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调查(总第13卷·村庄类第12卷·长江区域第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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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然地理

自然地理环境是村落的原有生态,主要涉及村落的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灾害、交通等几个核心要素。它不仅能给村落的存在提供必要的空间基础,而且能给村落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资源,影响着村落中人们的生活与生产。

一 地形地貌

(一)圩区平原

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处于皖南山区与沿江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为低山、丘陵、台地和平原的组合。西部边缘以低山、丘陵地貌组合为主,中部以丘陵、台地和平原地貌组合为主,东部则以圩区平原和洼地平原为主,构成独特的“三山一水五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地形格局。

弋江镇位于南陵县的东部,地势形态半山半圩。潘家湾位于弋江镇圩区平原地区,地势北高南低,总体地面平坦,海拔10~12米,比高5米。西南方有红塘埂,用于拦截红塘河,防止洪水灾害。红塘埂高2~4米,是人工修筑而成。东部有一大土墩,高3~5米,为挖塘塘泥堆积而成。其他均为圩区平原。

表2-1 潘家湾及周边自然村平均海拔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谷歌卫星地图测量得出。

圩区平原的地形地势给潘家湾村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了很大便利。一是平坦的地势,便于村民开沟挖渠,利于水网的形成与水稻等农作物的种植,促进村民安居乐业;二是平坦的地势,便于村民在建造房屋、运输肥料、对外交往等方面节省一定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利于村民从事相关的生产生活交往;三是平坦的地形与红塘河相互搭配,便于村落排水排涝,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不过,这种平坦的地形也存在某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难以抵挡盗匪的侵扰。村中老人江家谟回忆道:


与其他地方相比,我们这个地方还是不错的。地很平,能流水,可以种植水稻。这也是以前我们来此打工的原因。找一口饭吃。以前听人说,这里有盗匪,不过不多。盗匪一来,就是抢劫。潘家湾没有大山,大家没办法藏进深山。来源于江家谟老人的讲述。

(二)心理与物理边界

村落特有的圩区平原地形,使得潘家湾自然村的村落边界并不明显,村落边界更多表现为心理边界与物理边界的结合。

村民能够明确说出的村庄边界是位于村落西南方的红塘埂,属于潘家湾自然村与塘南的浦东村、塘南村的分界线,其他方位的分界线多为田埂。不过,具体田埂的位置,村中老人却无法明确说出,只是用村落最边缘的田地的田埂来说明。与此同时,土地的出租或买卖也不影响村落边界的变化。


村庄的边界我们也说不上来。很早以前这里就属于我们潘家湾。因为我们的地就在这里,所以就是我们村的。以后就是土地卖了,这里还是我们的。其他村庄的人也是这么认为。以前卖地或买地的时候会说,这是潘家湾的土地,这是杨村的土地,这是小店的土地。土地变了,边界没变。边界在心里。来源于江家谟老人的讲述。

表2-2 潘家湾村落边界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的讲述整理而成。

(三)严进宽出

村落的边界影响着村落人员的流动。迁入村落者必须申报,经过同意方可入村定居;迁出者无须申报,只需家主同意,向甲长汇报一声,即可迁出。村落出入表现为一种明显的“严进宽出”。以迁入村落为例,具体情况如下。

1.入村需引荐

村外人员要想迁入村落定居,需要有人引荐。无人引荐,不能入村。引荐人可以是亲戚、熟人、朋友,也可以是东家。引荐人由迁入者自己寻找。寻找顺序一般由自己的私人关系情况决定,即私人关系越亲密者,往往越是最理想的引荐人。私人关系较好的引荐人,不需要送礼物,但要请吃便饭。请吃便饭的目的是为了感谢,同时增加感情,有助于今后在村中遇到困难时有人帮助。如果没有熟人,可以请别人推荐引荐人,此时要给引荐人带礼物。礼物分量根据家境情况而定。

引荐人必须是本村落定居之人,其他村落人员或本村落暂时定居人员不能作为引荐人。同时,在本村落定居之人,如果品行不端正、行为不检点也不能作为引荐人。引荐人一般是村中品行端正的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份地位等不起很大作用。不过,将具有较高权威的人作为引荐人,可以对下一步集体协商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

