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夏天,马里布。深夜,我们8个参加夏令营的少年围坐在篝火旁。我们像小狗一样扎堆,在圣莫妮卡山脉的石头、树桩和灰尘里打滚,闻着黑鼠尾草、橡子,还有脏乎乎的T恤的味道。因为没有大人在,于是,在温柔夜色的笼罩之下,我们把自己内心深处最难为情的想法都说了出来。
“轮到你了,山姆。”
“好吧……我要问卡罗琳。你是愿意跟夏令营主任接吻,还是吃活蟑螂?”
我们用既厌恶又兴奋的声音,拐着弯地发出了声长长的“咦——!”。
“你太恶心了,山姆。我才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呢。”
“但你必须回答。这可是规矩。”
“没门儿,你这变态。”
“你太敏感了。我可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感情。”
“好吧,好吧。”
“那换个纯洁的问题。你愿意冻死在南极的严寒里,还是热死在撒哈拉大沙漠的酷暑里?”
“我能不能带一件厚外套去南极?”
“不能,你赤身裸体。”
“那我选沙漠吧,至少死的时候有晒得黑黝黝的皮肤。”
孩子们发出一阵善意的嘘声。卡罗琳抬起胳膊,摆了摆手。山姆笑了起来:“你可真虚荣。嗯……我得走了。”人人都知道他是说着玩的。很明显,他挺为卡罗琳着迷的。“不行,你可不准走,你这滑头的小屁孩儿。现在轮到我了。如果你必须放弃所有的感觉,只留下一种,你要留下哪种?”
“哦,伙计,这可太为难我了。视觉我得留着,至少,我还能到处走。哦,对了,还有听觉,我需要听音乐。你真爱作弄人,我选不出来,没有了哪样都很糟糕。”
“没错,就是这样的。”
“你的关心可真让我感动。”
“那你来咬我啊。”
事后,我躺在睡袋里,琢磨着这个轻浮的玩笑,突然感到很困惑。在激素的怂恿下,我们都渴望人际接触,渴望亲吻、爱抚,等等。我是这方面的典型,当时我脑子里满是跟一个叫洛瑞蕾的可爱姑娘拥抱接吻的念头。洛瑞蕾有一头深色的头发,但我跟她几乎都没怎么说过话。触摸是我们幻想和沉迷的核心,但在随后的夜晚里,当卡罗琳挨个问我们“如果你必须放弃所有的感觉,只留下一种,你要留下哪种”时,没有一个人选择保留触觉。难道我们就没有想过后果?诚然,一群青春期的孩子,熬着夜围坐在篝火边,这可不是沉思的理想场合。但我们可以很轻易地想象没了视觉、听觉(人人都闭上过眼睛,塞住过耳朵),甚至没了味觉和嗅觉的情形,却没有人真正能够设想丧失触觉的感受。或许,触觉已深深地交织在自我感知里,我们无法想象没有触觉的生活。多年以后,在读《洛丽塔》时,我发现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很早以前就提出过这个问题:“很奇怪,人对触觉的重视程度比视觉低得多,可在关键的时候,触觉却能成为人应对现实的主要,甚至唯一途径。”
对纳博科夫笔下的亨伯特先生而言,触摸是无比珍贵的体验,跟他心爱的洛丽塔哪怕只有极轻微的接触,也能唤起他强烈的激情。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触摸体验天然就具备情绪特征,英语里的常用表达就反映了这一点。读读本章开头的引子,你会注意到许多说法都跟触觉有关,比如“你的关心可真叫我感动”“我可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感情”,还有一些通感式的比喻,如“你太敏感了”“你这滑头的小屁孩儿”,等等。我们习惯于从皮肤感觉的角度来形容人类的多种情感、行为和个性:“她的体贴周到让我感动。”“这情况很棘手。”“粗言糙语可真够多的。”“这是个棘手的问题。”“他气得我出了错。”
在日常用语中,触觉跟情绪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每当我们碰到那些处事不够圆滑的人时,我们就会说这种人“缺心眼”,而从字面上来看,其实就是在说这个人缺乏“接触”。
为什么一提到情绪,我们就会用到触觉,而非一些视觉或者嗅觉的词汇呢?这个问题并没有它看上去那么愚蠢。触摸的比喻是否真的揭示了触觉及其与人类认知的关系呢?抑或仅仅只是当今英语中的常见用法?事实上,早在13世纪末,“我深为触动”(I’m touched)的意思就是“我在情绪上受到了打动”(I’m emotionally effected),而“我的感觉”(my feelings)则意味着“我敏锐的情绪”(my tender emotions)。而且,这样的表达不是英语里所独有的,甚至也不仅限于印欧语系,在巴斯克语和汉语里,我们也能找到类似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