。有时你和他说话,他并没有听见。他发现我在看他,便低头对我浅浅地一笑。

B是小宝宝,

皮肤粉嫩笑脸甜,

伸着两只小手,

再加两只小脚。

父亲又回头注视着窗外。(他是否把自己置身窗外,正朝屋内看呢?难道他是一个永无家园的孤儿——一个夜间的流浪者吗?这应该是他为之奋战的目标——麦片广告中的炉火旁田园诗一般温馨的场景:有一个体态丰满、脸颊红红的贤惠妻子和一个听话的、充满崇敬的孩子。不过,这种生活也是平淡和枯燥的。他是否对战争产生了某种怀念,而不在乎它的恶臭和无谓的屠杀呢?是否在怀念他直觉中那种盲目的生活呢?)

F是火,

忠实的奴仆,恶劣的主人。

听之任之,

它会越烧越旺。

课本中的图片是一个男子满身是火地在跳跃——火苗从他的脚跟和肩膀窜出来,头上长出两只小小的火角。他回头向后望去,露出淘气而迷人的微笑;而且,他浑身一丝不挂。火并不能伤害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他。就为这个原因,我喜欢这个人。我还用蜡笔加了些火苗。

母亲将针穿过钮扣,剪断了线。我继续朗读,越来越急,从文雅的M和N读到古怪的Q和难读的R,最后是发讨厌的咝咝声的S。父亲盯着火苗看,看到火中的田野、树林、房屋、城镇、战士和兄弟化为烟雾,于是他的坏脚不由自主地像狗在睡梦中奔跑那般抽动起来。这是他的家——一个被围困的城堡;他则是这城堡里的狼人。窗外,那寒冷的、柠檬色的落日余晖褪成了灰色。劳拉即将诞生,但我对此还一无所知。

做面包的日子

农民们说,今年夏天雨水不足。知了扯着嗓门唱着单调的曲子;路面上尘土飞扬;路边的野草中,蚱蜢发出嗡嗡的叫声。枫树的叶子如软绵绵的手套般悬挂在树枝上。人行道上,我的影子一晃一晃的。

在太阳还未炙烤大地的时候,我就早早地出门散步了。医生鼓励我这样做,说我的身体状况正在好转。可是走到哪里去呢?我带着我的心无可奈何地不停地走着;人和心绑在一起,就像是某个阴谋故事里人们无法控制的两个不情愿的同谋。第二天我们又将去向何方?我明白,让我活下去和要置我于死地的是同一样东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就像爱情,或者说有几分像吧。

今天我又去了墓地。有人在劳拉的坟前留下了一束橘黄色和红色的百日菊;色彩浓艳的鲜花远不能抚慰死者的灵魂。当我看到这束花的时候,花朵已经开始凋谢;尽管如此,还照样能闻到一股辛辣味。我怀疑,这些花是某个吝啬的或狂热的崇拜者从钮扣厂门前的花坛里偷来的。不过,这种事情劳拉自己也干得出来。她对所有权概念的认识再模糊不过了。

在回来的路中,我走进圈饼店歇歇脚;外面开始热起来,我想找个地方凉快一下。这家饮食店已经相当破旧了;虽说具有一点时髦的现代气息——淡黄色的瓷砖、固定在地上的白色塑料桌子和配套的模压椅子,事实上这地方几乎破烂不堪。这令我想起某个什么学校,或者某个贫困社区的幼儿园,或者某个为思想出问题的青少年设立的活动中心之类。在这里,你可以用来乱扔或乱刺的东西并不多,就连各种餐具也是塑料的。店堂里弥漫着炸油和松香消毒剂的混合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咖啡香味。

我买了一小杯冰茶和一块浇糖甜饼。那甜饼咬起来就像在啃泡沫塑料一样吱吱作响。吃了一半以后,我就再也吃不下了,于是我踩着滑溜溜的地板去女厕所。在去厕所的时候,我已经在脑子里画出了一张提康德罗加港所有的方便的厕所位置图。当你情况紧急的时候,它们的方便性便突现出来。圈饼店的厕所是我目前最喜欢的。倒不是因为它比别处更干净或者更有可能提供手纸,而是因为在里面可以看到更多别人的题词。人们到处会留下这种题词,只是大多数地方经常用油漆把它们涂掉,但在圈饼店它们保留的时间要长得多。因此,你既可以看到题词的内容,又可以读到别人的评论。

目前保留得最完整的是厕所中间的一个小隔间里的题词。第一句话是用铅笔写的:不要吃任何你不准备杀害的东西。字体则是罗马人刻在墓碑上的那种圆体,深深地嵌入了油漆过的墙面。

接着是绿色记号笔写的:不要杀害任何你不准备吃的东西。

下面是用圆珠笔写的:不要杀生。

再下面是用紫色记号笔写的:不要吃。

最后是用黑粗体写的:去他妈的素食主义者——“凡神皆食荤”——劳拉·蔡斯。

这样一来,劳拉永远不死。

劳拉费了好长时间才来到这个世界的,瑞妮说。似乎她无法断定降临世间是否是个好主意。生下来之后,她先是生病,我们差点儿就失去了她——我猜想她仍然在犹豫不决。但最后她决定试一试,于是她抓住了生命,渐渐地好了起来。

