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族问题文选 列宁卷(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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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崩得的声明(节选)(1903年2月1日〔14日〕)

我们还要就崩得对组织委员会的如下责难说几句。崩得说组织委员会没有作出如下“唯一正确的结论”:“既然党实际上不存在,那么即将举行的代表大会应当具有成立大会的性质,因此俄国现有的一切社会民主党组织,无论是俄罗斯的还是其他一切民族的社会民主党组织,都应当有权参加代表大会。”崩得力图回避那个使它感到不快的事实,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虽然没有统一的中央,但是它的存在由许多委员会和机关刊物体现出来了,并且有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宣言》和决定,顺便说说,在那次代表大会上,也有一些以犹太无产阶级的名义进行活动的人,他们还没有发生经济主义、恐怖主义以及民族主义动摇。崩得正式提出“一切”民族都有“权利”建立早已建立了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这清楚地证明,它正是为了臭名远扬的“联邦制”问题才掀起这场风波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应当由崩得先提出来,在真正的革命者中间也不应当谈什么“权利”。现在摆到日程上的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主要核心的团结和统一的问题,这是尽人皆知的。不能不同意“一切”民族都派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但是也不能忘记,只有在这个核心形成以后(或者至少是确实巩固了以后),才能考虑扩大核心以及核心同其他组织联合的问题。当我们自己还没有在组织上统一起来,还没有坚定地走上正确的道路以前,同我们联合对“其他一切”民族不会有什么好处!至于“其他一切”民族派代表出席我们代表大会的可能性(不是“权利”,先生们!)的问题,取决于组织委员会和俄国各委员会的一系列策略措施和组织措施,一句话,取决于组织委员会活动的成功。而崩得一开始就对组织委员会百般干扰,这是历史事实。


载于《火星报》, 1903年2月1日,第33号

选自《列宁全集》第7卷,第8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