2.定居需协商

村外人员要想迁入村落定居,除了由人引荐之外,还要通过集体协商表决。引荐人在引荐之前,要向甲长汇报,由村内的问事人问事人主要由村中热心肠、说话正直、敢说敢当、有威望、家境较好、有见识的老人担任,主要对村落公共事务进行发起与组织。问事人自然产生。负责召集各家各户的家主来集体协商。有事不能参加者可以请假,也可以由长子代表参加。被引荐人也要参加。引荐人要向与会者介绍被引荐人的情况,与会者集体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问事人没有决定权,只有召集权。村中的地主、大户、“大老爷”大老爷是指绅士。等没有决定权,只有参与权。表决时,被引荐人要回避。表决情况不需要向保长汇报。

3.引荐人需负责

引荐人要对迁入者及其家人的人品、家风、举止等方面做出口头担保。担保期一般为3~5年。在担保期限内,迁入者如若行为不规矩,迁入者与引荐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情况由迁入者的行为给村落带来的危害程度决定。这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迁入者给村落带来一般危害。迁入者要负责进行赔偿。迁入者不赔偿,引荐人代其赔偿。受害者报告问事人,由问事人召集各家家主进行集体协商,决定迁入者去留问题。一旦集体决定迁入者要迁出村落,引荐人就有责任将其劝出村落。如若不迁出,引荐人会受到问事人斥责,直到迁出为止。二是迁入者给村落带来严重危害。迁入者除了赔偿或引荐人代其赔偿外,由问事人代表村落将迁入者直接逐出村外。同时,引荐人还要受到惩罚,如罚稻谷等,并且以后不能再作为引荐人。

(四)和平相处

由于潘家湾自然村与周边其他村落之间的边界不很清晰,物理边界缺乏,更多是一种心理边界,所以传统时期,村落与村落之间的边界纠纷较少发生。村中老人江家谟回忆道:


以前的时候,潘家湾与其他村之间也没发生过什么大的矛盾冲突,有的话也是一些小的矛盾。你买地,我卖地,都是家庭事情,买卖土地又不会影响村落。边界就在那里,大家都知道。别的村也知道。谁也不会侵占谁。从我记事的时候,听老人说,村庄之间的冲突好像就有一次,就是修红塘埂。来源于江家谟老人的讲述。

二 气候特征

潘家湾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性东亚季风气候,季风明显,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气温适中,便于潘家湾村民生活与生产。

(一)气温与生产

潘家湾位于弋江镇的中北部,地处北纬31°12′44.61″,东经118°19′27.08″,太阳辐射较长,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935.4小时,日照率约为43.7%。潘家湾四季分明。春季始于惊蛰前后,夏季始于小满,秋季始于秋分,冬季始于小雪。春季为3~5月,夏季为6~8月,秋季为9~11月,冬季为12月至次年2月。春秋两季最短,夏冬两季较长。春季,气温回温较快,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时晴时雨,村里常有“暖春”与“寒春”之说;夏季,天气炎热,雨量较大,总降水量达500~60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40%, 7月中下旬进入伏旱天气,持续30~40天,平均温度28.1℃;秋季,秋高气爽,特色鲜明;冬季,干燥寒冷,北风居多,气温偏低,1月最冷,平均温度2.9℃,有“冷在三九”之说。年均气温15.8℃,年较差25.2℃。在霜期上,一般情况下,初霜日在11月11日,终霜日为3月21日,年平均无霜期达235天。南陵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陵县志(1991-2000)》,黄山书社,2007,第54页。

表2-3 潘家湾四季起始时间及气温时间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

这种气候条件为潘家湾自然村的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较长的夏季与湿润的气候,有助于水稻、篱豆等农作物的生长。传统时期,潘家湾种植单季水稻,生长周期为清明插秧、立秋收割,水稻品种为湖南墩,易于种植,每亩最高产量500斤,平均产量300~400斤/亩。篱豆种植一季,生长周期为小暑播种、立冬收获,每亩产量70~80斤。小麦种植一季,生长周期为立冬播种、小满收割,每亩产量200~300斤。