瑞妮认为,人们能够决定自己的死期,同样对自己的降生也有发言权。当我到了可以回嘴的年龄,我会说:我从来没要求过降生,似乎非要得出一个所以然来不可。瑞妮则会反驳说:你当然要求过。就像我们大家一样。瑞妮认为,一旦生下来,我们就要担当起生活的责任来。

劳拉出生后,母亲比平时更累了。她从生活的顶峰上跌落下来,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她的意志不再那么坚定;她拖着疲惫的脚步过着每一天。医生说,她得多多休息。瑞妮对来帮忙洗衣服的希尔科特太太说,我母亲身体不好。我原来的那个母亲似乎被某些小精灵偷走了,而现在这个苍白的、萎靡的、泄气的老妈妈取代了她的位置。那时我年仅四岁,被母亲的变化吓坏了。我要有人来拥抱我、安慰我,可母亲再也没有这样的精力了。(我为什么说再也没有了?作为母亲,她的行为举止更具教育意义,而不是爱抚。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仍然是一位老师。)

不久我发现,如果我能够安静地待着,不吵着要别人注意;如果我能够帮着做点事——尤其是待在劳拉身旁,摇着摇篮让她入睡(她不容易入睡,而且很快又会醒来),我就可以留在母亲的房间里。如果做不到的话,我就会被带走。这就是我为适应现状而作的改变:保持安静,当一个帮手。

我原本可以尖叫,可以大发脾气。正如瑞妮所说,只有吱嘎作响的轮子才上润滑油。

(银色的相框里有一张照片:我坐在母亲的床头柜边,身穿一条深色的白领连衫裙,一只手笨拙地、狠狠地抓着婴儿盖的白色织毯,两只眼睛带着指责的神情,像在质问相机或持相机的人。照片上几乎看不到劳拉,只有一个毛茸茸的头顶和一只小手;手指钩在我的大拇指上。我是因为家里人要我抱这婴儿而生气,还是我想保护她?我是在守护她——不愿意放手吗?)

劳拉是个不安宁的婴儿,尽管脾气不坏,但性情焦虑。大一点以后,她也是个不安宁的孩子。橱门和柜子的抽屉都会让她担心。她似乎总在竖起耳朵倾听远处或地板下有什么东西——那种像一阵风般悄无声息地靠过来的东西。她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精神危机——一只死去的乌鸦、一只被车压烂的猫咪、明朗天空中的一朵乌云都会让她哭泣。另一方面,她对肉体的疼痛却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忍耐力:如果烫伤了嘴巴或割伤了自己,她是一概不哭的。那是一种恶意——老天的恶意——在折磨她。

街头的一些残废老兵令她尤为惊恐——这些闲荡的人、卖铅笔的人和行乞的人已经彻底崩溃,无法从事任何工作。一个失去双腿、瞪着眼睛坐在平板车上生闷气的红脸汉总是把她吓跑。也许是那人两眼中的怒火太吓人了吧。

像大多数的小孩子一样,劳拉认为说出来的话就应该做到,但她太极端化了。只要你说出“迷路”或“跳进湖里”这类话,你就不能不担心后果。你对劳拉说了什么?你难道没有吸取教训?瑞妮会这样责备别人。然而,瑞妮自己也没有完全吸取教训。她有一次告诉劳拉,咬住舌头可以不让问题跑出来,结果劳拉照做不误,好几天都无法吃东西。

现在我来说说母亲去世的情况。要说这件事改变了一切也许有些老套,但我也没说错。我要把它写下来:

这件事改变了一切。

事情发生在星期二。这一天是我们家做面包的日子。我们家吃的所有面包——一周一炉就够了——是在阿维隆庄园的厨房里做的。虽然当时提康德罗加港有一家小面包店,可瑞妮却说面包店的面包是为懒汉准备的。她还说,面包师为了让面粉充分发胀,往里面掺白垩粉;另外,还加了过多的酵母,使面包显得蓬松,充满了空气。这样一来,你会以为买得很合算。因此,瑞妮就自己动手做面包。

阿维隆庄园的厨房并不暗,而三十年前它一定像个黑乎乎的维多利亚式的洞穴。现在它雪白明亮——白墙、白瓷桌、白色的柴灶、黑白相间的瓷砖地;改大的窗户上悬挂着黄水仙般颜色的窗帘。(这是战后重新装修的,是父亲送给母亲的礼物之一,以表达他内心的愧疚和不安。)瑞妮把这间厨房看作是最时髦的东西。母亲对她讲了有关细菌的害处、它们的肮脏习性以及它们的藏身之处,结果瑞妮总是把厨房打扫得一尘不染。

在做面包的日子,瑞妮会给我和劳拉一些生面团捏面人。我们用葡萄干做面人的眼睛和钮扣。然后,瑞妮会为我们把面人放进炉子烘好。我总是将我捏的面人吃掉,而劳拉则会将她的存起来。瑞妮曾在劳拉的顶格抽屉里发现一排硬邦邦的面人,包在手帕里,活像是小小的面包木乃伊。瑞妮说,这东西会招老鼠,必须扔进垃圾堆。但是,劳拉却坚持在菜园的灌木丛后面为它们举行一个集体葬礼,并且还得为它们祈祷。她扬言,如果不这样的话,她就从此不吃饭了。一旦她决心干什么事,就没有人能够劝得动。

