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符号表征与宗教文化意义
人类生存的自然界是纯粹物质化的世界,他必须面对一个陌生和充满危险的客观存在,忍受一个没有目的和秩序的生活。换言之,自然与人类是相对立的二元结构,人类从大自然脱胎而出,便脱离了他的母体而独自面对异化的情景。自然从根本的意义上而言是本来不属于他的,自然,是自足自满自在的存在,不需要理由。而人,他有精神和心灵的渴望,有欲求,有对未来的恐惧和对逝去场景的怀念。这是与自然截然不同的另一个心理世界的活动。对此,没有现实可以给予一个方式,但是又必须从现实中将心理的期望投射出来,形成自己的可理解的新的世界。
一 宗教文化的内涵
宗教是一种文化,成为学界普遍的共识,由于本书并非主要讨论宗教或者文化,我们在此不对这个认识过程进行探讨,但需要对二者做一简述。宗教和文化本身就是两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和范畴。翻开人类学家、宗教学家等理论家的著作,对宗教和文化的概念界定很多,几乎每个人都有对宗教和文化的看法。我们仅仅举出几个例子,并做出相应的分析,关于文化和意义的关系——也可以说成宗教文化的意义生成——后文有相应的论述。
美国的文化学家克莱德·克拉克洪在《人类之境》一书中,对文化做了种种规定,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万花筒”,文化是:(1)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的总和;(2)个人从群体那里获得的社会遗产;(3)一种思维、情感和信仰的方式;(4)一种对行为的抽象;(5)就人类学家而言,是一种关于一群人的实际行为的理论;(6)一种对行为的抽象;(7)一组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标准化认知取向;(8)习得行为;(9)一种对行为进行规范性调控的机制;(10)一种调整与外界环境及他人关系的技术;(11)一种历史的沉淀等。
这些观念和定义没有统一的界定,但从中可以看出,文化似乎是一种包罗万象的存在,这个存在是人类创建的而非自然的,它包含两个方面:就是物质的和精神的,当然这二者不是截然分开的;在层次性上,文化涵盖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个体、群体(民族、国家);关于人和自然的实用技术、传统的承续、情感的表达、思维和行动的模式;规则和秩序的建构与再建构等。纵观宗教在人类历史和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宗教是文化的典型。在原始时期,宗教的思维模式(如万物有灵论等)占据人们思维的主导,宗教是一种生活方式、制度和实现目的的技术性手段等,即便到了今天,宗教也与国家政治、人们的生活方式有直接联系。宗教是一种文化,那么宗教文化与一般性的文化的差异在什么地方?它如何与空间发生关系,并形成自己的文化空间?
宗教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它的理解也多种多样。从马克思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宗教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对现实世界的虚幻的反映,对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自然力量的形式来表达意愿和思想,这是从宗教的社会和物质根源角度而言。总的来说,对宗教的定义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以超验观念或存在物为核心来对宗教进行定义,亦即把神灵放到定义的中心。如斯皮罗的定义:“宗教是一种由与在文化上得到规定的超人的存在物进行的在文化上得到规定的互动所组成的制度。”这种定义说明了宗教文化的要义在于围绕超人的、超验的神的存在建构的文化系统。第二是以人的情感和体验为核心的宗教定义。如施莱尔马赫认为,宗教的本质就在于“绝对的依存感”,而并非在于“思维或行动”;奥拓也论述过宗教与人的令人战栗的神秘感有关,这即是对神圣的畏惧感、崇高感和神秘感等。第三是功能性的定义,如蒂利希说宗教是我们的终极关怀,贝拉也认为,宗教是将人与其终极的生存条件联系起来的一套象征仪式与行为。这是通过宗教对人、社会和历史的影响来加以界定的。