表2-4 潘家湾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访谈整理而成。

(二)降水与生产生活

1.降水与家户产权

潘家湾年平均降水量为1408.8毫米,历年相对湿度为83%。从降水量分布来看,月、季不均。其中,1月平均降水量为56.7毫米,2月平均降水量为70.5毫米,3月平均降水量为127.4毫米,4月平均降水量为128.6毫米,5月平均降水量为152.4毫米,6月平均降水量为257.9毫米,7月平均降水量为186.8毫米,8月平均降水量为141.1毫米,9月平均降水量为104.0毫米,10月平均降水量为84.9毫米,11月平均降水量为62.3毫米,12月平均降水量为36.1毫米。梅雨时期,雨量较大,一般在6月与7月,约27天,平均降水量为350毫米,占整个夏季降水量的3/5,占全年降水量的1/4。南陵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陵县志(1991-2000)》,黄山书社,2007,第55页。

表2-5 潘家湾月均降水量及其分布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

雨水落地,也会形成产权。传统时期,潘家湾的雨水产权遵循自然法则,即“落到谁家就属谁家”的原则。雨水落在自家院内,产权私有;雨水落在公共水塘等公共场所,产权共有。各家各户可以在院内挖掘小水池,用于蓄水。雨量较大时,水池溢出的水流到公共场所,产权共有。当邻居或亲朋好友借水时,需要向主家家主打声招呼,经过同意后方可借水。不打招呼私下取水,会引起主家的不满。关系较好的人,若主家不在家,取水后也要给家主打声招呼。

雨水较大时,会从高处流下,形成一股水流。水流产权虽然属于共有,但是谁家将其引入自家,引入的雨水就归自家私有,即“谁引入雨水,雨水就归谁”。引入雨水时,不能堵截。例如,A户人家住在高处,B户人家住在下处,双方都希望引入雨水,这时A户人家不能为了自己而堵截雨水,同时也不能挖大或挖深水沟,将所有雨水全部引入自家水池,否则会引起B户人家不满,产生争执。为获得雨水,B户人家一般会找A户人家商议,希望能够给自己留下一些水源。A户人家会根据自己对雨水的需要情况及与B户人家私下关系,决定留下水源的多少。如果A户下面不止一家要水,而是多家要水,A户人家必须要留下较大豁口,以防引起公愤。

如果发生争执,B户人家会找邻居,尤其是水流经过的人家,出来评理,理由多为“雨水是公共的,大家都能共享”。迫于舆论压力,一般都会和平解决。有时争执激烈,也会发生肢体冲突。肢体冲突后,吃亏者会找本家长辈出面,长辈主要是“讲公话”,为其讨回公道。

2.降水与稻作生产

传统时期,潘家湾气候湿润,降水丰沛,常年处于一个多雨湿润区域,便于形成密集发达的区域水网,能够辐射全村落的耕地,为村落稻田灌溉与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有时过多的降水,也可能给潘家湾稻作生产带来不便,甚至形成洪涝灾害。

当雨水过多时,各家各户需要将过多的雨水放出田外。放水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意放水。当雨水过多而田地主人不在家时,水会自动溢出田埂,淹没周边田地、菜园或房屋等。此时,田地主人不需要赔偿,但需要上门说句道歉的话,以安慰对方。对方一般都会谅解,原因是“此举是老天所为,而非人为故意”。当雨水可能会给周边农户带来损失时,如果田地主人在家,周边农户会要求田地主人前去放水。如果田地主人不去放水,周边农户会代其放水。此时若造成周边农户损失,田地主人要进行赔偿。如果田地主人不在家,周边农户会主动帮其放水,以防自己受损。放水后需要向田地主人告知一声。

(2)故意放水。当田地主人为了减少自己损失而故意放水,造成周边农户损失时,田地主人要进行赔偿。赔偿时,多由田地主人主动提出,按照损失情况,双方家主协商后,田地主人会主动折合成稻谷,交给对方,并赔礼道歉。如果田地主人不主动赔偿,受损失者会主动找上门,进行索赔。与主动赔偿不同,索赔时,需要中人参与。参与理由有两个:一是中人出面,可以讲公话,评判曲直;二是防止索赔中出现争执。