瑞妮挖了一个洞。那天园丁正好休息;由于事出紧急,瑞妮就用了园丁那把不让任何人碰的铁锹。劳拉将她的面人在洞里一字排开。“上帝可怜她未来的丈夫吧,”瑞妮说道。“她倔得像头驴。”

“我才不打算嫁人呢,”劳拉说,“我要一个人住在车库里。”

“我也不打算嫁人,”我也不甘示弱地说道。

“这不太可能,”瑞妮说,“你喜欢你那张软软的床。如果不嫁人的话,你可要睡水泥地了,弄得全身都是油迹斑斑的。”

“我要住在暖房里,”我说道。

“暖房里不再供应暖气了,”瑞妮说,“冬天你会冻死的。”

“那我睡在汽车里,”劳拉说道。

在那个可怕的星期二,我们和瑞妮一起在厨房里吃早餐——麦片粥和橘子酱烤面包。母亲有时会和我们一起吃,可那天她实在太累了。母亲对我们比较严厉,让我们身体坐直,把面包皮都吃掉。“别忘了那些挨饿的亚美尼亚人,”她常常会这样说。

或许亚美尼亚人那时已不再挨饿了。战争早已结束,社会秩序也已经恢复。然而,他们的困苦就像一种口号永远留在母亲的脑海里。一种口号、一种祈求、一种祷告、一种魔力。吃面包皮是为了纪念那些亚美尼亚人,不论他们是谁;如果不吃,那就是对神的亵渎。我和劳拉一定明白这种魔力的分量,因为我们从来都是照办不误。

那一天,母亲没有把她的面包皮吃掉。我还记得这事。劳拉不停地对母亲说:这些面包皮怎么办?那些挨饿的亚美尼亚人怎么办?最后,母亲承认她身体不舒服。当母亲说这话时,我感觉自己像被电流击过一般,因为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早就明白了。

瑞妮说,上帝创造人类就像她捏面团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母亲们怀孕时肚子会鼓起来;这是面团在发酵。她说,她脸上的酒窝是上帝留下的大拇指印。她说自己有三个酒窝,而有些人则一个也没有。这是因为上帝创造的人是各不相同的,否则他准会生厌;于是,他就将各种特征随意分配。这样看似不公平,但最终结果还是会公平的。

那年我九岁,已经开始记事了;而当时劳拉才六岁。我知道婴儿不是用面团捏出来的——那只是讲给劳拉这样的小孩子听的故事而已。不过,瑞妮并没有作详细的解释。

下午的时候,母亲通常坐在凉亭里编织。她正在织一件小毛衣,样子同她给“海外难民”织的差不多。这一件也是给难民的吗?我想知道。也许吧,她会笑着回答说。过一会儿,她的眼皮就会重重地落下,打起盹来,圆圆的眼镜从鼻梁上滑落。她对我们说,她背后长着眼睛;只要我们做了错事,她就会知道。我想象这双眼睛一定有光无色,缺乏生气,就像是一副眼镜。

今天母亲午后小睡的时间过长,不像她平时的习惯。这几天,有许多事情看来都不像她平时那样。劳拉并不担忧,可我却担忧。根据别人说的和我无意间听到的话,我进行了分析。别人对我说:“你母亲需要休息,你得把劳拉带走,别让她烦你母亲。”我无意中还听到瑞妮对希尔科特太太说:“医生的态度不乐观。事情恐怕很难说。她自己当然不会说一个字的,但她确实身体有病。有些男人不管有多少孩子都不会满足的。”于是,我知道母亲处在某种危险之中;虽然我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危险,但我明白是有关她的健康和父亲的事情。

我说过劳拉一点都不担忧,可她居然越来越缠着母亲。母亲在凉亭休息的时候,她会盘腿坐在凉亭下面的阴凉处。母亲在写信的时候,她就待在她的椅子背后。母亲去厨房,她就喜欢钻到厨房的桌子底下去。她还会把一块垫子拖过去,带上我以前的一本字母课本。劳拉有许多东西过去都是属于我的。

劳拉现在已经识字了,至少可以看懂字母课本。她最喜欢L这个字母,因为这是她名字开头的字母——L代表劳拉。我名字开头的字母——I代表艾丽丝——并不是我最喜欢的字母,因为I是每个人的字母[9]。

L是百合,

多么纯净,多么洁白;

它在白天绽放,

夜晚收拢。

课本上画着两个小孩,戴着老式的系带草帽。他们身旁是一朵荷花,上面坐着一位半裸的仙女——身上长着一对薄纱般的翅膀,闪闪发光。瑞妮常说,如果她遇到这样的仙女,她准会举着苍蝇拍去追赶的。这是她同我说着玩的,可没对劳拉说,因为劳拉也许会当真,为此而感到不高兴的。

劳拉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就意味着古怪;我明白这一点,但我还会缠着瑞妮问道:“‘与众不同’是什么意思?”