宗教作为文化的一种,或者说宗教文化所具有的典型特征,是与超自然的神灵联系在一起,由此而形成人存在的理由、历史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也是人们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本身的一个意义系统。宗教文化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空间体系,纵观古往今来中外各大宗教,也涉及这样的三个方面:宗教所建构的人与人之间的交互空间、人与自然交互空间、人自身的精神空间。
二 宗教文化空间的层面
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种,是一个意义系统。宗教文化总是与人相联系,与空间也密切结合。因为人的存在总是要占据一定的空间,空间已经不是单纯的空洞的容器,它蕴含了宗教文化所具有的多种属性。根据伊利亚德的看法,他将宗教划分了两个领域:世俗和神圣,也就形成了两个空间:世俗空间和神圣空间,也就是现实的和超验的世界。虽然这是值得商榷的,但也具有一定的意义。空间与人的存在直接相关,在人类社会的文化建构中,空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空间与人的身体相关,第二章将对此做出论述;二是空间与物质形态的建构有关;三是空间是社会实践性的场域。
这样的分类与空间的内在属性相关。首先,空间是人们赖以存在的基础,它直接表现为物质场所和事物、人之间的秩序关系,也就是说空间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其次,空间与人们的认识和感知有关系,空间感随着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一起发展,因而它与人的身体自然结构形态相关;再次,空间中蕴含着人的精神和意愿,这表现为对空间建构的关系中人们思想的投射。如我在布置房间时,对家的装饰和办公室是不一样的;空间并非空洞的,人对空间的建构、创造、分隔和连接都表达内在的精神内涵。
宗教文化系统中的空间展现形态及其实践意义,是指从不同层面探讨宗教文化所建构的空间模式、关系和象征体系,以及宗教文化的空间建构实践对现实的影响。我们对宗教文化中的空间研究建立在一般性空间研究的基础上,将人们对空间概念的认知、研究分类和文化表现与宗教文化相结合,也可称为对宗教空间的文化研究。
根据后现代地理学的研究成果,如前所述,空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空间与人的身体图示和生存体验相关;二是空间是人们所建构的物质结构关系模式;三是空间是人的主体间交互性所形成的社会空间,这个空间更多是与文化和意义相关联,并且通过以上二者表征出来,这三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涉及人、人的精神信仰和社会领域。宗教划分了两个世界,一是世俗的世界,包括人、群体、民族国家等;二是神圣的世界,包括信仰、神灵和终极关怀等。
宗教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将二者联结起来,给予人类提供情感慰藉和现实秩序,其中对空间的构建是宗教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理论家们从不同角度来发掘宗教的价值和意义,但从空间的象征符号的特点和建构、空间的分隔与连接功能的角度以及空间关系模式研究宗教文化并不多,我们从空间角度研究宗教文化,探讨宗教利用空间构造符号和象征表现其文化意义是较为新颖的视角。
宗教文化中的空间展现形态也与一般空间相对应,涉及个体、社会及其精神和物质表现,三者并不能截然分开,而是通过空间将信仰与现实衔接为一体。亦即,宗教虽然可以简单分为神圣和世俗,但同样有人本身、物质的空间建构,也有文化实践和交互,神圣和世俗在空间的区分中交错在一起,虽然有界限,但也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纽带就是人本身。