如果一家放水,另一家受损,放水的会主动找别人家,上门道歉,进行赔偿。这个赔偿是应该的,谁叫你给别人造成损失了呢?你理亏。这是道理。你不主动道歉,等到别人找上门来,你就不好看了。主动道歉,大家比较和气,还可能补偿得少些……索赔时,一般会找邻居评理,调节争执。大家都是老邻居,不能因为一点小矛盾撕破面皮。来源于刘中华老人的讲述。


中人一般由处事公正、敢说敢做的邻居充当。双方家主与中人一起商议赔偿办法即可。商议成功后,寻找中人的一方,要请中人吃个便饭,不给礼物。因为大家住在一起,平时相互帮忙,所以比较容易调解。如果对方是外村农户,中人一般是本村的“大老爷”、甲长或与对方关系较好的村民。赔偿损失为口头约定,不需要签订契约。

放水时,一般都往公共水沟中排放。当距离水沟较远,放水需要经过其他农户的水田时,需要征得对方同意,方可放水。对方不同意,而私自放水,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如果水自动溢出而造成损失,则不需要赔偿。

3.降水与日常生活

雨水被储存在水缸或小水池内,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如生活洗刷、清洁农具、生活饮水等。被储存的雨水归私人所有,村落内一般不会发生借用雨水的现象。因为村中水塘较多,均为共有,使用方便。借用雨水情况的发生,多为农活后洗手或清洁农具。洗手或清洁农具只能在用于洗手或清洁农具的池子中进行,不能在生活饮水池子中,否则会被视为不讲礼数。借用时,向对方招呼一声即可。若主人不在家,则不需要招呼。是否借用雨水,主要取决于双方关系的好坏。若双方关系不好,即使亲兄弟也不会借水。保长、甲长、“大老爷”、地主等人也不例外。关系较近的,一般会借用对方的雨水;关系一般的,则一般不会借用对方的雨水;关系较差的,不会借用对方的雨水。如果一方有意缓解矛盾,会故意到对方池中洗手,并以此为理由招呼一声,如果对方回应,说明双方均有意缓和关系,以后见面会相互打招呼,重新建立关系。

出现干旱时,不会出现借水的情况。原因有二:一是村中多公共水塘,取水方便,不需要相互招呼,也不需要欠别人人情;二是干旱之时,自家的小水池会先于公共水塘干涸。

三 土壤

从土壤类型上看,潘家湾的土壤基本属于水稻土类,适合种植水稻。从土地肥力与地理位置上看,其土壤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

(1)上等土壤。上等土壤呈深黑色,土质油黑,松软肥沃,易于耕种。土壤泥质紧凑,保水保肥能力强,不易渗漏。同时,土地还要靠近水源,如泥塘、水渠等,便于灌溉。这类水土种植水稻高产,亩产为300~400斤。上等土壤大约占全村土地的20%。

(2)中等土壤。中等土壤颜色比上等土地要浅一些,泥质呈现褐黑色,保水保肥能力较强,但肥力较差。同时,土地距离水源较远,不便灌溉。这类水土种植水稻一般比较高产,亩产为200~300斤。中等土壤约占全村土地的55%。

(3)下等土壤。下等土壤颜色较浅,呈浅黄色,土中带沙,比较松散,肥力较弱,保水保肥能力较差。村民常用“渗水地”来称呼这类土壤。同时,土地距离水源远,不便灌溉。这类水土种植水稻比较低产,亩产为100~200斤。下等土壤约占全村土地的25%。

对于土壤肥力的判断,村民依据的是“望、闻、踩”的方法。“望”,即观察土地的颜色,颜色越油黑,泥质越紧凑,土壤质量越好;颜色越发黄红,泥质越松散,土壤质量越差。“闻”,即鼻闻土地的味道,泥土味越重,土壤质量越好;泥土味越淡,土壤质量越差。有些土壤虽然发黑,但味道发臭,也不利于农作物生长。“踩”,即用脚踩泥土,松软的泥土,有时冒泡,说明土地“能喘气”,土壤质量越好;坚硬的泥土,脚踩不动,不出脚印,说明土地“太死”,土壤质量较差。

