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落的建制沿革
国家政权更替与基层社会建制变化密切相关。历史上,潘家湾自然村的建制及其行政隶属关系随着国家政权的更替不断变化,致使不同时期的村落建制各有差异。如果从时间点上看,1949年之前的村落建制与1949年之后的村落建制差异较大,这也反映着国家政权建设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一 1949年前村落建制
潘家湾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历史上,青弋江由南至北流经东沿,弋江镇以江得名。明朝中期,婺源桃溪潘氏族人迁往潘家湾,潘家湾自然村开村,隶属于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清沿明制,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潘家湾隶属于江南安徽省布政使司宁国府宣城县梅根乡。宣统二年(1910年),东河乡分属上东乡与下东乡,潘家湾隶属于宁国府宣城县上东乡。民国3年(1914年)6月2日,南陵县划属芜湖道,潘家湾隶属于安徽省芜湖道南陵县上东乡。民国22年(1933年)8月,废除都图制,建立区、保甲制,南陵县全县设7区、98联保、464保、4607甲,潘家湾隶属于南陵县上东乡大圣保,与联合村、小店共三个村落合为第二甲。民国28年(1939年),东河乡分属朱村乡与弋蒲乡,潘家湾隶属南陵县弋蒲乡大圣保第二甲。民国38年(1949年),南陵解放,5月25日,南陵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芜当专区。8月,废除保甲制,全县建村,潘家湾隶属芜当专区南陵县弋蒲乡合义村。
表1-5 1949年前潘家湾建制隶属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
二 1949年后村落建制
1950年,南陵县废乡,全县设10区、149个行政村、12街。弋蒲乡改设河东、大圣、义城、合义行政村,属第七区,潘家湾隶属南陵县第七区大圣村。1952年,设立东河、排湾、合义3乡,属源潭区,潘家湾隶属南陵县源潭区东河乡大圣村。1956年1月,南陵县调整区镇,东河、排湾、合义3乡合并为东河乡,属弋江区。同时,潘家湾有识之士改潘家湾为华兴村,即“中华兴起”之意。此时,华兴村隶属于南陵县弋江区东河乡大圣村。1958年9月,全县实行政社合一,全县建立10个人民公社。10月,弋江人民公社成立。华兴村隶属南陵县弋江人民公社红塘生产大队。1961年10月,南陵县建5区,划为24个公社,华兴村隶属南陵县弋江镇东河人民公社红塘生产大队。1984年3月,南陵县恢复区公所,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建制,华兴村隶属南陵县弋江区东河乡红塘村。1992年,东河乡改为县辖乡,华兴村隶属南陵县东河乡红塘村。2003年9月,南陵县进行区划调整,撤销奚滩镇、东河乡、东七乡,并入弋江镇,华兴村隶属南陵县弋江镇红塘村。
表1-6 1949年后潘家湾建制隶属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此表是根据《南陵县志》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