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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逢凶化吉

面对徐队长的担心,罗美洋说:“其实,我倒觉得没什么,让公众参与一下讨论,以案说法,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普法机会,知道自己遇到危难时该怎么去做。而对那些坏人来说,也得掂量掂量,群众也不都是任意宰杀的‘小绵羊’,一旦行凶不成自己反被杀,那可是死了白死!”

“但是,法律并不鼓励以暴制暴。当时嫌疑人已经准备转身逃跑了,对这个丁克豪构成的威胁已经减弱了,丁克豪上去就给了他一刀,就算这第一刀没有问题。但问题是他又连扎了数刀,这的确是有些防卫过当。我们现在将他刑事拘留一点都没有错。”徐队长说。

“徐队长,不能简单、孤立地看案件中的这一个细节,还要从当时整个大环境上来看。这伙人的目的,就是要取丁克豪性命、杀人灭口的,而且携带西瓜刀和镐把等凶器,这是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犯罪,不是简单的斗殴和寻衅滋事,这个定性必须准确。相信生活中,没人愿意以暴制暴,问题是没有暴力的先行,哪来后来的以暴制暴?如果现有法律震慑阻止不了暴力,那么就不能轻易地阻止他人遇到暴力袭击时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拿丁克豪事件来说,如果他不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反抗,难道他还要跟那些持刀歹徒们有话好好说,请他们放下屠刀?这行得通吗?这岂不是就是放弃抵抗,任他人任意宰割?”罗美洋也有些情绪激动地说。

“话是这么说,但是从纯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下,丁克豪捅完第一刀后就必须停手,继续捅杀后几刀就有过当之嫌。当然,最后还要看死者的尸检情况,看这致命的一刀是第一刀,还是后来的几刀”徐队长坚持自己的观点。

“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期望丁克豪保持冷静、克制,脑子里还在想着这第一刀该不该扎,后几刀该不该扎,是扎胸部还是扎屁股、扎大腿。那可是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生死搏斗,根本就没有思考的余地,当时丁克豪如果稍微反应迟钝一下,就可能丧命。毕竟死者当时手里拿着刀,如果丁克豪不把他杀了,他反手再给丁克豪一刀,而且扎中了要害,岂不是白送性命?这种情况不是不存在。我们凭什么不允许丁克豪的合理正当反杀?难道就只能出现丁克豪被杀的悲剧后果?要知道丁克豪不是社会闲散人员,没有犯罪前科,本身不构成对社会的危害性。只有这些持刀、持棍者才对社会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从全过程来看,丁克豪的反杀绝对是正义的和正当的。”罗美洋也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

看着徐队长还在有些认“死理”,罗美洋就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徐队长,咱们都经历过一些惊险的场面和处理过不少棘手的案子。我想问一句,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你在现场的话,当面对这两三个持刀歹徒袭击你时,你会怎么做?是勇敢搏斗,还是原地等着人家用刀来砍你?还是放弃抓捕他们自己先逃跑?抑或是将他们开枪击毙?”

“如果我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跟他们拼命的!因为我是警察,不可能放过这些持刀歹徒!那样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如果是配枪出警的话,我会按照警务战术的要求,拔枪喝令他们站住、蹲下,并警告他们如果不配合我将开枪!”徐队长说。

“那,如果持刀人没有停手,而是继续冲过来砍杀你呢?”罗美洋问道。

“那我首先开枪示警,发出警告。如果他还不停止行凶,我可以当场击毙他们!”徐队长坚定地说。

“那好。如果他冲过来后,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原因,动作有所迟缓,或者准备转身逃跑,但是后续动机不知如何,你会怎么办?你会放他们在你的枪口下逃跑吗?”罗美洋继续追问。

“他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如果让他跑了,会动用更多的警力去抓捕他们,甚至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绝不能让他跑了。再说,我一个警察,手里还有枪,他要是在我的手里跑掉了,岂不是显示出我的无能?我肯定会开枪将他击伤,然后将他抓捕归案。”徐队长说。

“如果,我说如果,你这一枪没打准,打在了他的心脏上,把他打死了,但是你的本意是不想把他打死,你这属不属于重大过失?”罗美洋提出新的假设。

“这,这,这不可能。我枪法准得很,说打哪就打哪。打心脏绝不打腿,打腿绝不打心脏。哎,怎么说着说着说到我头上了?罗警长,咱不带这么玩的。行行行,我服你了,我会跟把你说的情况向上级汇报的。”徐队长望着罗美洋说。

罗美洋知道,丁克豪这个案子,重案队长的分析、定性和最终态度至关重要。看到徐队长的态度有所转变,罗美洋觉得自己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已经基本上达到了目的。

第二天下午,徐队长和他的手下带着一堆的材料来到分局办公大楼,参加由检察院和分局领导参加的案情分析联席会议。会上,徐队长利用PPT,把罗美洋介绍的情况和丁克豪交代的情况,以及对死者解剖的情况向分局领导和检察院的领导做了详细的汇报。

在最后做总结时,徐队长说:“各位领导,经过三天来的深入调查,目前案情已经基本查清。我们结合现场秦春生拍摄的视频和调取的丁字路口的监控,对案件进行了最后的分析和讨论。我们认为,这是一起针对丁克豪和秦春生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重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企图利用渣土车制造车祸,撞死丁克豪和秦春生,在未得手的情况下,又采取持刀、持镐把袭击的方式,目的就是要丁克豪和秦春生的命。面对突发情况,丁克豪和秦春生本能做出反应,两人在与犯罪嫌疑人的搏斗中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撞击伤和刀砍伤。其中丁克豪在最关键的时刻,奋勇反击,反杀一持刀男子,从死者的尸检报告上看,第一刀是致命的一刀。后补的几刀虽然有‘过当’之嫌,但是考虑到当时特殊的环境,丁克豪所做的一切也是基于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反应,属于合情合理的范畴。另外,花街派出所早已盯上这个涉嫌传销的团伙,并且已经收集到了有力的证据,他们将配合我们继续抓捕其他涉案人员。综上所述,丁克豪和秦春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徐队长在会上的发言,条理清晰,证据充分,其调查报告和结论,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认同。联席会议当场决定,立刻发布第三份情况通报,宣布丁克豪、秦春生正当防卫成立,不负刑事责任,立即释放!

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让徐队长长舒了一口气。他第一时间把这一消息告诉了罗美洋。而罗美洋又第一时间把这一消息告诉了魏小刚和廖宗奇。

傍晚的时候,魏小刚和罗美洋分别开了一辆车,带着廖宗奇和楚雨濛前往看守所去接无罪释放的丁克豪和秦春生。

丁克豪和秦春生从看守所出来后,仿佛一夜之间老了许多,沧桑感写在了他们的脸上。而秦春生见到魏小刚等人后更是哭着说:“我还以为这辈子完了,要在里面呆上个十年八年的了。”

丁克豪倒是车轱辘话一大堆,他滔滔不绝地说:“我早就跟警察说过,这帮人是预谋来杀我们的,我们是受害者,我们是被迫反击,我们是正当防卫,如果我们不反击,那死的可就是我和秦春生了……”

“好了,好了,我们为民除害的大英雄,有话回去好好说。别在这里嚷嚷了,你看,来了不少的记者,说不定几个小时后,你就要上即时新闻的头条了!”罗美洋拍了拍丁克豪的肩膀。几个人上车后,迅速离开了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