表2-6 传统时期潘家湾地质土壤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的讲述整理而成。

四 自然灾害

传统时期,潘家湾资源禀赋相对贫乏。潘家湾地处圩区平原,虽临近长江,但无渔业、林业等自然资源,资源禀赋主要体现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两大部分。潘家湾地势平坦,土地丰富。平坦的土地能够将成片的田地连接起来,便于耕作与灌溉。同时,由红塘河、水塘、沟渠等构成的密集水网,可以为土地灌溉提供便利。但是,从历史上看,潘家湾也并非一块风水宝地,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根据《南陵县志》的记载,传统时期,潘家湾的自然灾害主要有两种:一是水灾,二是旱灾。从发生频率上看,洪灾多于旱灾。

(一)水灾

1.“大水淹四方”与“小水四处淌”

传统时期,潘家湾多水灾。水灾分两种。一种是大洪灾,洪水泛滥,村民用“大水淹四方”来形容。有记载的大洪灾主要有4次,分别为:道光十一年(1831年),夏,大雨洪涝,江潮久阻,三个月不退,圩田颗粒无收,农民冻饿死者众多;民国11年(1922年),5月,大水,圩堤破尽,颗粒无收,灾民饿死者甚众;民国20年(1931年),7月,洪水击破弋江大堤,大水肆意,淹没农田与房屋多处,灾情甚惨。11月,霍乱流行,疫情严重;民国31年(1942年), 7月,大水,弋江大堤倒塌,大部农田被淹,受损严重。南陵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陵县志(1991-2000)》,黄山书社,2007,第7~13页。

表2-7 传统时期潘家湾洪水灾害基本情况表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

另一种是小水灾,局部性的,村民用“小水四处淌”来形容。这种小水灾主要是连续降雨所致。低处农田被淹没,部分房屋会被毁坏。小水灾发生频率比大水灾高得多,基本两三年就可能发生一次,有时一年之中会发生几次。对此,刘中华老人回忆道:“大洪灾很吓人的,洪水一来,四处都是水,谁也抵挡不了。小水灾还好,只是低处的农田、房屋被淹了,地(势)高的地方不会受灾。有时一年中会发生一两次,有时几年发生一次。这个说不准,要看下雨情况。无雨会干旱,大雨会水灾。以前就是这样,靠天吃饭。”来源于刘中华老人的讲述。

2.大洪灾与“各顾各家”

传统时期,大洪灾来临时,潘家湾村民不会组织集体抗灾,抗灾方式为各家各户单打独斗。受灾时,各家各户之间除了本家、近亲或私交过硬的朋友外,关系稍远的亲戚、邻居、同乡之间不会相互援助,更不会相互借粮食。地主、大户等权势人家也不会援助,原因用村中老人的话讲,就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还管别人”。


大水来的时候,整个大圣保不会组织抗灾,潘家湾更不会组织抗灾。就是集体抗灾也没什么用,抵挡不了大水。大家都是各顾各的,保住自家人不被饿死就行了。其他人也顾不了。地主也不会借粮食,借了也还不上。来源于刘中华老人的讲述。

3.小水灾与“相互帮衬”

小水灾造成的损失是局部性的,此时,村民之间会相互帮衬,渡过难关。其中最为典型的帮衬就是修房屋与借秧苗。

(1)修房屋。水将低处房屋冲毁后,等水退后就要修房屋。修房屋时,家主要出面请人帮忙。若家主不方便,可由成年长子代请。女性不能请人,否则视为不礼貌,不懂礼数。请的人主要包括本家人、关系好的五服之内的近亲、关系好的邻居与朋友。其中,本家人由家主招呼一声即可,五服之内的近亲不用去请,他们会主动上门帮忙。关系好的邻居与朋友需要家主亲自去请。请时,家主不需要带礼物,只需要说明事由即可。损失较小时,一般只限于本家人之内;损失一般时,一般限于本家人、关系好的五服之内的近亲;损失较大时,会再请关系好的邻居与朋友帮忙。娘家亲戚一般不请,主要原因是距离远;距离近的,如同村,会主动帮忙,不用请。一般人家不会请地主、“大老爷”、保长帮忙,即使是租佃关系,也不会去请。如果是地主家受灾,长工、佃户等人也不会主动前去帮忙,除非地主去请或与地主关系较好。一般情况下,地主会出钱请人帮忙。修房屋过程中,家主不给帮忙人礼物,也不给工钱,但要请吃两餐饭,即午饭与晚饭。午饭一般为家常便饭,晚饭要丰盛一点,具体情况要根据家境情况与受灾程度决定。被帮助者一般会心中记下谁来帮过忙,欠下谁的人情,等对方有困难时要主动去帮忙,还人情。倘若不去帮忙,会被别人视为不懂得感恩,不会做人。下次遇到困难时,别人不会再来帮忙。如果帮忙的两家同时受灾,需要帮忙,此时要“帮近不帮远”。相互帮忙时,不讲究时间、工作量的对等,只要前去帮忙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不会讲究对等。相互帮忙都是自愿的,还讲究这么多干啥呀。不过,我帮过你,你要有数,等到我有困难、需要帮忙的时候,你得来。这个不用去喊,会自己主动前来。欠了人情,就要还。如果不来,就是看不起我,以后我就不再帮你忙,关系也就散了。来源于刘中华老人的讲述。


