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冥有鱼:人类学家的田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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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工作中的“主”“客”关系

张佩国(上海大学 人类学民俗学研究所)

前段时间,我接到安徽省绩溪县上庄镇宅坦村村委会主任胡维平的电话,他向我诉说他近期的烦心事:经朋友介绍,某大学以某国外大学命名的学院,组织一群中外学生去宅坦村“考察”,村委会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安排他们在村里的几户人家食宿。学生们可能是对食宿费用不满,在网上发帖,说村长从中介绍,还吃回扣,一看长得就像个贪官。胡村长从网上看到对他如此这般的人格侮辱,气愤至极,给我说要和发帖者打官司。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安慰他别和这帮学生一般见识,清者自清。

这些学生当然算不上是做田野调查,充其量只能是所谓的社会调查,他们可能还不会考虑田野工作伦理。人类学的教科书告诉我们,田野调查中的参与式观察,要处理好主位与客位的关系,那是就知识论而言的,而田野实践中的工作伦理可能要更复杂些。

2008年6月,我带着博士生王扬去宅坦村做“林权与民间法秩序”的田野调查,行前和“文化村长”胡维平先生打过电话,他很乐意接受学者们的田野调查,认为是宣传宅坦的好机会。经过一天的旅程,傍晚时分,长途客车停靠在了上庄镇政府门前,胡村长早早就等在了那里。下车伊始,我把一瓶名酒作为见面礼,送给村长,村长虽连连摆手,表示不能收,但在我的再三劝说下,还是收下了。我想,这礼物的流动,虽有工具性的成分,但不能归为工具性送礼吧!晚饭时,胡村长得知我是山东人,就连连夸赞山东人讲义气,豪爽大方。

吃过晚饭,天色已晚,村长领我们去了一家名曰“新农村宾馆”的旅馆,在这镇上,也算是条件比较好的旅馆了,村长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他侄媳妇开的旅馆,希望张教授照顾一下生意。我说先暂住几天,为了调查的方便,我们还是住到村子里,还请胡村长帮我们联系房东。胡村长说没问题。第二天一大早,我们赶到村委会看村级档案,胡村长说已联系好房东,是村委会妇女主任姜月红家,我们过去看了一下,是二层楼房,环境和卫生条件都还不错。胡村长说,如果食宿一起算的话,每天每人35元,我说我们在这里不是一天两天,要前后长达十个月之久,能否再便宜点。村长闻听此言,面露不悦,说:“这个价格不贵啊!人家村民也不是为了赚钱啊!”我也就没再“讨价还价”,就此住下了。后来实际的收费比“报价”低很多。村长和房东还是照顾了我们。

事后想想,我们是客人啊,村子里的人对客人当然是热情的,但客人毕竟是外来人,不具“村落成员权”,村长当然是要维护村民的利益的。曾看黄树民先生在《林村的故事》一书中描述刚进入村子找房子的过程,在黄先生的描写中,村支书叶文德似乎斤斤计较,甚至还百般刁难。其实,叶书记和胡村长一样,都是热情好客的,但待客之道的制度底线,是对村落成员权的维护。

在当地人的眼中,人类学家始终是客人,而人类学家的为客之道是田野工作伦理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