首先,在个体的身体层面,宗教文化都关注身体结构和生存情感体验,这是宗教空间的个体或者微观层面。在宗教中一般都有仪式、舞蹈等身体方面的固定模式,它通过人的身体空间图式与神灵沟通;或表示禁忌,划定活动范围和情感界限。
其次,宗教通过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物质空间形态,来表现宗教文化及其意义。宗教须有自己的圣地、活动场所、举行仪式的空间,并做出功能性区分;同时也利用物质空间构造彰显宗教意蕴,如雕塑、绘画。
再次,宗教总是具有一定的分布区域和社会存在,在这个层面上宗教空间往往与社会其他文化领域有交互和重叠,也表现了与其他文化不同的特质。如宗教与民族、宗教与国家,宗教文化范围的地理变动。
从而,在第三个方面就是我们所要落脚的宗教在空间上的变动,与其他群体、文化的互动所形成的实践意义。在一神教兴起之前,宗教似乎对于扩张的兴趣不大,很大程度上只满足于自己所在的群体和生存范围,排他性也不是很突出。这可能是由多神教自身的特质所决定的,我们在第二章会对此加以阐述。例如,罗马共和时期就接受了古希腊的信仰体系,帝国建成之后,对于其境内庞大的民族信仰并没有持排斥态度,也没有有意识地让他们改宗或放弃自己的信仰。一神教兴起之后,宗教的排他性充分展现出来,并且与政治版图密切相关,这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发展的历程中是很明显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文化方面的交流、冲突与融合。
宗教的空间实践,与前面两个方面差异的地方在于,这里的意思是宗教的社会空间变动,包括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从个体方面而言,宗教信仰建构了信仰者的个人精神空间,信仰、情感、意愿和意志在此得以表达,宗教通过象征仪式来实现个人精神空间与神圣世界的沟通,这实际上是在精神空间内部发生的质变,是“信仰的跳跃”,个人融入了神圣的境遇之中,从而抹杀了个体的渺小、脆弱和不安,获得永恒。宗教的物质感性空间是神圣与世俗连接的场所,它同时凝聚着个体和群体的情感和心境,在这种场所中,起到的是社会性功能,正如涂尔干所言,既促进了群体之间的凝聚力,也更新了个体对于信仰和群体的忠诚。
三 符号象征和意义
宗教空间是如何符号化?它如何成为一种象征?这个过程就是宗教利用空间表征意义的过程,属于符号学的研究范畴,现代符号学主要来源于索绪尔的语言学研究,索绪尔提出的语言能指—所指模式,被引进到一般文化研究领域。这背后有个基本理由:“由于所有文化客体都传送意义,而所有文化实践都依赖于意义,所以它们必须利用各种符号。”而且像语言一样运作,可以利用能指—所指模式进行意义分析。这样正如池上嘉彦所说:“凡是人类承认 ‘有意义’的事物均成为符号,从这里产生出了符号现象。”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为人和世界传递意义,为此必须使用符号。符号不仅是语言,也有一个物质的维度,我们所谓的空间并非虚空,而是物质关系。空间是人存在的基础,也是人们有距离、领土、群落、聚居等生存体验的基础要件。宗教空间首先表现为物理性的存在,但如此既不能产生与其他空间的差异,也不足以传送意义。因而,宗教须将空间构建成具有特殊文化表征和意义内涵的物质及身体的诸多形象和结构,如十字架、旋转的降神舞、哥特式大教堂等。如此,宗教空间便具有了不同于自然存在空间、其他社会空间形式的意义,它也犹如语言,具有能指—所指区分。
这是宗教空间的符号化,具有多种表现方式,如建筑结构、绘画构图、雕塑透视、身体图式等,宗教通过这些象征符号,来表征它的文化意义。另外,有些宗教空间观念和符号没有现实对应物,也难以表现感性事物,只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拥有的一套概念或心理表象。如天堂和地狱,二者确实是宗教空间且是一种纯粹的虚构,存在于人们一整套信仰概念之中。此虚构空间也传递宗教意义,通过语言符号(天堂、地狱)——宗教观念(乐园、赎罪),与现实中的类比空间场景结合而产生意义。总而言之,宗教空间通过符号化表征宗教关于生存关怀和历史终极的意义。