(2)借秧苗。当水把田地秧苗破坏后,时间不允许再育秧苗时,就要借秧苗。借秧苗需要家主亲自前往,其他人员不行,成年长子也不能代替。借秧苗时,首先要向育秧过多、有所剩余的家户去借。育秧过多的家户要根据个人关系情况决定是否全部借出。双方私交较好或者血缘较近,会全部借出;私交一般或血缘较远或没有血缘关系,则会首先询问本家、亲戚是否需要秧苗,留下可能所需部分,多余秧苗会借出。不询问本家、亲戚而全部借出,恰巧本家、亲戚又缺乏秧苗时,会遭到本家、亲戚的抱怨。如果没有育秧过多的人家,则需要向种植过密的人家借秧苗。此时,借秧苗有一定顺序,一般先借亲兄弟,其次是本家亲戚,再次是距离较近的娘家亲戚(如同村),最后是关系较好、田地较近的邻居或朋友。最终向谁借秧苗,还要根据实际私人关系好坏情况而定。若朋友关系胜过亲兄弟关系,则会向好友借秧苗;与娘家亲戚关系好,且距离较近,则会向娘家亲戚借秧苗。对方会根据秧苗生长情况与密集程度,拔出部分秧苗借给对方。所拔出的秧苗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差。太好,自己会受损;太差,别人会说闲话。

借好秧苗后,自己去田地插秧,别人不去帮忙。插好秧苗后,家主要去对方家中表示感谢,一般给小孩带点小礼物。如果对方不收,逢年过节要去对方家中看望一下,带些小礼物。秋收时,借秧苗的家庭要带一些稻谷去对方家里还人情,稻谷数量根据实际收成而定,但需是一种“说得过去”的数量,不能太少。太少会引起对方不满。对方一般不会收取。如果收取了,对方也会还一点小礼物。

一般人家不会向地主、保长等借秧苗。地主家的秧苗过剩时,除了亲兄弟、本家亲戚、娘家亲戚、私交较好的朋友外,会优先借给佃户,主要目的是保障自己的地租。

(二)旱灾

1.“大旱干河塘,鱼虾不存活”

根据村中老人回忆,旱灾与水灾不同,不分大旱灾与小旱灾。旱灾都是大旱灾,河塘干涸,田地龟裂,村民用“大旱干河塘,鱼虾不存活”的话语来形容。传统时期,有记载的旱灾主要有3次,分别为:乾隆十五年(1785年),自春至冬无雨,民食榆蕨殆尽,饿死者甚众;民国6年(1917年),夏,大旱。清明前后70天不下雨,沟塘开裂,圩乡湖泊干涸,收成减半。民国23年(1934年),夏,特大旱,70余天不下雨,田地龟裂,颗粒无收,圩乡湖塘干涸,收获减半,农民以蕨根、榆树皮充饥。南陵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南陵县志(1991-2000)》,黄山书社,2007,第7~13页。