“就是与别人不一样。”瑞妮会这样说。

不过,也许劳拉与别人的差别并不是太大。也许她与别人原本就是相同的,只是大多数人内心一些古怪的、错位的东西藏而不露,而劳拉却表露无遗——这就是劳拉为何会吓着他们。她确实吓着了他们,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让他们感到担忧。随着劳拉年龄的增长,她给人造成的这种担忧自然有增无减。

星期二上午,瑞妮和母亲在厨房里做面包。确切地说,应该是瑞妮在做面包,而母亲在喝茶。瑞妮对母亲说,天气这样闷热,下午准会打雷,因此她应该到树荫底下去坐坐或者躺一会儿。然而,母亲说她不愿意无所事事。她说,那样她会觉得自己不中用了;她倒情愿待在厨房里陪陪瑞妮。

瑞妮认为,母亲可以到池塘边去散散步,可她自己是无权对女主人发号施令的。于是,母亲一边坐着喝茶,一边看瑞妮站在桌旁用双手将面团揉捏翻转。瑞妮的两只手沾满了面粉,看上去就像戴了一副白色的面粉手套;围裙的上半部分也沾满了面粉。她的两只胳膊下面渗出了汗珠,弄黑了她衣服上印有的黄雏菊花。一些已经成形的生面包放在锅里,上面盖着一块干净的湿碟巾。厨房里弥漫着潮乎乎的蘑菇的气味。

由于炉子里燃烧着大量的煤,再加上酷热的天气,厨房变得热不可耐。窗户开着,热浪一阵阵地扑面而来。做面包的面粉储藏在储藏室的大桶里。如果爬进装面粉的大桶,面粉会钻进你的鼻子和嘴巴,呛得你透不过气来。瑞妮说,曾有一个婴儿被他的哥哥姐姐倒提着放进了面粉桶里,结果差点窒息而死。

我和劳拉都钻到了厨房的桌子底下。我正读着一本带插图的儿童读物,书名叫《历史伟人》。拿破仑被流放到圣海伦娜岛——他站在悬崖上,两手插在外套里面。我想他一定是在胃疼。劳拉一刻也不安宁。她从桌底下爬出来喝水。“你要面团做面人吗?”瑞妮问道。

“不要。”劳拉回答说。

“该说:‘不要,谢谢’。”母亲说道。

劳拉重新爬回桌子底下。我们俩可以看到穿着厚鞋的两双脚:母亲的窄脚和瑞妮的宽脚;两人的腿上都套着粉褐色的长筒袜——母亲的腿瘦,瑞妮的腿胖。我们俩还可以听到揉面捶面发出的沉闷声音。突然,茶杯打碎了,母亲倒在了地上。瑞妮跪倒在母亲的身旁。“哦,天哪,”她叫道,“艾丽丝,快去叫你父亲。”

我奔进书房。电话铃正响着,可父亲不在。于是,我又爬上他的塔楼——这地方通常是不准别人进去的。门没锁,屋里除一张椅子和几只烟灰缸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前厅、起居室、车库里也都没有他的人影。我想,他一定是在工厂里,可我不熟悉去工厂的路,再说也太远了。除了这些地方,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找他。

我又回到厨房,爬到桌子底下;劳拉双手抱膝坐在那里,她并没有哭。雪白的瓷砖地上有一串暗红的斑点,看起来像是血。我用手指蘸着舔了一下——的确是血。于是,我拿来一块抹布把它擦掉了。“别看。”我对劳拉说道。

过了片刻,瑞妮下楼来,摇了医生的电话——医生不在,他像往常一样去外面闲逛了。接着,她又打电话到工厂,询问父亲的去向。可人们怎么也找不到他。“尽可能找到他。告诉他情况紧急。”她说道。然后,她就又匆忙上了楼。厨房里的面团胀起来又瘪掉,早已不成样子了;她已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她不该待在那闷热的厨房里,”瑞妮对希尔科特太太说,“尤其是这种要打雷的天气。可是她不肯闲着,你又不能对她说什么。”

“她疼得厉害吗?”希尔科特太太同情而又饶有兴趣地问道。

“我以前见过比这更厉害的,”瑞妮说,“感谢上帝发些小慈悲。那个小东西就像小猫一样滑了出来,可我得说她流了很多血。我们要把床垫烧掉,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它洗干净。”

“我的天!不过,她还可以再怀上的,”希尔科特太太说道,“他们夫妻俩肯定是想要孩子的。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据我所知,她不能再怀孕了,”瑞妮说,“医生说最好到此为止,因为再怀孩子会要她命的。这一次就险些要了她的命。”

“有些女人是不该结婚的,”希尔科特太太说,“她们不适合结婚。要结婚的话,你必须身体强壮。我母亲生了十个孩子,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不过,这些孩子并没有都活下来。”

“我母亲生了十一个孩子,”瑞妮说道,“弄得她筋疲力尽。”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她们俩这就要比一比谁的母亲更有生命耐力,但话题很快就会转移到洗衣服上的。我拉着劳拉的手蹑手蹑脚地上了后楼梯。我们既担心又好奇:我们想知道母亲出了什么事,而且还想看看那只小猫。它就在母亲房门外楼道地板上的搪瓷盆里,旁边放着一堆被血浸透的床单。然而,那并不是一只小猫。那东西看上去灰灰的,像烤熟的老土豆,长着一个特大的脑袋,全身缩着。一双眼睛乜斜地闭着,仿佛受到光的刺激一般。

“这是什么?”劳拉低声说,“这不是一只小猫。”她蹲下来仔细瞧着。

“我们下楼吧。”我说道。医生还在母亲的房间里,我们可以听到他的脚步声。我不想让他看见我们,因为我知道这个小东西是不许我们看的;我明白我们是不该看的。尤其是不该让劳拉看到——它的样子像一个被压扁的动物,劳拉见到照例会尖叫,然后我就会受到责备。