在文化人类学象征主义派别中,它们都非常重视象征和意义的问题。格尔兹说:“我主张的文化概念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观点。……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但是探求意义须知道意义是什么。如果仅仅解释一种仪式、象征体在宗教信仰、民族生活和道德以及社会变迁中的作用,那么这可以归为功能主义的范畴,也就是说一种文化体系对他们有意义是因为存在某种功能。如,格尔兹在《深层游戏:关于巴厘岛斗鸡的记述》中论述道:斗鸡“在于他对把人类区分为固定的等级序列并围绕这一区分组织起共同生活的主体提供了一个超越社会的解说。斗鸡的功能,如果一定要这么称呼的话,在于它的解释作用:它是巴厘人对自己心理经验的解读,是一个他们讲给自己听的关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宗教象征突出了象征与人类本身尤其是与人类精神的关联。如,格尔兹关于宗教象征说道:“既然我们要讨论 ‘意义’,让我们从范式开始:例如,宗教符号用于综合民族的社会精神气质——格调、性格,以及他们的生活质量,他的道德及美学风格和模式——以及他们的世界观——他们所认为的事物真正存在方式的图景,他们最全面的秩序观念。”他又说:“……因而诗有象征符号但科学没有,……,但是也有另外的一些情况,它用来表示任何作为概念载体的物体、行动、事件、品质或关系——这个概念是符号的 ‘意义’”。也就是说,象征符号的意义,是“概念的可感知的形式,是固化在可感觉的形式中的经验抽象,是思想、态度、批判、渴望或信仰的具体体现”。
宗教象征的意义涉及对生存目的的深度思考,幸福与受苦、善与恶、为什么我在、死亡的解释、与他人的生存关系等。这很显然是一种超越,宗教象征总是涉及人类存在的宏大叙事,它不单单解释个体的存在与消亡,而且对整个宇宙的发生和人类的存有都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形而上学答复。宗教象征的意义也可以说是“理性的一条范导性原则,为的是凭借至上世界的原因的合目的性的因果性观念,就好像这个世界原因作为最高的理智按照最智慧的意图是一切事物的原因似的,来达到最高的系统的统一”。
四 象征的逻辑结构
空间在人类文化中有分层,宗教空间作为宗教文化符号也有相应的逻辑和结构。当人进入空间,我们看到了人的思维和行为与空间的交互作用。这种变化反映在一种经过不断协调、整合、组织化的空间纳入社会结构之中,社会结构也因此通过空间的诸多规划和布局而具有外在的可感形式。现在已经并非人与空间分离的情景了,人的身体、心情、思想和由此而建构的社会存在方式和结构秩序具有社会和空间的双重性质,也即是社会空间。分析空间的逻辑和结构次序,需要分析它的组成元素、单位等,说明它们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宗教文化的空间反映了宗教文化、人的信仰和超验的神灵与人在空间中的交互,由此而形成的宗教—空间的交互性关系。同样,宗教将空间纳入其文化体系之中去,通过空间的外在物质和感性表现形态而固定化和彰显宗教文化的意义。宗教文化的空间表现也涉及人生存的各个方面,并对此按照宗教的目的和意图加以建构,表达宗教的信仰之意。
宗教空间也是一种社会空间,体现了人—空间的关系模式,综合我们前面的论述,人与空间的关系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描述,一是人身体、精神意志与空间;二是自然物质与空间;三是社会文化与空间。按照石里克的看法,空间感产生于人的诸种感觉的统一性,如视觉、触觉、听觉等综合在一起所构架的秩序是空间感产生的基础。此后,梅洛—庞蒂、皮亚杰用心理发生学和实验的方法表明,空间感和空间秩序是与人的主体性一同发展的,所形成的空间图式是人的“身体图式”,并以此表明时空的统一性。
因而,身体在空间中的存在方式昭示了人的存在方式,宗教空间与身体图式有直接的关系,也是宗教对身体的结构性关注,重塑身体图式形成的宗教空间符号体现了人—信仰—生存的关系模式,表征了对境遇的反应和生存的意义。因而,人类的“宗教空间”体现了生存超越直接空间性的“意向性”,体现为宗教空间的精神和意志层面。人不可能纯粹是个体性的,宗教空间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表现了复杂而综合的世界观、历史文化和精神诉求,体现在宗教空间的象征符号之中。为此我们按照空间层次和人与空间的关系从宏观上对宗教文化空间符号及其象征结构做一梳理,如图1-1。
图1-1 人—信仰—生存的关系模式
五 表征