表2-8 传统时期潘家湾旱灾基本情况表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

2.旱灾与求雨

发生旱灾时,村民会前去求雨。求雨以家户单位自行求雨为主,集体求雨很少。

家户求雨是传统时期潘家湾求雨的主要形式。遇到大旱时,母亲会代表全家去邻村的大圣庵求雨。男性家主与男性成员一般不参加。求雨多为自行前往,有时会邀请关系较好的人家一起前去。即使关系较好,也一般邀请1~2家,不会超过3家。即使一同前往,所带贡品、纸钱等也不会放在一起,而是各管各家,自行祈祷。结束时再一同返回。前去求雨的人家主要是信仰神灵或有土地的人家。不能替代他人求雨,亲兄弟也不允许替代。村民认为,代他人求雨,心不诚,神灵不会灵验,也会影响自己求雨的效果。家户求雨不需要向保长、甲长、东家、族长等人汇报。

家户求雨时,会产生各种关系,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是遇到亲戚。祈雨时遇到亲戚,会主动与亲戚打招呼,并且一起去祈雨。各自祈雨。若纸钱不够,可以向亲戚借一点,不用归还。祈雨后,若顺路,则会一起走,不顺路就会各自回家。分开时,会邀请亲戚到自己家吃饭。亲戚一般不会去。因为去吃饭要买东西,有花费。

二是遇到邻居。祈雨时遇到邻居,私人关系好的会一起去祈雨,关系不好的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等不能借。祈雨后,若家中没有急事,可以一起走;若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不邀请邻居到自己家吃饭。

三是遇到地主。祈雨时遇到地主,私人关系好的会一起去祈雨,关系不好的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等不能借。祈雨后,若家中没有急事,可以一起走;如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不邀请地主到自己家吃饭。佃户、长工、短工也是如此。

四是遇到甲长的家人。祈雨时遇到甲长的家人,关系好的会打声招呼,一起走,关系不好的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等不互借。祈雨后,若家中没有急事,可以一起走;如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不邀请甲方的家人到自己家吃饭。

五是遇到保长的家人。祈雨时遇到保长的家人,保长的四邻、关系好的亲戚朋友等,会主动打招呼,一起走。其他农户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等不互借。保长的家人祈雨优先。祈雨后,若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若家中没有急事,一般一起走。一般会客气一下,邀请保长的家人到自己家吃饭。他们不会去吃饭。

六是遇到族长的家人。祈雨时遇到族长的家人,族长的四邻、关系好的亲戚朋友、宗族成员会主动打招呼,一起走。其他农户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可以向亲戚、宗族成员借,其他的不能借。族长的家人祈雨优先。祈雨后,若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若家中没有急事,一般一起走。亲戚或宗族成员一般会客气一下,邀请族长的家人到自己家吃饭。他们不会去吃饭。

七是遇到问事人的家人。祈雨时遇到问事人的家人,问事人的四邻、关系好的亲戚朋友、曾经受过帮助的村民会主动打招呼,一起走。其他农户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可以向亲戚借,其他的不能借。问事人的家人祈雨优先。祈雨后,若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若家中没有急事,一般一起走。亲戚或受过帮助的村民一般会客气一下,邀请问事人的家人到自己家吃饭。他们不会去吃饭。

八是遇到“大老爷”的家人。祈雨时遇到“大老爷”的家人,“大老爷”的四邻、关系好的亲戚朋友、保长的家人、族长的家人会主动打招呼,一起走。其他农户不会打招呼。各自祈雨,纸钱可以借亲戚的,其他的不能借。“大老爷”的家人祈雨优先。祈雨后,若家中有急事,需要告诉对方一声,可以先走。若家中没有急事,一般一起走。亲戚或保长的家人一般会客气一下,邀请“大老爷”的家人到自己家吃饭。他们不会去吃饭。

五 村落交通

传统时期,潘家湾陆路交通十分不便,全靠人力或畜力出村。同时,青弋江由泾县流入南陵县城,经奚滩、弋江、东河、芜湖县西河镇、芜湖市注入长江,水陆交通较为方便。村民乘船到南陵相对便利。

就陆路交通而言,从潘家湾有一条土路通向红塘村,再由红塘村转到弋江镇。这条土路宽度约1.2米,长度约20里,具体修建时间不详。从潘家湾通向其他村庄的主要是田地的田埂,宽度约30厘米,长度因各村远近而有不同。如到合了村,长度约0.9里;到董村,长度约0.9里;到张村、陈村,长度约1里;到许汪村,长度约2里;到杨村,长度约1.2里;到小店村,长度约0.5里。

表2-9 传统时期潘家湾陆路交通基本情况表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村中老人访谈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