“这是个婴儿,”劳拉说。“它还没有成形。”她的声音出奇地平静。“可怜的小东西。它自己并不想出生。”

快到傍晚的时候,瑞妮领我们去看母亲。她躺在床上,头枕在两只枕头上;瘦瘦的胳膊伸到被单外面,正在变白的头发看上去像是透明的。她左手上的结婚戒指忽闪忽闪的,双手紧攒两边的床单。她的嘴巴抽紧了,似乎若有所思;这样的神态通常是她在许愿的时候才有的。她两眼紧闭。由于弯弯的眼睑垂下来盖住了眼球,她眼睛睁开时看上去就更大了。她的眼镜放在水罐旁的床头柜上,一对圆圆的镜片闪烁着空洞的光芒。

“她睡着了,”瑞妮轻声说道,“不要碰她。”

母亲睁开了眼睛。她的嘴巴微微颤动了一下,靠近我们的那只手的指头伸展开来。“你可以拥抱她一下,”瑞妮说,“可别太重了。”我照她的话做了。劳拉的头钻过母亲的胳膊,紧紧地偎在她的身边。浆洗过的床单散发出淡蓝色薰衣草的气味。母亲身上带有一股肥皂味,而身子底下却是一种热热的锈味,还混杂着湿草闷燃时的那种甜酸味。

五天之后,母亲去世了。瑞妮说,母亲由于高烧和虚弱,已经没有回天之力了。那段时间里,医生不断地来来往往;动作麻利而态度冷漠的护士像走马灯一样轮流坐在母亲房间的安乐椅上守候。瑞妮匆匆地跑上跑下,不是端盆、拿毛巾就是送肉汤。父亲忙碌地往返于家和工厂之间,只有吃晚饭的时候才出现在饭桌旁,样子憔悴得像个乞丐。母亲发病的那天下午,到处都找不着他。他究竟到哪儿去了?没人说过。

劳拉蹲在楼道上。我负责陪她玩耍,不让她伤着碰着,但她却不要我陪。她双手抱膝坐在那儿,下巴抵在膝盖上,一副神秘而又若有所思的神情,样子像在吮吸一块糖。我们是不允许吃糖的。然而,当我让她给我看看,我发现那只不过是一颗白色的圆石子。

最后一个星期里,我每天上午可以去看望母亲,但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我不可以同她交谈;瑞妮说她正在神游。这话的意思是:她认为母亲的魂儿不在这里,而在另外某个地方。她一天天地在离我们远去。她的颧骨凸出;身上散发出牛奶的气味,还带着一股生腥、酸臭的味道,如同包在油纸里的肉一般。

我每次去看她时都感到闷闷不乐。我看得出她的病有多重,我为此而怨恨她。我觉得,她是在以某种方式背叛我——她在逃避自己的责任,她已经宣布了放弃。我并没想到她会死。我早先就害怕这种可能性,可现在我怕得连想都不敢想了。

最后一天的上午(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最后一天),母亲似乎神志清醒了一些。尽管她看上去更虚弱了,但是比先前精神一些。她似乎看到了我,就瞧着我。“这儿太亮了,”她轻声说,“你能拉上窗帘吗?”我照她的话做了,然后就站到她的床边,两手绞着一块手帕;来之前瑞妮怕我会哭,就给了我那块手帕。母亲拉着我的手。她的手又热又干,手指软软的如同电线一般。

“做一个乖女孩,”她说道,“我希望你成为劳拉的好姐姐。我知道你在尽力这样做。”

我点点头。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感到自己像是一个不公平的牺牲品:为什么总要求我做劳拉的好姐姐,而不是要求劳拉做我的好妹妹?毫无疑问,母亲爱劳拉胜过爱我。

也许并非如此;也许她对我们两个的爱是等量的。或者说,她不再有气力去爱任何人了:她已超越了爱,进入到冰冷的最高层,远离温暖而富有磁力的爱的园地。然而,这种事是我无法想象的。她给我们的爱实在而具体,就像是一块蛋糕。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姐妹俩中谁会分到那较大的一份。

(母亲们的构造是何等奇妙!她们是稻草人、可以让我们扎针的蜡娃娃、粗略的图表。我们否认母亲们自身的存在;我们把她们创造出来是为了满足我们自己——解决我们的饥饿、我们的愿望、我们的缺陷。现在我自己做了母亲,我才明白了。)

母亲那双天蓝色的眼睛紧紧地注视着我。她要费多大的劲才能睁着眼睛呀。在她眼睛里,我一定像是在远处晃动的一个模糊的粉红色小团。她要用多大的气力才能把目光聚集在我身上!可我却看不到她坚毅的神情了,如果那是坚毅的话。

我想说,她看错我了,看错我的心思了。我并没有尽力要成为一个好姐姐;事实恰恰相反。我有时称劳拉为讨厌鬼,叫她别来烦我。就在上个星期,我发现她在舔我喜欢的一只装感谢便条的信封,于是我告诉她信封上的胶水是用煮过的马肉做的,害得她干呕了一阵,还委屈地抽起了鼻子。有时候,我故意躲着她,钻进暖房旁边的紫丁香丛中,用手指塞着耳朵看我的书;而她则到处找我,徒劳地呼喊我的名字。我总是尽可能地逃避作为一个姐姐最起码的责任。