表征(Representation)是认知心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指信息或知识在心理活动中的表现和记载的方式。表征是外部事物在心理活动中的内部再现,因此,它一方面反映客观事物,代表客观事物;另一方面又是心理活动进一步加工的对象。表征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具体形象的,也可以是语词的或符号的。《牛津英语简明辞典》对它的释义是:(1)表征某物即描绘或摹状它,通过描绘或想象而在头脑中重现它;在人们头脑和感官中将此物的一个相似品摆在我们面前;(2)表征还意味着象征、代表、作为……的标本,或替代;如在下述句子中的情形:“在基督教里,十字架表征了基督的受难和受刑。”
可见,符号和象征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人的表达的需要,而它总是和客观实在世界密切联系在一起,二者具有复杂的关系。波德里亚对表征过程中象征、符号和现实的看法是:表征始于这样的原则,即符号和现实是对等的(即使这种对等纯属乌托邦,这也是一个基本公理)。相反,模拟则始于这个对等原则的乌托邦,始于作为价值的符号的激进否定,始于作为每一个指涉的回复和僵死语句的符号。由于表征通过把模拟解释成虚假的表征来吞噬模拟,所以模拟则把表征作为自己的一个仿像而包围起来。这些就构成了形象(也可为符号或象征)的四个相继的阶段:
(1)形象是基本现实的反映;
(2)形象掩盖和歪曲了基本现实;
(3)形象掩盖了基本现实的缺失;
(4)形象和任何现实都毫无关系:它只不过是自己纯粹的仿像而已。
波德里亚实际上是把人类的物质感性创造当作经历了从符号与现实的对应,到二者脱离的过程来看待。但是这样就不能形成人类文化的交流和意义的产生。我们认为,文化首先是指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间的意义的生产和交换,即意义的给予和获取。否则,任何符号和象征的文化系统都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从以上可以看出,表征是在我们头脑中通过语言或符号,或诸种形象对各种概念的意义的生产。它是符号与诸概念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使我们既能指称“真实”的物、人、事的世界,又能想象虚构的物、人、事的世界。这就引出了表征的两个系统,这两个系统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一个是符号系统,另外一个是概念系统。
符号系统。世界存在的诸种事物,在人类文化当中都用符号或语言加以表示,如水这种物质,我们用“水”这个符号来表示它,英语用water来表示,并有读音,即是索绪尔所说的语言的音响形象系统。当然,我们也可以用视觉符号和形象的方式来表现,如羊这种动物的一幅画,二者有相似性,但不能说二者等同。如狗会咬人,但狗的图像和符号则不会。这两种情况都可以指意水、羊的概念和引起它们在人们头脑中的表象,与现实中的事物相关联,这就形成了意义。
图1-2 基督的羔羊
如图1-2所示,“基督的羔羊”。这在符号学中称为“能指系统”,能指系统从语言学扩大到符号学的范围,举凡能够指示事物和引起表象的符号都是能指。这就是文化生成意义的符号系统。
概念系统。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理解世界的基础,没有在我们的思想中形成可以代表或表征事物的概念或者心理表象,意义的显现和实践就无法完成,符号也无法显示出意义。如对于不懂得高等数学的人来说,微积分的各种数学符号对他们而言是无意义的。概念系统与世界上物、人、事形成对应和表象的关系,也就是说,概念和心理表象是对世界诸事物的大脑中的认知和意向,符号(能指)能够引起人的概念认知和心理表象,因而,概念系统就是一个“所指系统”。当然,概念并非零散、杂乱的,而是形成系统的。概念系统不仅可以指涉具体事物;也可以指不存在的,如桃花源、四角兽;也可以指抽象事物,如爱情、死亡、上帝、救赎等。
在文化呈现意义的过程中,存在着两个相关的表征系统:一是符号系统,即能指;一是概念系统,即所指。概念系统与世界中的诸事物建立对应和相似性关系,我们便能理解世界,文化的意义就彰显出来;通过符号系统(能指)与概念系统(所指)建立起对应和相似性关系,我们能够使用符号区分事物、表达事物和交流思想。
各种事物、概念和符号之间的关系是符号中意义彰显的本质所在,这三者连接起来进行理解、交流和实践的过程就是“表征”之义。这就是表征的构成主义理论,意义并不在事物中,它是被构造、被产生的。它是“指意实践”,即一种产生意义、使事物具有意义的实践的产物。我们认为,这种构成只有在空间的关系中才有可能,因而,空间在此上升到了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宗教空间是宗教意义构成的基础本体。
图1-3 迷途的羔羊
如图1-3所示,我们将之与图1-2做一比较分析。这两幅都是平面空间构图,与雕塑的三维空间不同。体现在平面画中的空间实际上是抽象的过程,在二维空间中表达三维空间的结构。二者通过透视法、光影及色彩的运用,完成了立体效果。作为宗教文化所构建的空间符号,它把画面上的形象安置到我们根深蒂固的空间感觉之中,使我们与现实空间的概念相关联,同时指向其所象征的意义。也就是说,平面绘画体现出描绘对象之间的空间关系(能指),我们在脑海中重构一种新的空间概念关系(所指),表征出宗教文化所特有的意义。
两幅画的作画方式有所不同,重新构建的空间关系也不尽一致,因而,这些符号所象征的意义也不尽相同,画的名字也说明了这一点。在此处,图绘的空间并非自然意义上的空间,而有了宗教的含义。图画表现为诸多宗教符号的重组和构造,如羊和荒野、羊和天使之光,以透视法做出的视觉效果产生了空间感,隐含了特定的因果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建立在空间秩序的基础上,由此表征出具有迷茫、寻找、救赎意义的宗教空间文化。这就可以在共同的信仰群体中传达类似的符号与象征,实现意义的交流与沟通,从而按照宗教文化来解释和理解世界。
六 表征与文化的意义生成
表征是一个动态的文化循环系统,与符号、象征和人对事物所形成的概念之间的互动相关。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表征就是象征,是对符号意义的深层解读,是意义的显现和交流沟通的必要过程。在宗教空间中,空间及它的身体、物质和图像等表现形式已然成宗教的文化符号和象征,是宗教文化中表达思想、观念和情感的媒介,同时也与宗教文化中关于神灵、地狱、天堂、拯救、得道等概念系统相对应。因而,在宗教文化空间中,经由空间及它的诸种表现形态的表征对意义的产生至关重要。
意义总是一定文化系统中的意义,宗教的意义脱离不开它所建构的文化。现在所谓的文化倾向于强调意义在给文化下定义时候的重要性。绪论中提到,R.雷德菲尔认为:“文化是在行为和人造物中体现出来的习惯性理解(conventional understanding)”。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他强调文化是意义的生产和解释,由此特别关注语言和符号在文化中的中心地位。格尔兹是文化阐释学的代表,他认为:“文化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如韦伯所言,人是悬浮在他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因而,对文化的分析就不是探讨规律的实证科学,而是一门探讨意义的解释性的科学。”
孙尚扬也认为,“意义指的是依据某种更为宏大的参照系对一些境遇与事件所做的解释(理解)”。我们认为,象征和意义的形成是同步的,表征就是象征符号与意义互动形成的过程,没有意义的需求就不会有象征的符号和隐喻;而没有表征也就没有意义的生成和显现。因而,文化及其意义的生成和实现就是一个过程和实践。
对于文化的意义而言,西方学术传统对“符号、象征”意义的研究形成了两条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交织的途径。我们可以将之归纳为“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条路径。前者是一般的符号学研究思路,从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中世纪,一直到20世纪的符号学、逻辑学、语言学和分析哲学。他们侧重从科学的逻辑和主客观一致的角度来分析符号的逻辑规则及其意义。这种符号理论服务于认识论的要求,因此他们致力于研究、确定“意义”明晰的逻辑规则。而后者,研究多侧重于分析符号的文化意义,符号与人类精神世界、体验及理解的关系,以及符号本身作为能指的不确定性问题。人文主义的象征符号理论偏向于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认识符号(象征)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宗教是这种人文主义象征意义生成的典型文化体系。