我不同意母亲对事情的安排,但我找不到适当的话来表达这一点。我并不知道我将按她要求的标准成长起来;并不知道她要求我具有的美德像徽章一样别在我胸前,再也没有机会扔还给她(就像母女之间常常发生争执那样——如果她活着,我也长大了)。

黑丝带

今天傍晚,火红的夕阳正在慢慢地褪去它绚丽的色彩。东边,低沉的天空中闪着电光,紧接着是突如其来的一声雷响,就像是门被猛然关上的声音。屋子里尽管有新买来的电扇,可还是热得像个火炉。我已将一盏灯移到了室外;有时候,我在光线不好的情况下反而看得更清楚。

过去的一周我什么都没写。我也无心写作。为什么要记下这样伤心的事呢?但我注意到,我又开始写了。我拿起我的黑笔潦草地涂写;笔中的墨水在纸上划出长长的曲线,交织在一起,却也清晰可辨。我是否有意要留下一个签名呢?我终究还是尽量避免这样做;艾丽丝,她的笔迹这样的字眼删得再短,还是像粉笔写在人行道上的姓名首字母,或者像海盗标在地图上用来表明宝藏所埋海滩的X。

为什么我们总是很想纪念自己?甚至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希望表明我们的存在,就像狗在消防栓上撒尿一样。我们将照片装入相框挂起来,将我们的毕业文凭、镀银奖杯摆出来;我们在衣服上印上自己姓名的缩写,把我们的姓名刻在树上、涂在厕所的墙壁上。这都是出于同一种冲动。我们从中希望得到什么呢?掌声,嫉妒,还是尊敬?还是仅仅想得到任何一种形式的关注?

至少,我们需要有一个见证。我们不甘心我们自己的声音像收音机里的广播一样,慢慢低沉下去,直至消失。

在母亲葬礼的第二天,我和劳拉被打发到花园里去。这是瑞妮的主意;她说她忙了一整天,需要好好歇歇脚。“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她说道。她的眼圈下面有黑影。我猜想,为了不打扰别人,她一定是偷偷地哭过了。我们一走,她还会忍不住再哭的。

“我们会安安静静的,”我说。我不想出去,因为外面的光线太亮、太刺眼,而我的眼皮感觉有点红肿。可瑞妮说,我们必须出去;不管怎样,外面的新鲜空气对我们是有益的。然而,让我们出去并不是让我们去玩耍,因为母亲刚死不久就跑出去玩耍会被认为不孝。我们只可以去外面走走。

葬礼的招待会是在阿维隆庄园举行的。不是守灵——守灵通常是安排在若格斯河的对岸:人们喝酒撒野,吵吵嚷嚷,很不体面。我们家举行的只是一个招待会。来参加葬礼的人很多:有工厂的工人及他们的妻儿,当然还有镇上的名人——银行家、牧师、律师、医生之类。不过,招待会并不是为所有这些人准备的,尽管最好是这样。瑞妮对雇来帮忙的希尔科特太太说,上帝可以成倍地制造面包和鱼,但蔡斯上尉不是上帝,不能指望他为这么多的客人提供食物。他通常对人数是不懂掌握分寸的,瑞妮只希望到时候不会挤出人命来才好。

请来的客人已经挤满了屋子,面部的表情或恭敬,或悲伤,或充满好奇。瑞妮在招待会的前后都点过匙子的数目,唠叨本不该用这么高级的匙子;任何拿得走的东西都会被某些亲戚顺手牵羊拿回去当纪念品。一想到那些人的吃相,她就恨不得给他们用的是铁锹,而不是匙子。

尽管如此,最后还是剩下了一些食物,比如说半只火腿、一小堆甜饼干、各种吃得不成样子的蛋糕。我和劳拉偷偷溜进储藏室。瑞妮知道我们的行径,但她已没有精力再阻止我们——对我们说:“你们会没胃口吃晚饭的”,或者“别在我的储藏室里吃东西,否则你们会变成老鼠的”,或者“你们再吃一点点,肚子就要爆了”——或者发出其他一些令我暗笑的警告或预言。

这一次,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大饱口福了。我吃了太多的甜饼干和火腿,另外还吃了整整一块水果蛋糕。我们仍然穿着黑裙子,太热了。瑞妮将我们的头发在脑后紧紧地扎成了辫子;两条结实的黑丝带首尾系住,每人头上还有两对朴素的黑蝴蝶发夹。

屋外的阳光照得我眯起了眼睛。我憎恨树叶那浓郁的绿色,憎恨花朵那浓郁的黄色和红色;它们的自信和摇曳的姿态似乎在说,它们拥有这样的权利。我想将它们折断,让它们枯萎。我感到孤独,感到不满,还感到自我膨胀。食物里的糖分在我脑袋里翻腾。

劳拉想让我和她一起爬到暖房边的狮身人面像上去,我没同意。接着,她又想坐到石头仙女身旁看池子里的金鱼。我看没有多大危险。于是,劳拉就蹦蹦跳跳地先我一步踏着草坪走去。她那种轻松的心情令人气恼,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她关心的事;在母亲葬礼的整个过程中,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心情。她好像对周围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感到疑惑不解。更令人气恼的是,人们似乎因为她的这种反应对她怜爱有加,而对我倒没这样。

“可怜的小东西,”他们说,“她太小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妈妈和上帝在一起。”劳拉说道。没错,这是一种表面的说法;所有的祈祷者都表达了这个意思。然而,劳拉对这种说法并非像大家那样理解为两层意思,而是平静地、执著地相信表面的意思。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想摇醒她。