关于第一种路径,我们以罗素为代表做一简单分析。在语言哲学及分析哲学中,意义,理所当然指的是语言的意义。根据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意义等同于狭义上的指称,同时包括指称即词语或语句所指的外部对象或事实,以及语力及语用等。罗素的概念意义论所论及的“意义”完全是一种心理学上的意义,是词语所表达的思想或观念。词,甚至包括手势及图画等,作为符号,都可以引起某种观念,而拥有这种观念的东西正是作为符号的词的意义。实际上,拥有观念的东西也就是该观念的原型。对罗素来说,意义其实就是由记忆的因果律构成的,“意义”是一种涉及因果律的关系,因果律是习惯的联想。意义正是通过这种习惯构成的,或者说人们正是通过这种习惯获得词语或符号意义的,因果律不仅表明了意义的构成过程,也表明了意义的被理解过程。
罗素指出:当一个语句(或符号)是有意义的时候,那么就存在着它所意指的某种东西。由于一个有意义的语句可以是假的,所以语句的意义不可能是使它为真或为假的事实。因此,意义一定存在于相信这个语句的人的身上,而不是存在于这个语句所指称的对象上。人们自然想到这种意义就是意象。罗素的本义是为了利用他的指称论消除形而上学的本体论,这与意义的传统解释有些不一致,传统解释就是将符号所指称的不同于它们自身的东西视为意义。
人文主义的象征符号意义理论研究与罗素的观点有所不同,象征理论更加关注意义具有普遍性、超越性、不确定性、过程论等方面,强调了象征的本体论和价值论研究,即突出象征与人类本身尤其是与人类精神生存的关联。实际上,象征的意义就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精神意象和心理感知及意向模式,我们这么说应该是合理的。此时我们强调空间的差异对于意义产生的重要性,空间产生差异的过程就是人们实践的过程。因此,在意义生成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实践,正是文化的创造者和践行者赋予了人、客观事物及事件的意义。
宗教的意义固然与宏大的世界体系和世界系统有关系,但是必须通过宗教实践和宗教象征的表征过程才能使其意义显现和实现。如当我们谈论宗教祈祷的意义的时候,随意的身体动作是不能显示宗教的文化意义的;一座以特定风格和文化背景建造的房屋和空间,再加上我们对它的宗教信仰感受、思考和情感,才能称之为宗教场所;同样是砖块和水泥砌成的房间,除非在使用的过程中符合我们对于亲属关系的认同,才能将房屋称之为家。
我们可以将表征理解为赋予事物价值和意义的文化实践活动,是一种意指实践,也就是运用物质形态、图画、语言等符号象征系统来实现某种意义的象征或文化表达的方式。这一文化实践方式也被称为“表征的实践”,也即是霍尔所说的“把各种概念、观念和情感在一个可被转达和阐释的符号形式中具体化”。宗教文化空间通过客观物质形态与宗教文化的概念和思想之间建立起一系列相似性或等价物,实现了空间表征,也就是空间具有了宗教的特征和概念;在宗教文化意义实践的生成过程中,在感性基础上形成的宗教文化空间概念与空间符号,如教堂和身体图式等,二者建立对应的相互关系,在信仰个体和群体之间通过这种共享的文化符号和象征,而形成了宗教信仰所独有的感性物质形态及文化意义系统。
这个过程,也就是客观物质形态、宗教空间概念和宗教空间象征符号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表征宗教文化空间。正如列斐伏尔所说:“空间表征涉及概念化的空间……它在任何社会或任何生产方式中都是主导型空间。它趋向一种文字的和符号的系统。表征空间是通过相关的意向和符号而被直接使用的空间,是一种被占领和体验的空间。它与物质空间重叠并且对物质空间中的物体作象征符号式的使用”。
所谓宗教空间的表征或者说具有意义表征特性的空间就是一种符号化、象征想象的空间,一种体验的空间。这其中涉及具体的地理空间景观象征、宗教圣地和禁忌象征的原型,以及由空间不同而产生的意义差异等。这就是我们论述的宗教文化空间的文化表征意蕴。