我们坐在莲花池的沿上。在太阳的照射下,莲花的片片叶子像浸湿的绿橡胶般闪着光芒。我不得不把劳拉推高一点。她斜靠在石头仙女身上,摇晃着双腿,一边用手指拨着池子里的水,一边哼着歌。

“你不该哼歌,”我对她说,“妈妈已经死了。”

“不,她没有死,”劳拉喜滋滋地说道,“她没有真死。她在天堂里与那个小婴儿在一起。”

我于是把她推下池沿。不是推进池水里——我还是有这点理智的。我把她推到了草坪上。池沿并不比草坪高多少,况且草地软绵绵的,她不可能摔得很疼。她摔了个四脚朝天,接着她翻过身来,睁大眼睛望着我,似乎没法相信我的举动。她的嘴巴张成一个玫瑰花蕾般的小圆,仿佛连环画中小孩子吹生日蜡烛那样。然后,她就开始大哭起来。

(我得承认,我对自己的举动感到满足。我早就想让她像我一样吃点苦头了。对于她总是可以因年龄小而逃避许多事,我简直烦透了。)

劳拉从草地上爬起来,沿着屋后的车道向厨房跑去。她一边跑还一边哭,仿佛被刀子割伤了一般。我在她后面追;在她找到某个管事的人时我最好也在场,以防她告我的状。她跑起来的样子很难看:两只胳膊甩得很奇怪,细长的小腿朝两边撒开,头上的蝴蝶结在辫子根上扑动,而她的黑裙子则上下抖动。她在路上摔了一跤,这一跤倒让她真的受了伤——手上擦破了皮。看到她摔伤,我松了一口气:她出一点点血可以掩盖我的恶意。

苏打水

在我母亲去世后的那个月的一天(我记不清具体时间了),父亲说他打算带我去镇上。他可从来没对我和劳拉操过什么心——他把我们推给了母亲,后来又推给了瑞妮。因此,我对他的打算感到很吃惊。

他没有带上劳拉,甚至连提都没提出来。

他是在早餐时宣布这个外出计划的。他坚持要我和劳拉同他一起吃早餐,而不要我们像往常那样在厨房里同瑞妮一起吃。我们俩坐在长餐桌的一头,而他坐在另一头。他很少与我们说话;他看他的报纸,而我们俩出于敬畏也不敢去打搅他。(我们自然是崇拜他的。如果不是崇拜,那就是恨吧。他从来没让我们产生过平和的情绪。)

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照射进来,在他的身上投下五颜六色的光芒,仿佛他在水彩中浸过一般。我至今还记得他脸颊上的钴绿色和手指上的橘红色。我和劳拉也能随意调整这些色彩。我们将盛粥的盘子向左移一点,再向右移一点,于是麦片粥单调的灰色就变成了绿色、蓝色、红色或紫色。根据我的心血来潮或劳拉的心情变化,我们面前的食物变得具有了魔力——时而像着了魔一般,时而像下了毒一般。接着,我们会边吃边相对做鬼脸,但都是悄悄地做的。目的是不惊动父亲,以免受到责骂。不管怎样,我们总得为自己找点乐子吧。

在那个不同寻常的日子,父亲早早从工厂回来,于是我们俩步行去镇上。小镇离家并不太远;在当时,我们那个镇是很小的一块地方,大家离得都不太远。父亲倾向于步行,要么就是让别人来开车。我猜那是因为他有一条坏腿:他想表示他能走路。他喜欢在镇上溜达;尽管他有点瘸,可他还是大步行走。为了撵上他一瘸一拐的步子,我在他身旁紧赶慢赶。

“我们去贝蒂小吃店,”父亲说道,“我要为你买一杯苏打水。”这样的好事以前可从来没有过。瑞妮说,贝蒂小吃店是为镇上人开的,不是我和劳拉去的地方;降低我们的档次可不行。再说苏打水不仅会让人上瘾,还会蛀坏牙齿。这两件原来被禁止的事,现在却随意开禁,真让我感到有点受宠若惊。

在提康德罗加港的主街上有五所教堂和四家银行,都是用石头砌的,看上去颇为敦实。虽然银行是不带尖顶的,但有时还是很难区分教堂和银行,非看它们的招牌不行。贝蒂小吃店就在一家银行旁边。门口撑一个绿白条纹的凉篷,橱窗里的鸡肉馅饼看上去像是面粉做的婴儿帽,边上还带着一圈褶边。店内灯光昏黄,空气中弥漫着香草、咖啡和奶酪的混合气味。印有图案的铁皮天花板上吊着电扇,叶片就像飞机的螺旋桨一般。几个戴着帽子的妇女坐在华丽的白色小桌子旁。父亲向她们点点头,她们也回了礼。

店堂的一边是用乌木隔起来的一个个火车座小间。父亲选一间坐了进去,我也就从他身边一溜而入。他问我想喝哪种苏打水,但由于我不习惯在公共场合与他单独在一起,因而感到害羞。再者,我也确实不知道苏打水有哪些品种。于是,他就给我要了一杯草莓味的,而自己则要了一杯咖啡。

女招待身穿黑色连衫裙,戴一顶白帽子,眉毛修得又细又弯,亮亮的红嘴唇像涂了果酱一般。她称父亲为蔡斯上尉,父亲则叫她为雅格妮丝。根据他们俩的彼此称呼,以及父亲将胳膊肘倚在桌上的姿态,我想父亲对这地方一定很熟悉。

雅格妮丝问父亲我是不是他的女儿,还说我有多可爱;但她对我却投来了不欢迎的一瞥。她转身的工夫就把父亲的咖啡端来了,踩着高跟鞋一摇一摆的。当她把咖啡放到桌上的时候,她轻轻摸了一下父亲的手。(我注意到了这个动作,尽管我还不懂它的含意。)接着,她为我端来了苏打水。盛饮料的玻璃杯是圆锥形的,样子像倒放的锥形笨蛋帽;杯子里放了两根麦管,不断冒出的泡沫直冲我的鼻子,弄得我眼睛泪汪汪的。

父亲在咖啡中放了一块方糖,搅拌了一下之后,将匙子放到了托碟里。我的目光越过玻璃杯的杯口观察他。突然,他的样子改变了,变成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模糊而不实在,却更复杂。我几乎从未凑这么近看过他。他的头发梳到了脑后,两边剃得短短的,从太阳穴开始已经稀了。他的那只好眼呈暗蓝色,就像蓝纸一般。那张饱经沧桑却仍不失英俊的脸上,有一种心不在焉的神情,与平常早餐时的表情如出一辙,似乎在听一首歌曲,或者是在听远处传来的爆炸声。他的八字胡比从前我看到的更加灰白;仔细想来,男人脸上长这种短须而女人却没有,这似乎很奇怪。在屋内昏暗的香草味灯光照射下,就连父亲穿的衣服也有了一种神秘感,仿佛这衣服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从别人那儿借来的。其实,这衣服穿在他身上只不过太大了一点。他的身体变瘦了,而身材倒是显得更高了。

他对我笑了一笑,问我是否喜欢喝苏打水。然后,他又陷入了沉默和深思。他从随身带的银烟盒中取出一支香烟,点着吸了一口,接着吐出一股烟来。“如果发生什么事情,”他终于开口道,“你得保证照顾劳拉。”

我严肃地点点头。什么是什么事情?究竟会发生什么?我十分害怕坏消息,尽管我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坏消息。也许他要走了——去国外。战争的故事还没有从我的记忆中消失。然而,他并没有向我作进一步的解释。

“我们握一下手说定,好吗?”他说。于是,我们俩隔着桌子握了握手。他的手又硬又干,就像皮箱的拎手。他用唯一的那只蓝眼睛打量着我,似乎在估摸我是否靠得住。我抬起下巴,挺了挺我的肩膀。我十分希望自己能值得信任。

“用五分钱的硬币你能买到什么?”他接下来问道。这个问题让我毫无防备,弄得我张口结舌;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和劳拉从未自己用钱去买过东西,因为瑞妮说我们还需要弄懂一块钱的价值。

父亲从他黑西装的内袋中掏出一本猪皮封面的小本子,扯下一张纸,就开始讲起了钮扣。他说,应该尽早让我学习经济学的简单原理,因为我长大以后要担负起责任来。

“假设你从两颗钮扣起家,”他开始说起来。他告诉我,支出是做钮扣所花的费用,而毛利则是卖掉钮扣所得的钱,净利就是两数之差。接下来,你可以保留一部分净利,同时把剩下的那部分用来生产四颗钮扣;卖掉之后,你又可以生产八颗。他用银色铅笔画了一张小表格,依次写着两颗钮扣、四颗钮扣、八颗钮扣。就这样,钮扣的数目在纸上不可思议地成倍增长;在旁边一栏里,钱的数目也随之增长。这就像是在剥豆子一般——一边的碗里放着豆子,另一边的碗里放着豆荚。他问我是否听得懂。

我细察他脸上的神情,看他是否是认真的。我常常听到他谴责钮扣厂,把它说成是一个陷阱、一片流沙、一种厄运、一个大包袱,但这些话都是他喝醉酒的时候说的。此时此刻,他相当清醒。他看上去并不像是在解释什么,倒像是在致歉。除了等待我的回答之外,他还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他似乎在请求我的原谅,请求我宽恕他所犯的一些罪过。可他对我做了什么呢?我想不出来。

我感到疑惑不解,同时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宽恕他。无论他要求或需要我做什么,我都无能为力。这是第一次一个男人期望我做力不能及的事情,但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好的。”我说道。

在母亲去世前的一个星期的某个可怕的早晨,母亲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不过,当时我并不认为奇怪。她说:“你们的父亲在内心深处是爱你们的。”

她通常不会同我们谈感情,尤其是关于爱——她自己的爱或他人的爱,除了上帝的爱。然而,父母应该爱他们的孩子,因此我想必把她说的话当作一种保证:不论父亲表面如何,他同别的父亲是一样的,至少被认为是如此。

现在想来,这话似乎包含着更复杂的意思。它可能是一个警告,也可能是一个负担。即便爱是藏于内心深处的,它上面还有一大堆东西;当你挖掘下去的时候,又会发现什么呢?不会是一件简单的礼物,纯金做的,还闪烁着光芒;相反,它也许是某种古老而又可能有毒的东西,就像枯骨上那锈迹斑斑的铁制护身符。这样的爱是某种护身符,却很沉重;它如同一个重物,把铁链套在我的脖子上,压得我难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